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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页)

克莉丝汀·克雷的档案整理得十分完整。亨利·哥特贝德是朗伊顿附近一家庄园的木工,娶了“村中首户”家的洗衣工。亨利在一次脱粒事故中去世了。一方面因为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这家庄园的仆人,另一方面因为他的妻子身体不够强健无法担任庄园的工作,于是庄园主人给了他的遗孀一小笔抚恤金。由于必须腾出朗伊顿的村舍,这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去了诺丁汉,在那里他们更有希望找到工作。那时那个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奇怪的是,从那之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以收集。可以说,只有微乎其微的官方记录。在乡下,事物变化缓慢,人们的乐趣有限,记忆持续长远。但是城市生活瞬息万变,一户人家在一个地方住了大概六个月之后搬走了,别人对此根本没有兴趣,甚至不知道他们曾经到过那里。

事实证明,《周日新闻剪影》报道的梅格·辛德勒是唯一能真正提供帮助的。她是一位肥胖粗嗓却心地善良的妇女。梅格要照顾一大家子小孩,刚伸手去打了一个孩子,又要伸手去安抚另一个孩子。她还在因为海伦·科珍斯的事愤懑不已,但是如果可以让她不去想海伦·科珍斯的事,她真的可以提供许多有用的信息。她记得他们一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纪念的地方,而是因为那时她自己家就住在克莉丝家对面,而且她曾和克莉丝在同一家工厂工作,有时不免会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哥特贝德只有淡淡的好感。梅格当然不赞成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想法。在她看来,如果你必须在工厂工作谋生计,那你就在工厂工作谋生计,何故无事自扰?克莉丝不仅无事自扰,她还有个习惯,喜欢抖去做工时落在身上的灰尘,似乎那很脏似的,并且她总是戴着一顶帽子,那不是装模作样的多余东西嘛。克莉丝很爱她的母亲,但她母亲眼里只能看到赫伯特。如果世界上存在下流坯子这种东西的话,那非赫伯特莫属。赫伯特油滑谄媚、偷偷摸摸、贪小便宜、自以为是,就跟你星期天遇到的垃圾人渣一样。但哥特贝德太太却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而他总是千方百计地为难克莉丝。克莉丝曾经跟母亲说让她去上舞蹈课——至于为什么要上舞蹈课,梅格无法理解,在她看来,只要看看别人是怎么跳的,知道大概方法,然后自己练习就够了——但是,赫伯特一听说这件事,马上全力反对。他说,他们拿不出钱——除非是赫伯特想要的东西,其他的他们一概拿不出钱——而且跳舞是轻浮的事,上帝不会赞同。赫伯特总是知道上帝想要什么。他不光阻止克莉丝学跳舞,还想方设法弄走她存下的钱。克莉丝原本希望她的母亲可以帮她填满剩下的空缺。赫伯特指出,他们的母亲身体不好,克莉丝为了自己的目的存钱是多么自私的行为。赫伯特总是说他们的母亲身体不好,终于哥特贝德太太真的身体不适,躺到了床上。赫伯特还会帮着吃掉克莉丝给母亲买回来的美食。他跟着母亲去斯凯格内斯转了四天,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正好没有工作。事实上,赫伯特失业次数不计其数。

是的,梅格帮了不少忙。当然,她不知道这家人后来怎么样了。母亲葬礼的第二天,克莉丝离开了诺丁汉。因为房租付到那周的最后一天,赫伯特独自在那栋屋子里逗留了几天。梅格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赫伯特在屋子里举办他所谓的“聚会”——他总是会举办他自己能发言的聚会——邻居不得不抱怨他们制造的噪声,似乎不加上他们聚会的噪声,这廉价公寓的吵闹声不够多似的!什么样的聚会?嗯,根据她的记忆,聚会开始时是政治演说,但是很快转为谈论宗教信仰。因为无论你对观众怎么胡说八道,只要你谈的是宗教信仰,他们就不会朝你扔东西。她个人认为,赫伯特根本不在乎自己讲的是什么,只要讲话者是他就可以了。她从来没见过比赫伯特更自以为是的人。

不,她不知道克莉丝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赫伯特是否知道她的去向。因为知道赫伯特的为人,她认为克莉丝可能没有跟他道别就离开了,实际上,她没有跟任何人道别。梅格的弟弟西德尼——他现在身在澳大利亚——曾经喜欢过克莉丝,但是她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没有任何情人,克莉丝没有情人。她屡次三番在银幕上看到克莉丝汀·克雷,但是从来没有认出来那就是克莉丝·哥特贝德,很奇怪,不是吗?她变了很多,她真的变了很多。梅格听说好莱坞会使一个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当然十七岁到三十岁是一段很漫长的岁月。看看这些年她自己变成什么样子,真该好好想一想了。

梅格发出洪亮的笑声,在侦探的审视下,扭动她庞大的身躯,递给侦探一杯浓茶和一碟什锦饼干。

侦探——也就是曾经协助抓获帝斯德尔未果的桑格,他也是克雷的影迷——想起,即使在城市里,有些社区也和乡下一样,乐趣有限,记忆悠长。于是,他最后来到特伦特郊区的一栋小房子里,那里住着施塔默斯女士和她的约克郡玩具狗和一部收音机。玩具狗和收音机都是退休时别人赠送给她的。在贝斯利公路小学教了三十年书之后,她绝不会有兴致自己买那两样东西。学校曾是她的生命,而现在依旧萦绕身旁。她清楚地记得克莉丝·哥特贝德。桑格先生想知道她什么呢?不是叫先生?侦探?噢,天哪!她希望没有什么严重的事情。时间过去很久了,她当然和克莉丝没有联系了。一个老师班上有六十个学生之多,是不可能和每个学生保持联络的。但是克莉丝是一个特别有前途的孩子,是前程璀璨的。

桑格问她,是否知道那个特别有前途的孩子是克莉丝汀·克雷?

“克莉丝汀·克雷?你是说那个电影演员?天哪!天哪!”

桑格原本觉得她的表情不够夸张,但是后来他看到她的小眼睛突然睁大,眼睛里闪着泪花。她取下夹鼻眼镜,用一方叠得整整齐齐的手帕擦拭泪水。

“这么出名?”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桑格提醒她克莉丝汀近来在报纸上如此出名的原因。但似乎相比这个女人凄惨的命运,施塔默斯女士更关心这个她所知道的孩子的成就。

“她很有抱负,你知道嘛。”施塔默斯说,“所以我才对她记忆深刻。她不像其他学生一样,着急离开学校去赚钱。你知道的,桑格先生,大多数小学生都是这样:赚了一周的工钱放在口袋里,便有了本钱可以离开拥挤的家庭。但是克莉丝汀想要上中学。事实上她也得到了奖学金——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免费学额。但是她的家人还是觉得负担不起,她跑来找我哭诉。那是唯一一次我看到她哭。她不是一个情绪化的孩子。我叫她的母亲来见我。她的母亲和善有余,但是缺乏刚烈的性格,我说服不了她。软弱的人往往会很固执。我没有说服她的母亲,这是我心中多年的遗憾。我能强烈地感觉到这个孩子的抱负。我曾经也这么有抱负,但是后来不——不得不把我的理想抛在一旁。我理解克莉丝汀的心情。她离开学校之后,我和她失去了联系。我记得,她去工厂工作了。他们家需要钱,她有一个游手好闲的哥哥,那是个非常冷漠的家伙。她母亲的抚恤金非常少。不过她终究还是事业有成了。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临走时,桑格问她怎么没看到报纸上关于克莉丝汀·克雷童年时期的文章。

她说自己从不看周末的报纸,而平时的报纸也都是好心的邻居狄普森家隔天送给她的。最近他们去海边了,所以她看不到报纸,只能看到外面的海报。她对看报没什么兴趣。看报只是一种习惯,桑格先生不觉得吗?三天没有报纸,想看报的欲望就消失了。真的,不看报人反倒更开心。如今,看报令人很沮丧。待在她的小屋子里,很难相信外面的世界充斥着如此多的暴力和仇恨。

关于那个冷漠的赫伯特,桑格向更多人做了进一步的调查。但几乎没人记得他。他一份工作的时长从没超过五个月(五个月是他的最长纪录,在一家五金店),而且对于他的离开没人觉得惋惜。没有人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不过,维恩到南街访问克莉丝汀曾经的服装师邦朵回来了,他倒是带回了一些赫伯特的消息。邦朵知道克莉丝汀有一个哥哥。一提到他,她那干瘪的脸上猛眨的棕色眼睛眨得更厉害了。她只见过赫伯特一次,但是她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他了。在纽约时,有一天晚上赫伯特送了一张字条到小姐的化妆间。那是克莉丝汀第一次拥有自己的化妆间,那也是她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演出单上,那个演出叫作《我们走吧!》,演出很成功。邦朵把她和另外九个女孩打扮成合唱团的女成员。后来她的小姐闻名世界了,却依然把邦朵留在身边。她的小姐就是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忘记朋友。字条送进来之前,小姐一直有说有笑,但一看到字条的内容,小姐的表情就像是舀一勺冰激凌之后,发现了里面居然有条虫子。赫伯特走进来时,她说:“你终于出现了!”他说,他来这儿是为了警告她,她将万劫不复等等之类的。小姐说:“你是来看能捞到什么油水吧!”邦朵从没见过她如此愤怒。那时她刚刚卸下白天的妆容,准备画上舞台妆,脸上一点颜色也没有。她请邦朵先出去了,但是房间里吵得很厉害。邦朵站在门外守着,忍不住听到了一些——那个时候,就有很多人要求见她的小姐。最后她不得不进去,因为她的小姐再不进场就要迟到了。由于邦朵打断了他们,赫伯特斥声骂她,不过她的小姐说,如果他再不走,她就要叫警察了。于是赫伯特离开了。据她所知,他没有再出现。但是他时不时会写信给克莉丝汀,邦朵认得他的字迹。他似乎总是知道她们在哪里,因为寄信地址准确无误,不是转寄过来的。每次收到他的信,她的小姐总是十分沮丧,这种情绪有时会持续两天,甚至更久。克莉丝汀曾经说过,“仇恨真的很消耗体力,不是吗,邦朵?”邦朵没有恨过任何人,除了一个总是对她粗鲁无礼的警察外,她非常痛恨那个警察,而且她也认为仇恨真的很消耗体力。它在你的体内燃烧,直到你虚弱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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