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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1页)

“请问,往黄沙城是走这条道吗?”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两人一哆嗦,恼火地扭过头去,却又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斥骂咽了回去。

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站在距离他们十几步远的地方,他的身材很高大,精壮汉子在常人中也算魁梧的,与之相比却还要逊色一筹,尽管如此,这青年却丝毫不显得臃肿笨拙,近乎流线型的体型,反倒给人一种协调精干的感觉。他的长相很普通,甚至有一些古朴,神色间却带着这个年纪不应该有的沉静和从容,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看起来澄澈平和,却每每在不经意间透出一丝令人心悸的光芒,仿佛刀锋一般,刺得被其扫过的人皮肤生疼。

这青年的穿着很朴素,只是一袭质地一般的黄布衣衫,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些商队的伙计走南闯北,眼力远比普通的百姓要高,只是一眼,就看出此人绝非常人。出门在外,能不惹事尽量就不要惹事,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大有来头的人,更是如无必要不可招惹。

强行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精壮汉子的同伴点头道:“没错,沿着这个方向一直走,再有十几里就是黄沙城的西门。”

“多谢。”青年冲着两人点了点头,算是致谢,随即转过身,向前方走去。直到这时,两个人才注意到对方后背上背着的东西,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冲这年轻人发火。

这个青年的背上,背着一把开山刀,长有五尺,连刀柄带刀身,全都是纯钢打造,看分量,少说也有一二百斤。带着这样的重担,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就连在黄沙上留下的足印也和普通人的深度差不多,好像背上的只是一根茅草,这份武功,至少在这两人的见识里,绝对称得上深不可测。

“此人修炼的是一种以锻炼筋骨皮肉为主的硬功夫,看样子已经极有火候,最低也是战气境九层的功力。”和小姐隔着马车车窗交谈的忠叔好像丝毫没有注意到这边,说的话却截然相反,他的嘴唇微动,发出的声音细如蚊蝇,却清晰无比:“他的右手指节粗大,手掌宽厚,而且稳定之极,手腕也比左手粗一圈,显然在刀上下过苦功。如果我所料不差,他的刀法应该以刚猛凌厉为主,那柄开山刀绝不是摆设,而是威力惊人的大杀器。”

这世界的武功同样有内家外家之分,但绝大多数人都以蓄养真气的内功为主,练习外家硬功的,十中无一。但这并不等于外家功就处于弱势,恰恰相反,如果不论养生延年的功效,战心境以下,在同一阶层,外家功的杀伤力绝对要超过内功。

然而要练外家硬功,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极高,更要有雄厚的财力作为基础,购买各种滋养身体的补品和药物,否则不等功夫练成,就会先伤到自身,而且在习练过程中还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因此有条件,有恒心坚持练成的少之又少。战气境九层的硬功高手,绝对可以硬撼战气十层的内家武者。

“不必管他,”细弱的女声从马车内传出,“这里是通往大秦西疆行省内地的必经之路,来往的高手不在少数,我们没必要节外生枝。告诉商队,不要再停留下去了,现在就启程,日落前务必到达黄沙城。”

正在说着话,坐在小姐旁边,一言不发的玉儿突然“咦”了一声,插言道:“小姐,你快看,这探元珠怎么了?”

小姐先是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随后却失声惊叫:“战罡境高手!这附近百丈之内有战罡境高手!”

探元珠,产自一种叫做灵觉兽的凶兽体内,据说是其精华所聚,这种珠子别的作用没有,对于高手散发的气息却极为敏感,只要是战气境以上的高手在附近经过,都会有所感应,并且可以根据目标功力的不同而显现不同的颜色。驼队的护卫里,颇有几个战气境的武者,因此这一路上探元珠始终显示出淡蓝色,但就在刚才,却突然变成了黄色,而且还不是淡黄,而是战罡境三层的武者经过时才会显现的深黄。

这里地处沙漠,四周一马平川,一眼可以望出去一二里,除了商队,唯一的外人就是那刚刚问路的青年。

“通知城里的暗桩,务必要查清此人的落脚处,让鬼先生去对付他。”小姐当机立断,下达了命令。黄沙城地处要冲,来一个战气境九层的高手虽然并不常见,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战罡境高手不同,这些可以以一敌千,万马丛中取上将首级的存在,随便一个就足以扭转一场局部战争的胜负,更何况,按照探元珠的显示,来人至少也是战罡境三层的高手。

“是。”忠叔恭敬地答道,随即转过身,向商队走去。

第六十八章 骆青

黄沙城并不是什么名城,但对于来往于西疆诸国和大秦的行人来说,此地却相当重要——从此处向北,是一片连绵起伏的高山,山高路险,凶兽遍地,向南则是号称绝地的八百里流沙,别说是人,就连飞鸟落到上面都会被陷进去。倒退一千年,黄沙城是兵家必争之地,西疆蛮族的联军几乎每隔二十年就会进犯一次,而后在此铩羽而归,伏尸在城下的蛮族少说也有几十万人,即便是到了今天,仍然不时可以从黄沙下挖出一具具尸骨和锈蚀的兵刃。

不过这些征战都已经是老黄历了,自从当年的西疆军团元帅,第一代梁王秦信设计从蛮族手里夺取了更西边的镇东关,并将之改名为定秦关之后,战线就不断向西方移动,时至今日,黄沙城已经彻底由前线变作了后方。但其商业作用却并未消失,反倒由于地方的安定而日渐凸显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座城市已经变成了西疆和大秦商业往来的重要枢纽。

天色已晚,雷烈入城后先找了一家客栈投宿,第二天便结了帐,漫步向着目的地走去,却并没有因为一身武者的装束而引起任何注意:这里是西疆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每天都有无数武者怀揣着发财梦来到这里,像他这种打扮的年轻人比比皆是。随着人流行进了百多丈,雷烈离开了大道,一路打听着,在城里七拐八拐后,终于来到一座小院外。

“杏树胡同入口第四家。门口有一棵苦杏树,应该就是这里了。”打量着眼前有些破败的院落,雷烈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只要把东西交给这院子的主人,他就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开西疆了。

在锐士营的几年,他的刀法和功力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却始终没有找到解决自身问题的办法:按照他现在的修炼速度,四十岁以前,他就可以达到战罡境十层的巅峰,但要晋身战心境,一百年也未必做得到。反倒是在荡决帮助下无意间练成的不灭罡身,在这段时间里连连突破,如今已经达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高度——副作用就是他的个子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离开西疆,到更加广阔,武学更为发达的地方去寻求机缘,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你们这帮坏蛋还敢来,我和你们拼了!”院门突然打开,冲出来的却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长得虎头虎脑,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主儿,手里却拿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不由分说,照着雷烈砍了过来,居然虎虎生风,颇有章法。

“虎头,快住手!”焦灼的喊声传来,虽然是在情急之下,却仍旧不失清脆甜美。与此同时,雷烈站在原地不动,右手轻抬,两个指头准确无比地捏住了劈来的刀锋,任凭半大小子如何地挣扎,砍刀却如同被焊住一样,全然没有松动的迹象。

“这位大哥手下留情,”一阵香风飘过,喊声的主人随后而至,却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虽然穿得极为普通,却生得眉目如画,只是此时一张脸上却布满了惊惶之色:“小孩子不懂事,我在这儿代舍弟给您赔礼了。”

“骆青,常枫的侄女?”雷烈松开手,却让正拼命抽刀的半大小子一屁、股摔倒在地,“你就是虎头了?果然像你舅舅说的一样,是个好斗的小家伙。”他看向从地上站起来,一脸不服气的半大小子,淡淡地说道。

“你认识我舅舅?”虎头原本还想再战,听到雷烈的话,原来的敌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如今正在崇拜英雄的年纪,舅舅在边关浴血杀敌,驰骋沙场,正是他心目中的英雄,眼前的人武功高强,又和舅舅熟识,显然也是与之一样的人物。

“我叫秦烈,是你舅舅的袍泽,这一次来这里,就是受他之托特意来看你们的。”雷烈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递给一边的骆青:“这是你舅舅带给你的,是他这几个月的俸禄,还有此次交战从敌人手里缴获的战利品,约有百十来枚金钱,你先当面点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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