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子里现在是法官的声音。声音有五六十岁,从增生了小节或息肉的喉咙里出来,出得不容易,听得也不容易,但他听出那声带增生的嗓音里有一丝慈爱。原来法官在问他,被告是不是有什么要说,现在是他说话的时候。
他能说什么?从头说起?哪里是头?二○○九年秋天?
他从实验中学转到二中的高二(1)班。大概在第二个礼拜,他就发现自己的视线有了个固定靶心,就是班主任丁老师。丁老师三十六岁,乌发披肩,眼大脸小,课堂上说话总是由慢到快,越来越快,最激动的时候,又停住了,突然抓住了自己的毛病,不好意思地笑一下。他认定自己喜欢上丁老师是十月下旬的一个清晨,小区的流浪猫把他闹醒了。从古至今,多少个少年为成年女性神魂颠倒过?就在那天清晨,他惊讶地发现,自从进入了丁老师的班级,自己居然没去街机厅打游戏!几个星期来,他常在校园网站上寻找丁佳心老师的信息。网上有不少对丁老师的评价和形容,其中一条说:“有了烦心的事,谁也不想讲,只想跟丁老师讲。丁老师比你自己还了解你。”还有一条说:“有时候觉得跟丁老师交心,就是跟自己谈心,谈着谈着就懂得自己了。”一个人居然八卦说:“有谁知道丁老师到底为什么离婚吗?”好几个人攻击他(她):“关你屁事!”“八卦精!”“因为她嫁错了人,明白了吧,Stupid(笨)!”“打听这个,动机不CJ(纯洁)了吧?”“BT(变态)!”……还发现了一条报道式的文字:“童鞋们,有一次在琵琶街口看到丁老师和一个男的吵架,男的非要塞给丁什么东西,丁用力抽手,东西被打落在地,包装散开,里面东西滚了一地,等两人都走了之后,本人上前一看,原来地上滚的全是邵店板栗。看来可爱的丁老师发起脾气来也挺……”此人不往下说了,另一个人接着八卦一句:“也挺夜叉的,是不是?”“据说此人就是丁老师错嫁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马马虎虎……”“据说丁老师嫁错人之前是个美女?”一个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张小照片,是从一张合影中裁下来的,解说为:“刚分配到二中的丁佳心老师,二十三岁,迷死你吧?”
那张小照片他从来没见过。丁老师的微博里有几张照片,但从没出现过这一张。影像不太清晰,但从轮廓看是个乳臭未干的丁老师,蓬松的短发下一张瘦小的脸,两只大眼相距颇开,略小的鼻子和嘴却离得很近,看上去有种猫科动物的好奇和警觉。而现在她依然小脸一张,依然让人想到猫的五官排列,但那时候简直就是令人担忧是否能成活的小猫仔。这么一个孩子王,十三年来不知怎么招架一班一班的学生。他把照片下载到自己手机上。夜晚变成了深夜,他躺在床上打量着手机上小小的丁老师,这样的丁老师完全可以是自己的女朋友。可他突然又想到,他绝对舍不得用三十六岁的丁老师去换二十三岁的丁老师,她消耗的青春都在那些一笑就欢游的鱼尾纹里,都在她吃过感情苦果的嘴角,不经意间便显出苦的回味。他可不愿意丁老师再回到二十三岁,他宁可要这个三十六岁熟透的丁老师。这个丁老师是他的心儿。心儿是他的心上人。
他不承认那是一场三角恋。心儿是不容分享,不容肆虐的。当他发现居然有人肆虐她时,他便起了杀心。
他起杀心是在二○一一年四月,迷上丁老师一年零五个月之后。当时他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四罐百威啤酒。他坐在厨房吧台的高凳子上,斜对面的电视机播放着《动物世界》,耳朵里插着iPod耳机,一个个自然界的血腥场面被泽旺多吉的歌声解说,而血淋淋的物竞天择景象又被他捧着的《英语高考模拟试卷汇编》图解——
What'stheauthor'sattitudetowardtheadviceof“followingyourpassion”?(对于“跟着你的激情走”作者是以下哪一种态度?)
A。Ambiguous(模棱两可)B。Supportive(赞成)
C。Cautious(谨慎)D。Disapproving(不赞成)
……
图解和诠释都是错位。他在笔记本上写出词汇:“邵天一,你死去吧!让你出血!让你去死!带上刀,到他家……假如他不同意stopharassingher(停止纠缠她),就杀了他……刀要事先磨一下,以防到时拖泥带水,让他反手就讨厌了,他个头高出八厘米!下刀时鼓足勇气和力气,要猝不及防,稳准狠,决不给他反击余地……他家隔壁邻居有条大狗,跟他很好,可以带一根火腿肠,把狗的嘴堵住……记住,不能留下指纹……”
父亲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几乎不认识这个胖胖的中年男人是谁。
父亲讲的话他也听不懂。现在对于这些中年人的话,他不愿听懂就可以不懂。他们早就被这代人的语言系统淘汰了。
父亲一脸教训,拿起吧台上的空啤酒罐,从他视野里消失了。他发现自己胳膊压在笔记本上,纸张被压得微湿,小臂也沁出冷汗。他撕下那张记录了谋杀心电图的纸,然后撕碎,团了个纸团,扔进不远的垃圾桶。
不过是一场纸上厮杀。纸上厮杀并不能完全释放他的杀气。所以……
他最终是稳准狠地出击了,刀也很给力。高大的对手倒在了他的刀下才使那股杀气有所消退。灰色水泥地面一点渗透功能都没有,高大的对手抽动着,每次抽动就推出一个红色的潮汐,红色潮水不断上涨,迅速向他淹没而来,眼看要淹没他的鞋。他迅速后退,最后毫无退路了,看着红色的潮水漫过鞋底。不可能不湿鞋的差事。银发恶魔提着剑,踩着血迹从如山的尸体上跨越。他跨越到一个桌子前,用刀尖撬开那把老式的笨拙的锁,再用衣襟包住手指,拉开抽屉,把所有内容倾倒出来,户口本、失效的工作证、老病历卡、X光片……当时他无暇去想,这些垃圾也要防盗?谁会去盗窃别人的X光胸片?全是破烂,包括锁住破烂的锁。后来他回忆起来,那抽屉里有一件东西是极有价值的:邵天一的出生证,上面是初生儿摁下的血脚印。他也是在回忆时才明白自己把那个穷困潦倒的家翻得底朝天的动机:制造抢劫凶杀的假现场。那把刀可真好用啊,轻而易举就撬开了所有的锁……
他离开现场的时候没人注意他。隔壁的新星小区在迎接下班、放学归来的人,而这里没什么人下班却也跟着骚动:从菜场捡了便宜菜回来的人,收了小生意回来的人,打牌下棋暂时散伙的人……人太多了,每个门户里进出着端盆的、捧筐的、骂老婆的、咒孩子的、吆喝老人的,没人顾上注意一个少年鬼祟地从邵家离开,鞋底的边沿还沾有一线血——他用邵家某成员的洗脸毛巾擦过鞋底,以为擦净了,但到了外面,天光比室内光线好很多,他发现还是把邵天一的血带了出来。
那时天快黑了,他看见某家的窗台上晾晒着一双洗刷过的布鞋,一顺手就抄入怀里。同样没人注意他。他往更深的黄昏中走去,在马路边脱下沾血的鞋,换上那双圆口布鞋,鞋又大又松,黑布鞋面旧得发白,鞋膛内的衬布已经完全烂没了,简直就是制鞋业的文物。要是平常有人逼他穿这双鞋,他就死给他看;宁可赤脚也不穿这种丑毙了的鞋。原来这个居民点的人还在穿三四十年代到六七十年代的鞋。这个居民点可以整个搬进博物馆,作为人类进化的一个停滞点来展览。
他想把自己作案的凶器和鞋子一块儿,埋在河底淤泥里。四月底的天气,河水已经转暖,淤泥却仍然冰冷扎手。挖泥很难,但没关系,他有一把好刀。每憋一口气潜水,只能挖四五下;刚挖出一个一尺左右深的洞,河水很快将浮动的泥沙填进去。他听见哪里在“哒哒哒”地响,良久才明白,原来自己的上下牙可以发出如此清脆的磕碰声。母亲打牌的声音。一嘴牙成了一副袖珍麻将,寒冷和恐惧给它们洗牌。他开始恐惧了吗?就在他试图埋藏罪证的时候,被杀害的少年的脸出现了,黑暗的河面是罪人的脑海和记忆,一波一波推出的都是那双大睁的眼睛。从来没人告诉他,瞳孔散开后的眼睛是那样的,有一丝惊诧,剩下的就是与世无争,或者也可以说,死者在最后一刹那惊诧自己的与世无争,似乎突然就想开了,所谓撒手人寰,就是这样的一双眼睛吧?撒手的太多了,太多人间认为要死死抓住不放的,包括情,包括爱。
就在他挖掘河泥一次次失败的时候,被他杀害的死者渐渐变回来,变成了叫邵天一的男孩,和他同年同月生,比他小十几天。他杀害了自己的同学?!谁说的?!喂,醒醒!从此再也没有了那个叫邵天一的十八岁男孩了?这件事真的发生了?!
他终于把鞋子埋在浅浅的淤泥坑里,河面亮起来,斜斜的一道月光照过来。他感觉自己是地球上的第一个人,又是最后一个。
他穿上放在河边的衣服,听见远处“刷刷”的声响。他远远不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个人。高速公路上像以往每一天那样奔跑着车辆,车里坐着离犯罪很远的人。他开始羡慕那些人,或许其中一辆车可以把他从这里载走。然后,一辆辆陌生的车把他越载越远,最终到了一个被人们称为天涯海角的地方,在那里他是地球上的第一个人,也是最后一个人。他可以掰下一根肋骨,做成夏娃,不,做成丁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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