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我和春明结婚已经过三个年头了。在李凤兰生病不久后的一天,我忽然间开始恶心呕吐,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是怀孕了。自己也说不清是惊还是喜?抑或还有忧?安安静静的过着日子,似乎根本就没想过孩子的来临。
我家在新民市的农村,因为姊妹众多,在男孩吃香的乡下,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子,在家里又不出众,很少会有人注意我的存在,或者说我的存在,并不受家人和周围的人的喜爱和欢迎。我就像一颗长在荒野里的小树,任风吹日晒雨淋,无人问津任由自生自灭,倒也自由自在。
妈妈的打骂,似乎在我灰蒙蒙的生活里添加了一剂调味品。那种受歧视受羞辱的感觉让我有一种强烈的逃离欲望。特别是看着姐姐们纷纷考学走出农村,平日里形单影只、又默默无闻的我也加倍的努力,指望着脱离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同时也远离我不喜欢的人和地方。
也许是冥冥中的定数,也许是老天看我真的太无助、太绝望、同时也真的付出了心血,怜恤我的凄苦无奈,最终让我得偿所愿,顺利的走出农村。
在学校念了四年的书,然后顺其自然的分到国营大单位。我上学念书选择学校都是自作主张,从来没想到要征求谁的意见或者求谁帮助,更没指望过依赖谁,自己就那么执拗的做着自己想要做的事。
或许自己的命运就是幸运,从农村娃一跃成了国企令人羡慕的、端着铁饭碗的佼佼者,这在下岗成为大趋势的情况下,不能不让人心生嫉妒。
我的老公是山区的一名矿工,虽然人很普通,即没有高大的身材,也没有出众的外貌,即没有傲人的资产,也没有令人渴慕的文凭,他刚刚一米七的个头,黄白的肤色,细长的眼睛,厚厚的嘴唇,瘦小的让人担心一阵风就能被风刮跑了。
我们是在农村一个同学的弟弟的一次隆重的婚礼上相遇。十八、九岁的少女,正是鲜花怒放的季节,即便没有名装靓衫,那种无价的青春足以让人眩目。
我的长相很普通,就是那种扔在人堆里很难被现的:中等身材,丰满有余、婀娜不足。圆圆的脸,不大的眼睛,还是一大一小,小巧的鼻子,小嘴薄唇,唯一值得骄傲的是:白皙健康的皮肤。无论如何也难以弥补我性格上木纳呆板的缺陷。
老公也是鸡群里的一只毫不起眼的一只,不能说鸡入鹤群,但是他的确普通的无法用语言来描绘。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只因为素昧平生,他竟然说了一句在我听来特别温暖的话,犹如冰天雪地中的一盆炭火,让我心境久久难以平复。
我这人大概就是怪胎,在平常,相识的人给我个笑脸或者陌生的人一句很普通的好意提示什么的,我都会感动得(还不至于感激涕零)心里暖洋洋的,甚至久久不能忘怀。大概是从小缺少关爱,对那些善意的东西都特别敏感,因而心存感激?或许正如人们所说:“良言一句三冬暖”吧?
就像《巴黎圣母院》中奇丑无比的卡西莫多,因为在他受刑,渴得即将脱水时,善良美丽的爱斯梅拉达把水送到他嘴边,他感动得泪流满面,他爱上了天仙一样的爱斯梅拉达,为救爱斯梅拉达他同整个社会为敌,同他的救命恩人为敌,并为了爱斯梅拉达把副主教推下楼,然后自己也一同默默的死去。我想这并不只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吧?更多是因为他第一次感觉被尊重,更因为雪中送炭更令人刻骨铭心吧?
为了他一句话我竟然对他生出许多好感,更不会想到:也是因为他一句关心的话,到后来我对他的印象也是刻骨铭心的只有一个“好”字,毅然决然的选择他做了我的终身伴侣。自己大概真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或者心理有障碍?
因为从小就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个性,再加上性格内向、木纳、自卑,自己很少在人前说话,越是人多越觉得不自在。当时的农村还是很保守的,上学时男女同学连话都不说,我遇见男生害羞的会脸红,更不知道往哪躲、往哪藏?简直就是没见过任何世面的井底之蛙。
我躲在人少的地方,最后还是被细心的主人家的女儿——我的同学给现了,她叫上几个年纪相仿的人一同去爬山,就这样我逃离了人群,开始畅享自由清新的空气。
在同行者中就有我现在的老公春明,他瘦小的身材,一张窄脸,尖尖的下颌,浓重的眉毛,一双不大的眼睛特别锐利,我甚至怀疑他的眼睛有x光的功能,只那么不经意的一眼,就能看穿你的五脏六腑,让人恐慌让人敬畏。
他虽然长相普通,却有一种亲和力,更有一种特殊的气质,看上去和当时正红的情歌王子齐秦有些像。而且他喜欢唱齐秦的歌,抱着吉他用情的样子真的让我无限的崇拜。我甚至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对他的一举一动都感觉那么的亲切、那么的吸引人。
他说话幽默风趣,做事沉稳持重,有着与年龄不符的老练和圆滑。他的言行举止不时的吸引着我的眼球,他心思细腻、行为体贴,更有种正值,通过言谈举止不经意间向周围散着。没有丝毫的做作和不得体,总是那么自然、那么令人信服。
我们开始从认识到交往,也算是恋爱吧?不过,我的恋爱没有正常人的风花雪月,没有花前月下,更没有卿卿我我,我们只是鱼雁传书,信如雪片一样往来穿梭,诉说着我们的相思之情,畅想着我们对未来的向往。
其实我们只是在特殊的场合相遇,两人缺少真正的了解,对双方的家庭状况更是一无所知。我们在信中当然可以隐瞒一些不想让对方知道的事情。而我不谙世事,纯洁天真的就像一张白纸,感觉只要喜欢一个人就行了,其他外在的条件都是无关紧要、不值一提的。
直到我从学校毕业上班不到半年,我一封信:“来结婚,否则后果自负!”然后他就神奇的出现了,两人就登记结婚了,当然只是登记变成合法的夫妻。没有结婚典礼,就连我少女时代梦寐以求的婚纱也没有穿过,就连留作纪念的婚纱照也没钱照一张,从我家到他家就算完成了结婚仪式。
单凭着少女的一腔热血和无所顾忌,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就把自己嫁出去了。后来回想起来,感觉自己就是一名胆大妄为的赌徒,竟然把自己作为堵注抵押上去了。
婚后,慢慢地才知道,原来他的家庭状况很是不好,不是一般的不好。我在他家经历的一次尴尬事件,就能说明他家的窘迫。那时我们刚登完记,去了他家,正赶上他家摊了官司。
那次,因为是公开审理,我搀扶着婆母一同来到被告人的位置。我穿着黑色的连衣裙,白色的护士高跟布鞋,齐耳的短,雪白的肌肤,整个人看上去婷婷玉立、婀娜多姿。
迎着众人关注的目光,说来也怪,在那么多人的场合,我并没有胆怯和羞涩,因为老公拿出自己的记录本,我相信他的为人,他的人品让他不可能昧着良心去骗死去的朋友的家人的,所以我觉得自己没做个见不得人的事,就应该理直气壮!
那是他家的一位邻居,在骑摩托车时车祸身亡,其妻看到一张婆母的借条,说是盖房子时向他们家借三千元钱。
而老公却说:“俺家盖房子确实跟他借过钱,不过早就还了。后来死者在我这买辆摩托车,钱一直没给,而且有当时的记录为证。”
原来老公曾经收买一些摩托车,然后自己修理改装,一辆不成样子的或者近于报废的破摩托车,经他的手就成了一辆崭新的车,然后再卖出去。他的本子上清楚的记载了,那位出车祸的邻居曾经在自己手里买过摩托车。于是俩家各执己说,最后对方告到法庭。
老公家有一位颇有学问和见识的挚友,曾经当过一所中学的校长,虽然已经二线了,却很是仗义执言,而且颇受十里八乡的人们的倚重,在远近颇有声望。他开始出面处理这件事,先是花重金在沈阳找了个有名的律师,是他以前的同学。
那律师去过几趟,人实在的不能在实在了,不只收钱还收物品,更烟酒不忌,每次都给众人打一剂镇定剂,或吃一粒定心丸:“这案子小菜一碟,保证让真相大白,你们就擎好吧!”
结果,开庭的头一天通知他到场时,电话无人接听,失联了。次日开庭,律师缺席,又加上对方孤儿寡母的凄惨可怜,官司的结果可想而知。
我以前真的没想到他家会这么困难,从左邻右舍的证言中可见端倪。东院的王嫂说:“他家经常找我借钱,而且很长时间才能还上,都邻居住着,不借又不好。”
西院的你婶说:“他家盖房子拉了不少饥荒,当时还跟我借了几百,过后能有一年多才还上。”
对门的杨大娘:“他家的确困难,也曾经到我家借过钱,后来赶上我急用钱找他要,他又到邻居家现借的钱,把我的欠债堵上了。”
后门的小媳妇说的更具体:“他家不只跟我借过钱,我有台洗衣机不太好使了,他家听说,跟我商量一百元钱卖给他了,当时讲好钱过些时候再给,洗衣机他抬走后,收拾好了用了一年多也没说把钱给我,后来我上门要了两趟,才把钱给我。他家好像是真拿不出钱来。”
既然已经知道他家不如人意的经济状况,我更不忍心再要什么彩礼,俩人甚至连件新衣服都没钱买,只穿着以前的衣服,说是不在意,实在是没有钱置办。我们都坚信:自己有工作、有手有脚,我们能养活自己,何必再给他的家庭增加负担?就这样,二人赤手空拳开始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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