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干完活回来,泰西斯就跟约好的一样,帮美杜莎种花。他在家里偶尔会帮泰勒斯种菜,对这方面也不是一点儿也不懂,在美杜莎的指导下,干起活来更是得心应手。在泰西斯种花的时候,美杜莎注意到他光着脚,忍不住问:“你不穿鞋子就敢来这种地方吗?”“太贵了,穿不起,而且我干的都是重活,再好的鞋子也容易磨坏。”泰西斯埋头干活,并未注意到美杜莎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被汗水打湿露出肌肉线条的壮实身躯。“就算这样,不穿鞋子走这条路也是很危险的。”看着泰西斯结实有力、长满老茧的双脚,美杜莎关心道:“干脆我先帮你做鞋子,之后再考虑衣服的事。”泰西斯放下手里的活,抬头看她:“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安心啦,反正我整天被关在家里织了这个缝那个,又没法出门,根本用不着。”她突然很感兴趣地看着泰西斯:“比起这个,光脚踩在地上会不会很难受?”“我倒是已经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问题。”泰西斯回答说。他刚想继续种花,就见美杜莎走到窗边,突然翻身出来,艰难地攀在窗台上。泰西斯吓得赶忙在身上抹了两把泥,把她抱下来:“怎么突然出来了,你不怕被父母抓回去?”平稳落地后,美杜莎感受着光脚踩在地上的触感,心情愉悦:“他们也有自己的事要做,最多只是看一眼我房门上的锁还在不在,只要不穿鞋,偷偷跑出来一小会儿不会发现。”她高兴地简直要蹦起来:“咱们快点把这些丑不拉几的杂草处理掉,打造一片漂亮的花园吧!”泰西斯窘迫地看着她:“那这样我不就拿不到鞋子和衣服了?”“放心吧,你的尺寸我能直接用眼睛看出来,过几天直接送你一套衣服和鞋子,当然,重活还是你来干。”美杜莎说道。泰西斯抱美杜莎下来之后,怕汗水沾到她身上,所以迅速避开。美杜莎也觉得干挑水之类的重活不仅累,而且会出很多汗把衣服弄脏,很容易被父母发现。尤其是母亲,她拥有过人的聪明才智。被关在房间里太久,美杜莎每天不是绣花做衣服,就是对着荒芜的草地发呆,整个人都快无聊出病来,光是能到外头呼吸新鲜空气就觉得很满足。再加上有泰西斯陪着,也不至于太无聊。她抬手做出噤声的动作:“作为回报,你得帮我保密,不让任何人知道我偷溜出来。”这可爱的模样直把泰西斯迷的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疯狂点头,好一会儿才注意到美杜莎在提醒自己,于是低头干活。但不知怎么,美杜莎那鲜活的外表和活泼可爱的性感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泰西斯以前也不觉得日子过的有多辛苦,至少和唯一的家人关系很好,再加上泰勒斯的才干,生活不必太拮据。只是,认识美杜莎之后,他忽然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他在家里和泰西斯一起干活的时候只是觉得顺利,从没有觉得这么开心过。虽然有点对不起泰勒斯,但比起回到家里,他更期待每天和美杜莎待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当然,并不是反感泰勒斯,只是和美杜莎待在一起明显更快活。泰勒斯显然也注意到了弟弟这种变化,每天都会借期待泰西斯的新鞋子为借口,打探他和美杜莎的消息。有哥哥教导的泰西斯尚且心思单纯,更何况被他套路呢?自然是把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给说了出来。原本泰西斯还怕他这么惦记外面的人,会惹得哥哥不高兴,哪知他居然格外欣慰:“太好了,我还生怕是自己拖累你没法和别人往来。”“怎么会!”泰西斯连忙解释:“美杜莎跟我说,多亏你够聪明,要不然像咱俩这种情况,多半是要饿死街头。”泰勒斯笑着摸摸他的脑袋:“呵呵,说的也是。”在他们这种出身的人身上,聪明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优点,像泰西斯这样身强力壮的人,不仅能干很多活,还更讨女孩子喜欢。泰勒斯表面上看起来云淡风轻,其实心里很自卑,他觉得自己但凡身体好一点儿,也能帮弟弟多分担些压力。好在兄弟俩从小感情就很好,谁也不嫌弃谁,看到他能有自己的生活,泰勒斯打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倒不如说,泰西斯太关心他这个体弱多病的哥哥,以至于每天干完活就回家,从没考虑结交朋友,让泰勒斯很是担心。他没见过美杜莎,不过就目前来看,对方并未向泰西斯索取什么,还帮他省了不少时间,人美心善,完全值得信赖。至于聪明过头这一点,泰勒斯反倒最不担心。智慧可是泰勒斯唯一拿得出手的本事,他自信不会输给别人,也打从心底里能够理解和他在经历上极为相似的美杜莎。对泰西斯的人际交往做一定把关是必须的,但不能太过束缚,毕竟说到底,这还是他自己的事。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虽然哥哥嘴上没有明说,但泰西斯能感觉到,他还是打从心底里认可美杜莎的。泰西斯对自己头脑不够聪明这件事有很明确的认知,如果说最开始还对太过信任美杜莎这件事心存疑虑,那么在得到哥哥的默许之后,他就可以彻底放心。第二天,美杜莎果然帮他做好了鞋子,这速度让泰西斯不禁感慨,聪明人做事就是快。美杜莎指了指自己浓重的黑眼圈:“我熬夜赶出来的,爸妈还以为我最近抽了什么风,终于知道花心思做这些了,感动得眼泪鼻涕直流。”泰西斯听了,心里涌现出一股暖意,把鞋子紧紧抱在怀里,很快就被敲脑袋:“鞋子是拿来穿的,当个珍宝似的收藏起来,我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嘿嘿,”泰西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只是第一次有自己的鞋子,太激动了。”说罢,他刚想穿上,又被美杜莎阻止:“先把脚洗干净啊,笨蛋!”她一脸的痛心疾首:“回去以后得让泰勒斯好好教你生活常识,知道吗?”被她这股魄力所折服,泰西斯只能乖乖洗脚。期间,美杜莎蹲在一旁仔细观察:“男孩子的脚都这么宽大吗?”“应该不是吧,我经常光着脚走路和干重活,所以脚大一点,哥哥的脚就很普通。”说完,他看了眼美杜莎小巧精致的双脚:“我还是觉得你的脚最好看。”“你在看哪里啊,笨蛋!”美杜莎羞地按住泰西斯的脑袋,让他别过脸去,其实心里还是觉得很高兴。泰西斯的长相算不上俊朗,最多是人壮实了点,各方面都和她很合得来。最重要的是,他从来都不会介意美杜莎过分耀眼的锋芒。“哥哥说了,不能老是说别人笨。”“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听到泰西斯委屈地为自己打抱不平,美杜莎忍不住笑出声来。好吧,在此之前,她自己得消除偏见,至少不能再骂泰西斯笨。:()穿成炮灰反派,想活命先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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