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魂灵的第三重使用技巧“融合”。
一年前,艾玛连第一重凭依都做得非常勉强,如今,她已经能运用纯熟,完全激发出这件魂器的威能,
就见艾玛化身的撞山野猪王一声长嚎,接着便迎面向前撞了过去,庞大的身躯表面,一个个棘刺耸立,宛若一道快速移动的枪阵。
嗜血蝙蝠们被汹汹而来的攻势所激怒,纷纷展开反击,然而它们最得意的是精神攻击,一时间却是阻挡不了埋头猛冲的艾玛,加上狭窄的洞穴不适合腾挪闪避,它们中的绝大部分要么是被正面撞成肉酱,要么是被棘刺穿成了串,挂在野猪王的背上直晃荡。
艾玛一路疯狂向前冲去,身旁缠绕着风暴斗气引发的劲风,切割着嗜血蝙蝠的尸体,从而沿路抛洒着鲜血和肉沫,她的野蛮冲撞一时难以停止,竟是一头没入黑暗之中。
可是不多时,伴随着一声回音激荡的龙吟,艾玛又以更快的速度逃窜而回。
“里、里面有一头九阶魔兽地穴角龙!”
地穴角龙属于亚龙,虽然不是真正的巨龙,但在地底下却拥有不亚于巨龙的危险。
艾玛非常清楚,这种超过自身界限的强敌,罗丰是不会强求她拼命的,否则就不是检验成果,而是逼她送死。
说到底,确认敌我强弱也是重要的能力,一名合格的冒险者,要懂得进退,而不是一味的盲目挑战。
“让我来吧,你先退开。”
雷纳克主动请缨,他拔出了挂在腰间的骑士剑,单手握着,横在与眼睛同一水平的位置,另一只手抚摸着剑身,同时注入炽阳斗气。
骑士剑得到炽阳斗气的加持,很快闪耀起灿烂的光滑,仿佛变成了一柄光剑,随后两条斗气波从剑柄位置蹿出,沿着剑身缠绕向前,在抵达剑尖的一瞬间,化作一道冲击波喷射而出。
“吃我一发太阳骑士的魔贯光杀剑!”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章地下魔神
剑气光波一闪而逝,众人?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洞穴深处传来一声蕴含无尽悲愤的龙吼,随后属于地穴角龙的那道强大的气息便跟着烟消云散。
罗莎娜见状,略带惊讶的看了雷纳克一眼,虽说正常情况下,一名英雄阶对上九阶魔兽是稳操胜券,但赢得这么轻松,只用一招就将对方秒杀,仍是有些不可思议。
“以雷纳克先生的实力,就算去就职王国骑士团的团长一职业,料想也是绰绰有余。”她开口称赞道。
“强大的是武技,而不是我这个人,”雷纳克极有自知之明,炽阳武技善于攻伐,爆发力强,这才让他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一招瞬杀了地穴角龙,“这种正面对决的战术可不是我所擅长的事情。”
罗莎娜恭维道:“再强的武技,也需要人来使用,或许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我还是想问,以阁下的实力,大6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对你表示真挚的欢迎,为何你会选择追随罗丰大师——我并非质疑大师的魅力,只是单纯觉得好奇,若有让你们觉得失礼的地方,先在此道歉。”
雷纳克哈哈一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着前面的艾玛道:“这个小姑娘,一年半前只是一名青铜下位的小盗贼,她这样的人,在盗贼工会一抓一大把,没人会对她高看一眼,可是现在呢?这下你明白了吧,不是罗丰大师请我留下,而是我求大师把我留下。”
他不着痕迹的拍了罗丰一个马屁,尽显待人处事的高超本领。
罗莎娜愣一下,旋即恍然,并想通了一些事情,比如为何艾玛会使用撞山野猪王这种明显不符合女孩子喜好的魂灵,对于那些贵族世家出身的大小姐,免不了要依照自己的审美观对各种魂灵挑挑拣拣,选出既实用又漂亮的魂灵,但对于底层出身的平民,只要有能实用的魂灵便心满意足了,不会奢求更多,更没什么挑挑拣拣的毛病,比起华而不实的外表,他们更注重实用性,因此艾玛对融合魂灵成为一头撞山野猪王毫无抗拒?理。
在艾玛的年龄便拥有白银巅峰的实力,无论在哪里她都会被称之为天才,哪怕是那些赫赫有名的帝国学院,想挑出几个能媲美艾玛实力的同龄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而这样的天才,在一年半前居然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小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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