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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羁少年成长史(第1页)

这篇本来不该是我来写的,是我死皮赖脸讨来的。因为一直以来,我都固执地认为我与这个少年的相识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细细一数,我应该是与他相识在那个十四五岁的花季,那个满脑子洪兴男人和日本姑娘的年纪。那时,初中的他刚刚经历了一系列风云变幻的人生转折——从某名校转到我校,又在我校因与“老狗”一干人呼风唤雨进行社团活动等各种原因被留级到了我们年级。

再然后,经历、地位、气质以及长相都绝对领跑全年级的他迅速集结起了整个年级所有志在江湖的热血青年,每天与我们可爱的人民教师进行各种游击对抗。

每天早晨,我们会集合在楼梯口,点头哈腰地对他鞠躬,然后对他说:“则哥好。”他会一脸浩然正气地示意我们围成一圈,然后信步上前,坐到最高的一级楼梯上,用猫头鹰一般的小眼神俯瞰我们几秒钟后,大手一挥,我们顺梯而坐,开始愉快地商量今天的“战略战术”。

这样的仪式一直持续到有一天,他严肃地告诉我们:“还是叫叔吧,你看香港电影里,真正的老大都叫‘叔’。”于是我们只有悻悻地跟着叫:“则叔好。”

用现在的话说,则叔那个时候与现在截然不同,全身都是一种华丽丽的偶像即视感。能冲锋,懂管理,讲义气,负责任,这对于十四五岁的少年们而言,根本就是男神的存在。这样的细节存在于方方面面,比如我们一群人常躲在操场背后的角落,偷偷抽着廉价的香烟。而每每烟卷燃烧过半的时候。会被则叔站出来挨个打掉,在地上踩熄,劝诫我们:“年轻人别抽那么多烟,后半截全是尼古丁。”然后每次在网吧、游戏厅消耗掉最后一分钱后,再组织我们来到操场背后寻找当时丢掉的种子,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的时候,要想着没有的时候。”

这句话,让当时一无所有的我们无不感同身受,而这些零碎且疯狂的记忆们,似乎也成了这一群小破孩莽撞的青春里大部分的注脚。

初中毕业,绝大多数热血青年因为没能考上高中,义不容辞地投身社会各行各业曲线救国去了。少年里则林则带着一肚子乱码地被家人发配到了海南岛。从此相隔一片海,联系甚微,仅靠网上一些只言片语问个音讯。

再次见到他距离上次分别已又是六年。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除了身高、发型没有走丢,迷离的小眼神依旧迷离之外,曾经的少年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气质倒了一百七十多度。

我们开着他家的车,在这个说粤语的城市飞驰,聊的话题也从当年路过的姑娘变成了一个个少年的梦想。相比不争气的我而言,这时候他的变化已可谓脱胎换骨,网络写手,专栏作家,签约作者,网络电台发起人,光线传媒实习生。这一堆光环虽然不能给他带来太多实际的物质回报,却坚实地记录了这几年他一个人追逐梦想的过程。

他因为身体原因几乎不怎么能喝酒,因为谈恋爱的原因也几乎不怎么明目张胆地吸烟了。一个人高中在海南和后来大学在广州那几年,让他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让他养成了用文字来表达情感的习惯。他不再热衷于出入酒肉场所,而是喜欢提起姿态去咖啡馆要一杯咖啡,然后把一些随心想到的东西用心地再思考一下。

有时候我常常会想,是什么让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孩子王蜕变成了如今的模样?或许是他父母前几年对他“放养”式教育所造就的吧。

直到有一次我与他的妈妈聊天,无意中提及他曾经发过的一篇关于父母的文字,字里行间流露着满满的真情,让人忍不住动容。可他妈妈却一脸迷茫地看着我,说:“他从来不告诉我们他写东西,也不给我们看。”——他爸妈似乎并不是一眼看上去就特别有文化气息的人,却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独特的粤商精神给了他现在这样衣食无忧的生活。

所以,我理所当然地愣住了。之后他姐姐也跟我说,有一次她悄悄给爸妈看了少年写的东西,他妈妈很高兴,到处给朋友和亲戚传阅,少年知道后十分生气,认为是故意显摆。与家人大吵了一架摔门而去,像极了一个极度倔强却又羞涩于表达情感的小孩。

突然我好像懂了什么,也许事情并不像我想的那样。

那些我们看到的他的转变,根本不是外界影响了他,而是他在努力地去想要影响外界。他可能是个非常坚强也非常脆弱的人,他可能也是个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人,所以才会在那些孤独的黄昏午后,努力地去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他曾说,他去到高中,看到了他的女神,他觉得自己该恋爱了,于是他打败了一大波热带槟榔少年,从他们手里抢到了那个女孩,这个漂亮到有点暴躁的女神与他厮守了七年,还时不时高调地出现在他的文字里。他说,他想要写东西,于是他开始不停地在博客上写,从无人问津到现在小有名气,从纯属释怀到现在小有约稿,稿费对于一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而言还算可观。

他说,他要让更多人看到他的东西,于是开始做电台,做文学群,不计回报地做,不求利益地坚持,现在,小时光的网络点击量早已突破千万。

他还说,他要做导演,他要做

APP,他要做杂志……只是他说的话,比绝大多数年轻人都更有魔力,这份魔力大约是源自他还拥有一种执行力,去把自己说出的每一个目标变成实际的执行力。这恰恰是

90后这个相对浮躁的一代最缺乏的东西。

这份魔力还在于,他是他自己,也是好多人,像是一个文学作品中的角色,经历着电影情节里的经历,最后去完成自己的梦想。这样丰富而纯粹的青少年时光想必是绝大多数人似曾拥有但又不尽相同甚至远远不及的,那种感觉就像你读他的文字,总能从他的大众的经历中找到自己独特的片段,又或者能从某些特别的极个人化的桥段里找到通俗而广博的情感。

就像一千个人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可能一千个人也能读出一千个自己,一千个里则林,八百万个人就能读出八百万个里则林。

这种感觉是神奇的,神奇到他自己看到这段描述都会不好意思地脸红,因为一般没有文化的脑残粉是写不出这样浮夸的描述的。

这当然是在开玩笑。

但不开玩笑的是,对于作为一个与作者一同经历过这本书文中很大一部分内容的我而言,对于这些东西的感触可能远远超过你们,但那些文中你们比我更熟悉的名字——老狗、大力佼、男朋友女朋友们,他们作为这部不痛不痒的杂文集的一部分,也许不能给你洗礼般的大彻大悟,但至少能够跟作者一起,把作者的生活透视在你们面前,与你们自己的生活对照渗透。倘若是还能让你寻找到那些青春里走丢的梦想与感动,想必便更是功德无量了吧。其实这并不是多大的事,生活原本就应该更加简单而粗暴,只是我们活得太过困倦迷茫,恰巧少年里则林足够清醒。虽然清醒在某种情况下也代表着更加的艰辛。我们总是习惯于去责备生活里的不如意,却忘了造成那些不如意的很大一部分原因还是你自己。在面对困难面对阻碍面对孤独面对先天缺陷时,你是像只兔子一样躺下来还是像不怕死的王八一样冲上去获得胜利?

转眼白驹过隙,少年里则林已经变成了青年里则林,欣慰的是他仍然保持着少年一般的阳光和清澈,这种清澈是源自对生活的无可畏,自信自己有可为。这是一种极其平凡却极其奢侈的状态,令多少同龄人眼红得想要复制一份一模一样的生活,像里则林一样的生活。

是的,这几段话确实不是奉承,是我蓄谋许久想要作为结尾的段落,不过在真正需要结尾的时候,我发现了两句姿态更高的话。

一个是作者的微博签名:“人生很长,传递你所收获的。”

第二个是一个叫瑶瑶的女孩儿在少年今年生日时送给他的话:“唯愿你把人生过成你最想要的那种样子,就算偶尔有一点遗憾也能当作调剂。希望你所拥有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都是你最最期待的那一种。”

在文章的结尾,故事的最后,希望各位读者和我自己,彻底读完这本书后再次翻开第一页时,能收获更多东西,并且记住,那些宝贵的体验和感受,或许不再是里则林给你的,是你曾经藏起来的。

谨祝各位开心。

@周周周疏影2014。05于重庆

这里是一个树洞,想在此说说我的心里话。如果你们不凑巧看到的话,谢谢你们看见我,也谢谢他,看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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