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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抽屉(第1页)

常常有人会问我,作为一个能够通晓阴阳的人,完全有足够的能力来协助警方侦破案件,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悬案呢?我想说的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和警方是两种活在不同世界里的人。我认为对的,他们未必认同,反之亦然。虽然我也有很多在警力部门或是机关部门的朋友,生活上,我和他们一样,工作上,我们却是死对头。不过在2007年的时候,我接到一个业务,与其说是业务,倒不如说是个任务,是个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于社会,于良知,于个人。我也一定是要插手的。

2007年,那一年没有地震,也没有闹什么没有天理的天灾。那一年,大家都在着手准备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奥运,在2007年接近年末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在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直接来了我家,在沙发上坐下后,还没有开口说话,就直接从身上摸出一副手铐,哐当一声放在我那钢化玻璃的茶几上。我被他那突如其来无礼的行径给吓到了,于是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他依旧拉长一张脸,然后告诉我,这次你必须要帮我的忙,否则的话,这幅手铐就是你今晚的好朋友。

我得说明一下,此人姓冯,江北区人士,我一直喊他老冯。大学毕业后进入警队,几年下来,竟然混了个一杠三花,起初是看守所民警,后来因职务调离,去了某区刑警队,成为一名英姿飒爽的缉毒干警。由于人生就一副痞相,又是个大胆狂徒,凭着一副不怕死的冲劲,屡屡立功。后来又从缉毒干警的职务上调离,进入要案调查科,不用长期在外面冒着危险冲锋陷阵,开始转为做一些后台的证据采集和侦破工作,平时不用穿耀眼的警服,也就少了很多被报复的危险,因为以他的岁数和警龄而言,他破获的案子已经算得上是傲世同批群警。他跟我的认识是在一场KTV的疯闹上,恰好我俩有一个共同的朋友,此朋友生日的时候同时邀请了我和他,唱歌的时候我那个朋友喝醉了,左手挽着我右手挽着他,迷迷糊糊就把我的真实职业给他说了出来,我依旧还记得当初他听到这一切的时候,那鄙夷的眼神,而我也在一开始没把他当作是真正的朋友,后来又出来聚会过几次,才渐渐熟起来,邀他来我家吃过几次饭,在他跟他老婆吵架的时候也好心收留过他,所以严格来说,我和他的交情虽然不算很深,但也达到了知心不换命的地步了。

当他把手铐摆在我的桌上,并且以言语威胁的时候,我本来很想跟他开个玩笑,或是酸溜溜的挖苦几句,但是看到他脸色铁青,额头还有汗珠,说明这一路来得非常紧急,而且就老冯个人来说,向来跟我只聊生活,不谈公事,因为彼此对彼此的做法实在是无法苟同,所以当我看到他的表情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这次他一定是遇到大麻烦了,否则也不会来找我帮忙的。

老冯说,今天我值夜班,你到我办公室陪陪我吧,有些事想要跟你说,我不跟你开玩笑,现在就跟我走,也不要问我为什么,到了你自然知道。如果我听到你的回答是在拒绝我的话,我就以传播封建迷信为理由拘留你48小时。我突然想起来,在那个年份,似乎他们这些警官是可以凭借怀疑而无理由拘留人的。一来是自己的朋友,二来看他也是真着急了。于是我答应了他,陪着他到警察局过一夜。下楼后,上了他的警车,伴随着蓝光和红光和警笛乌拉乌拉的声音,我们去了警察局。

坐下后,他给我倒来一杯水,放在我的面前,头顶有个灯泡忽闪忽闪,还不断在摇晃。沙发一侧的墙角,有一个U字形的铁环,不难想象得出,平时应该有不少毛贼被反铐着蹲在这里。于是我觉得我像是一个正在被连夜审讯的犯人,他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该问些什么,只见他脱掉上衣,把衣服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然后坐到我跟前,丢给我一根烟,并拿打火机给我点上,抽一口,吐出一口,才用食指和拇指捏捏两只眼睛之间鼻梁上的穴位,才慢慢地跟我说了下这次找我来帮忙的事情。

前阵子,在他们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巨型的蔬菜糖果交易市场,有一家批发商的老板的孩子走丢了,当时就报案了,不过是基层受理的,后来找了好多天都没找到人,直到大半个月以后,一个从石马河上高速的货车司机停车在路边撒尿的时候,发现路边有一件白色却沾满血迹的羽绒服,一时好奇就翻到护栏外面去用脚拨弄衣服,翻开后发现一个黑色的垃圾口袋,当下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却出于热心,还是打开来看,发现一大块连着头发的头皮,还有一只上臂的残肢,以及一双鞋子和一条秋裤。当时吓坏了,赶紧很有意识的保护现场和打电话报案。警察到了以后,就把这个残肢和当时走失的那个小孩联系在一起,经过多方勘察,确认死亡的就是那个小孩,一起恶劣的碎尸案。由于基层民警没有很强的侦查能力,于是这个案子就逐级上报,到了老冯的手里。

老冯接着说,安抚亲属的工作,基层的同事已经做过了,案子还是要破的,于是他们受理以后,就积极的展开调查,接着在高速路沿途,陆续找到了尸体的其他部分,但是孩子的头颅和一只右手却始终没有找到。于是他们分析,这个凶手一定自己有车,或者是会开车。因为高速公路是不允许行人走上去的,背着大包小包的尸体,走着去扔也太不现实,从尸体的死亡时间分析,从被发现的那天往前推,起码有10天了,由于那一带流动人口太大,而且无法甄别究竟是10天前扔到这里的还是死后10天才扔的,而且这家店老板在配合调查的时候也说了自己家没有和人结仇,周围商铺的批发商也都说这家人人很好,虽然是从外地来的,但是一直与人和善,乐于助人。彼此间的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子,到底是谁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手段如此残忍。老冯说,案子到他手里已经都又过了半个月了,却始终没有眉目,这么重大的案子,总得要给家属和社会一个交代才是。

我记得我当时问了老冯,是在石马河朝着哪个方向的匝道口发现的,他说就是石马河往沙坪坝方向,还没有上桥的地方,距离那孩子父母的店铺有差不多两三公里。他还说,当时在孩子的衣服口袋里,找到一张报纸,但是报纸的日期被撕掉了,通过他们的内网排查,却发现这张报纸是几年前的报纸了,不过在报纸上有些用圆珠笔在字上画的圈,把这些字通过排列组合,得到一句相对通畅的话,“谁都不能负弃我”

于是他们初步做了两个案情推测,一是绑架勒索不成害怕孩子说出来于是杀人碎尸,二是一个完全没有目标的随机变态杀人案件。可是在跟孩子父母的调查过程中,他们都表示没有接到任何有关赎金的消息,自己家除了做生意的门市以外也没有任何资产,根本谈不上有人会向他们家勒索。但是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的话,那么破案的难度也实在太大了。

听老冯这么说,我很惊讶,虽然常年接触一些在正常人看来不正常的事件,但是如此凶狠的杀戮手段,我却是只在香港的电影里看到过。在我过往接触过的无数好的坏的鬼魂里,甚至没有一个鬼魂能够做出这么让人痛心和发指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察觉到,我也许卷入了一个大事件里,而且我还必须是隐藏老冯的影子里,借着遮挡住光亮的他的身影,默默在身后为他出上一把力。

我很乐意帮这个忙,可是我该如何帮起?我不是警察,我就是一个混混,完全谈不上有什么侦查能力,至少我的侦查方式是他们所无法认同的。他们用证据来怀疑,而我却是把怀疑当成证据,然后来找其他证据来佐证。听老冯说到这里,我当下就告诉他,我愿意帮你的忙,如果你能够给我一些孩子的遗物,或许我能够想到点办法。

老冯在烟缸里灭掉了烟头,脸色再度变得惨淡,他说就在来我家前半个小时的样子,他一个人值夜班,正好没有别人的打扰,于是想要好好的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再理个清楚,就打开他桌子底下的抽屉,打算拿出那个用塑封口袋封好的本案的一些证物,仔细梳理下,却在把手伸进去的时候,却。。。。

他说到这里,下意识地停了下来,突然好像是喉咙卡到了什么东西,干呕了一下,我开始意识到关键的东西来了,这个关键或许不是这个案子的关键,但是一定是促使他用这么暴力的方式来找我的关键原因。

他吞了口口水,继续说,声音却开始变得有些颤抖,他说当他把手伸进去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紧紧抓住了手腕,他当时很吃惊,用力把手往外缩,却被抓得死死的,当时也没有想到那么多,就用右手抓住左手的肘部用力往外拖,一下子把抽屉拉开了大半,于是他看到自己的手腕上有一只乌青有些发黑的小手,在抽屉的最里面,被遮住的阴影部分,有一个小孩的脸,正瞪大着眼睛死死看着他。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撞到鬼了,于是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量,用力挣扎,最后好像突然脱力一样,一下子失去了重心,跌倒在地上。回过神来再去看抽屉的时候,却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

当老冯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差不多是夜里12点了,虽然我一辈子搞过无数的鬼,但是在他这么说起来,自己联想起当时的那个画面,还是忍不住毛骨悚然,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怪癖,当老冯告诉我那张抽屉里的脸是个乌青到有点发黑的小孩的脸的时候,我竟然第一时间想到了咒怨里那个始终在学野猫叫的那个孩子,不由得整个背泛起阵阵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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