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基生日宴会上欢快的气氛让西泽得以抽身,前往他在兰德尔种植园唯一的避难所。荒废的校舍紧挨着马厩,基本是空的。入夜后,屡有情侣潜入,但他从未在晚上去过那儿——他需要光,他不会冒险点亮蜡烛。他去校舍是为了看书,看弗莱彻经不住他再三央告才给他的那本书;他去那儿是因为情绪低落,要哭一哭身上的重负;他要去那儿远望别的奴隶在种植园里走来走去。从窗口往外看,他好像不是这不幸群体中的一员,而只是在旁观他们的生活,就像一个人注视着陌生人从家门前经过。他人在校舍,魂儿却好像离开了种植园。
受着奴役。心怀恐惧。判了死刑。
如果计划付诸实施,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庆祝乔基的生日。天可怜见。他知道,老头儿往往会在下个月宣布另一个生日的日期。为了这点微小的快乐,整个营区欢欣不已,一起动手,把兰德尔种植园打扫一番。一个无中生有的生日,结束了辛苦的工作,迎着收获的满月,办一场舞会。在弗吉尼亚,庆祝堪称壮观。西泽一家子赶着寡妇的四轮马车,前往自由民的农庄,逢圣诞和新年,他们还能走亲戚。猪肉和鹿肉排,姜饼和玉米面糕。游戏从早到晚,西泽和同伴一直玩到上气不接下气。弗吉尼亚的主人们刻意远离那些节庆。可是在兰德尔家,有无声的威吓守在场边,虎视眈眈,奴隶又怎能真心享受快乐?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所以必须编造。一半人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是谁。
我生在八月十四日。我母亲叫莉莉·简。我父亲叫杰罗姆。我不知道他们的下落。
通过校舍的窗户,穿过两座老木屋中间的空地——墙上的白色灰浆脏兮兮地成了灰色,屋子像睡在里面的人一样疲惫不堪——可以看到,科拉和她疼爱的小男孩挤在起跑线上。那是切斯特,常常带着令人羡慕的快活劲儿在营区东游西荡。一看就知道没挨过打。
科拉说了句什么,弄得男孩腼腆地扭过头。她笑了一下,就一下。她冲切斯特笑,还有小可爱,还有她木屋里的女人们,笑容短促,一闪而过。好像你在地面看到鸟儿的影子,抬起头,却什么也没瞧见。她靠着定量供应的伙食生存,靠一切活命。西泽从未和她讲过话,但已经推算出她是怎样的人。你可以感觉得到,只要她认准属于自己的东西,不管多么微小,她都懂得它的珍贵:她的快乐,她的菜地,她的槭木块,女孩盘踞其上,犹如一只秃鹰。
有天晚上,他和马丁一起在谷仓的阁楼上喝玉米烧酒——马丁到底也没说他从哪儿弄来的酒壶——两个人谈起了兰德尔种植园的女人。谁最有可能把你的脸塞进自己的奶子中间,谁会大呼小叫,弄得整个营区无人不晓,又有谁会一声不吭。西泽打听起了科拉。
“伶仃屋的女人,黑鬼可别招惹。”马丁说,“她们割掉你的家伙,用它熬汤。”他讲起那个老故事:科拉,菜园,布莱克的狗屋。西泽暗想,听起来倒很对路子。马丁接着说她溜到外面和大牲口通奸,西泽又想,这个摘棉花的比他所想的还要笨呢。
兰德尔种植园的男人没那么聪明。这个地方把他们毁了。他们有说有笑,工头的目光一落到他们身上,便快采快摘,格外卖力,可是到了晚上,他们待在木屋,午夜之后常常暗自哭泣,又因噩梦和悲惨的记忆而发出尖叫。西泽所在的木屋如此,另一头的木屋如此,远远近近的每一座奴隶村落无不如此。当工作结束,当白天的惩罚告一段落,黑夜便像一座竞技场,等待着他们真正的孤独和绝望。
欢呼,叫喊——又一场比赛结束。科拉两手叉腰,歪着脑袋,好像在噪声里搜寻隐藏的曲调。怎样捕捉木材中的形象,保留她的优雅和力量呢——他感觉自己会刻得乱七八糟。摘棉花已经毁掉了他的双手,再难完成精细的木工。女人脸颊的倾斜角度,两片私语中的唇。白天结束,他双臂颤抖,肌肉抽痛。
那个白种老婊子可真能撒谎啊!他本该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在自家的小屋,帮箍桶匠干活,或者再去城里另一个手艺人那儿当学徒。的确,他的发展前景受限于种族,但西泽已经长大,相信他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命运。“你想怎么做都行。”他父亲说。
“去里士满也行?”看了那么多报道,里士满好像远在天边,美不胜收。
“去里士满也行,你想去就能去。”
可老寡妇撒了谎,如今他的人生选择只剩下一个目标:在佐治亚慢慢死掉。他本人如此,家人也是如此。母亲单薄,瘦小,不适合下地干活,人也太和善,熬不过种植园里种种残酷行为的连续击打。父亲能撑得久一些,他是头犟驴,但也撑不了太久。老寡妇毁了他全家,毁得如此彻底,不可能是意外。那不是因为她侄子贪婪,而是老寡妇始终在欺骗。每次她把西泽抱到腿上,教他识字,都是在收紧绳结。
西泽想象父亲在佛罗里达的地狱里砍着甘蔗,伏身大锅,蒸着肉身的躯壳,锅里装满融化的糖浆。母亲背着麻袋,跟不上进度,九尾鞭正在撕烂她脊背上的皮肉。倔强到底,不肯低头,就会粉身碎骨,而他的家人和北方友善的白人相处的时间太长了。在那样的一种友善里,他们认为很快把你杀掉并不合适。南方的一大特点,就是杀起黑人来没有耐心。
在种植园残疾的老头和老太太身上,他看到了父亲和母亲将要落到怎样的下场。到那时,他又会怎样?在黑夜里,他相信他们已死;在阳光下,又感觉他们只是残废了,半死不活。无论哪一种情况,他在这世上都已是孤身一人。
赛跑结束后,西泽找科拉谈了。不出所料,她没答应。她不认识他。这可能是个恶作剧,或是兰德尔两兄弟出于一时无聊而设下的圈套。逃跑的念头实在太大——你得把它晾一阵子,反复合计。西泽花了好几个月,才开始让它在心里生根,还得借着弗莱彻的鼓励,它才真正地发芽。你需要别人的帮助。就算科拉不知道自己会同意,他知道。他告诉科拉,之所以拉她入伙,是为了好运气——她母亲是唯一一个成功逃掉的。对科拉这样的人来说,这番话如果不是冒犯,也与胡说无异。她可不是你在旅途中戴在身上的兔子脚,她是火车头。没有她,这件事他做不到。
跳舞时发生的可怕变故证明了这一点。有个内宅奴隶告诉他,兄弟俩在大屋喝酒。西泽认为这是个坏兆头。等到小男仆提着灯笼,给主人带路,直奔营区时,暴力就是笃定的了。切斯特从来没挨过打。现在他挨了,第二天还要接受第一次鞭刑。他不再有儿童的游戏了,赛跑和捉迷藏都已成为过去,迎接他的将是男奴要受的残酷考验。村里别的人没一个站出来帮那男孩——他们怎么帮得了呢?他们以前见过一百遍了,要么作为遭罪的,要么作为旁观的,他们死前还将见证另外的一百遍。只有科拉站出来。用自己的身体做了男孩的肉盾,代他承受主人的重击。她彻头彻尾是个没人要的孩子,到目前为止游离于外,仿佛很早以前便逃离了此地。
殴打过后,西泽第一次在夜里去了校舍。只是为了把那本书拿在手中。为了证实它还在,那是一件纪念品,代表着他拥有自己想要的书,也曾拥有读书的时间。
小艇上的同伴,以及那些脱险在礁石上或留在大船上的人们后来怎样了,我说不上来,但是可以断定他们全完了。15这本书会让他送命,弗莱彻警告过他。西泽把《海外轩渠录》用两块粗麻布裹好,到校舍那儿拿土盖住。再等几天,等我们为你的逃跑做好准备,店主说,到那时你要什么书都没问题。可是如果不看书,他就是奴隶。拿到这本书之前,他只有稻米口袋上的字可读。他们锁链的商号刻在金属上,像一个痛苦的承诺。
此时,在午后金色的阳光下,随便翻到一页,便可以让他重新振作。有勇有谋,有谋有勇。书里这个名叫格列佛的白人,总是才出虎口,又入狼窝,每到一个新的岛国,都有一个新的困境要去摆脱,然后才能返回家乡。他总是忘记自己有什么。他真正的问题就在于此,而不是他遭遇的种种野蛮而神秘的文化。天下白人都是同一副德行:建造了校舍,却任其腐烂;建造了家园,却四处漂泊。如果西泽找到回家的路,他将永远不再旅行。否则他难免在一个又一个孤岛上陷入困境,辨不清自己身在何处,眼睁睁地看着世界消失。除非有她同行。和科拉在一起,他一定找得到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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