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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这是本性,两种对立的阵营,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目的,所以自然就成了对手。有的人可能不喜欢自己有敌人,但是,敌人是必须要有的,没有敌人,很可能回让你活不下去。草原上就有最好的例子。草原吃草的动物多的数不胜数,光是兔子和老鼠这两种,就足以将整个草原给毁灭掉,变成沙漠。牛羊吃草,但是他们只吃上面的草,绝对不会去吃草根,草这东西,生命力也强,你吃掉了人家不怕,再长就是了,但是兔子老鼠它们不同,它们在地下打洞,啃草根,草根一旦被破坏掉,那就只有死亡了,而且兔子和老鼠的繁殖能力还特别强,存活率也非常高,只要有食物,它们可以成倍增长,这样,草原就成了他们最理想的住所,安全又方便,不用担心到那里去寻找食物,下面是家,上面就是饭堂。那么一大片的草地,用不了多久,就会变的光突突,地表裸露出来,草原那里的风很大,没有植物的覆盖保护,地表的土壤很容易就会被风侵蚀,变成沙漠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狼会伤害牲口和人,但是更多的时候,它们是以捕食兔子和老鼠为食,就是因为有了它们的存在,才能遏止兔子和老鼠的泛滥,它们在充当羊群杀手的同时,也在履行着草场保护伞的责任。以前,人们可不去理会什么生态平衡,而且目光也没有那么长远。在他们知道实情之前,要做的就是将狼赶尽杀绝。那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羊群,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他们觉得只要将狼除掉,没有了威胁,自然一切都会好转,平安无事,草原就留给羊群独自享受。

但是獒不一样,虽然它们与狼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但是它们懂得食物链的原则,它们也知道不去滥捕乱杀,对那些来犯的狼,它们绝对不会手软,但是对那些小狼,它们则绝对不会出手,甚至有可能会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喂养,对那些怀孕的母狼,它们也不会发起致命的攻击,它们懂得这样的道理,没有了敌人,表面看起来是好事儿,但是背后隐藏的危害,才是真正致命的。

由于人类过度的捕杀,狼的数量迅速减少,天敌少了,草原里那些食草动物便自然而然的多了起来,跟狼群比起来,那些不起眼的小动物才是真正的杀手,危害比狼不知道要高多少倍,狼的袭击,造成羊死亡的比例,还是要少很多,但是兔子和老鼠,它们破坏的是整个草场,羊被狼吃了,还可以继续繁殖后代,还能发展,可是草场要是被破坏了,没有食物来源,羊群还能活多久?当草原全部变成沙漠以后,羊还能吃什么?没有食物,等待它们的就只有灭绝这条路,食物链被破坏,大家的下场都一样。

多吉大叔算是个先知,他能用与别人不同的眼光来看待狼,在必要的时候能顶住压力,挽救一条又一条狼的生命,他自己也养的有羊,难道他就比别人傻?他就不知道养狼为患的道理?他的见识,眼光已经远远超出了其他人,他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会在关键时刻对狼施以援手,他不是想给自己找麻烦,相反的是他希望所有牧民的羊群更好的活下去,作为敌人,作为对手来说,给予自己的不仅仅是危害,更多的是促进自己的生存和发展。

早年,百事可乐公司的一位高层员工辞职,手里拿着百事的配方来到可口可乐公司,向其泄密,这两家公司可是最大的竞争者,大家都在想尽一切办法将对方打败,让自己胜出,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想过将对手致于死地的想法,可口可乐公司依然将配方还给百事,而没有对其内容看上一眼,并将那位叛徒送至相关部门依法严惩,这个机会不难得吗?说是百年不遇都有点轻了,可口可乐公司难道就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配方就是百事公司的命脉,他们整个公司的生死存亡就在自己的一念之间,他们很清楚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他们能分清眼前的利益和长远的关系。相同的还有快餐行业的龙头,麦当劳和肯德鸡,不论在任何场合,两者都相互并存,相互竞争,在我们眼里他们像是一场无声的战争,却又想兄弟一样赖以生存,共同发展。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联通改组的为难之时,要拿出500个亿来对其援助的道理了,没有竞争,没有对手,没有敌人,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可真到了那样的时候,你就笑不起来了,没有危险,你就不知道生存的宝贵,你就没有求生的欲望,那样只有死路一条。

别把对手只当做对手,他们在给你威胁的同时,还在刺激着你进步,只有在逆境中,才能发挥出更大的潜力,才能让你进步的更快,甚至会让你活的更久,走的更远一些,对手不光是对手,还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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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华文庸的《獒》之感想

《獒》这部小说作者的笔力功夫让我很佩服:寥寥数语,精炼而准确,把大黑——一只充满了灵性的藏獒的内心思维、情感爱憎、情绪波动等等这些并非人类独有的意识通过明显、强烈、反常甚至细腻的微小动作而把一个神灵——情感和思维甚至超过人类的这只动物描写得惟妙惟肖!

人性化的描写让这只獒以一种贯穿整个作品始终的主角形象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让读者在充分信服与关注的心态中越来越生动并越来越丰满地憧憬着、喜爱并敬仰着这个高贵、忠诚的异类——似乎是这个地球上绝无仅有的、又仿佛是神界派下来的高贵和智慧的天使化身!

当我在看到大黑意识到采药的危险而阻止“央金”和“我”将会有生命危险而拦在身前咆哮大吼、大黑在“我”冻得瑟瑟发抖时悄悄以自己的身躯为我取暖以及在“我”疼得死去活来而用它深沉、忧郁的目光看着我并伸出舌头舔着我的脸等等描述时,我这个也曾当过兵、也曾被别人称为“硬汉子”的人不禁喉头哽噎,眼泪盈眶……

这个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有灵性的,而这些生物、动物们最质朴、最原始的本能表露也有着一种震撼心灵的美!相比之下,人类的心态则显得就实在是太渺小了!

感谢作者,感谢他用准确而生动的语言描写出了一只生灵的典型,一条让人们想往、敬仰的藏獒!

感谢读者liudongfeng0223 。 想看书来

《獒》作者华文庸做客新浪读书

一部《獒》,写尽了西藏大草原的动物世界,塑造了一只母獒大黑栩栩如生的形象。它有骄傲有威猛,有忠诚有悲悯,有勇敢也有对敌人的狠绝。这样一只獒,感动了众多读者,而创造它的,却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华文庸。12月15日13时,华文庸携新书《獒》做客新浪读书名人堂,就獒的背后故事与网友交流。

(以下是聊天实录)   主持人:新浪网友大家下午好,我们今天请来了《獒》的作者华文庸,来跟大家交流关于獒的种种故事。文庸你好。

华文庸: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獒》是我今年看过觉得比较好看的一本书,当然封 面也很漂亮,大家可以看一下。华文庸女士是今年最让人意外的一个作者,看过《獒》的读者可能都会有这样的感触,读这样粗犷的一部小说,根本不会想到这本书 出自一个女性的笔下,而且华文庸这个名字也比较中性,当初怎么想到起这个名字的?

华文庸:当初取这个名字没有太多的意思,简单的说三个字代表三个意思,华是中华的华,文是文章的文,然后我小时候因为性格的缘故,特别喜欢看金庸的书,所以庸是取了这个字。

主持人:你当初怎么想到要写这样一个故事的?

华文庸:这个故事也不是特别想写,只是忽然间想写就写了。

主持人:可能网友都很好奇,你是不是有过这样一种经历,去过西藏,跟獒相处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

华文庸:西藏没有去过,但是我了解一些那边的资料,獒我也没有养过,但是我特别喜欢獒。

主持人:关于獒的故事和种种材料,你的灵感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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