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有恒心坚持练成的少之又少。战气境九层的硬功高手,绝对可以硬撼战气十层的内家武者。
“不必管他,”细弱的女声从马车内传出,“这里是通往大秦西疆行省内地的必经之路,来往的高手不在少数,我们没必要节外生枝。告诉商队,不要再停留下去了,现在就启程,日落前务必到达黄沙城。”
正在说着话,坐在小姐旁边,一言不发的玉儿突然“咦”了一声,插言道:“小姐,你快看,这探元珠怎么了?”
小姐先是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随后却失声惊叫:“战罡境高手!这附近百丈之内有战罡境高手!”
探元珠,产自一种叫做灵觉兽的凶兽体内,据说是其精华所聚,这种珠子别的作用没有,对于高手散发的气息却极为敏感,只要是战气境以上的高手在附近经过,都会有所感应,并且可以根据目标功力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颜色。驼队的护卫里,颇有几个战气境的武者,因此这一路上探元珠始终显示出淡蓝色,但就在刚才,却突然变成了黄色,而且还不是淡黄,而是战罡境三层的武者经过时才会显现的深黄。
这里地处沙漠,四周一马平川,一眼可以望出去一二里,除了商队,唯一的外人就是那刚刚问路的青年。
“通知城里的暗桩,务必要查清此人的落脚处,让鬼先生去对付他。”小姐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黄沙城地处要冲,来一个战气境九层的高手虽然并不常见,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战罡境高手不同,这些可以以一敌千,万马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存在,随便一个就足以扭转一场局部战争的胜负,更何况,按照探元珠的显示,来人至少也是战罡境三层的高手。
“是。”忠叔恭敬地答道,随即转过身,向商队走去。
第六十八章骆青
黄沙城并不是什么名城,但对于来往于西疆诸国和大秦的行人来说,此地却相当重要——从此处向北,是一片连绵起伏的高山,山高路险,凶兽遍地,向南则是号称绝地的八百里流沙,别说是人,就连飞鸟落到上面都会被陷进去。倒退一千年,黄沙城是兵家必争之地,西疆蛮族的联军几乎每隔二十年就会进犯一次,而后在此铩羽而归,伏尸在城下的蛮族少说也有几十万人,即便是到了今天,仍然不时可以从黄沙下挖出一具具尸骨和锈蚀的兵刃。
不过这些征战都已经是老黄历了,自从当年的西疆军团元帅,第一代梁王秦信设计从蛮族手里夺取了更西边的镇东关,并将之改名为定秦关之后,战线就不断向西方移动,时至今日,黄沙城已经彻底由前线变作了后方。但其商业作用却并未消失,反倒由于地方的安定而日渐凸显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西疆和大秦商业往来的重要枢纽。
天色已晚,雷烈入城后先找了一家客栈投宿,第二天便结了帐,漫步向着目的地走去,却并没有因为一身武者的装束而引起任何注意:这里是西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无数武者怀揣着发财梦来到这里,像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比比皆是。随着人流行进了百多丈,雷烈离开了大道,一路打听着,在城里七拐八拐后,终于来到一座小院外。
“杏树胡同入口第四家。门口有一棵苦杏树,应该就是这里了。”打量着眼前有些破败的院落,雷烈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只要把东西交给这院子的主人,他就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开西疆了。
在锐士营的几年,他的刀法和功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却始终没有找到解决自身问题的办法:按照他现在的修炼速度,四十岁以前,他就可以达到战罡境十层的巅峰,但要晋身战心境,一百年也未必做得到。反倒是在荡决帮助下无意间练成的不灭罡身,在这段时间里连连突破,如今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副作用就是他的个子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离开西疆,到更加广阔,武学更为发达的地方去寻求机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你们这帮坏蛋还敢来,我和你们拼了!”院门突然打开,冲出来的却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长得虎头虎脑,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儿,手里却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不由分说,照着雷烈砍了过来,居然虎虎生风,颇有章法。
“虎头,快住手!”焦灼的喊声传来,虽然是在情急之下,却仍旧不失清脆甜美。与此同时,雷烈站在原地不动,右手轻抬,两个指头准确无比地捏住了劈来的刀锋,任凭半大小子如何地挣扎,砍刀却如同被焊住一样,全然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位大哥手下留情,”一阵香风飘过,喊声的主人随后而至,却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虽然穿得极为普通,却生得眉目如画,只是此时一张脸上却布满了惊惶之色:“小孩子不懂事,我在这儿代舍弟给您赔礼了。”
“骆青,常枫的侄女?”雷烈松开手,却让正拼命抽刀的半大小子一屁、股摔倒在地,“你就是虎头了?果然像你舅舅说的一样,是个好斗的小家伙。”他看向从地上站起来,一脸不服气的半大小子,淡淡地说道。
“你认识我舅舅?”虎头原本还想再战,听到雷烈的话,原来的敌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如今正在崇拜英雄的年纪,舅舅在边关浴血杀敌,驰骋沙场,正是他心目中的英雄,眼前的人武功高强,又和舅舅熟识,显然也是与之一样的人物。
“我叫秦烈,是你舅舅的袍泽,这一次来这里,就是受他之托特意来看你们的。”雷烈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递给一边的骆青:“这是你舅舅带给你的,是他这几个月的俸禄,还有此次交战从敌人手里缴获的战利品,约有百十来枚金钱,你先当面点清了。”
“你是舅舅的伙伴,那你一定和他一样厉害了,太好了,这下胡良那帮狗东西再也休想欺负姐姐了。”虎头欢呼道。
“虎头……”骆青大急,却已经来不及喝止弟弟,身边的空气仿佛在这一刻完全凝滞,一种无形的威压让她差点喘不上气来。她武功虽然不高,但家学渊源,见识却还是有的,吃惊地望着面色微沉的雷烈,一时再也说不出话来。
“虎头,你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雷烈沉声道,身上的杀气随即迅速收敛。
从虎狼山到锐士营四年,算上那些西疆蛮族,死在他手里的人有多少,连雷烈自己也数不清楚,身上的杀气之重,就连山里的凶兽也会远远避开,此时虽然只是在心情激愤下泄露出的一丝,却足以让胆小的人魂飞魄散。虎头虽然素来无法无天,但毕竟还是个孩子,被杀气一压,顿时心志为之所夺,张嘴就要说话。
“骆姑娘莫非是知道我要来,特意在这里等着的吗?”一个破锣般的声音传来,打断了虎头的述说:“选日不如撞日,既然你已经回心转意了,不如这就和我一起回府成就好事吧。”说话间,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从巷口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十多个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的彪形大汉。
这青年长相倒也说得过去,虽然说不上英俊,但也算不上丑陋,举止却粗俗无比,一身衣服花花绿绿,虽然都是名贵丝绸所制,却显不出半点华贵,脸上还抹着一层白色的脂粉,看起来就和乡间野台班子的戏子一样,偏偏自己还故作潇洒,走起来摇摇晃晃,拿腔作势,让人除了恶心反胃,再没有别的感觉。
“你这混蛋!”虎头满脸通红,抄起大砍刀就要冲上来和青年拼命,没等到跟前,一个大汉已经从后者身后闪出,手里将近五十斤重的铁鞭轻轻一挥,敲打在砍刀之上,虎头顿时连人带刀倒飞出去一丈多,虎口鲜血淋漓,再也握不住砍刀。
“不识好歹的东西!”青年的脸色说变就变,刚才还笑容可掬,此时却显得狞恶无比:“我看上你姐姐,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敢跟我动刀子,给我废了他一双爪子!”使铁鞭的大汉应了声是,随即狞笑着,向虎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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