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需要照顾的地方也更多。
老年犯李某犯的是强**女罪,出事后儿女嫌名声难听都不认他了,从来不探监。在监狱里,一些犯人也经常取笑他。所以,自从进了监狱,李某就是一个孤单沉默的人,脸上从来没有笑容。其他犯人常有亲人接见,还有报喜得了孙子的,老李更是可望而不可及。
每年过年,其他犯人都喜笑颜开地布置监房,惟独李某从不开心,仿佛过年与他无关。今年春节前,管教警官把李某单独叫到办公室,让他坐下,将一盒糖果推到他面前。“你的情况值得关心,”警官说,“这些糖果是干部值班省下来的,我们分出一些给你,作为你的新年礼物!”就在刹那间,李某脸上拨云见日。这年春节,他第一次开心地参加猜灯谜活动。“这是我们主动采取的一个善意举动,”郭云卿说,“我们循着心理学原理去开导他。”
在老残犯分监区,有许多其他监区没有的特有现象。老残犯的伙食是特别搭配的,江浙人吃得偏甜偏淡,中西部人吃得偏咸偏辣。分监区特别重视环保和绿化,处处有盆花盆景,这既培养了犯人的绿化、插花手艺,也清洁了空气。别的犯人平时主要是劳动,老残犯主要是开展文体活动:在助残日文艺演出会上,河南梆子、山东快书、苏州评弹轮番登场;在春节联欢会上,有人把《三国演义》讲得绘声绘色,围棋高手做擂主打“车轮战”,天津杨柳青、安徽阜阳的犯人剪了十二生肖的剪纸;在趣味运动会上,犯人们像孩子一样玩单脚接力跳、篮球投递、接凳子和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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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87)】………
狱霸狱霸是指在监狱中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犯人。它们通常对同狱的犯人进行人身和精神的虐待,其目的是以虐待为乐,或是为了让同狱的人屈服于它们,以为它们提供钱物或服务。自古以来,这种生在监狱中的现象就有存在,是监狱史上最野蛮、最残忍、最黑暗的现象。在现代国家文明的司法制度下正在消逝。
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解决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牢头狱霸”问题的确长期存在,这个我们必须要承认,而且解决这个问题也比较难。
国内外的许多文学、影视作品,都有对“牢头狱霸”的描写。“牢头狱霸”现象可谓历史悠久,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在监所这样被监视、管制、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环境里,强者对弱者的情绪泄,或者说弱者成为强者的‘出气筒’和玩物,是维持某些人心理平衡的需要,所以表现得比正常社会更加粗暴、直接和残酷。”三分之二以上的在押人员无家属探望,无人提供财物帮助。他们只能维持最低伙食,还缺少起码的生活用品。而有些家境较好的在押人员,能在伙食上加餐、生活用品相对宽余,由此产生了在押人员之间的“伙吃、伙喝、伙穿、伙用”现象。
“较大的贫富差距就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一方能通过自己的经济优势与恩惠,诱使处于劣势的一方依附于己,使其自觉自愿成为自己的同伙、打手、帮凶,在监室形成小团伙、小帮派。
一些在押人员在进监所前就是恶势力团伙的头目,有些是“大毒枭”,也有些人好勇斗狠、心狠手辣,曾经杀人放火,在“道”上很有“名气”,这些人往往具有恃强凌弱的心理优势,他们在监所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让同监的其他人“闻风丧胆”。
监管人员说,这些人在任何一个看守所都是被重点看管的对象,但是,如果对他们的管制稍有放松,就如同将豺狼虎豹与绵羊关进一个笼子,弱肉强食在所难免。
“而监管人员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在押人员的‘社会地位’与生存处境。”有监管人员透露,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监管人员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往往利用在押人员的差别,让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这样也助长了“牢头狱霸”的形成。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是,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我是当兵的出身,身体棒棒的,那么残酷的训练都经受得起,进来却连续7天盗汗,极度虚弱。要是适应不了环境,没调整好,就走了……
郑言水,曾在某看守所蹲过3年冤狱,后被无罪释放。他在看守所从“新收”(黑话,指新进看守所的人)混到了号长(即俗称的牢头),几历死生。2oo9年3月下旬,他向《南方周末》记者作了口述。
号里,一个丛林法则的小社会
2oo1年3月9日上午9点多,我被警察带进了看守所。警察检查完身体,按规定搜走了我的腰带、皮带后,我拎着裤子、光着脚进了“仓”。福州将监舍称作“仓库”,嫌疑人出监、入监称作“进仓”、“出仓”。
大铁门里面,房间有二十几平方米,呆了二十七八个人,大家忙着做灯花、编织、穿珠子,后来我知道这是看守所规定的劳动任务。房间有六七米高,只有一个窗户,几乎不见阳光。我的到来让大家很兴奋。“脱衣服,浇头。”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说,后来我知道他是号长。屋里有个天井,我被叫到天井中央“过关”。凉水浇了二三十桶,3月份还很冷,我全身都冻硬了。
后来我知道“浇头”还算好的,新入号的犯人过关的方式就是挨打,类似《水浒传》里的“杀威棒”。浇完头,号长叫我过去问案情。他听完了之后说了声“很麻烦”,就叫我去劳动。穿了一上午珠子,中午一口饭没吃下去。晚上1o点多,5o厘米高的大通铺上挤挤挨挨地睡了十几个人,这时号长话了,你睡“海山”吧。“海山”原来是一个豪华宾馆的名字,在这里指的是茅坑,故意讽刺的。
刚开始几天很害怕,后来慢慢适应了,现这是个“很特殊的社会”。号里有28个人,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一斤”、“二斤”、“三斤”。“一斤”是号长和当头的几个人,即“高层”,“二斤”是中层,“三斤”是新来的和地位低下的嫌疑人。号长通常是干部(指警察)指定的,其他“一斤”、“二斤”和“三斤”是自动形成的。起初也有人欺负我,分饭菜时分给我的只有汤,打了一次架,人家就不敢小看我了。
号长,微小的权力被无限放大
并不是所有的牢头(号长)都是狱霸。只有当牢头太凌厉霸道,警察又不够负责任时,才会变成“狱霸”。
在这个看守所,一个警察要管两个号,每个号都有二三十人,直接管理是不可能的,都通过号长来遥控。所以,一个号长素质高低,对看守所的秩序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比如新来的犯人能否“服水土”,关键要靠号长的**。
做号长意味着有利益上的好处。在外面,微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资源在这里被无限放大,成为人人羡慕的东西。号长,吃东西会多一点,少干点活,晚上睡觉位置大一点。当号长还有一个好处,每天都“出仓”两次,向干部汇报工作。这是了不得的待遇,绝大多数的犯人,无论关几年,只有进仓、出仓两次。老号长走了之后,干部觉得我威信还行,让我当号长。并不是所有的牢头(号长)都是狱霸。牢头要维护监管秩序,也要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有的号长在外面捞,在里面也捞,太凌厉霸道,如果警察又不够负责任时,号长就会变成“狱霸”。不过号长要是民愤太大,警察也怕出事,会把你换掉。
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死人
看守所死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里生存环境太恶劣了。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
我只当了一年的号长,就坚决不再当了。二十多人呆在一个房间里,吃喝拉撒都在一起,哪能不打架?如果号长威慑力不够,就管不住犯人。通常干部会派几个比较凶悍的犯人给号长撑腰。遇到事了,是打还是不打?很为难。
号里有一个“小山东”,身高一米八二,二十七八岁,以前是当保安的,很壮。他在大号里被人把脾脏打坏了。脾脏摘除后,瘦了好几十斤,每天弓着腰,饭量一点点。他给我们看伤疤,有十几厘米长。他要是再放在大号里,就被人打死了。干部才把他调过来。大号很恐怖,打架的,斗殴的,强*奸的,抢劫的,都有。白天干部盯着监控屏幕,号里生异常立刻就赶过来;晚上就是犯人自己管犯人。晚上出了事情,比如打架要把人打死了,或者有人病得很重,号长就带领大家拍床板“喊号”,干部就会跑过来处理。“喊号”天天都有的,经常听见隔壁生骚乱的声音。
号里莫名其妙地死人很常见。每隔一段时间,看守所的医生就来维生素B、d呀,我们问怎么回事呀?医生说又死了个人,解剖了都不知道什么原因,可能号里营养不好,赶紧给大家补充些营养,以防万一。在号里所有的信息外面的人都不会知道。按照规定,嫌疑人不可以会见家人,就是律师,我也是三个多月后第一次见。出来之后我才知道,这都是律师申请了好多次看守所才同意的。一年大约只能见一两次,每次都高兴得不得了。会面大约有半个小时,除了案子,没法谈别的。警察在旁边,提到别的就会打断。再说,这些东西跟律师讲了有什么用呢?(应当事人要求,郑言水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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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88)】………
法规不细,执法不力是看守所内产生“牢头狱霸”的主要原因
随着“躲猫猫”事件愈演演烈,“看守所”这个词的见报率也越来越高。近几天九江某一看守所又跟着生了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更犹如火上浇油,把一些网民的情绪引到了可以说是群情激愤的状态。看守所到底怎么了?全国各地的网民在网上不停的在表着自己的看法;一些“高职称“的的专家学者,从理论的高度也在阐述着自己的观点;一些政法口上的政府官员对于看守所存在的问题也一针见血,似乎他们早就知道会出问题。风起云涌,工作在看守所一线的民警和分管看守所的领导,感觉到了很大的压力。从人们的议论中,似乎这些问题的生,就是一线干警们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散漫造成的。什么原因,怎么整治,这几天的报纸似乎给出了答案。一是看守所的体制不科学,怎么办,分离;二是值班干警责任心不强,怎么办,处理;三是看守所内的犯罪嫌疑人素质不高,怎么办,教育。这三点做好了,似乎牢头狱霸现象就可以瞬间消失了。真的是这样吗?解决了上面的三点问题,牢头狱霸现象真的就没有了?通过我的调研,好像与他们的观点有出入。先,我们先看看什么是“牢头”。所谓牢头,通俗点描述就是在监室内起着一定“领导“作用,平时组织个生产,分配食物什么的,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室内的相对平衡和稳定。“牢头”生产劳动的时候,有时候是不参加的,但能组织和督促其他人去完成或额完成指定的生产任务。食物方面,所内的馒头什么的,他们一般不侵占,他们主要是侵占额外“加餐”的那部份,这部份食物是需要花钱买的。加餐的食物虽然他们吃,但,钱却从别人帐上划。个别“牢头”行为恶劣点的话,常常会打骂同监室内的人,或以做游戏的方式变相折磨他人娱乐。近期连续报道的云南看守所的躲猫猫事件,还有江西九江的某看守所又生一人死亡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这些的“牢头狱霸”为非作歹的结果。那么,哪些人能做“牢头”或者称为“狱霸”的呢?通过我的观察,有六种人能成为室内的“牢头”。第一种人,死刑犯。他们常常以自己反正是要死的人了,谁都不怕,动不动就说临死也要找一个做伴的等威胁性语言,让本监室内的人都怕他,这种人如果身体好或者心狠手辣的话,常常能做到“牢头”的位置;第二种人,在本监室内的呆的时间较长,慢慢的熬到了“牢头”的位置。这种熬,不是完全靠时间,而是通过逐渐拉拢和打压周围的人,形成相对固定的小“团体”,进而做稳“牢头”这个位置。第三种人,是心狠手辣强行的人。这种人,刚进监室的人时候,可能低一段时间头,但,慢慢的其心狠手辣的个性就表现了出来,让周围的人对他有了威惧感或者就是直接就是通过“打拼”,坐到了“牢头”的位置。对于看守所而言,这种人是危害最大的,也是防范的重点;第四种人是组织生产能力较强,自己干活也很利索,自然而然地成为监室内的“牢头”;第五种人,是经济状况较好,出手比较大方,能实打实的改善本监室内的生活,从而成为监室内公认的“头”;第六种人,就是干警的所谓的“耳目”。初衷是为了让他及时报告监室内的活动,但,慢慢的狐假虎威的成了监室内的“管理者”。这种情况,相对来说较少。因为干警找“耳目”主要是为了解监室内的情况,防止越狱或者自残自杀现象的生,而“耳目”都是隐性的,所以说,“耳目”成为“牢头”的可能性不大;从这六种性质的“牢头”分析来看,第二种和第三种人危险性最大,监室内出事,也主要是以这二种人为主,特别是第三种性质的“牢头”,可以说是在监室内无恶不作。
分析了哪些人能做“牢头”,我们回过头来研究一下如何解决“牢头”的问题。有人说可以通过调整看守所体制和加强看守所干警责任心这二方面来解决。行不行?不能说一定作用不起,但,分析这六种性质的“牢头”形成的原因,我们会现,体制和责任心的问题不是主要问题。看守所内部管理细则有缺陷,干警工作主法和工作思路有偏差,是产生牢头狱霸的诱因。为什么这么说呢?了解看守所的人知道,其实,关于对牢头狱霸的打击,一直是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的工作重点,但,为什么就是打不下去呢?有人说是干警的问题,每一个牢头后面都有干警的身影,这句话有点以偏盖全。先我们看,关于什么是“牢头狱霸”这个定义,一些条例和文件上有可操作性的解读吗?所谓可操作性,就是说只要有人跳出来做牢头狱霸的事,一线干警就能定性你为“牢头狱霸”。这种很细的成文性、操作性很强的东西似乎没有。从另一个层面上讲,对于牢头狱霸,如何处理,有操作性很强的细则吗?加刑或者严管?加刑这种手段,目前来说根本就无法实施,因为法院好像不大理会你看守所这一块。严管?其实就是把他从所在监室里调到一个专门的用于严管的监室里,在那个监室里,不能打,不能饿,不能捆绑等其它限制人身的行为。这种手段从实施后的效果来看,对于“牢头”们也没什么震慑作用。从干警角度讲,什么是牢头狱霸,他们难以准确定性。对于“牢头狱霸”的处理,因各种原因基本上没有震慑作用。束手无策,久而久之,干警们也就慢慢的懒得疲于应付了。所以,“牢头狱霸”现象就能堂而皇之地存在着,只是打的紧时就收敛点,松的时候,就猖狂点。这二天报纸报道,说是云南省把治理“牢头狱霸”任务压给了一线干警,只要出现牢头狱霸,我就收拾你干警。管用吗?临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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