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卫生(中国人认为这是中世纪的传统,而非十九世纪的创造),学生尊敬老师,男孩儿们总对他们的长辈说“是,先生”等等。所有这些给人深刻印象的东西,外加优良的公路、铁路、轮船、优质的皮靴、巴黎香水、可爱的白种孩子、X光照片、照相机、电唱机、电话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彻底击碎了中国人那种民族自豪感。
由于治外法权,尽管欧洲人的皮靴总是频频地踢在中国苦力身上,却没有法律予以制裁。民族自豪感的丧失又转化为一种对外国人的本能恐惧,以往神圣的自豪感烟消云散。至于外商大吵大嚷,担心中国人会攻击他们的租界,事实上这只不过从反面证明了他们的那点胆量以及他们对现代中国之肢浅认识。对于欧洲人滥用皮靴对付中国苦力的行为,中国人总感到义愤填膺,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如果外国人认为中国人会用自己质量较次的皮靴去报复去泄愤,那就大错特错了。中国人如果这样做就不复为中国人,而是基督徒了。事实上,对欧洲人的羡慕与对他们侵略性的恐惧现在是普遍现象。
以上这些感情上的波澜显然促成了过激主义的形成,过激主义又促成了中华民国的诞生。如此巨大广泛的变化,以往从来没人想到,只有几个傻瓜和天才对它发生兴趣。那时想进行一场革命元异于在天上架设彩虹之桥并漫步其上。而1911年的中国革命党人正是这样的天才。1894年甲午战争中国打败之后,建设现代化中国的宣传就极为活跃。当时有左右两派:限制君权但维持君主统治的立宪派与主张共和的革命派。左翼以孙中山为领导,右翼以康有为及其弟子梁启超为领导,梁后来与老师分道扬镳转向左翼。两派曾在日本进行过长期的笔战,然而问题的最后解决并不是由于他们的论辩有了什么结果,而是由于满洲人统治的明显不可救药以及中国人本质上对民族自豪感的渴望。1911年政治激进主义之后,便紧接着1916年的文学激进主义。当时胡适发起了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又产生了1926年的思想激进主义,结果使现在几乎所有的小学教师的思想都有了共产主义的色彩。
于是,中国被分成共产主义和反共产主义两大武装阵营。年轻一代和老一代之间有一条深深的鸿沟,这实在是件很遗憾的事情。勤于思考的年轻一代决意要使整个政治思想制度发生一次巨大的变革,然而统治阶层却正在掀起一股保守与反动的逆流。不幸的是,这股逆流并不那么吸引人,因为首要人物都是些军阀和政客,他们的私人生活里绝不存在儒家思想的行为规范。事实上,这种保守性不过是伪君子的外衣,是虐待狂的报复行为——发泄对青年人的不满,因为懦家学说教导人们要尊敬老人、尊重权威。熠熠生辉的政治放射出一大束一大束儒家思想的光芒,也正是这种光芒曾发动西藏喇嘛教祈求佛诅保佑以反抗日本的侵略。儒家学说的陈词滥调混杂着梵语的“阿弥陀佛”和藏语的祈祷论,造成一种极端怪诞离奇的效果,殊难引起中国青年人的兴趣。
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中国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争斗。结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日本和欧洲的政治动向,争论并不解决问题。如果保守派的首脑们不能证明自己有能力为中国找到出路,中国也可能转向共产主义。然而在中华民族的秉性中,在只认识汉字或者干脆目不识丁的广大民众之中,保守性会永远存在。
最主要的事实是中国人并不希望变革。在所有的外部变化背后,即在风俗、女子服饰、旅行习惯这些变化的背后,中国人对一位身着西装、操一口流利英语、脾气急躁的青年人仍然抱嗤笑态度。这位青年人看上去总是那么幼稚,那么羞于积极地主张进步。奇怪的是,在中国一个看上去不再幼稚的人随即便转向保守主义,留学生回国后穿上中式长袍,照中国方式生活,那他就成熟了,他开始喜欢老成温厚,喜欢闲适,喜欢惯常的知足。穿上中国长袍,他的灵魂就得到了安息。中国的各种环境神奇地迷惑和吸引了许多“不寻常”的欧洲人,使之一辈子定居中国。回国的留学生快到中年之时,也会发现这种诱惑力。
同时,大多数中国人仍将墨守陈规,这当然不是出于自觉的信仰而是出于一种民族的本能。我觉得中华民族的传统势力是如此之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将会永远存在。即使发生共产主义掌权这样巨大的社会变革,中国人的那些性格特征:宽容、折衷、中庸等古老的传统将会毁掉共产主义,把它改头换面。而共产主义那种社会的、不受制于个人感情影响的、严格的世界观则很难毁掉这个传统,情况一定会是这样。
第三章 中国人的心灵
智力
读完前一章“中国人的性格”之后,如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的话,那就是中国人的智慧在牢牢地控制着周围的物质世界,这种智慧的绝对优势有多方面的含义。它不仅意味着人类的狡黠可以使一个众所周知充满了痛苦和悲伤的世界变成一个人类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且意味着对单纯体质上的强健采取蔑视态度。孔子在很早以前就对门徒子路那种杰克·邓姆普赛①型的勇猛体魄表示过嗤之以鼻的态度。我相信孔子更嘉许一个与有教养的朋友在家里谈夭说地的吉恩·腾尼②。孟子也严格区别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并且毫不犹豫地把前者置于后者之上。中国人从来不说“平等”之类的废话。尊敬脑力劳动者,或者说是尊敬受过教育的阶层,是中国文明的突出特征。
『①杰克·邓姆普赛(Jack Dempsey)1895年生,美国拳击家,1919~1926年世界重量级冠军。』
『②吉恩·腾尼(Gene Tunney,1897~1978),美国拳击家,1926~1928年世界重量级冠军。』
这种对学问的尊重与西方人通常理解的尊重并不相同,中国的学者对自己的学问也很钻研,然而,西方的教授们对自己所研究学科的献身精神,似乎给人以更深刻的印象,尽管这种精神有时近乎一种病态的骄做与职业的忌妒。中国人对学者的尊重也是建立在一个不同的概念之上的。学者应该教人以实际的智慧,对人情世故的理解,使人在危急时刻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这样的学者才受到尊重。这是在实践证明了教育的正确性之后才给予的尊重,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在地方性或者全国性的动乱之中,人们靠他作出冷静的判断,靠他的远见来预料某个行为或者某项决定可能会带来的各种后果。这是一种更靠得住的预料。人们把他看作向导、指导者。真正好的领导,就是这样的精神与思想的领导。在大多数人都目不识丁的情况下,这种领导是很容易维持的。有时,你只消说一大堆他们仅仅一知半解的术语就可奏效了。或者援引历史典故,因为普通人在这方面所知甚少。他们的历史知识是从戏剧中学来的。援引历史典故通常就能解决问题,因为中国人习惯于具体的类比。这样就能使大家全面地把握所要理解的事实。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中国之患在于有过多的智慧,表现在超。脱老猾、避世洁身、和平主义等方面。这些品德与懦弱胆怯相差无几。但是,所有的聪明人都是懦夫,因为他们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一个人凭借烧酒造就的勇气,冲在最前面,去迎接一颗铅做的子弹,为一个报纸编撰出来的“事业”去献身——如果我们的头脑还保持清醒的话,就会看到这样做是再愚蠢不过的了。如果他用自己的脑子去读报的话,他就不会冲在最前面,如果他少喝点烧酒,保持清醒的头脑,他就会感到惊恐万状。这样做既符台逻辑也符合人性。在上次大战中,许多在大中学校小有名气的文人学者们在强忍着一场精神上的折磨,对此,那些更强壮一些然而并不太聪明的人一无所知。是服过四年役的者兵,而不是新兵,才开始意识到开小差是自己应具有的品德,是一条向聪明的老实人开放的唯一合情合理的通道。
不过,中华民族的智慧在其他方面也有体现,不光是胆怯这一点。在欧美大学就读的中国留学生学术上往往高人一筹。我想这并不是由于中国人选拔出国留学生的竞争过程所致。在国内,他们很早就习惯于学术讨论。日本人为中国人起了一个讥讽性的绰号,叫“文学国度”。事实也确实如此,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当代中国无以数计的杂志。只要有四五个朋友碰巧在同一个城市里,一种杂志似乎就会创办起来。同时有数不清的作者把自己的文章塞到杂志编辑手里。以前的科举制是一种智力测验,这一点笔者已经指出。它长期使中国学者的思维变得较为敏锐,使他们擅长于词句的雕琢,文学特点的细微差别等等。对诗歌的修养,使他们的文学表达具有更高的境界,在趣味与技巧上,都得到了锻炼。中国绘画已经达到西洋绘画未曾达到的高度。在书法艺术上,他们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在韵律美方面,我认为是达到了变化与精美的极致。
因此,我们不能说缺乏独创性、开拓性是中国人心灵的特点之一。他们的创造性与中国工业所一直保持的手工制作水平是一致的。由于没有能发展一种科学的方法,由于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中国在自然科学上是落后的。然而我确信,随着科学方法的引进,随着研究设备的完善,中国会在下一个世纪创造出伟大的科学家,为世界科学作出重大的贡献。
这种国民的智慧当然也不光限于知识阶层。中国的仆人由于他们的聪慧与对人的体谅与理解,也很受人欢迎,至少可以和欧洲的仆人相媲美。中国商人在马来亚、东印度、菲律宾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主要是由于他们比当地居民有着更多的智慧,由这种智慧所生发出来的各种品性,比如节俭、勤奋、远见卓识等等,对学者的尊重甚至使中下层阶级也产生了一种崇尚精致完美的心理。这一点,外国人很少考虑得到,在上海的外国侨民有的甚至用洋泾英语对中国商店的店员讲话,从而使这些中国人大为恼火。这些外国人并不知道,许多店员对一个分裂不定式之类细微的语法问题都是颇为讲究的。中国的劳工在短时间内就可以被培养成技术工人,而技工是需要精细的素质的。人们在贫民窟、工厂区等地方很少能看到西方相同阶层的那样高大、健壮的动物,宽颌、低额、力大如牛。人们在这里看到的是另一类型的人。他们有智慧的目光,愉悦的容貌,极有理智的性格。也许中国人智慧的稳定性绝对高于西方许多种族。同样的稳定性也表现在妇女的智力中,她们比男子更稳定。
女性化
确实,中国人的心灵在许多方面都类似女性心态。事实上,只有“女性化”这个词可以用来总结中国人心灵的各个方面。女性智慧与女性逻辑的那些特点就是中国人心灵的特点,一点不错的。中国人的头脑,就像女性的头脑充满了庸见。中国人的头脑羞于抽象的词藻,喜欢妇女的语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综合的、具体的,他们对谚语很感兴趣,它像妇女的交谈。他们从来没有过自己的高等数学,很少越过算术的水平,就像许多妇女一样。当然,大学里那些男性化的妇女获奖者自然例外,(这些妇女特征自然是指在现行社会制度制约下的普通女性的特征。)女人生活的本能比男人坚定,中国人生活的本能比其他民族坚定。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直觉去揭开自然界之谜;是同样的“直觉”,或称“第六感觉”,使许多妇女相信某件事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就是如此。最后,中国人的逻辑常常与私人关系联系在一起,正如妇女的逻辑一样。一位妇女在介绍一个鱼类学教授时并不说他是鱼类学教授,而说他是在印度去世的哈利森上校的姐夫。她那时正在纽约作阑尾炎手术,主刀的是一位和蔼的老坎伯特大夫,他长着漂亮的前额。同样,一个中国法官必不能把法律看作一个抽象体,而一定要把它看作一个可变通的量,应该具体地运用到某一个人身上,如黄上校,李少校等。于是,任何与个人联系不紧密的法律,任何不能视黄上校、李少校的具体情况而定的法律都是非人道的法律,所以也不成其为法律。中国的司法是一种艺术,不是科学。
叶斯帕森①在他著名的《英语的发展与结构》一书中曾指到英语的男性特征,指出它的简洁、庸常、有力来作例子。我不愿意对这样一位伟大的英语权威的论点提出什么异议,但有一点,笔者不敢苟同,就是有关性别的问题。庸常与实用的心态是妇女的特征,而不太像男人的特征。男人们更有可能试图双脚离地,飞向一个不能飞到的高度。中国话,中国语法,显示出明确的女性特征。它的形式、句法和词汇,都揭示出中国人思维的质朴、想象的极端具体、句法关系的极端简洁。
『①叶斯帕森(Otto Jespersen,1860~1943),丹麦语言学家,著有《The Grow thand Structure of English》等。』
这种简洁在洋径滨英语中反映得更为明显。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洋泾浜英语是英语的肉加上汉语的骨头。没有理由认为像He come,you no come;you come,he no come(他来,你不来;你来,他不来)这样的句子就不如以下这个转弯抹角的句子意思更清楚:You neednt come,if he comes;and he neednt come,if you come。(如果他来你不用来了;如果你来,他就不用来了。)事实上,第一个句子的简洁使句子意义更明确。穆恩在他的著作《院长英语》中援引了苏美塞得①一位农民在法官面前作证时说的话:“Hed a stick,and hed a stick,and he licked he,and he licked he:if he licked he as hard as he licked he,hed killed he,and not he Killed he。”(他有一根棍儿,他有一根棍儿,他打了他,他打了他;如果他打他像他打他一样狠,他就会打死他,而不是他打死他。)在我看来,这样讲话比加上日耳曼语系中不同的格是更明智一些的做法。在汉语看来,“我打他”和“他打我”没有主格宾格之累,其区别也一目了然。加上单数第三人称词尾“s”实在是多余的,正如我们已证明的过去式的情况一样(I had,he had;I went,he went——我有,他有;我去,他去)。实际上,许多人都在讲“us girls”(我们女孩子),“them things”(它们这些东西),而不被误解,不会丢掉什么。丢掉的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类别”,而这个类别与表达美却毫无关系,我非常希望英美教授们在将来的某一天会勇敢而使人满意地在教室里宣布“he dont”(他不……)是正确的英语;我希望将来某一天英语将在洋泾浜的影响上,变得与汉语一样理智,一样明晰。
『①苏美塞得:英格兰南部一郡。』
某种女性的实用本能已经使英语尽可能地把自己的从句简化,如“weather perm itting”(如果天气好的话),“God wllling”(如果上帝愿意的话),“whenever necessary”(一旦需要),“as expected”(正如预料的那样),“if I dont come tonight”(如果我今晚回不来),这句话中没有用“shall not”,还有“if war breaks out next week”(如果下星期打起仗来),这句话也没有用“shall break out”这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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