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你只要等着,哪怕周围噪声再大,还是能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动。别人听不见,因为他们不知道我楼上公寓的地板会吱吱作响,他们继续说笑,好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似的。他们一边说,一边笑,一边喝着我买的酒,吃着我做的饭,对此事却只字不提,他们可能以为来看我是在做善事。据说大多数女人是在工作时找到伴侣的,可我们的工作是跟一群五六岁的小孩,跟他们成双作对的父母或单身的母亲打交道。卡琳参加童子军那会儿就认识皮姆了,雅娜柯是在澳大利亚度假时遇到斯特凡的,两个荷兰人偏偏要在澳大利亚相识,这个故事我都听过上百遍了,他们还觉得挺有趣。他们现在正在谈论一年就要过去了,要在新的一年里改掉哪些毛病。卡琳冲着皮姆说:“上完厕所后,把抽水马桶的座圈放下来!”雅娜柯一脸作呕的样子:“你不会真这样吧?”她说自己早就教会斯特凡坐着撒尿了。可卡琳认为男人对个人卫生的理解有所不同,皮姆反驳道:“那女人呢,女人就能把用过的卫生棉条扔进废纸篓?”他们就这样,整个晚上都说不出一句正经像样的话来。
“能再来点咖啡吗?”斯特凡问,好像我是他们的服务生似的。“不行。”我说。他们没明白过来,我不得不响亮而清楚地重复一遍:“我累了,你们现在要走的话,我不会拦你们。”他们笑了,说:“我们去别处喝。”出门时,雅娜柯问我还好吧。她做出一副在孩子跌倒碰伤膝盖后满是怜爱、让人觉得她自己马上也要哭出来的表情。可当我回答我没事,只是想一个人待着时,她却完全有耳无心了。我认定他们不会再去喝什么咖啡,他们也不会议论我,我没什么好议论的。这也无妨。
我轻手轻脚地走回客厅,竖起耳朵。楼上先是安静了一会儿,接着,吱吱嘎嘎的声音又响了,听上去像是有人在楼上偷偷摸摸,刻意不想发出声音似的。我跟着脚步声从门口走到窗口,又走回房间中央。一把椅子,或一件比较轻的家具挪动了一下,然后是一声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声响,听上去像是一件沉重、柔软的东西落到了地上。
我还从来没有跟德·格罗特女士打过照面,只是从门铃上知道她叫什么。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了解她要甚于其他任何人。我收听楼上的广播电台,听她吸尘,她洗碗时哐哐啷啷的声音清晰得像是有人在我的厨房里刷碗。我能听见她半夜起床来回走动的声音,听见她在浴缸里放水,拉抽水马桶,打开窗户。有时,她在楼上浇花,水会滴到我的阳台上,可当我探身往上望去,却不见一个人影。我觉得她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房间。我喜欢这些声音,觉得像是跟一个幽灵生活在一起,一个无形而友善的生命体在呵护着我。可就在差不多近两个星期以前,楼上突然安静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响声。现在,那个吱吱嘎嘎的声音回来了。
我起先认为那是小偷。我一边脱衣服,走进浴室,一边想是不是应该报警,或者通知公寓管理员,最后决定自己去打探个究竟。这时,我已经换好了睡衣。我很惊讶自己不感到害怕。不过,我从不害怕,我什么都不怕,这是一个单身女人必须学会的。我披上晨衣,套上鞋,看了看表。十一点了。
我按了两次铃,这才透过门上的窥视孔看见里面的灯亮了。一个比我年轻许多的小伙子打开门,非常和气地说:“晚上好。”我立刻想到不该上楼来,为什么不管好自己而老爱去管别人的闲事。可大家也不是没有听说过有人死在家里好几个星期也没被发现的故事。那男孩穿着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件黑色的T恤,上面写着“铁娘子”,我猜这是哪个摇滚乐队的名字。他没穿鞋,袜子破了几个洞。
我说,我住在楼下,听到脚步声,德·格罗特女士显然是搬走了,所以我想,那可能是小偷。男孩笑了,说我就这么上来了,很勇敢,如果是我,他就去报警了,还问我怎么知道是一个女的住在这儿?他问得对,门铃上只写了“P。德·格罗特”,但我从一开始就肯定那是一个女的,而且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我说我只听到过那人的声音,从没见过那人。他问,女人听上去是否跟男人不同?我一时以为他在取笑我,可他看上去是认真的。我说,我不知道。他用一种夹杂着好奇和胆怯的孩童般的眼神打量我。我向他道歉,说,我都已经上床睡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从第一刻起,他就能迫使我说一些并不想说的话。我们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对方。我正想着自己该走了,他问要不要跟他喝一杯咖啡。尽管我从不在这个时候喝咖啡,而且还穿着晨衣,我还是马上答应了。我跟着他走进屋,门在我身后关上的那一刻,我的脑子里闪过的念头是,他可能是小偷,想把我骗进屋后再干掉我。他身材瘦削,面色苍白,却比我高出一个头,手臂的肌肉发达。我想象他怎样向我扑来,抓住我,把我狠狠地推倒在地,然后怎样坐在我的肚子上,紧紧地抓住我的双臂,把我弄得很疼,之后又在我的嘴里塞上东西不让我喊叫。可是,他却走进厨房,用锅子盛上水,点着炉子,然后看似毫无目标的一个一个打开橱柜。水壶、咖啡、咖啡滤纸、糖、糖精、牛奶——他嘟囔着,像在背诵单词。他没找到咖啡,我说,我可以下楼去取一些。“不用。”他说得极其坚决,我不禁打了个哆嗦。他想了想,然后说:
“我们可以喝茶。”
他的房间布置得跟我想象中的老妇人的家别无二致。客厅的茶几上放着电视节目预告杂志,沙发上摆着毛线活儿,房间里满是针织的靠垫和钩编的套子、各种各样的小物件、手工艺品和小镜框,照片里的人衣着过时,相貌丑陋。我们坐了下来,我坐沙发,他坐在一张大大的沙发椅上,沙发椅的扶手上有一个安装了几个按钮的小盒子。他按下其中一个按钮,一只脚凳从沙发椅的底座缓缓升起。他又按下另一个开关,让靠背先是往后,然后往前倾斜。他花了好一会儿工夫摆弄那些按钮,像刚刚得到一件新玩具的孩子在骄傲地当众炫耀。我们还没互相介绍呢,他突然说,然后跃起身,把手伸了过来。我叫达芙妮,我说。他又笑了,说:“啊,我叫帕特里克,真奇怪,我们之前怎么就从没打过照面呢。”他一直握着我的手不放,问我是不是一个人住。他用“您”来称呼我,虽然我比他年长不少,可这还是有点让我恼怒。他询问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家人,他问了一大串问题,让我都没有机会问他些什么。我还不习惯有人对我感兴趣。我可能说得太多了,我谈到了我的童年、我四年前在一次摩托车事故中死去的弟弟、我的父亲、我的母亲、我在幼儿园的工作。这些肯定都不是什么精彩的故事,可他却听得非常认真,眼睛一闪一闪的,就跟那些听我讲故事的孩子一样。
茶喝完了,帕特里克站起身,打开橱柜,找到一瓶积了灰的金万利酒,酒瓶差不多还是满的。他取出两只小玻璃杯,放到桌上,斟满,然后举起其中的一只,说:
“敬不速之客。”
我其实不爱喝甜酒,却还是把酒一口干了,他也在喝的时候扮了个鬼脸,好像同样不习惯烈酒。我说,我那儿刚才来客人了,是两个同事和她们的男友,我们每个月的头一个星期五都要聚一下。我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他这些,不过也就这些了,其他没什么好说的。他说,他最喜欢一月,他的生日在一月,再过两个星期就到了,还有,他喜欢大冷天。
“您最喜欢哪个月份?”
“我从来没想过。不过,我讨厌十一月。”
他有一个他最喜欢的月份、一个最喜欢的季节、最喜欢的花和宠物、最喜欢读的书,等等,除了这些,他不提其他跟自己有关的事。我觉得他根本就没什么好讲述的,就像我幼儿园的那些孩子,问他们放假时都做了些什么,他们只会回答,玩儿了。
他真的像一个孩子,性格开朗,有些无助,有时有点害羞,看上去总是有点惊讶的样子。他还很喜欢笑。他问我喜欢孩子吗,我说,当然,那是我的工作。
“这不说明什么,屠夫也会喜欢动物。”
“可我喜欢孩子,所以我成了幼儿园老师。”
他满是惊恐的样子向我道歉,像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并再次把酒杯斟满。我说,不了,可还是喝了。
“我不该这么好奇。”
“是的,你确实不该。”
我听上去肯定像幼儿园阿姨,可是,我现在已经迷恋上了他的好奇和那种能够给最无趣的故事以某种意义的询问的目光。有时,他会长时间地沉默,只是微笑着,望着我。当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时,我变得有些恼火。这个问题我听过太多次了,再说,这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不跟男人生活在一起并不说明……他睁大眼睛看着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的犹豫更加让我恼火。
“您现在生我气了。”
“没有,我没有生气。”
我们如此这般地继续下去,喝着酒,天南地北地闲聊,我们谈论我,就是不谈论他。他在向我挑战,但我觉得他不是故意的。他盯着我的大腿,我这时才意识到晨衣的下摆岔开一些,露出了我的大腿。我得刮腿毛了,可又有谁在乎呢?我拉起下摆,帕特里克看着我,好像做了不该做的事被我当场抓住似的。我醉醺醺的,他现在可以对我随心所欲。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便感到羞愧。他那么年轻,我都可以做他的母亲了。我真想用手捋过他的头发,我想抱住他,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让他像幼儿园的那些孩子一样拥抱我,把头枕在我的膝上,在我的怀里入睡。他打了一个哈欠,我看了看时钟。三点了。
“我现在真的得走了。”
“明天星期六。”
“可我还是该告辞了。”
他站起身,坐到沙发上。他坐到我的身边,问,可不可以亲我一下道晚安。他不等我回答便拉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吓了一跳,猛地把手抽回。他跃起身,疾步走到窗前,像是害怕我惩罚他的样子。
“对不起。”
“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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