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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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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血流进了木盆。木盆里是四个藏族僧人和一个汉族俗人的血,它们混合在一起,就要流进冈日森格饥渴的喉咙了。冈日森格知道为什么要给它灌血,也知道血的重要和看到了血的来源,感激地想摇摇尾巴。可是它浑身乏力怎么也摇不起来,只好睁大眼睛那么深情地望着他们,泪水便出来了。冈日森格把残存在体内的液体全部变成了泪水,一股股地流淌着。泪水感动了在场的人,父亲的眼睛也禁不住湿润了。

一直站在一旁观望着的大黑獒那日看看冈日森格的眼泪,又看看父亲的眼泪,安静地卧了下来。有一种力量正在强烈地感动着它,使它的尾巴突然有了一种违背它的意愿的冲动:翘起来了,慢慢地翘起来了,而且摇摆着,一次次地摇摆着,仿佛尾巴要代替它表达整个獒类世界的感激。它回头用一只眼睛望着尾巴,似乎连它自己也奇怪,它的尾巴怎么会这样?领地狗的原则呢?作为一只藏獒必须具有的对来犯者神圣的怒吼和威逼呢?怎么一眨眼就让自己的尾巴扫荡干净了?大黑獒那日突然变得非常沮丧,因为它比谁都清楚,尾巴是表达感情的工具,藏獒的尾巴就是藏獒内心世界的外化。它的心变了,已经不再是坚硬如铁的杀手之心,不再是尖锐如锥的仇恨之心了。

灌完了血,又给冈日森格换药。冈日森格忍受着疼痛,任由藏医尕宇陀把那些刀子一样刺激着伤口的各色药粉撒遍了全身。两个小时后它在父亲的帮助下喝下了一盆藏宝汤,那是用晶莹的雪山圣水加上热泉里的边缘石和深山里的藏红花熬制成的牛骨头汤。而大黑獒那日吃到的除了牛骨头汤,还有藏扎西拿来的牛的眼睛和羊的肋条。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杨志军的笔下,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以及它的同胞姐姐果日、以前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后来的多吉来吧等等在征服与被征服中,在自信豪迈与威严杀气中,在剽悍不羁与忠于规则中,用威风凛凛的刀牙、奋不顾身的抓扑,完成自己的使命。

杨志军简介

出生:1955年 籍贯:青海

代表作:《环湖崩溃》、《海昨天退去》、《苍茫唐古特》、《天荒》、《随心所欲》、《无人部落》《大祈祷》、《亡命行迹》等,最新作品《藏獒》、《敲响人头鼓》等。

主要经历

曾当兵上大学,做报社记者时常驻青藏高原牧区六年,家养藏獒多年。作品《环湖崩溃》曾获《当代》文学奖。在《藏獒》出版之前杨志军其实非常高产,出版过大量作品,但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但其新作《藏獒》销量已经突破10万册。

☆ 藏 獒

第五章

梅朵拉姆和眼镜来了。这几天他们两个天天都来,代表白主任来看望父亲。父亲已经知道梅朵拉姆原来叫张冬梅,因为恰好在藏族的语言里鲜花称作梅朵,她的房东尼玛爷爷就自作主张把她的名字改成了“梅朵拉姆”,意思是花朵一样的仙女。眼镜知道了以后说:“梅朵拉姆多好听啊,意思也好,比你的张冬梅好多了,冬天的梅花,又孤独又冷清,多可怜。”梅朵拉姆说:“冬梅的意思是傲霜斗雪,不畏寒冷,我挺喜欢的。不过草原上的人喜欢叫我梅朵拉姆,我也不能不让他们叫,一个人有两个名字挺好的。”眼镜说:“这也是为了和当地藏民打成一片嘛。我也给我起了个新名字,是汉藏结合的,叫李尼玛。”梅朵拉姆说:“我知道尼玛是太阳的意思,我的房东爷爷就叫尼玛。”李尼玛说:“对啊,尼玛不错,尼玛是永远不落的。”父亲还知道李尼玛和梅朵拉姆互相是有点意思的,是那种男人对女人、女人对男人的意思,就像两块磁石,正好处在互相吸引的那一面。在整个西结古工作委员会里,女的里头就数梅朵拉姆漂亮,男的里头就数李尼玛英俊且有文化,郎才女貌,看上去也是天生的一对地配的一双。

梅朵拉姆一进父亲养伤的僧舍就吃惊地叫起来:“它活啦?居然活啦?我还寻思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你就该把它背上山去喂老鹰了。”李尼玛对她说:“看样子你得学点藏医,藏医的医术真是神了。”父亲坐在地上,一手摸着大黑獒那日,一手摸着冈日森格说:“我听喇嘛们说,它前世是一只阿尼玛卿雪山上的神狮子,保护过许多在雪山上修行的僧人,它死不了,永远都死不了,佛会保佑它的。”父亲说这话时天真得像个孩子。梅朵拉姆更加天真地说:“原来是这样啊。”李尼玛说:“我觉得是迷信。”他们蹲在父亲身边,说着话,一会儿动动大黑獒那日,一会儿动动冈日森格。两只硕大的藏獒静静地卧着,它们知道这个美丽的姑娘和这个四只眼的青年男子是父亲的友好,而父亲,在它们眼里,已经是很亲很亲的人了。

说了一会儿话,李尼玛和梅朵拉姆就用眼神互相提醒着,站了起来。父亲送他们出门说:“快回去吧,你们有你们的事儿,我好着呢,不需要你们天天来看我。”

实际上李尼玛和梅朵拉姆并不是想回去,而是想到旷野里去。每次从西结古寺看望父亲回去,他们都会从碉房山的另一边绕到荒野里。雪山高耸,草原辽阔,河水清澈,了无人迹。坦坦荡荡的绿原上只有他们两个人。两个人开始说着话,后来就什么话也不说了,他就把她捉住了。先是捉住她的手,再是捉住她的脸和嘴,然后就捉住了她的身子。当他把她的整个身子紧紧抱在怀里试图压倒在草地上时,她突然一阵颤抖,使劲推开了他。梅朵拉姆绯红了脸说:“别这样,我们还早着呢。”李尼玛遗憾地说:“这里这么安静,谁也看不见我们。”

尽管她不由自主地推开了他,但两个人都不能否认,在每天去西结古寺看望父亲的日子里,他们的关系迅速地密切起来温馨起来。这大概就是最初的爱情吧。见证了他们最初爱情的有老鹰和秃鹫,有藏羚羊和藏野驴,有马麝和白唇鹿。它们在很近的地方看到了李尼玛和梅朵拉姆,一点也不害怕,不仅不躲开,反而好奇地走过来,就像孩子面对大人那样天真地望着他们。李尼玛说:“太美妙了,简直就是童话。”

组成童话的还有七八只领地狗。领地狗中的藏獒,确切地说是獒王虎头雪獒和跟它关系特别密切的大黑獒果日、灰色老公獒以及另外几只藏獒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李尼玛说:“讨厌,他们跟着我们干什么?”梅朵拉姆说:“它们用鼻子一闻就知道你不是好人,跟过来防止你欺负我。”李尼玛说:“我就欺负了,咋了?咋了?”说着又一次抱住了她。藏獒们转过了身去,它们对于他和她互相间的这种“欺负”似乎跟人一样羞于窥伺。梅朵拉姆说:“放开,放开,你别再这样了好不好,连狗都知道害羞了。”

人对动物的猜测向来不及动物对人的猜测,尤其是那些不在草原上土生土长的人,面对藏獒的时候,总是不能善解人家的意思。獒王虎头雪獒之所以带着几个亲密伙伴一直跟踪着他们,是因为它们对危险的预感比人类探测天空的雷达还要敏锐而准确。雷达是同一时间感应,而它们是超时空预知。当这一对男女第一次出现在旷野里,它们第一次看到他和她手捉手、嘴捉嘴的时候,它们尤其是獒王虎头雪獒就明确无误地感觉到一种危险就像美丽的光环一样悬浮在他们的头顶,随时都会套住他们。但它们又说不好什么时候会套住,所以就跟了过来,远远地监视着那个人类永远看不见摸不着、而它们一眼就能望见、一鼻子就能闻到的东西。是的,它们跟上了危险,而不是跟上了人。因为它们是领地狗中的藏獒,没有必要亲近或者巴结任何一个人,却必须履行解除任何一个人的危险的职责。只要是在西结古草原生活的人,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不管是藏民还是汉人,一旦遇到危险而不能立刻解救,那就是藏獒的耻辱,而藏獒是不会生活在耻辱之中的。它们最最敏感也最最需要的,是忠诚与牺牲,是那种能够保证它们凌驾于一切动物之上的荣誉,是维护人类生命极其财产的勇敢。

它们不远不近地跟了几天。獒王虎头雪獒带着它的伙伴突然靠近了李尼玛和梅朵拉姆,因为它们感觉到危险更加靠近了。而被危险包围着的李尼玛和梅朵拉姆却试图摆脱它们的跟踪。李尼玛说:“讨厌,它们跟野生动物不一样,见到它们我就像见到了熟人。”梅朵拉姆说:“那还不好,可以让你老实一点。”李尼玛说:“走,咱们离开这里,让它们找不到我们。”他拉着她的手跑起来,一直跑得看不见藏獒的影子为止。但是李尼玛没想到,在这里他对她的爱情遇到了真正的见证,一个他和梅朵拉姆都认识的光脊梁的孩子比藏獒更加讨厌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那一刻,李尼玛照例捉住了梅朵拉姆的手,然后捉住了她的脸和嘴,就在他把她抱在怀里又一次试图压倒在草地上的时候,那孩子一声尖叫,从灌木丛里跳了出来。他和她愣住了,迅速分开了。梅朵拉姆吃惊地说:“你怎么在这儿?”光脊梁的孩子额头上顶着一个又青又紫的大包,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们,赤脚踢了一下面前的草墩子。梅朵拉姆走近他,用大夫本能的关切问道:“你怎么了?疼不疼?快跟我回去,我给你包扎一下。”她没带药箱,只要是去看望父亲,她都不会带着药箱,因为用不着。她作为一个大夫在神奇的藏医喇嘛面前很是自惭形秽,也就不想把那个汉人大夫的标志挎在肩膀上晃来晃去了。

光脊梁的孩子站着不动。梅朵拉姆一把拉起他的手问道:“到底怎么了?是谁打了你还是你自己绊倒了?”光脊梁的孩子猜测到她在问什么,用藏话说:“上阿妈的仇家,上阿妈的仇家。”梅朵拉姆一脸困惑。李尼玛过来说:“他是说他额头上的大包是上阿妈的仇家留给他的。”梅朵拉姆说:“上阿妈的仇家?不就是汉扎西带来的那七个小孩吗?他们怎么打你了?”光脊梁用扑腾的大眼睛疑惑地望着梅朵拉姆同样扑腾的大眼睛,从腰里解下了一个两米长的牛毛绳“乌朵”。他捡起一块椭圆的石头,兜在“乌朵”的毡兜里,用大拇指扣住牛毛绳一端的绳孔,把尖细的另一端攥在手心里,挥动胳膊,呜呜呜地甩起来。突然他把尖细的一端松开了,只听嗡的一声,石头飞了出去,在一百多米的地方砰然落地。梅朵拉姆惊诧地说:“他们就是用这个打你的?你可要小心点,石头飞过来会打死人的。以后你不要一个人在草原上游荡,多叫几个伙伴。”光脊梁的孩子似乎对她的话有一种非凡的理解能力,扑腾着黑暗的大眼睛,点点头,转身跑开了,跑到更野更远的草原上去了。

獒王虎头雪獒已经意识到这一对男女不喜欢它们游荡在他们的视野里,就知趣地隐藏了起来。但隐藏并不等于放弃跟踪,恰恰相反,它们离他们更近了。它们就隐藏在离他们只有五十步远的草洼里,静静地等待着。这就叫埋伏,它们埋伏在危险就要出现的道路上。而这个时候危险也在跟踪着这一对男女,已经很近很近,近得只剩下几秒钟的路程了。

危险来自金钱豹。这是一个一公两母的组合,这样的组合说明它们对人类的袭击绝对不是为了猎食。很可能两只母豹的孩子都被猎人抓走或者打死,迫使它们认为,只要是两条腿走路的,就都是残害了小豹子的人。它们是生性凶残的金钱豹,无休无止地进行更加凶残的报复是它们唯一的选择。为了实现报复,它们可以几天几夜不吃饭,耐心地跟踪目标,也更加耐心地培养饥饿,因为只有饥饿才能使它们疯狂,而疯狂是百倍凶残的前提。如果不能疯狂,如果没有百倍的凶残,它们在对付人类时就会犹豫不决——金钱豹的祖先并没有给它的后代遗传仇视人类的基因。

一公两母三只金钱豹几乎在同时一跃而起。但是没有声音,如果按照它们这时候的速度和力量实现它们的计划,恐怕李尼玛和梅朵拉姆脖子断了还不知道是谁搞断的呢。李尼玛和梅朵拉姆只感觉有一阵风从后面吹来,草原上到处都是风,后面的风没什么奇怪的,只不过更强劲一些罢了,再强劲的风也是不咬人的,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倒是前面。前面的草洼里,突然跳起了几只藏獒,就是这几天一直跟踪着他们的那几只藏獒。它们在一只虎头雪獒的带领下朝着他们狂奔而来。他们惊呆了,突然意识到它们在跟踪了几天之后终于要对他们动手了。它们的体魄是猛兽的体魄,性情也是猛兽的性情,它们利牙狰狞,血口大开,它们吃掉他们就像风吹掉树叶一样容易。他们软了,李尼玛哎哟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梅朵拉姆双手捂着咚咚跳荡的胸脯,惊怕得眼泪夺眶而出,心说今天完了,今天要死在这里了。

七八只野蛮的藏獒跳起来了,但它们并没有扑到他们身上,而是一扑而过,扑到他们身后去了。只听身后一阵咆哮,有藏獒的,也有别的动物的。梅朵拉姆突然反应过来,赶紧回头,顿时惊得大叫一声。她看到了三只矫健的金钱豹,看到这三只偷袭而来的金钱豹就在离他们五步远的地方被藏獒拦住了。为首的虎头雪獒已经和为首的豹子扭打在一起,另外几只暴怒的藏獒正在扑向另外两只豹子,也已经是头碰头牙对牙了。

转眼就是血,洇在了獒王虎头雪獒洁白的身体上,也洇在了金钱豹美丽的皮毛上,不知道是谁在流血,也看不出谁胜谁败,就像一场势均力敌的拳击赛,外行人很难判断谁的点数多谁的点数少,直到裁判举起一个人的手,观众才知道那个老是抱着人家不出手的却原来是个狠狠出击的赢家。獒王虎头雪獒就是这样一个赢家,它并没有这里咬一口那里咬一口,而是一张口就把牙齿插进了对方的脖子,然后拔出长牙让对方的鲜血汩汩流淌。这之后它就很少进攻,打斗并不激烈。它把主要精力放在防御上,耐心地用力气压住对方,不让对方咬住自己的要害,等到性情暴躁的金钱豹乱扑乱咬露出破绽时,它就第二次把利牙对准了对方的脖子。这次不是插入而是切割,它割破了对方脖子上的大血管。当血一下子滋出来喷了它一脸时,它后腿一弯,跳到了一边。金钱豹扑了过来。獒王虎头雪獒以硬碰硬的姿态迎了过去,突然侧身倒地,露出虎牙,利用金钱豹扑过来的惯性划破了对方柔软的肚子,然后马上跳起来,稳稳地站在了那里。

獒王虎头雪獒知道自己已经把这只金钱豹打败了,它可以继续撕咬让对方迅速死掉,也可以不再撕咬让对方慢慢死掉。它选择了后者,因为它痛惜着对方的雄壮和漂亮想让它多活一会儿。在獒王虎头雪獒的眼里,金钱豹在草原上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其他野生动物,这种皮毛美丽的野兽虽然是敌手,但却是高贵而值得尊敬的敌手。更重要的是,獒王虎头雪獒始终认为,藏獒尤其是它自己的许多打斗技巧,比如快速地曲线奔跑,计算出提前量然后灵活扑跳,假装咬屁股等对方一掉头立马改变方向咬住脖子的战术等等,都是从金钱豹和雪豹那里学来的。金钱豹又扑了一次,又扑了一次。獒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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