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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兵临珀南1(第1页)

盛夏的陆桥艳阳似火,好在凯瑟琳堡挨着海边即使暴晒也并不觉得酷热。远处只有少量的兽人战俘还在开凿运河,大部分的都在开凿的沟渠下面躲避正午阳光的炙烤。那些还在工作的,想必是些不听话被惩罚或者拖慢了工期的家伙。弗兰西不愿去插手这些兽人战俘的管理,因为他知道史密斯先生和他手下那群阿兹狄监工还有欧申工头们自然有一套他们的办法。

史密斯做为工程的总负责人,虽然对这些兽人战俘非常严格,但是却奖罚分明,也对这些战俘的饮食和工作节奏也把握的很好。最好的证明就是史密斯接手后,兽人战俘的再也没有出现过暴动,病死率也减少了八成。弗兰西对此非常满意,哥哥的眼光果然是精准,挑对了史密斯先生这个人才。

自陆桥之战后封疆巨盾谷之后,兽人应该是被彻底打残了。再也没有过敢大规模跨过巨盾谷的企图,好多联军开玩笑说:是那面巨盾的震慑了兽人们,让他们不敢越过这雷池半步。每每有人提及此事,弗兰西都不禁摇头觉得可笑,兽人怎么可能会害怕面盾牌?分明是这些人拍马屁罢了。

这日弗兰西闲来无事想要出来走动走动,于是七八个法兰侍从和那几个阿兹狄保镖边都跟着弗兰西来到了凯堡西北边的一处高地上,这里有一些草木,山坡上稀稀拉拉的长了不少低矮的灌木还有几株大概是金合欢树的乔木。阿兹狄保镖们先骑马绕行了这块高地一周确认了安全,随后几个人又下马用棍子敲打灌木和石缝驱赶可能会隐藏在里面的蛇蝎。

随后侍从们上来找了一处平坦的树荫,用石灰粉围着树荫撒了一个大圈,然后树荫下搭起来了遮阳蓬,地上铺了撒拉逊地毯。弗兰西不耐烦的等着他们准备好了一切,这才下马慢慢走到遮阳篷下,在地毯上席地而坐。他觉得这些简直是多此一举,但是他的副官福莱却坚持要这么做。

弗兰西坐下后摆手让几个侍从们散去,侍从们便鞠躬散去。几个法兰侍从在一旁的树下也搭了个小棚子,在下面用枯树枝生起了一堆小火堆,然后拿出茶壶开始煮茶。另外两个侍从把马匹都迁到了另一边的树下,然后掏出随身带的胡萝卜给马儿们解渴。那几个阿兹狄保镖却没有去生火煮茶,而是保持警惕的在方圆百步的地方来回走动警戒。

这几个阿兹狄保镖本来是本。阿里大人送给弗勒格的,后来被配给了弗兰西。他们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相貌扁平,跟芒克雷大陆的土人们倒是有几分相似,只是身材要比芒克雷人高大很多。这些阿兹狄人从外表上看一点都不像罗法大陆上的人们,就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一样。

这些也引发过学术上的争论,法兰大学黄金学院(以天文、地理、自然、航海见长)曾经用比照科学的方法推断:阿兹狄人很可能就是古代南方巨人的现代遗孤!但同样是法兰大学圣贤学院(法兰大学最晚建立的一个学院,以哲学、理学、神学、医学见长)的学者们却发表论文认为:阿兹狄人的解剖结果表示,他们和罗法大陆以及芒克雷大陆上的其他种族人类没有任何不同。随后自由城摩羯大学和圣兰丁大学也分别表示了不同的观点。最后还是圣城神学院发表了决定性的公告,认为阿兹狄人与其他人类种族一样都是上主的造物。至此争论才算盖棺定论。相比之下撒拉逊人包容度还是相对较高的。他们认为阿兹狄人就是生活在蛮荒大陆北部的撒拉逊人的旁支,是阳光晒黑了他们的皮肤罢了。

阿兹狄人其实是一个独立的人种,他们很早便生活在了蛮荒大陆,人口稀少还分成很多小部落。大部分以家族为单位游牧维生,社会结构松散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城市和权利机构。但阿兹狄人身材高大,骑术精湛,弓马娴熟,同样善于搏杀。族里的男性各个都是武力强悍,不怕死的好汉。据说一个阿兹狄骑士在旷野中遇到了兽人,那兽人肯定望风而逃,即使是一群兽人它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所以自古陆桥地区的奴隶贩子们,最喜欢购买这些阿兹狄人儿童训练成凶悍的奴隶卫士,然后高价出售给撒拉逊富商当贴身保镖。这些奴隶保镖会为他们的主人服务十二到十八年,然后就会重获自由带着积蓄返回蛮荒大陆。就好象是迅游回到出生地的鲑鱼一样。他们可能会在蛮荒大陆的红土荒原上找到自己的部落,或者干脆组建自己的小部落生养孩子。

由于陆桥上阿兹狄人部落众多总是相互攻伐,使得这些部落的孩子又会成为奴隶贩子手中的商品。就是这么一个残酷的轮回如此循环往复,已经在这片荒原上进行了上千年。神奇的是那些奴隶贩子获得儿童时大都是以很和平的方式取得的,不论是赎卖还是领走很少会有争执发生。据说这是阿兹狄人遵守了千年前的契约,那是古撒拉逊人建立的萨萨帝国的时候征服此地时与阿兹狄人立下的约,阿兹狄人获得了新月女神的信仰,撒拉逊人获得了阿兹狄人的守护。

弗兰西一开始并不了解这些故事,在获得这几个阿兹狄侍卫后才专门查阅了一些资料,还咨询了博学的恩里克学士。恩里克学士认为:原来阿兹狄人是上古人类第一帝国之前便有的一个古老种族。他们的祖先可能在史前也生活在罗西克南部或代赫地区,自史前通天塔倒掉‘大龙灾’毁灭了人类第一帝国之后。阿兹狄人就从罗法大陆渡海逃到了蛮荒大陆,从此过上了散居的游牧生活。再后来法历前六世纪,撒拉逊人建立的萨萨帝国崛起,撒拉逊人用新月经和宝剑(法兰人称为弯刀)征服了这些蛮荒大陆上的阿兹狄人。萨萨帝国的哈里发用‘新月教’来同化了他们的信仰,后来他们就也被并入了撒拉逊人的阵营。但撒拉逊人还称他们为阿兹狄-撒拉逊人,意为黑皮肤的月神选民,外族人则称他们是阿兹狄人。

由于阿兹狄人以家庭为单位,在蛮荒大陆北方的红土荒原上散居游牧。所以性格上很保守寡言不善交流,但对人非常忠诚。他们高大威武武力强悍,因此非常适合被培养成战士。那些奴隶贩子们也秉承了千百年来的传统:购买和训练这些阿兹狄人的孩子,用一套沿袭千年的方法把他们打造成为理想的奴隶保镖,然后再以高价卖给撒拉逊人中的富商酋长。

这个局面一直持续到法历4世纪前后,来自罗西克的尼尔兰人‘征服者。巴斯顿’占领了阿卡河流域之后,信仰‘圣教巴斯顿公国’在陆桥地区建立。圣教会是不允许蓄奴的,所以控制了陆桥地区的巴斯顿公国也就禁止了撒拉逊奴隶保镖的买卖。但千百年的传统可不会轻易的改变,奴隶贩子们摇身一变,变成了套着佣兵名义的契约。他们出售给撒拉逊富商和酋长们的撒拉逊奴隶也变成了佣兵或者保镖。这些阿兹狄保镖虽然获得了一些纸面上的权益,但本质状况并没有改变,依然是与主人保持了主仆的关系。

这种主仆关系,依旧是半终身制的,契约一般是从他们被带离父母起开始计算。在离开前,佣兵头目们会当着他们父母的面,在孩子的面颊上刺下他们离开的日子。待到他们获得自由之时好重返他们父母的家庭。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因为蛮荒大陆人类与人类之间,人类与兽人之间,人类与各种种族之间都是攻伐不断。部落的迁徙和兴灭也都是家常便饭,孩子离开了父母就基本等于天人永隔了。

这些阿兹狄男孩一般被‘收’回来时候大多是十一二岁左右,大概会受三到四年的严苛训练,很多孩子都没能挺过这段时间。训练成功后会通过竞技场评估后在专门的奴隶交易市场待价而沽,随后他们会被卖给他们的主人,从此过上刀尖舔血的日子。如果契约期间主人死掉且没有继承人或者主人主动解除了他的契约,那么这个阿兹狄人就可以提前获得自由。但这种事情极少发生,在契约期内撒拉逊保镖是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的。

由于阿兹狄保镖凶悍忠诚且十分昂贵,因此阿兹狄人保镖会经常被作为礼物,在撒拉逊的富商酋长之间交换。所以前文提过本。阿里大人为了讨好弗勒格,便也赠送了几名这种阿兹狄保镖。最后这些保镖来到了弗兰西身边成为了私人侍卫。弗兰西起初有些抵触,但后来身边也应该有几个黑大汉确实在陆桥方便了很多。毕竟在这红色荒原上行走,还是有几个土生土长的阿兹狄人跟着会比较踏实的。毕竟这些阿兹狄保镖有着极其丰富的野外生存技能,带着他们一起横穿陆桥沙漠和荒原简直不在话下。

不过他们的身份依旧有些尴尬,现在跟了法兰王子,自然就不能再叫保镖了。弗兰西便听从了帕里斯子爵的建议,先给予他们自由让他们自己选择,愿意留下的再以私人侍从的身份雇佣他们。私人侍从除去雇主给的部分在法兰军队中也是享有士兵或士官编制和粮饷的,高级私人侍从像汉斯身边的老杰克甚至可以拿到上士的待遇。

这些阿兹狄人听说自己重获自由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基于对弗兰西的敬畏和感恩他们全部都决定留在了弗兰西身边。弗兰西答应他们等陆桥平定后,他调回国之前会再给予他们一次选择,在陆桥的这段时间便都给予他们下士的待遇以及每月十个银币的额外薪酬。如此慷慨的条件令这些阿兹狄大汉们感激涕零,纷纷下拜献上了阿兹狄人的最高礼节。

既然这些阿兹狄人已经成为了弗兰西的侍卫,那么从此之后再提到他们就也用侍卫来称呼。这几个阿兹狄侍卫的头目全名叫昂泰拉。本。沙阿。阿伯斯,意为‘阿伯斯部落的沙阿之子昂泰拉’,其中昂泰拉便是‘沙漠雄狮’的意思,后面就称他为昂泰拉。他是个黑皮肤的高大汉子,面长嘴阔,长相凶悍。由于是个阿兹狄黑人,弗兰西看不出他的年龄。他头上缠着青绿色头巾,光膀子的上身爱披着黑色斗篷,加入法兰军队后便披了蓝灰色斗篷。腰间系了黑色裹腰带,挂了一把宝刀,腰带里还插着一把蛇形匕首。背上套着一把角弓,下身穿黑色金边灯笼裤,脚蹬软皮月牙鞋。身材尤为高大,比一般阿兹狄侍卫还高了半头。可能身高超过了七尺(两米一),是个名副其实的‘巨人’。

但有意思的是他并不是佣兵头目那里买来的保镖,据说是本。阿里大人十多年前从海上捡来的,但这汉子醒来后对自己的身事缄口不言。本。阿里看他是阿兹狄人,又是个善射的好手。就培养做了自己最得力的打手。弗兰西知道他以前就是本。阿里手下保镖的头目,但一直没有机会试试他的身手,只是见过他有天傍晚行道一处滩涂的时候,突然摘下角弓射中了两百步外一只大雁的喉咙!

弗兰西从小对自己的武力还是有信心的,不论马上步下长矛剑术都不在话下。毕竟他可是皇家骑士学院多科的冠军。后来他与昂泰拉练习过几次,二人骑术相当,昂泰拉略好。马上长矛弗兰西自然无人能及,因为不论撒拉逊人还是阿兹狄人都不擅长夹枪冲锋。马上的剑术昂泰拉更棒,步下剑术上弗兰西要略好一些。唯独昂泰拉的这个箭法,不论马上步下都让弗兰西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昂泰拉使用的角弓,虽说比法兰弓箭手用的长弓杀伤力小,但射程却差不了多少。而且角弓短小精悍,不但射速高,还非常适合马上使用。这可要比法兰骑从们惯用的双发骑士弩要实用的多,也比流星锤和套索射程更远。

其他几个阿兹狄侍卫也都是跟昂泰拉类似的打扮,身体也亦如昂泰拉般强壮,只是个头没有昂泰拉那么夸张罢了。他们也都是能骑善射的好手,而且个个也都是野外生存的专家。如今有了他们做伴,弗兰西更是佩服哥哥的周全,有了他们后果然在陆桥行走方便了很多。

不一会法兰侍从们便为弗兰西煮好了红茶,福莱端上一壶为弗兰西倒好一杯。接着打开了点心盒,这是从巴堡出发前茉莉小姐准备的干果、蜜饯和点心。弗兰西一路上没有怎么吃,福莱便一直带着,后来又补充了好几次。弗兰西吃了几颗腌橄榄和葡萄干曲奇又喝了一杯红茶,示意让福莱把茶点也让下面的侍从们吃点。

福莱重新取了杯子,端着茶点挨个找散在四处的侍卫们。结果法兰侍卫们都喝了红茶,茶点也都小心翼翼的拿了一颗。而阿兹狄侍卫们却都只拿了一颗茶点并没有用福莱托盘里的杯子饮茶,弗兰西知道他们这是自觉身份低微不愿与主人使用同样的杯子。阿兹狄侍卫们拿了茶点向福莱道谢后,还都会朝着弗兰西身鞠一躬表示感谢,随后把茶点放进了口袋又继续巡逻去了,而法兰的侍从们一般都会直接吃掉。

这些阿兹狄侍从们巡逻的范围很大,但他们始终不会离自己的战马太远。在他们休息喝水的时候才会取出之前收起来的茶点,先是捧着茶点双手捧到头顶,毕恭毕敬的祷告两句后才十分珍惜的吃掉。弗兰西看到这些内心十分的感动,这些阿兹狄人对主人和神明都有着深刻在骨子里的忠诚和敬畏。

吃过茶之后下午的暑气也渐渐消散,弗兰西躺在阳蓬下的地毯上查看这之前的笔记。这里算是一处高点,往西正好能远远望见凯瑟琳堡和堡前忙碌的运河工地。弗兰西看到一边闲聊的法兰侍从们一边闲聊一边给自己扇扇子,还时不时拉一拉自己汗衫领子和马裤好让自己清凉一下。弗兰西心想还是撒拉逊人和阿兹迪人的背心灯笼裤比较凉爽,回头自己就得给茉莉小姐写信,让她帮忙给自己做两件轻薄宽大一点的汗衫和马裤。弗兰西记完最近的笔记,又从自己的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牛皮本子,本子上的牛皮清楚的有一行烫金标题《费德林。尼尔兰曼大帝手记》。

这是一本很小的书,比正常尺寸的书要小一半。书是弗兰西从迪达大使的书房里借来的,最近闲来无事时一直在读。这本书是后人整理的七百年前‘末代人皇费德林大帝’的日记,当然这并不是原件而是编撰出版的版本,近几个世纪来法兰多次再版印刷过。弗兰西手中是法历五世纪时候的印刷版本,属于是最早的版本,这里面还有很多没有经过删减和修注的内容,因此也很珍贵。这本书出版的背景非常特殊,因为当年正值“圣教战争”期间。法兰政府为了宣传自己战争合法性,请史学家和神秘的‘白塔奶奶’共同整理编纂的。

说道白塔奶奶是弗兰西的老相识了,她可是法兰几大活着的传奇之一,后文也会提到。法兰皇城内城叫做白城,是早在尼尔兰人东迁之前,高等精灵帝国在上一个纪元时兴建的都城。因为用纯白大理石修建了众多建筑和高大外墙,因此这里被后来的法兰人称为‘白城’。白城整个依皇座山而建,最高处便是精灵白塔。据说这座白塔是上个纪元高等精灵为浮空的飞艇修建的空港,高等精灵离去后这里便荒废了。

后来法兰人削平了山体顶部兴建了帝国广场,调整了中轴线的走向,在白塔西侧修建了帝国灰塔。为了彰显东迁帝国的复兴,灰塔有意修建的比边上的白塔高了一些。但这也难倒了当时的人类工匠,后来灰塔还是在高等精灵留下的遗民的帮助下完成了修建。因此这些精灵学者们被奉为学士,也获准继续居住在白城内倍受尊重,再后来就以他们为中心,形成了法兰大学最早的学士学院。

到了u0027圣教战争u0027时期仅剩的高等精灵学者们也陆续离开了,精灵白塔自然也失去了维护。现在只有u0027白塔奶奶u0027还居住在上面,据说她也是一位半精灵,现在是罗法大陆上最长寿的人。在上个纪元末就服侍过末代人皇费德林大帝,至今可能已经接近八百岁了。那白塔虽然已经荒废,但并没有完全废弃。因为每年元旦还会有远在东方兰根斯大陆的高等精灵浮空飞艇会靠泊在上面,飞艇会带来远在天边的高等精灵王的问候和礼物,并且还会带走法兰酿造的‘红钻’美酒和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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