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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第1页)

。他说:“上帝会提供的。”

“提供什么?山上的蒲公英?沟里的野草?”

“要真是那样,上帝会给咱们一副消化它们的肠胃。”

他是位牧师。有一年,他每星期日一大早就离开家(这在他成亲之前),他父亲虽然是主教派教堂的一位很有身份的会友,可是就他儿子记忆所及,他从未上过教堂,这时他发现了儿子去的地方。年方二十一岁的儿子每星期日竟骑着马到十六英里外的山村里的一个长老会小教堂布道,父亲忍不住好笑。儿子听见这笑声如同听见叫喊或咒骂一样,态度冷淡,敬而远之,一声不吭。可是下一个星期日,父亲却回到了他的会众中间。

内战开始时,儿子不是第一批上前线也不属于最后一批。他在部队里呆了四年,却没使用过滑膛枪,穿的不是军服而是浅黑色的礼服大衣,这套衣服他原是买来当结婚礼服用的,布道时也曾穿过。1865年他退伍回家时仍穿着它,可是这以后他再没有穿过了;那一天马车在门前台阶停下,两人扶他下车,抬起他进屋,把他安顿在床上。他妻子替他脱下那件大衣,放进阁楼的一口箱子里。这件衣服整整在那儿放了二十五年之后,一天他的儿子打开箱子拿出来,展开仔细叠好的褶痕,可当初收存它的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他现在记起这事来了,当他坐在静寂的书房的窗口等待黄昏消逝,等候夜幕降临和嘚嘚的马蹄声响起。铜黄色的阳光现在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那色泽和景象恍若光线透进彩色的玻璃。过了一会儿他就该开始念很快就到,就要到了“我当时只有八岁,”他想起来了,“那天下着雨。”他仿佛还能闻到那雨,嗅到十月间的阴晦潮湿的气息和揭开箱盖后散发出的霉味。然后他看见那件礼服大衣,折得整整齐齐。最初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想象死去的母亲亲手折叠存放它的情景几乎使他受不了。然后他慢慢地展开翻看。对他,一个孩子,这仿佛大得出奇,像是为巨人缝制的;好像只要被他们之中的任何人穿过,这衣服本身就会获得那些幽灵的气质;那些英勇卓绝的幽灵闪现在炮声隆隆、硝烟弥漫、破旗翻卷之中的悲壮情景,至今还充满他似醒若睡的生活。

这件衣服满是补丁,几乎看不出是件衣服。粗手粗脚缝上去的皮补丁,南部同盟的灰色标记的补块已经褪成褐黄,其中有块补丁特别令他心惊肉跳:一块蓝色、暗蓝色的补丁,北部联盟军制服标志性的蓝色。凝视着这块补丁,这块缄默的来历不明的布,孩子体验到一种静穆的胜利的震惊,他几乎有些承受不住;因为这孩子出生在父母生命中的晚秋岁月,他们的器官已经衰老,早就需要像对一块瑞士表那样精心照料。

在当天的晚餐桌上,他吃不进东西。年近六旬的父亲抬起头,发现孩子正注视着自己,带着震惊、敬畏和别的莫名其妙的神情。于是他问:“你在想什么?”孩子没回答,说不出话,只是盯着父亲看,稚气的脸上呈现出深不可测的表情。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不能入睡。他僵直地躺在漆黑的床上,甚至没颤动一下,而他的父亲,他惟一的亲人,却睡在隔着几堵墙的另一间房里。他俩之间年龄如此悬殊,不是二三十岁可以计量的,他们的身体和外貌如此不同,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第二天,孩子的肠痉挛毛病便发作了一场。可是他不吭气,甚至也不告诉操持家务、既充当他的妈又充当保姆的女黑奴。然后,他的体力慢慢地恢复。这之后的一天,他又偷偷地爬上阁楼,打开箱子,拿出那件大衣,带着恐惧和病态的喜悦心情摸摸那蓝色的补丁,揣测他父亲是不是杀了人,用死者的蓝色制服来当了补丁;他更为恐惧不安地感到自己既想刨根究底地了解,又胆战心惊地害怕知道详情。可是就在第二天,当他知道父亲去给他的乡下病人看病,天黑之前不可能回家,他便到厨房去求女黑奴:“再给我讲讲爷爷的事吧。他杀死过多少北方佬?”这时他听的时候不再感到恐惧了。他不只是感到得意扬扬,而且十分自豪。

这位祖父可是他儿子的一根肉中刺。儿子心里这么想可嘴里却不这么说,他俩彼此心里都明白:当儿子的但愿另有一个父亲,做父亲的则希望有个不同的儿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倒也平平静静,相安无事,因为儿子方面摆出一副冷淡、一本正经、敬而远之的保留态度,父亲则显得坦率直接、粗放爽朗、诙谐滑稽却并不富有幽默感。他们住在城里一幢两层楼的房里,彼此和睦相处;好长一段时间,儿子不动声色却十分坚决地拒绝女黑奴准备的任何食品,尽管是她把他从小带大的。他不顾女黑奴对此满腔愤恨,自己下厨房亲手做饭,然后端上桌同父亲面对面地进餐;父亲总是拘谨地举起一杯波旁威士忌邀他同饮,儿子依旧不领情,手不沾杯,一口也没品尝过。

儿子结婚那天,父亲让出了那幢楼房。他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开门的钥匙等候新娘新郎到达。他头戴草帽,身披大衣,身旁堆放着他的个人物品,背后站着他的两名黑奴:做饭的厨娘和他的“侍奴”,她的丈夫,一个年纪比他更大、头上不剩一根头发的男仆。他不是一个农场主,而是一名律师,他习法律有些像他儿子后来从医的经历,用他的话来说,“靠下工夫、魔鬼的帮助和运气”。这之前他已在两英里外的乡间买好了一幢小房子,此刻轻便马车和拉车的马匹等在门前,而他叉开腿站在那儿,帽子往后翘——显得精神矍铄,态度潇洒,红红的鼻梁下蓄着一溜土匪头子爱蓄的八字胡。这时儿子和他从未见过面的媳妇从大门口走过来了。他躬身向她致意时她闻到威士忌和雪茄的气味。“我看你行,”他说。他的目光大胆坦率,但又很和善。“伪装虔诚的逆子就是需要找一个能照着长老会教派的赞美诗集唱歌的女低音,而在那儿甚至连上帝自己也插不进任何音乐。”

他乘上装饰着流苏的轻便马车离去,载着他的个人行李——衣物、零杂什物、黑奴。黑人厨娘甚至没有留下来为新郎新娘准备第一餐饭。没有人请她留下,因此也不存在她拒绝留下的问题。从此,父亲再没有进过这幢楼房。他会受到欢迎的,他和他儿子心里都明白,可谁也不曾表白过。然而他儿子的妻子——一个有教养的人家的众多子女之一,家境从不富裕,却似乎从教堂里找到了餐桌上缺少的东西——喜欢他,敬佩他,以她那大惊小怪却又沉默寡言的秘密方式喜欢他谈笑风生,直率坦荡,以及他对朴素的信条恪守如一的态度。彼此虽不来往,小两口却听说了老头儿干的种种事,就在他搬去乡间后的第二个夏天,他撞入了在附近树丛间举行的一次持久的为复兴教会信仰举行的户外聚会,把它变成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业余赛马活动;面对日渐减少的会众,几位乡村牧师怒不可遏,气得脸青面黑,公开在乡村教堂的讲坛上对他大肆诅咒,强烈谴责他昏聩健忘,顽固不化。他不去访问儿媳的理由相当坦白:“你们会觉得我讨厌,我也不会喜欢你们。谁说得准呢?逆子也许会腐蚀我,也许会在我风烛残年、快进天堂之际把我毁掉。”可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儿子心里明白,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别人向他说教,他会立即同对方干起来;而这正是老人的思想言行里粗中有细之处。

儿子是一位废奴主义者,早在这种观点变成一个词语从北方渗透到南方之前。虽然他听说共和党人已经有了一个表达这种观点的名词,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称谓完全更新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他的原则或修正他的举止。尽管他是一个好酒贪杯、听天由命的人的后代,他不到三十岁却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达式的刚毅克制的品性。这也许说明了他为什么在内战之后才有孩子,他在内战后回家时为什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用他已故父亲的话来说,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内战的神圣意味。虽然在服役的四年里他从未放过一枪,他的职责却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队布道和说教。他负伤回家,等他恢复健康之后,他变成了一名医生,尽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药;这是他在前线帮助医生的过程中,在敌人和朋友身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而学会的本领。在儿子的一切作为里,父亲也许对此最为满意:儿子从侵略者和破坏自己家园的人身上学会了一门技术。

“可是对他来说,‘神圣’一词并不恰当,”儿子的儿子却这样想,他坐在晦暗的窗边,外面的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不受远处渐渐低沉的号角声的干扰。“谁要是使用这个词,祖父多半会率先起来反对。”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简朴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时这个国家的人没有东西可浪费,没有时间可闲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坏,还必须加以护卫以免被人窃夺,一生中全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支撑,而艰苦奋斗一生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报偿。这便是他父亲不赞成奴隶制的地方,不满意他祖父渎圣和贪欲的原因。他站在与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违背的一边却又积极参加这场主义之争的战争,他却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个事实本身充分证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两重人格,一个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却没有真实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同别人一样过日子,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则生活,战争到来他把那套原则带进战争,并以它们作为他的生活准绳;每当平静的礼拜日举办户外布道活动,他总是承担起职责,用不着任何特别的设施,他依靠的是他的意志、信念和他临时的感触;遇到战火纷飞、伤员需要救护医治的时候,他也会效劳,同样用不着什么器械和设备,他依赖的是他的力气、胆识和他在紧急中生出的智慧。内战以失败告终之后,别人回到家里仍顽固地把眼睛盯住他们不相信已经逝去的东西,拒不承认现实,他却往前看,实际运用战争期间学到的技能,变失败为成功,于是成了一名医生。他妻子便是他的首批病人之一。也许正是他延续了她的生命。起码,他使她能够孕育生命,虽然儿子出生时他已年届半百,妻子已过四十岁。他们的儿子在幻影中长大,同幽灵一道度日。

这些幻影有三:他的父亲、母亲和那位年老的女黑奴。父亲曾经是个没有教堂的牧师,没有敌人的士兵,他在失败中将两者合而为一,成了一名医生,外科医生。看来正是他那冷静的毫不妥协的信念支持他昂首挺立,恍若立于清教徒与武士之间,使他变得更加聪明,而不是心灰意冷,垂头丧气。这信念呈现在炮火硝烟里,像是在梦幻中感到有双手放在他身上;他好像突然相信那是基督要他明白:惟有他的精神需要医治,而他本身不值得存在,不值得拯救。这是第一个幻影。第二个幻影是他的母亲,他记得最牢的要算她那瘦弱憔悴的面孔,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散在枕上的黑发,一双颜色青紫、呆滞不动、皮包骨的手。如果在她逝世那天有人告诉他,他曾经在别的任何地方而不是在床上看见过她,他绝不会相信。但他后来记起的却不同:他的确记得她曾在屋内走动,操持家务。可是在他八、九、十岁时的记忆里她仿佛没有腿没有脚似的,只有那张瘦削的面孔,那双似乎愈来愈大的眼睛,大到几乎要包罗周围的一切,所有的生命,带着可怕的充满挫折、痛苦和心里明白的最后回光返照的炯炯眼神,而当最终的一瞥出现时,他仿佛听见了它:像是一声哭泣。早在她逝世前,他就能透过墙壁感到这一切。这些都是由于房屋引起的,他们住在晦暗的室内,长期笼罩在病弱衰竭所造成的阴影里。他和她住在里面像两头瘦小衰弱的动物栖在兽穴山洞里,父亲有时进来——在他们眼里他像个陌生人,外来者,几乎是个威胁:身体的衰弱与强健会多么迅速地改变人的精神。他还不止是个陌生人,而且俨然是一个异物。他的气息与他们的不同。他说话的声音与他们的不一样,使用的几乎是不同的词语,好像他置身于不同的环境,处在另一个世界,小孩蹲在床边,感到父亲健壮的身体和无意识的鄙视,仿佛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自己也同母亲一样感到无可奈何,垂头丧气。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28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29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自由?”她说。她愣住了,带着鄙夷不屑的沉思神情。“自由?自由又啷个,还不是格尔老爷给杀了,波普给成了个大笨蛋,上帝也不没法叫他那笨。自由?甭对我说啥么子自由。”

那是第三个幻影。同这个幻影一起,那孩子(那时他不比一个幻影强多少,而今坐在渐次暗淡的窗边的正是他)老在谈论着幽灵。他们从未感到过疲倦:孩子全神贯注,眼睛睁得大大的,又害怕又喜欢;年老的女黑奴则带着沉思的神情,流露出粗犷的悲哀和自豪。但是,这在孩子听来却又惊又喜。他毫不感到恐惧,当他得知他祖父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听说黑人波普临死时还打算结果一个人的性命,他被告知的所有这些他都相信。他不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不过是幽灵而已,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他们是些英勇、单纯而又热情的幻影;而他所了解和害怕的父亲却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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