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吃不下……”千伶哽咽。
KEN没有勉强她,放下盘子,体贴地从背后抱住她。KEN的怀抱宽大而温暖,千伶顺势把头向后一靠,舒舒服服地贴住他的胸腔,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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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场车祸中,我爸脊椎受伤,瘫痪了……”一段沉寂过后,千伶接着诉说,“我爸我妈都是仁义之人,从事故发生的第一刻起,就没想过要逃避责任。那一车的人,都是男性,且多半都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一倒,一家人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我爸我妈变卖了房产,变卖了车子,变卖了所有值钱的家当,赔偿给他们的家属,可是这些,远远不够,尤其是那些重伤者的医疗费,加起来,是一个恐怖的天文数字。于是,我妈亲笔给人家写欠条,挨家挨户地送上门去,向人家承诺,我爸欠下的债,我们家会还,一月一月地还,一年一年地还,直到还清为止。”
“从那以后,我们一家人,就卷进了沉重的债务中,我爸丧失去了劳动能力,就帮人糊火柴盒,没日没夜地做,手指做得失去了知觉,他就用嘴,用牙齿,一点一点地糊,”千伶的泪水落在KEN的胸口,“我的妈妈,我的勇敢无畏的妈妈,更是什么都尝试过,餐厅的服务员、酒店的保洁工,只要能挣到钱,她什么都肯干,钱一拿到手,立刻就送到伤者的家里,而我们自己,是天天吃咸菜,甚至咸菜,也还不是萝卜白菜什么的,那是到了春天,我从山里挖来的各种野菜,我妈一坛一坛地腌起来,吃上一整年……”
药道 第十章(7)
“但是,即使是在最艰辛最窘困的那几年,我爸我妈都不同意我辍学,他们只是答应让我每天放学以后去教小孩子弹钢琴,”千伶说,“我就这样一边拼命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一边熬夜写功课,艰难地读到了大学毕业——说起来你可能没法相信,在大学里,我一天只吃一顿饭,最瘦的时候,我的体重还不到70斤。”
“然后,我遇到了费智信,他写下了一张支票,替我家偿还了我爸我妈用一生都还不完的债务,而我,成为了他的女人。”千伶潦潦草草地说道。
KEN拥着她,轻柔地抚拍着她的脊背。
“你不觉得这个结尾太过唐突?”千伶突然笑了,望着KEN。
KEN摇摇头,温和地对她微笑,什么都不说。KEN是从来就没有逼问过她任何问题。她说,他听。她不说,他亦不问。
“其实,在遇到费智信之前,我经历过一场荒诞的恋情,”千伶嘘出一口气,缓缓说出来,“对方是我的大学老师,中文系的教授,比我年长十几岁,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刚离婚不久。在我眼中,他完全不同于那班与我同龄的黄毛小子,蓄着汗毛当胡须,贼头贼脑,一脸的面疤。当时我是真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遇到比他更成熟更动人的男人了,有那样的浓眉,那样明亮坚定的眼睛,那么潇洒,那么有才学,微微有点孤傲,口才一流,举止斯文又大方。所以,当他主动靠近我,向我表示好感,我就像是一尾落网的鱼,无力招架。你无法想象,幼稚的我,是多么地爱他、多么地崇拜他,我和普天之下一切轻信诺言的无知少女一般无二,当他使出柔情蜜意的杀手锏,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
KEN仍旧保持缄默,这个大男孩一样的男人,竟然胸襟宽广,有着如此罕见的修养与气度,令千伶无比窝心。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要求我保守秘密,因为他说,师生恋会影响他的前途,于是我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地下情人,一直做到大学毕业,”千伶的语气充满嘲讽,“为了跟他在一起,我放弃了很多机会,留在了这座城市,在一家小公司做了文秘。然后,我理所当然地向他提出结婚,也就是在此时,他开始疏远我,冷淡我,试图甩掉我,而我这个一无所知的傻女人,居然天真地以为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令他不够满意,因此不管再累,我每天都不惜搭一个钟头的公交车,从城市的这一端到城市的那一端,赶到他的家,执迷不悟地为他做饭洗衣服擦地板。”
“也许是精打细算,也许是吝啬,总之,我跟这位爷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几乎不怎么花钱。每个月我的大部分收入都得寄给家里还债,所以我只能省掉公司里的那顿午饭,用省吃俭用的钱,为他买鱼买肉,买他喜欢吃的昂贵的美国蛇果,还帮他买钙片买维他命!我告诉他,我会努力做一个好妻子,按照他的标准,不断地修正自己,在家里,做贤良淑德的保姆,在外边,做一只能为他锦上添花的花瓶。我甚至设想过,我们的婚礼,要邀请他最敬重的副校长来主持。”千伶说。
“结果你猜怎么样?”千伶的表情尽是讥讽,“他被我的痴情搞得很烦,并且误以为我对结婚的种种设想其实是在胁迫他,要向所有的人公开我们的关系。这位爷终于忍无可忍了,勃然大怒,连伪君子都扮演不下去了,他高声吼叫着,拍着桌子对我说,他什么都不怕,如果我要告到他的领导那里,大不了,他就来个鱼死网破,调到别的学校去,重新发展。”
“你想得到吗,他居然反过来威胁我!”千伶想笑,一笑,眼泪全跌了出来,“他说,他是不会娶我的,他的妻子,应当是家世殷实的女子,气质雍容,学养丰厚,而不是我这等被生活的鞭子抽打着四处奔波的小家碧玉。他说,他可以给我他的肉体,但是绝对不能给我婚姻。他说,他可以陪我走一段,可是绝对没可能陪我走完后半生。他说,我要是再逼着他结婚,他会发疯的,他一疯了,就会伤人,假如我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不为我爸我妈着想,就尽管纠缠他吧,缠到他疯掉为止。”
药道 第十章(8)
“我的初恋,就这样,成为了一出黑色幽默,”千伶叹口气,捂住自己的面孔,“听完这些恐怖的分手宣言,我一句话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甚至来不及告诉他,我的身体里,已经有了他的骨肉。”
千伶静一静,透过岁月的洗濯,她重新看清了那一段摧毁了她全部青春的龌龊经历。少女千伶其实是在缺水少光的干枯中度过了漫长的年月,她被家庭的重压搞得垂头丧气,有来自高贵的教授甜蜜如饴的滋补,不能不心花怒放不知就里,像打开柔软的花瓣一样打开自己的身体。
那完全就是一种被动的关系。年少的她,不论再聪明,都无法抗拒恭维。而那恭维者不过是个才貌平平的普通人,他的杀手锏就是软语温存,他把初涉尘世的少女夸得天花乱坠,千伶是稀里糊涂地就掉进了泥潭。但这是多么粘腻的感觉啊,不清,不爽。如今站在甬道的这一边,回望那段空心岁月,她甚至能猜想到那可能是一个形容委顿的手淫者,一个守株待兔的家伙,等候着有女学生扑入他的天罗地网。其实他的面容暗褐如铁锈,他的眼神空洞,他的案头堆满了东拼西凑的学术论文,但从那单薄的嘴里却能够说出一连串如珠如宝如天籁的恭维。天哪!谁招架得住?
无知的小女孩子飘飘然昏昏然,她为这奉承恭维而委身,享受着那酸楚的快感。多年后回过神来,她狠狠地咒骂自己,骂自己是个愚蠢之至的女人。那个色鬼,本是在惴惴不安中扣响了她的门扉,他害怕她仅是给他一瓢饮一箪食就匆匆打发了他,不承想得到的是太高的礼遇,于是他顺理成章地在她的处子之身倾泻了肮脏和罪恶,平躺于缠绵温床,盛宴人间美味而又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那个男人,毁灭了我对爱情的憧憬,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差不多患上了‘恐男症’,变成了‘爱无能’,在我看来,男人无异于是生物界最残忍的族群,他们都是一样的,都一样。衣冠楚楚时是一种男人,一丝不挂时是另一种男人。他们穿上了衣服,是原子物理学家,是音乐家,是大学教授,是博士,是医生,脱了衣服上床——都是一样。”千伶的口气极为尖刻。
KEN重重叹息,他用力拥抱了她一下。
“分手以后,腹中胎儿成了我最大的累赘,为了节约钱,我没有去医院,自己买了堕胎药,吃了下去,没想到,那粒药,并不适合我的体质,”顿一顿,千伶说,“当年,我供职的那间小公司,与费氏有一宗业务往来,那天,我被派到费氏取资料,一进费氏大厦,我就发生大出血,晕了过去,而费智信那时正好搭电梯下楼来,在电梯口,看到了我——是他,好心救了我。”
“费智信把我送到了医院,叫司机守着我,为我支付了医疗费用,医生立即把我送进急救室,为我做了紧急清宫手术,隔一天,费智信来看了我一次,接着就每天都派人送花送食物到我的病房,”千伶慢慢说着,“出院的时候,他亲自来接我,在车上,他问我,可愿意做他的女人……他为我租了一套公寓,住了有大半个月,接着,我就搬进了费宅,也就是在那一天,我开始了漫长漫长的失眠,而且,吸烟成瘾……”
“不过,毕竟是他把我,自贫病交困中拯救了出来,”千伶凝视着KEN,“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是他的情人,他是我的恩人,你明白吗?”
“我明白的,千伶,你经受了太多的委屈,太多的苦,”KEN抱住她,“我知道这些话十分老土,可是我还是要说出来——宝贝,放心吧,剩下的人生,有我在你身边,我会陪伴着你,共同面对生命所给予我们的快乐和忧愁,幸福与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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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道 第十一章(1)
1
千伶穿过花朵盛开的苗圃,从厨房背后的侧门溜进了费宅。她准备经过佛堂旁的旋转楼梯,悄悄潜回自己的房间。费奶奶已经在做晨课,佛堂里传出她敲击木鱼的声音,笃,笃,笃,清冷、生脆。千伶刻意放缓了脚步,轻轻越过佛堂。这几天,费智信出差在外,应当没有人会察觉到她一夜未归。
“站住!”费太暴喝一声,鬼使神差地从走廊的阴影处踱了出来,照旧是一身精心设计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每粒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费太尤其喜欢那些张扬夺目的珠宝。
千伶吓一大跳。
“我想知道,从昨晚十一点,直至此刻,你身在哪里?”费太冷冷地问,她的头发梳个髻,面容冷峻,活像一只鬼。
千伶手心冒汗。费太的脸色——老天,比锅底还黑。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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