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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第1页)

我名叫劳尔·安迪密恩。这名字念上去跟“保尔”差不多。我出生在海伯利安,出生时间是本地历法的坠船纪六九三年;或者依大流亡前历法,是公元三〇九九年;又或者是——根据我们大多数人的时间计算方式——圣神纪元,陨落后二四七年。

在我陪伴“宣教的那个人”旅行时,人们称我为守牧者,说得很对。几乎正确。我的家人一直作为游牧人谋生,他们在天鹰大陆最偏远地区的荒野和草地中牧羊,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有时候,我也会照看羊羔,把它们当作小宝宝。回忆起那些平静的夜晚,我躺在海伯利安满天星辰下的时光,那是多么愉快啊。十六岁时(按海伯利安历法计算),我离开家门,参了军,在圣神控制的地方军的旗下当兵。在我脑海里,那三年时光的大半仅仅是无聊至极的老套程序,其间有四个月的例外,相当不愉快——在大熊叛变期间,我被派到尖爪冰架去和土著作战。从军队退役后,我在九尾一家粗陋的娱乐场担任保镖,兼任二十一点庄家,之后在湛江的上游河段做了两个雨季的驳船主,后来,我又在风景艺术家阿弗洛·休谟的某幢鸟嘴庄园当园丁。但是,对“宣教的那个人”的历史长卷来说,如果要展示她最亲近弟子的先前职业,那么,“守牧者”这个名号听上去相当不错。“守牧者”,这名字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圣经》光环。

我并不反对别人冠我以“守牧者”这个头衔。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这个守牧者麾下的羊群,其实只有一头羔羊,但她至关重要。而且,我失去她的时间,要多过于守护她的时间。

那天,我的生命永远改变、故事真正开场的时候,我二十七岁,作为一个海伯利安人,个子还算高,除了手上厚厚的老茧,以及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就再没一点能令人注意的地方。当时,我正在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中担任猎人向导的工作,那地方位于浪漫港北部一百公里。当时当刻,我对性爱还一知半解,对武器却了如指掌,我的第一手经验告诉我,力量的贪欲可以影响到男女间的风流韵事,我懂得如何用我的拳头和平庸的智慧来生存,也对很多很多事感到好奇,同时,唯有在明了我的余生几乎不会有什么伟大的奇迹发生之时,我才感到安心。

我真蠢。

二十八岁的那年秋天,可以用一个个“没有”来描述。我从没有离开过海伯利安,也从来没有想过我可能会旅行到外世界。我去过天主教堂,这是当然;一个世纪前,在安迪密恩被洗劫一空后,我的家人逃到了偏远地区,即便在那儿,圣神也伸展出它那教化的影响羽翼——但是我既没有接受基本信仰,也没接受十字形。虽然我混在女人堆里,但是我从没恋爱过。除了外婆的教导外,我的知识全是自学的,都是从书中汲取的。我贪得无厌地阅读书籍。在二十七岁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所不知了。

其实我一无所知。

因此,在我二十八岁那年的初秋,当我自负满满、既无知又迟钝地以为,这世界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时,我却犯了一件事,这件事将给我带来一次死刑,并让我重获新生。

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危险重重,这一事实自陨落前就毫无改变。但无数腰缠万贯的猎人——很多都来自外世界——每年都到那儿去猎鸭子。那里的原绿头鸭来自七个多世纪前的种舰,它们在飞船中重生并逃了出来,但很快大多数都死了,一方面无法适应海伯利安的气候,另一方面是被土著掠食者捕猎殆尽。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鸭子在天鹰中北部的沼泽地中幸存了下来,使得猎人们趋之若鹜。而我,便成了他们的向导。

在沼泽地和湛江支流之间,有一片大拇指般狭长的页岩和烂泥地,上面坐落着一座被遗弃的纤维塑料庄园,我们总共有四个人在庄园外工作。另外三个向导致志于钓鱼和大型狩猎,但在鸭季到来时,我就成了这座庄园和绝大部分沼泽地的主宰。这里是一片亚热带湿地,大部分区域长满了浓密的茶马植物、堰木林;涝滩岩地中长有巨型普罗米修斯树群,数量倒还不算多。在初秋那冰冷干燥的寒流吹袭下,野鸭每年会从南部岛屿迁徙至羽翼高原极偏远的湖泊区,中途,它们会在此地稍作逗留。

破晓前的一个半小时,我叫醒了四名“猎人”。我已经为他们准备好早餐,有火腿、烤面包、咖啡,但是四个大腹便便的生意人在狼吞虎咽的时候,却还满腹牢骚,脏话连篇。我只好提醒他们,把武器检查一下,擦洗擦洗:其中三人带着便携式霰弹枪,第四个竟带了把古式能量步枪,真是蠢到家了。就在他们嘟嘟囔囔吃东西的时候,我出了小屋,来到屋后,和依姿坐在一起。依姿是条拉布拉多巡猎犬,打从幼崽时起就和我在一起了。依姿知道我们要去打猎,我只得摸摸她的脑袋和脖子,让她少安毋躁。

之后我们走出簇叶丛生的庄园,坐一条平底小舟离去。此时,旭日的第一抹光线已经透了出来。辐射蛛纱在枝丫的黑色隙缝间、在树梢上飞掠。四名猎人——罗尔曼、赫瑞格、鲁修民、庞尼苏——坐在小船座板的前部,而我则站在船的另一边替他们撑篙。依姿和我在一起,双方被中间的一堆隐蔽浮体隔开。这些圆盘状物体曲线玲珑的底部依然显示出纤维塑料外壳粗糙无光的表面。罗尔曼和赫瑞格穿着昂贵的变色雨披,但等到我们深入了沼泽地,他俩才激活了聚合体。接近淡水沼泽的时候,我叫他们别再大声说话,因为绿头鸭就聚集在那儿。四个人齐齐朝我瞪了一眼,但他们还是放低了声音,很快,便鸦雀无声了。

我把小舟泊在射击地外,放出隐蔽浮体,此时,天已经大亮,都可以看书了。我拉起缀满补丁的防水裤,下到水深齐胸的沼泽中。依姿在小舟一侧俯下身子,眼神明亮,但我迅速打了个手势,叫她不要跳下来。她抖抖身子,但还是坐了回去。

“请把您的枪给我。”我对打头的那个人——庞尼苏先生说道。这些每年光顾一次的猎人进入微小的隐蔽浮体,便会马上被麻烦缠住——他们没法在上面站稳身子。我可不信他们在那时能紧紧把住自己的霰弹枪,所以早些时候我已经叫他们清空枪膛,把保险栓扣上,但是当庞尼苏把枪递给我的时候,枪膛指示器却依旧闪着红光,表示弹药满荷,而保险栓也被拉了下来。我退出子弹,扣上保险栓,把枪插进肩头上绑着的防水卡头,稳住隐蔽浮体,与此同时,这个体格最魁伟的家伙从小舟上走了下来。

“我很快就回来。”我低声对另外三个说道,然后开始涉过大片大片的茶马叶,通过动力皮带把掩体一路往前拉。我不能让猎手们自个去安放隐蔽浮体,因为沼泽地危险重重,其中充斥着无数流泥泡囊,它们会将撑篙人连人带篙一起拖进烂泥中;里面还聚居着无数吸血扁虱,这些虫子大如充血的气球,喜欢从高空的树枝上跳落在移动的物体上;树上则装饰着无数悬垂的束带蛇,在粗心大意的人眼里,它们完全就是一片片茶马叶;同时遍野都是好斗成性的雀鳝,能咬穿人的手指。对初来乍到的拜访者来说,令人惊奇的事还有得是。此外,经验告诉我,如果让这些业余猎人自己安置掩体,一看到第一群绿头鸭出现,这些家伙就会朝自己人互相扫射。所以,我的工作便是不让这些事情发生。

我让庞尼苏躲在一片隐蔽的弯曲树叶丛中,那里位于露天水池最大一片水域的南部泥滩,可以将整片水域尽收眼底,我给他指了指方位,告诉他我将在哪里安置另外三个隐蔽浮体,并叫他透过掩体帆布的狭缝注意外面的动静,等到每个人都各就各位时才能开始射击。嘱咐完毕,我就回去找另外三人。我把鲁修民安置在第一个男人右手边的二十米远处,为罗尔曼找到了一个靠近河口的好地方,最后,我回去找赫瑞格先生——那个愚蠢地带着能量武器的家伙。

再过十分钟,太阳就要升起来了。

“他娘的你那狗屎脑袋终于记起俺来了。”我涉水回到那胖家伙身旁的时候,他朝我吼道。这人早已进入了隐蔽浮体,变色裤子已经湿漉漉了。小舟和河口之间的池水里冒出一个个甲烷气泡,说明那里有个巨型烂泥泡囊,因此,我来回行动的时候,必须小心地沿着泥滩边上行走,以防碰到它。

“俺们给你钱,他娘的可不是要你浪费俺们的时间。”他嘴里叼着根粗雪茄,冲着我咆哮道。

我点点头,伸手向前,摘掉他咬在牙缝中那根点着的雪茄,把它掷离了泡囊。还算走运,那些气泡没被引燃。“野鸭会闻到烟味的。”我对他说,毫不顾及他那张开的血盆大口和通红的脸。

我马上滑到动力器具上,把他的隐蔽浮体拉进露天的沼泽地中。自我刚才的旅程之后,沼泽地表面已经再次覆满了红橙相间的水藻,我的胸膛从中开辟出一条小径。

赫瑞格先生抚弄着那把昂贵但无用的能量步枪,眼睛一直瞪着我。“小子,他娘的给俺注意你的烂嘴,要不俺来替它把把关。”他冲我嚷道。身上的雨披和变色狩猎上衣敞开着,让我得以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一条金光闪闪的圣神双交十字架,胸部靠上位置还有一条真实十字形的红色条痕。赫瑞格先生是名重生基督徒。

我没吭一声,默默地把他的隐蔽浮体安置在河口左边合适的地方。现在,四个神射手都能朝池子的方向射击,而不用怕误伤对方。安置好后,我终于开口道:“把帆布裹在身上,从小缝中朝外看。”同时解下动力器具的绳索,把它系在一块茶马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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