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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见面,哪里能这样称呼,李少保?这样不对,太不尊重,李先生?也不成!刘旭苦脸了,只能再次躬身行礼。

“呵呵,咱们随意些,文学不分辈分,唤我一声李师就成,若是小友敢,就算唤我一声文纪兄,那也是可以的。”

刘旭无语了,文纪兄?这话要被李二知道了,非得又揍自己不可,这便宜可占大了,这样称呼,全天下的文人都会杀到自己家里来挑战自己。

“老夫在洛阳,听皇帝说,长安这里出现了一个神童,一首神童诗,一篇千字文,呵呵,好啊,都是好文章,刘旭,你来说说,你真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刘旭愕然,看了看李纲,随即有些脸红。

“李师可莫要笑话我,那是小子为了哄骗先生的,小子自己是孤儿出身,在家里,哪里会读些个什么书,四书五经,小子是看都很少看,整日里,就是瞎捣鼓,小子觉得,与其死死埋在书海当中,还不如多动手,大唐不缺文人,可是缺动手的能手,所以啊,相比较文人大儒,小子更喜欢泥瓦工匠,他们是我们的基石,而小子办书院想要教的,除了基本的知识,就是动手之力了,小子想修一个如同阿房宫一样庞大的书院,建一个高耸入云的图书馆,编一部最齐全的百科全书,也想告诉世人,学识,不仅仅只有之乎者也。。。。。”

刘旭顿住了,随即有些赧然,自己这是在书盟的总瓢把子前面说推翻现在的教育?后辈有些发凉,若是李纲是老顽固,非得气死不可,不仅如此,若是得罪了眼前这位,自己别说官宦生涯了,就是混,都在这里混不下去了。

“嗯?继续说啊,很好的想法,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现在的读书人啊,大多都是站得太高了,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老祖宗的道理,却被完全遗忘咯,吟诵在口,却不得其真意啊!”

“呵呵,修建如同阿房宫一样雄伟的书院?就此一点,老夫都已经对你刮目相看,好好去办,老夫就再拼命的活个几年,总要看着你小子修起一个模样不是?”

刘旭几乎跳了起来,头撞在车顶上很疼,然后两人一起傻子一样的哈哈大笑,李纲年纪大,酒量却不小,轻轻酌一口,再说几句话,又饮。这样的来来往往,听刘旭说书院的设想,还有各种吹牛,什么征战于四野,破浪于百川,翱翔于天际,畅游于大海。最后说到自己试验汽油,把李二炸了一个跟头,李纲就拍着大腿笑了,直说当浮一大白。

“这就对了,朝堂里啊,有什么好的,老夫在里面摸爬滚打了一辈子,到最后才看清楚,万物皆为虚妄,快活才是最真,你有千般之高,我有一技之长足矣,刘旭啊,若是钱粮不够,老夫的家里,还有一些,快些将书院办起来,不选地方了,阿房宫旧地,就如你说,那地方就很好,陛下若是不给,朝堂里的混账若是不同意,你来找老夫,看老夫如何一口唾沫骂死他。”

刘旭微笑,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小子哪里能用您的钱财,您难道忘了,借陛下金口,小子卖蝗虫粉,可是赚了一大笔银钱,更不用说,如今长安城中的美酒,香水,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小子不是最会做官的,但是说到赚钱,他们可是赶不上咯。”

第31章 一场虚惊

和李纲的谈话是愉快的,老夫子很博学,天南海北,都能说上一说,又百无禁忌,刘旭失口说了一句李二,老夫子都是笑哈哈的,直言这名字好。

一碗稀粥,再加一个鸽子汤,李纲就吃得长抚肚皮。李少植低着头伺候,还不能说刘旭无礼,两人喝着酒,都有醉醺醺的迹象,李纲一口一个小友的叫着,让花甲年岁的李少植,脸色都苦成了猪肝色。至于孙子李安仁,就更无语了,朝中弹劾刘旭的,可是有他的份,如今倒好,自己祖父成了别人的“好友”,让御史台的李安任,是头都大了。

刘旭是坐李纲的牛车回来的,但是没人看得见,所以刘旭在这里说笑的时候,整个长安城,却乱成了一锅粥,李二的百骑司四处搜索,程处默秦怀玉还有尉迟宝林,带着护院沿途寻找,李承乾的太子卫率都出来了,李恪第一次动用了暗卫,李泰的家里被他砸了个稀巴烂,只是因为府内的官吏劝谏他不要出门。

老徐手里拿着一把长刀,出门的时候,已经立下了军令状,没找着阿郎,就自裁谢罪,云嫣直接开口,谁只要提供刘旭的消息,每一个就是一贯银钱!

李二的手都在颤抖,长孙和杨妃在一起,眼泪突然就这样流了下来,怔怔的看着远方,很想说一句,你个混账小子只要回来,本宫再也不揍你了!

“观音婢,你说这小子,莫非真是仙人子弟不成?上天派他来助朕,朕却屡次试探,仙人的性情高傲,是朕得罪了上仙,将之徒儿招回去了?”

案桌上还摆放着魏征记录下来的阿房宫赋,李二读一遍,就欢喜一遍,可是直到云嫣寻求程咬金帮忙寻找刘旭的时候,李二就愣住了,刘旭失踪了?

“不会的,陛下是九五之尊,便是得罪,那也是妾身的错,是个好孩子啊,妾身那样打了他一顿,他还想着给妾身治病。。。。。陛下您莫慌,没事的,那孩子跳脱得很,估计是走累了,在哪里一躺,就睡着了,这事情,刘旭做得出来,肯定是这样的!”

长孙这样想,小丫也是这样想,所以芦苇丛里,她搜索得很仔细,云嫣第一次看见小丫发脾气,谁都阻拦不了,手直直的伸出来,所要自己哥哥的短刀,小丫觉得,这世上所有人都是坏人,因为云嫣带刘旭去程府,所以哥哥被揍了,很凄惨,小丫轻轻触碰一下,就会哭半天,那得多疼啊,背上都全是血迹,自己和哥哥在茅草屋里住得时候,哥哥都没受过这样的苦和罪,都是他们害的!

小丫找到了芦苇丛里的鸡骨头,旁边有一只野狗在虎视眈眈的看着,小丫没有害怕,野狗前扑,被老徐一刀砍翻了,小丫还上前补了一刀,刀在滴血,小丫的心也在滴血,眼睛再转过来看魏玲儿的时候,就如同狼一般,哥哥是被她丢下去的,是被她父亲带到这里来,才会遇害的!

魏征都快跳脚了,魏玲儿的眼睛哭成了桃子,老魏发话了,若是没寻到刘旭,自己的女儿就嫁到刘家,配冥婚!

“哼!配冥婚?那也得他刘家人同意,魏征,你看看小丫头的眼神,老夫劝你还是离远些,上次在老夫府上,刘旭被娘娘揍了一顿,小丫头就将老夫也恨上了,你这次直接将人家哥哥弄丢了,好呀,你敢上前,老夫敢肯定,这丫头能给你一刀!你说,这样子,她作为刘家如今唯一的家人,会同意了?”

老程本着脸,既然找到了鸡骨头,那说明这小子在这里停留过,就丛这里开始,再重新搜寻。

魏征红了脸,却又反驳不得,跺跺脚再次寻找,他是主要责任,李二阴沉的脸,谁看见都害怕,一个豪言要建立堪比阿房宫般雄伟的书院的人,就这样被自己弄丢了?况且,这样的豪言,就连魏征,都觉得以刘旭的能力,完全能办得起来,一个会赚钱,又有大学问的家伙,凭什么不能?

附近的山贼算是跟着遭了殃,流氓地皮全部被抓去询问了,好不容易到了枫林,问到了,是有这样一个郎君,吟诵了一首诗,然后被一个老神仙邀请上了牛车,向前方去了。

“老神仙?”

老程皱眉了,路人看见李纲这样大年纪,又一副儒雅之范的人,都能称之为老神仙,可是换成刘旭,这神仙两字,就有些悬了。

“你确定是神仙?”

虽然有些亵渎神灵的意思,但是老程还是不得不问。

“不确定,小的只是听那小郎君见礼,然后那老者说,老夫李纲李文纪,小友可与老夫同什么归去什么的。”

村民是不识得什么大儒不大儒的,他们不关心,只关心生活,可是老程这一听,心里一顿,然后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放声大笑,哈哈,混账小子,老夫就知道你小子不会出事的,你小子鬼灵精的,谁害得了你,哈哈,魏征,冥婚配不成咯,你家闺女不错,配个现实的婚约如何?老程我来做这个媒!

。。。。。

小丫是哭着扑进刘旭怀里的,手上全是芦苇划了的伤口,看得刘旭心疼得没办法,扯着嗓子大吼,徐有粮,你给我出来,将本公子丢下了不说,我妹子你还照顾不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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