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筱,筱筱!”披着素色披风的女孩人未至,声先到宁筱筱在床上睡的四仰八叉,脸上还盖了本《霸道公子俏书生》,打着小呼噜,冷不丁被这一千个银铃一齐响的声音灌耳,抖机灵从床上翻坐起来,嘴里嘟囔着我就起’,‘马上’,
“你怎么还在睡啊”女孩不乐意的推了推她的胳膊:你莫不是被那天上的睡仙附体了不成”宁筱筱打了个超大的哈欠,很没气质的岔着腿坐在床沿,揉了揉眼睛,才看清面前的小姑娘。
“雅雅”宁筱筱一整个清醒过来,冲着面带怒容的娇俏女子露出一抹讨好的笑意:了”文斯雅伸手去捏她的脸颊,气呼呼道:她还未及笄,宫里自然不会给她发请帖,宁筱筱进了宫,她俩就不能结伴去逛元宵庙会夜市了,一个人多没意思!
“我听阿财说,元宵盛会从今夜就开办了,特地来唤你一起去,早一日逛一逛,省的明天你一整天都得在宫里跟那些娘娘,夫人呆在一块,束手束脚的不自在,玩也玩不开心。”文斯雅指尖戳了戳她的肩,不满嘟囔:“你这到底去不去嘛”
“去啊,当然要去!”宁筱筱嘿嘿一笑,伸手搂住她的腰,脸蛋埋在她发育良好的胸口蹭了蹭:也好软。斯哈。宁筱筱感受着少女身上散发出来的幽香,心想。不行,得想个办法把这小丫头拐回家!文斯雅被她蹭的面颊泛红,手忙脚乱的去推她,磕磕巴巴道:“你,你脸往哪里蹭你最近果然变得好奇怪!”宁筱筱砸吧砸吧嘴,松开了娇娇软软的小美人,拍拍脸,将险些00,微微收敛的表情,又是清冷出尘的一个大美女。
“睡糊涂了,”宁筱筱冲文斯雅浅浅一笑,牵起她纤纤玉手,温声道:文斯雅立马就被转移了注意力,绣眉微蹙:“不就是出去玩儿么怎的还要做什么规划每年不都是先逛庙会,只逛最热闹的那条街,一条街逛到头便是灯会,灯会逛完再去三里河放花灯,看烟火。”她似乎是想起了往年作伴游玩时的趣事,抿唇一笑:回去一起挨训。”这个举止投足都适宜得体,就连笑也是含蓄温婉的少女,深觉这为光禄院上卿之女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至于她表面上看是当朝右相的宝贝孙女,千金贵女,实际上早被2,取向女的咸鱼小白领鸠占鹊巢,霸占了躯壳。相府贵女一夜高烧,烧没了性命,苏醒的却是她这个车祸去世的现代人,尽管脑袋里的记忆能让她迅速适应如今的时代与家庭,可那刻在骨子里的懒散不羁却叫她一并带了过来脑子。
足足适应了近两个星期,她才融会贯通了这具身体往日的种种举止仪态,尽管偶尔还是会不可避免的蹦出一些新鲜用词,却到底叫府内上上下下松了口气。怪就怪点吧,人没烧傻就行。宁筱筱叹了口气,每日装淑女可真他娘的累,也就原身这个漂亮又可爱的好闺蜜,能慰藉她寂寞干涸的心灵。嘤。雅雅真的是小天使,又乖又漂亮,干净无暇,身材也是一等一的绝,小小年纪,人美胸丰腰细腿长,甩她这具平板儿身子十八条街。卡着她审美点长的小美人!真不想让她便宜了哪个臭男人!吸溜。
每日能捏捏抱抱,一亲芳泽也是极好的。
“走啦走啦,发什么愣呢”文斯雅急的跺脚:挤不进去!“宁筱筱笑嘻嘻的看着美人娇憨嗔怒,撒娇道:“好雅雅,你来帮我挑衣服束发好不好”文斯雅佯装发怒:
“哪有嘛,她们的眼光哪有你好,你挑出来的衣裳,扎出来的发辫最好看!”宁筱筱晃了晃她的胳膊:
“一回,一回,哪次不是最后一回”文斯雅都想要翻白眼了,多年的教养让她忍住了这样不雅的行为,瞧着故作可怜的宁筱筱,明知道她是装的,却还是忍不住心软了,轻哼一声:“下不为例。”
“唔!我就知道雅雅最好了!”宁筱筱猛地扑过去抱住她,撅嘴就要亲她脸蛋:
“你又看什么乱七八糟的话本了能不能正经一刻钟”文斯雅缩着脖子,又好笑又好气:“别亲啦,我脸上的脂粉每次都叫你吃没了!”
既然都换了寻常公子的衣裳,出宫肯定不会是大张旗鼓的出,马车也低调的很,出了宫门拐了几条路,等天色将暗之时,再往最热闹的几条街驶去。
迟乔恨不得一路上扒着车窗往外瞧,然而他似乎一向跟车马类的东西不太合缘,当然也可能是这次行车的地面很不平整有关,导致他被车颠了几下之后脸色就开始泛白。继晕人力轿之后,又晕马车了。
娇娇弱弱的现代人,坐惯了高档跑车,舒适度拉满的suv,哪里受得了这种坑坑洼洼,凹凸有致的地面,还有马车那防震功能为负的车轮迟乔晕的一点精神都没了,蔫哒哒的闭着眼睛,靠在人形抱枕怀里哼哼唧唧。搂着他,又心疼又无奈。闹市距离皇宫还有一段距离,步行至少小半个时辰,他没什么所谓,只是怕猫崽累着了,玩乐都打不起精神,回宫不知道要如何懊悔难过。兴许,不坐马车,直接骑马呢陆玖抚了抚猫崽的脸颊,问他可不可行。迟乔蹿起来,现在立刻马上就要去骑马!
他以前骑过马,只要有专业人士带着,马儿别疯跑,就完全不会晕!专业人士陆玖便带着他下马车,也不见什么动作,一路跟上来的暗卫中某一只嗖一下从最近的树上落下来,听命又嗖嗖嗖的轻功跑远,特别有江湖气息。迟乔赞许的点点头,他虽然不会轻功,但是他会瞬移,所以寻根逐源,他大概要比暗卫厉害那么一点。只是稍稍赞许一下,而非瞠目结舌很没见识的吃惊,到底是有根有据,也很有底气的。陆玖摸摸他的脑袋,让他先在停下的马车边上坐着歇一歇,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迟乔坐不住,去逗马,拉车的马是长得不起眼的好马,大概是伯乐才相的中的那种品相,不过通体雪白,足下一簇黑,踏墨行云,性格也很温顺,怎么逗都不生气。没一会,又狂奔来了一匹很不温顺的高头大马,通体漆黑,连刚硬卷曲的马鬃都是滚墨色,足下生风,披着猩红的马鞍马饰,看上去特别凶,实际上也特别凶。那暗卫几乎是被它颠下去的,要不是溜的快,险些还要被尥蹶子蹬上一脚,当场退休。
马甩下背上的暗卫,甩甩脑袋嘶叫一声,朝着陆玖踱步来,惊的迟乔后退一步。
这种娇贵的小少爷,去马场挑的也都是最温顺最漂亮的马,还得有最帅最温柔的驯马员带着陪跑才行,哪里见过这种比赛级马还要凶狠不羁的大家伙。这大家伙还用脑袋拱他,好粗鲁,身上并不怎么好闻。
“它喜欢你,”陆玖拍了拍黑色大马的脖子,握着迟乔的手,往马身上摸:“它从前除了我谁都不肯亲,谁骑它都得颠下去才安生。”也就是这马血统罕见,太过珍惜,又是西域送来最珍贵的贡品之一,才没在他失势之时被牵连,一并斩杀。原来马拱人不叫‘莫挨老子’,而是你好可爱可以贴贴’这个意思迟乔试探性的摸了摸超凶的大马,马儿似乎也知道自己吓人,尽量用很温柔的,湿漉漉的眼睛看他,不过鉴于它全身都黑,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嵌在身体里也看不出个名堂。不过迟乔感受到他散发出的善意了。
主要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匹名叫[踏月]的里飞沙,继[陆玖],[谢玄]之后,叮咚一声登上了他的好感度列表,数值不高不低,大概位处“嘿,看你挺顺眼,交个朋友""那一列。迟乔:不是。么啊这马也是什么关键人物吗686也很不能理解,它在短短几秒内分析了无数种可能性,最终转述给宿主的,是它认为最合理的解释。
‘也许,’686艰难道:迟乔傻眼。你说帝君陆玖,国师谢玄位高权重无可厚非。可是,这马。凭什么86表示,你不要看不起踏月,人家在被送来中原前,也是里飞沙族群里领马的独崽,王储的待遇,你懂吗迟乔迟乔不太懂,但大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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