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饿了要求食,是不能责怪的,即使是对于懒汉吧,也要让他填饱肚子,才能听得进规劝。而对于饥饿的鬼魂,那就连劝诫都大可不必了。无地可种,无工可打,无物可买,阴山道上连“嗟来”之声都听不到。那么鬼魂们如何取得食物以解决肚子问题呢?除了那一年一度或数度的子孙祭祀,最体面的就是等人施舍了,此外的取之之道都不大光彩:有智有勇的去抢去骗,力气小些的就去偷,最不济的就只有向人乞讨了。但也不要误解,好像冥世里满街都是乞丐骗子,一片“阴暗面”。其实那里真是个太平世界,家家都是室如悬磬,根本不必担心会有不速之客光顾,所以“夜不闭户”是自然现象,“闭户”的可能倒是有些毛病了。至于鬼魂的乞食,那也只能到人间,冥界是行不通的。一个社会要想没有乞丐,除了尚在缥缈之中的“大同世界”之外,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有法令严禁,见一个抓一个,二是大家全都釜中生尘(其实哪里有釜!),无物可以乞讨。冥世应该属于后一种情况,所以那里的饿鬼只能盲流到人间,里面却是模范治安,一个乞丐也没有,颇可作为政绩申报玉皇大帝的。而且如果按照考亭夫子的定义,填饱肚子是“天理”,品咂滋味是“人欲”,那里就是只有“天理”,即使让最苛刻的道德家去考察,也要啧啧不绝于口的了。
子孙祭祀不算是求食,有个好称呼叫“歆享”,是要冠冕堂皇端着架子来接受子孙们孝敬的,而且别有重大取义,放到最后另说。
提起人间对鬼魂的施舍,厉坛之祭要放到首位,因为它是官办,列入祀典的。关于厉坛之祭,说来话长,此处仅说与鬼魂饮食相关的。所谓厉坛,正如人间的收容机构,只是它收容的是无祀幽魂,即人世间已经断了香火的孤魂野鬼。“遭兵刀而横伤者,死于水火盗贼者,被人取财而逼死者,被人强夺妻妾而死者”……如此之类,这些鬼魂生前多是人间的下层百姓,“死无所依,精魄未散,结为阴灵,或倚草附木,或作为妖怪”,如果不加以收容,就要为害于社会了,所以天下各级政府都要设有厉坛。但是厉坛之祭只能施舍野鬼幽魂,至于枉死城里关着的冤魂,就如窦娥进了死囚牢,是不能享受这一社会福利了。
厉坛之祭在明代为一岁三次,即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和十月初一日。京师的泰厉之祭,要设城隍神位于坛上,无祀鬼神等位于坛下之东西,羊三、豕三、饭米三石,这些东西也只是仅具形式,只要弄得热热闹闹,要黎民百姓明白圣天子的仁政已经泽及九幽就够了。
实际上,厉坛不仅是无祀之鬼一年三餐的聚食处,平时无家可归,也往往要到此处栖身,那情景就与街头的叫化子一样。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处所,平时免不了有些行善的人来烧香上供,这样那些孤魂就在一年三餐之外,也有一些零星东西打打牙祭了。
厉坛的中元节施食是官府的事,民间另有中元节施食之俗。农历七月十五日,古代号称“鬼节”,在道教称为中元节,在佛教称为盂兰盆节。其实这是典型的中国本土的节日,即道家所谓“正月望为上元,七月望为中元,十月望为下元”也。可是佛教传入之后,有了目连救母的故事,与中国的孝道一拍即合,到唐代便有了“盂兰盆节”,也定在了七月十五日,而这天僧侣们正好历时三个月的“安居”结束,也开始出来活动活动窝屈一夏天的胳膊腿了。
这一天,依中国民俗是要祭祖宗,而依佛教说,是目连因母亲死后陷于饿鬼狱中,故设此功德,令诸饿鬼一切得食。中外二节的这一凑合,正如俞理初所论,也就是“佛用道家中元,是僧徒争分中元之利而为之也”(《癸巳存稿》卷十三“中元施食”条),那结果就出现了一个意外的场面,本家的祖宗与外来的饿鬼都聚于一堂了。明人于慎行对此颇有微词,在《榖山笔麈》卷十六中指责唐朝的皇帝于中元节祭祖,道:“是以七庙神灵皆在饿鬼中也,其不道而辱先甚矣!”但这种道学家的口吻极为讨厌,国人讲究宅心仁厚,为富而不能不仁,你家的祖宗聚在一起大吃八喝,何妨同时向无家的野鬼做些施舍?而且不过就是一年一次,做做平等的样子和谐一下也不算困难吧。据张岱《募造无主祠堂疏》中所记,也是明朝的萧山人魏骥,每年除夜,肃衣冠立于大门之外,祝曰:“凡无主孤魂,今夕无处栖止者,都到骥家过岁。”厅堂上则盛设牲醴以享之。至元旦一早,复衣冠送出。(其用心之仁厚真是令人感动,但倘若此公能把人间的叫花子招到家里开除夕派对,那我就更为佩服了。)[2]谢肇淛《五杂俎》卷二说的闽人风俗也很得体。一面是“家家设楮陌冥衣,具列先人号位,祭而燎之”,一面是“是月之夜,家家具斋,馄饨、楮钱,延巫于市上,祝而散之,以施无祀鬼神”。所以有见鬼本领的人,往往会看到“放焰口”时饿鬼扎堆儿抢馒头的火爆场面。
除了中元节之外,人家或做水陆道场之类的法事,对于鬼魂也是一次得以果腹的机会,他们得到哪家要做水陆的消息,总要奔走相告、呼朋引类、成群结队地去“赶斋”的。
在平时则多是乞讨求食。即使是英雄豪杰如韩信、韩世忠,也或有过穷途末路的时候,饥火中焚,事关性命,向人乞讨食物,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对于鬼界中的乞丐尤应作如是观。元代统治者把人分为十等,乞丐就列于儒者之后,算是比邻而居吧。这安排其实并不大错,有的儒者有乞丐风,有的乞丐有儒者风,戋夫小儒也无须因为自己比乞丐多个学历就愤愤不平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记一乞食之鬼,吐辞蕴藉,俨然是一饱学穷儒:
其人恧然曰:“君既不畏,我不欺君,身即是鬼。以生为士族,不能逐焰口争钱米。叨为气类,求君一饭可乎?”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九中的老者,向人乞一盂麦饭,便终生为人驱镇蛙噪,更是乞食中的贤者。
至于某些饿鬼为了求一食之饱,小施骗术,也确有不得已处。如唐临《冥报记》写一野鬼冒充人家亡弟,却被本主揭破,打出户外,最后说一句“饥,乞食耳”,则颇让人心酸。《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四叙一野鬼冒充名人蔡邕的鬼魂以求野祭,但此鬼只看过《赵五娘琵琶记》的唱本,把故事当了“汉朝的那些事儿”,所以就露了馅。但冒充蔡中郎而不冒充高衙内,还算是近于风雅。而且面赪知耻,不仅在鬼界,就是在人间也算是难得的了。虽然纪昀也许借鬼事来讽刺世情,但揆以情理,鬼趣中也不应少此一种。
但有时为了骗一顿吃喝,弄得人家虚惊一场,也着实可恨。《夷坚丁志》卷一五“詹小哥”条写一野鬼冒充老太太的儿子,让老人家以为儿子死了,请来和尚诵经超度,野鬼趁机大快朵颐。但数月之后,那儿子从外地回来了,家人却以为是鬼,操刀动杖,差一点儿惹出人命。
鬼界中还有一种大型骗局,类似于《聊斋》中写的“念殃”、“局诈”者,那就不是一叠纸钱和一场野祭就能打发掉的了。《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三记一廖太学,悼其亡妾,幽郁不适。诸鬼就幻出亡妾之形,捆绑起来,伏地受杖,让廖太学大放焰口,施食超度。廖太学不敢不从,可是诸鬼尝到甜头,一而再地来诈骗,而且胃口越来越大,硬要做七昼夜水陆道场,狠敲一笔才肯罢手,结果是终于暴露。
靠偷窃得一果腹,在鬼界也属于“盲流”之类,算是小偷,也最为可怜。北宋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一“彭郎中记”说一野鬼入厨房窃食,被灶神捉住,棰挞一顿。主人见此,斥问灶神道:“饿而盗食,汝何责之深也!”
在仁者看来,因饿极而偷食,是不足深责的。而人间不少冠冕人物,尸位素餐,或拟之于偷食之鬼,就未免有些从轻发落了。清人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三编》卷四“为师恶报”一条,专有“偷食鬼”的名目,虽谈报应,却颇有理致。有杨御史者与一道士善,而道士目能见鬼。一日,道士来杨家,笑道:“君厨下有偷食小鬼,今投生矣,特不知何家偿其债耳。”杨因言近日得一子,令媪抱出,道士审视愕然,道:“不知君曾造何孽业,这偷食鬼竟投生为尔子矣。”杨道:“吾自信一生无大过,只是未得功名之前曾教过私塾,授课有些不大尽责。”道士拍其背道:“妄食东家粥饭,废却子弟岁月,尚不为大过乎!”后来杨御史的儿子长大,日事酒色,田地卖尽则掘屋砖换酒,竟不识一丁而终。
当教员就开始混饭吃,后来官至中央监委的大干部,也不过就是那么混上来的,其恶劣远胜于偷食之鬼了。由这样的人掌监察之责,国家的吏治也就可想而知。清人袁枚《续子不语》卷三“锅上有守饭童子”一则,记人家中有一小神,专防饿鬼窃食。看来此等窃食小鬼易防,对于尸位素餐的大人先生们就只好求之于因果报应了。(董含《三冈识略》对这种人的惩罚是让他本人做狗吃屎三年。)
最后补充一点,鬼魂中也有靠到人间打工混口饭吃的,如前面提到的谷神子《博异志》中的那位。但这究竟算是另类,而且鬼到人间打工的事以后可能有机会另文详说,此处就从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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