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谅逃往武昌,明皇攻克江西和湖北东南部。
正在这时,中原红巾军发生分裂,力量削弱。至正二十三年二月,张士诚乘人之危,派部将吕珍进攻安丰,刘福通向明皇求救。待到明皇率军赶到安丰时,刘福通已被吕珍杀死,明皇只救出小明王韩林儿,把他安排在滁州居住。
明皇率主力营救小明王时,陈友谅认为反攻时机已到,于是率兵进攻洪都(今江西南昌)。
明皇的侄子朱文正率领将士坚守八十五天。至正二十三年(公元1363年)七月,明皇统兵二十万,进发洪都,陈友谅获悉后,撤出围军,迎战朱元璋,双方在鄱阳湖展开决战。
鄱阳湖水战,从八月二十九日开始,至十月三日结束,进行了三十六天。明皇的军队充分发挥小船灵活的长处,火攻**,最终取胜,陈友谅被乱箭射死。
1364年元旦,明皇称吴王,建百官司属,仍以龙凤纪年,以“皇帝圣旨,吴王令旨”的名义发布命令。因1363年张士诚早已自立为吴王,故历史上称张士诚为东吴,明皇为西吴。
至正二十四年三月,明皇再次到武昌督兵攻城,陈理最终出城投降。在吞并了陈友谅后,明皇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张士诚。
张士诚是泰州人,早年贩卖私盐为业。元末发动盐徒起义,于1354年在高邮称诚王,建国号为周,建元天。1356年,建都平江(今苏州)。消灭陈友谅父子后,明皇于至正二十五年十月进攻张士诚,一举攻下通州、兴化、盐城、泰州、高邮、淮安、徐州、宿州、安丰诸州县,将东吴的势力赶出江北地区。
至正二十六年五月,明皇发表檄文声讨张士诚。檄文列举了张士诚八大罪状,除了第四款和第八款与西吴有关外,其余的全都是指责张士诚背叛元朝。不看开头和结尾,非常容易使人误以为是元朝的讨伐令。这表明明皇已经以顺承天命的王自居,准备继承王朝的正统。
明皇的军队攻势迅猛,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杭州、湖州先后投降,平江成为孤城。于是明皇以重兵包围平江,发动平江战役。
在围城的同时,明皇派廖永忠去滁州接小明王韩林儿到应天来,但在瓜州渡江时悄悄将船底凿漏,小明王沉于江底。接着,明皇宣布不再以龙凤纪年,称1367年为吴元年。平江战役开始时,明皇筑墙围城,并造有三层的木塔楼,高过城墙,以弓弩、火铳向城**击,还设襄阳炮日夜轰击。城内一片恐慌,张士诚几次突围都以失败告终。张士诚反复无常,贪图享受,对部下也十分放纵。平江被围困的最后一天,张士诚弟弟张士信在城头督战,仍不忘享乐,坐在银椅上饮酒,左右侍奉的人递桃子给他,结果桃子还没到口,恰好一炮打来,脑袋被打得粉碎。明皇曾多次派人劝降,都被张士诚拒绝。张士诚死守平江,粮尽后,便以老鼠、枯草为食;箭尽了,便以屋瓦为弹。直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九月初八,明皇率军攻入平江城,张士诚则展开巷战相抵抗。最后,张士诚被俘,解往应天。明皇问话,他不搭理;李善长问他,他则破口谩骂。无奈,明皇只得命手下卫士以乱棍打死张士诚。当时张士诚47岁,东吴灭亡。
明朝建立伊始,中华大地经过近二十年战乱的破坏,一片凋敝。对此情形,明皇实行了发展生产,与民休息的政策。1368年,明皇称帝不久,外地州县官来朝见,明皇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现在重要的是休养生息”。
1370年,明皇接受大臣建议,鼓励开垦荒地,并下令: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
除了民屯外,明初还有军屯和商屯。军屯由卫所管理,官府提供耕牛和农具。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军粮基本上自给自足。商屯是指商人在边境雇人屯田,就地交粮,省去了贩运费用,获利更丰。商屯的实行,解决了军粮问题,同时也开发了边疆。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明皇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明皇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到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成绩卓然。明皇出身农民,深知灾荒给农民造成的痛苦,在他即位后,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的农民的赋税,或给以救济。明皇还十分爱惜民力,提倡节俭。他即位后,在应天修建宫室,只求坚固耐用,不求奇巧华丽,还让人在墙上画了许多历史故事,以提醒自己。按惯例,明皇使用的车舆、器具等物,应该用黄金装饰,明皇下令全部以铜代替。主管的官员报告说用不了很多黄金,明皇却说,他不是吝惜这点黄金,而是提倡节俭,自己应作为典范。在明皇积极措施的推动下,农民生产热忱高涨。明初农业发展迅速,元末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促进明代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明皇的休养生息政策巩固了新王朝的统治,稳定了农民生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明太祖实录》第92卷写道,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明皇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找一块空闲土地,盖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一个月后,他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
这两道旨意下发之后,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很快地执行了,明皇很高兴,认为试点成功,在当年年底,又给中央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明太祖实录》卷93)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清除权臣明初,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明皇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于是进行了改革。首先是废除行省制。1376年,明皇宣布废除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明皇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就是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从小出家当和尚。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
后来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的办法很特别:
首先,明皇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其次,明皇敢于从自己身边“**”开刀。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由于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造反起家的功臣。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明皇大胆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洪武十五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明皇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相当今天的副部长)郭桓和各司郎中(司长)、员外郎(副司长)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20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明皇斩首。
洪武十八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廷之机,采取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匠银两私吞。明皇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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