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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第1页)

秋天的济南,山半黄,水深绿,天晴得闪着白光,树叶红得象些大花。温暖,晴燥,痛快,使人兴奋,而又微微的发困。已过重阳,天气还是这么美好。

文博士把对济南的恶感减少了许多,一来是因为天气这样的美好,二来是因为丽琳已成为他的密友。他一点也不觉得寂寞了。济南一切可玩的地方,她都领着他逛到。许多他以为是富人们所该享受的,她都设法儿教他尝一尝。他已经无法闲着,因为她老有主意,而且肯花钱。这样惯了,他反倒有点怕意,假若没有了她,他得怎样的苦闷无聊呢?这样惯了。他承认了她该花钱,他应白吃白玩,一点也不觉得难堪了。他似乎不愿去再找事谋地位了,眼前的享受与快乐仿佛已经很够了似的。假若他还有时候想到地位与谋事,那差不多是一种补充,想由自己的能力与金钱把现在的享受更扩大一些,比如组织起极舒服极讲究的小家庭,买上汽车什么的。这么一想,他就有时候觉得丽琳还差点事,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模样也不顶美,假如他能买上汽车,仿佛和她一块儿坐着就有点不尽如意。可是,他能否买上汽车还是个问题;不,简直有点梦想。那么,眼前既是吃她喝她,顶好是将就一下吧。谁知道自己的将来一定怎样呢,已到手的便宜似乎不便先扔出去吧?况且,丽琳又是那么热烈,几乎一天不见着他都不行。见着他以后,她没多少可说可道的,可是几乎要缠在他身上——在他俩第三次会面的时候,她已设法给了他一个吻。她既这样,他似乎没法往后退,没法再冷淡,只好承认这是恋爱的生活。在他睡不着的时候,他屡屡的要怀疑她,几乎以为她是有点下贱,或是有点什么毛病。可是一见了她,他便找到很多理由去原谅她,或者没有工夫再思想而只顾了陪着她玩。在和她玩的时候,他不能不偶尔拿出一点热情来,他不能象握着块木头似的去握她的手,也不能象喝茶时候拿嘴唇碰茶杯似的去吻她。不,他总得把这些作得象个样子。惯了,他没法再否认他的热情,良心上不允许他否认已作过的事。他有点迷糊。一心的想在这件事上成功,而这里又是有那么多几乎近于不可能的事儿,不敢撒手,又似乎觉得烫得慌,他没了办法。他看的清清楚楚,不久,她一定能和他定婚。拒绝是不可能的,接受又有点别扭。没法不接受,只能这么往下硬淌了。那天,陪着杨老太太打牌,打到了半夜,他觉得非常的疲倦;杨老太太劝他吃口烟试试,他居然吸了一口。虽然不甚受用这口烟,可是招得大家都对他那么亲热,他不能不觉到一点感激;他是谁?会教大家对他这么伺候着,爱护着。虽然他反对吃烟,可是这到底是一种阔气的享受;他不想再吃。但是吃一口玩玩总得算领略了高等人的嗜爱与生活。假若这个想法不错,那么他便非要丽琳不可了,她是使他能跳腾上去的跳板。再说呢,这些日子他已接受了不少他所不习惯的事:济南来了旧戏的名伶,丽琳便先买好了票而后去约他。他一向轻视旧戏。可是看过几次之后,有丽琳在一旁给他说明,他也稍微觉出点意思来。丽琳自己很会唱几句,常常用她那小细嗓儿哼唧着。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反对旧戏也许是一种偏见,这点偏见来自不懂行。这么一怀疑自己,他对一切向来不甚习惯的事都不敢再开口就批评了,恐怕再露客(切)。富人们的享受不一定都好,可是大小都有些讲究;他得听着看着,别再信口乱说。这不是投降,而是要虚心的多见多闻,作为一种预备,预备着将来的高等生活。以学问说,他是博士,已到了最高的地步,不用再和任何人讨教;以生活说,他不应当这样自足自傲。是的,无论怎么说,自己的身分满够娶个最有学问的女子,丽琳不是理想的人物;但是她有她的好处,她至少在这些日子中使他的生活丰富了许多,这样总得算她一功。天下恐怕没有最理想的事吧?那么,她就是她吧,定婚就定婚吧,没别的办法,没有!

有一天,文博士和丽琳在街上闲逛。她穿着极高的高跟鞋,只能用脚尖儿那一点找地,所以她的胳臂紧紧的缠住了他的,免得万一跌下去。街上的人越爱看她,她似乎越得意,每逢说一个字都把嘴放在他的耳旁,而后探出头去,几乎是嘴对嘴的向他微笑。设法藏着,而到底露出一点那个黑而发光的牙。

唐振华从对面走了来。文博士从老远就看见了她。躲开她吧,不合适;跟她打个招呼吧,也不合适。他不知怎的忽然觉得非常的不得劲。又走近了几步,她也认出来他,并且似乎看出他的不安与难堪来,很巧妙的她奔了马路那边去。文博士拉着丽琳假装看看一家百货店的玻璃窗里摆着的货物,立了一会儿,约摸着振华已走过去,才又继续的往前走。他心中很乱。振华与丽琳在他心中一起一落,仿佛是上了天秤。振华没有可与丽琳比较的资格,凭哪样她也不行。可是,忽然遇上她,教他开始感觉到丽琳的卑贱。振华的气度与服装好象逼迫着他承认这个。他若是承认了丽琳卑贱,便无法不也承认自己的没出息。振华的形影在他心里,他简直连呼吸都不畅快了,他堵得慌。

可是,他知道他已不能放下丽琳。那么,他只好去恨恶振华。本来没有什么可恨恶她的理由,但是不这样他就似乎无法再和丽琳亲密。振华的气度与思想教他惭愧,教他轻看丽琳。他回过头去,把振华的后影指给了丽琳:“那个,唐先生的女儿,别看长得不起眼,劲儿还真不小呢!”他笑起来。本想这么一笑,就能把刚才那一点难堪都抛除了去,可是笑到半中腰间,自己泄了气,那点笑声僵在了口中,脸上忽然红起来。同时,丽琳把手由他的胳臂上挪下来,两个小黑眼珠里发出一点很难看的光儿来。他开始真恨振华了。

他不敢责备丽琳的心眼太小,更不愿意向她求情,可是她两三天没有搭理他。他吃不住了劲。为是给自己找一点地步,他认为这是她真爱他的表示,因爱而妒,妒是不大管情理的。好吧,他是大丈夫,不便和妇女斗气,他得先给她个台阶。经他好说歹说,她才哭了一阵,哭着哭着就笑了。

她不能不笑,因为她已经把他拿下马来。她没有理由跟他闹,她也并不怀疑振华,她只是为抓个机会给他一手儿瞧。她肯陪着他玩,供给他钱花,她也得教他知道些她的厉害。吻与打两用着,才能训练出个好男人来,她晓得。在闹过这一场之后,她特别的和他亲热,把他仿佛已经拴在了她的小拇指上随意的耍弄着。他也看出这个来,可是一点办法没有,自己为的是钱,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反之,他倒常常往宽处想:自己要个有钱的女子,竟自这么容易的得到,不能不算有点运气,那么,小小的拌两句嘴,又算得了什么呢!要达目的地便须受行旅的苦处,当然的!

过了几天,他又在街上遇着了振华。因为他是独自走着,所以跟她打了个招呼。

“文博士,”她微微一笑,“老些日子没见了。父亲正想找你谈一谈呢。为那个差事,他忙极了,他要找你去,看看你还有什么门路没有。父亲办事专靠门路!”

“一半天我就到府上去,我也没闲着,事情当然是!”他忽然截住了下半句。

“——门路越多越好?”她又笑了一下,“好,改天见!”

他没还出话来。说不出来的他要怎样恨这个女人,她的话永远带着刺儿;为什么一个女的会这样讨厌呢!他猛的唾了一口吐沫,象一出门遇上个尼姑似的那么丧气。

她的讨厌还不止于说话难听,一遇上她,他就马上想用另一种眼光去从新估量丽琳的价值。在这个时候,他能很冷酷的去评断,而觉得丽琳象条毒蛇似的缠上了他身上。自然,过一会儿,他又去找那条毒蛇,而把振华忘掉。可是,他不能完全放心了,他总想找出些丽琳的毛病来,不为别的,仿佛专为对得起良心。振华使他难堪,不安,惭愧,迷乱。他找不到丽琳的毛病,因为不敢去找,找到了又怎样呢?莫若随遇而安。可是,可是,振华的形影老在他心里闹鬼;他没法处置丽琳,只好越来越恨振华了。

文博士愿意知道而不敢寻问的是这么一点事:丽琳是个又聪明又笨的女孩子。正象个目不识丁而很会摆棋打牌的人,她的聪明都用在了生命的休息室中。在读书的时候,她就会跳舞,打扮,演戏!出风头,闹脾气,当皇后。她的钱足以帮助她把这些作到好处。在功课上,她很笨。在高小,初中,高中,她都极勉强的能毕业;与其说她能毕业,还不如说学校不好意思不送个人情。她很想入大学,可是考不上。她并不希望上大学去用功,而是给自己预备个资格,好能嫁个留学生之类的男人。钱,她家里有;富商们,她已看腻了;所以愿意要个留学生,或是有名的文艺家什么的。她的那点教育仅仅供给了她这么一点虚荣心。

除了这点教育,她的招数与知识十之八九得自电影与伤感的小说。她认为端着肩膀向男人们企扈最合规矩,一见面就互道爱慕最摩登;她的生活是一种游戏,而要从游戏中找到最动心的最高尚的快乐与荣誉;所作的都顶容易,低级;所要获得的都顶高尚,光荣。象夏天的一朵草花,她只有颜色而无香味。

这些,已足使她作个摩登的林黛玉,穿着高跟鞋一天到晚琢磨着恋爱的好梦。在高小的时候,她已经有许多同性的爱人,彼此搂抱着吃口香糖。到了中学,她已会暗地里写情书,信写得很坏,可是信纸顶讲究。富家出情种,这并不能完全怪她。可是,她并不象林黛玉那样讲情,她所想到的便要实地的尝试,把梦想的都要用手指去摸到。杨老太太时常叫来妓女给捶腰,丽琳有机会去打听些个实际的问题。所以,她的梦不完全是玫瑰色的幻想,而是一种压迫,因压迫而想去冒险。她不是浪漫诗人心中的白衣少女,她要一些真切的快乐。闻着自己身上的巴黎香水与香粉味儿,她静静的,又急躁的,期待着一些什么粗暴的袭击,象旱天的草花等着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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