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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部分(第1页)

的野兽。李焉觉得应该这样,便听从了建议,找到同伴约好时间,回家拿到最简单的姓李和干粮,这就出发到远处了。渐渐地李焉越走越远,走到汶山郡去打猎去了,李焉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本来他就不太会说这蜀郡还有汶山郡一带的土话,不过认识的人多了,他就听得懂。李焉好像学到了认识路,他学到了在丈人山还有汶山郡的山林里做向导的本事。夜郎郡他反而不熟悉,回到夜郎郡他需要别人来做向导,对于李焉来说,最重要的是如何懂得在夜郎郡找到向导并让对方同意做自己的向导,自己不懂请别人来教导,也是一种学习,这种学习形式比学习的内容更重要,学习内容虽然可以没有止境,但是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把所有内容都学习一遍,但是李焉学习过的东西,他必须再回头复习,他对于种田仍然非常喜欢,他也在深入到汶山郡去打猎的时候,学习到了别人家里如何渡过半猎人半庄稼人的生活。

任何学习都有干扰,对于李焉来说,他的干扰很大,大到他几乎不能面对。学种田就得学会怎么与收租子的人打交道。收租子的人都是地主还是官府的什么人?他必须认识了解,至少要知道对方除了收租子,还做些什么事情。关于自己一家,怎么从夜郎郡搬迁过来的,又怎么各自分家,自己一家又怎么到了丈人山下来了?他也需要联络亲情,上一代搬迁过来又各自分别是高兴还是悲哀,也是李焉非常清楚的,他不想清楚都不行,这是强制的学习,因为这个是生存,生存要求你学习就得学习,不学习就会落后挨打。而李焉一家能够到丈人山下种田,已经是比?的夜郎郡部族搬迁过来的命运优越百倍了,李焉知道,这是从他爷爷开始就打下的基础,李焉得要学习自己的爷爷,是怎么带着子孙后代来到成汉国的。

李焉认为自己的爷爷是个会学习的人,可是李焉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爷爷,他打猎被野兽咬死,死得很壮烈的,不像有的人家爷爷就没有那么英勇事迹了。李焉为自己的爷爷骄傲,但是他并不因己而人,也许有的人家的爷爷做过坏事了,但是到了孙子这一代就开始变得争气懂事,不再是一个做坏事的后代。在山林里,失去一件认为是自己的东西,那是有人干了很大一个坏事,山林里就是这样的生活,生活都不好,?希望自己有学习的机会。仅有的物品,只是用来保证最低限度的生活,要是失去了就无法保证,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还拿什么来保证学习呢。学习一次就是失去一次物品,虽然不学习就没有文化,不懂得如何与别人交流,渐渐地就会自己做了坏事都不知道,可是在得到物品比做坏事正确的年代,还有什么坏事好事的分别呢,只有一个解释大家都是坏人了。非要说好坏,爷爷做坏事,到了孙子又懂得的,那就是社会进步造成的,李焉生活的时候,谈不上社会生活进步,不退步都是万幸了,所以一个人学坏了就很难变好,要是一个好人则容易变坏,好人永远在减少坏人永远在增加,要不然人怎么会越来越多。李焉开始知道蜀郡同样有坏人,汶山郡也可能有,老家夜郎郡同样可能有的。

当然,不管自己是不是一个坏人,李焉认为周仲孙一定是个坏人,他不是坏人怎么会想谋害自己呢。不说好坏,对付谋害自己的人,就是让他失去谋害自己的能力,让他天天反省做交待,直到他变成一个好人,这就是不说好坏的态度。

第二百七十五章继续交代(29) '本章字数:3218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38:59。0'

刘大毛知道自己上一辈是有问题的,至少他父亲身上问题很严重。可是他要认识到父亲身上有问题,需要有一个条件来让他认识到,那就是大环境相对要没有恶化。因为他认为父亲有过错而自己想要纠正,就必须得到外部的支持来完成属于内部的学习和改造。

刘大毛一直搞不清楚父亲有些什么样子的问题,虽然他一直比较迷惑,父亲死去以后的几年的时间里他仿佛心里有些感受,可她仍然不明白是什么感受,他拼命地给自己寻找线索来查清楚,为此与弟兄几个发生了很大的矛盾。他被刘大几个认为是疯疯癫癫的,没有一个弟兄认为他是一个明白人。家里有问题就是有问题,罪恶是可以人为掩盖的,但是罪恶并不会消失,一个人只要犯下罪过,他自己死了,罪过也会留给子孙,要是他的子孙感受不到,就会让大环境感受到,大环境会通过压力自动逼迫来消除罪恶,迟早是要影响到他的子孙的。刘大毛喜欢读书,这给了他反省父亲罪过的机会,不读书的人比起读书的人来说,当然就少了一份分辨罪恶的能力,少一份能力对个人不要紧,可是对大环境就会有影响,这个影响是人的生命本能决定的。人有怎样的生命本能是另外一个问题,人少了罪恶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刘大毛一家开始分成两派,最开始刘大毛只有孤零零地一个人成了一派,而且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能与弟兄几个好好相处,虽然是相处不好,但是这并不影响到刘大毛喜欢读书。他在罪恶的父亲生前就已经开始喜欢读书了,他读书居然都到了不明白自己是在读书的地步,父亲对于他私自读书一点感觉都没有,令刘大毛气愤的是就连母亲也毫不同情他。

在益州广汉郡呢,不是在夜郎郡,广汉郡和夜郎郡一样各自都分别不平静。刘大毛生活在父亲的武斗生涯里,弟兄几个都以武斗作为唯一的乐趣,刘大毛并不是身体不好,那是后来被当作疯子以后给摧残的。至少在广汉郡县城呆的日子里,刘大毛的身体一直非常的好,与弟兄几个没有两样,一般地都是知道只能过武斗的日子,没有?的日子可过。一个意外,让刘大毛得以在少年看到竹简,他看到竹简上写着的乌黑乌黑的一个个大字的时候,忽然觉得这是属于他自己亲自制造并写出来的东西,他好像感觉到,这不是竹子而是另外一种东西,是一种绝对可以用来让自己打发少年时光的东西。从那以后,尽管并不知道这是与武斗不同的另外一种学习的刘大毛开始寻找这捆竹简的来源,直到他找到可以教他识字的先生。刘大毛的父亲绝对不允许孩子们读书,他认为只有学武才能求生,要是学到了认字,那就是对刘家的大不敬。刘大毛私自的爱好被父亲发觉以后,不,应该说是被他母亲先发觉的,母亲告诉父亲以后,父亲才暴戾地制止了他,断然地不许他再见到任何可以教他读书的人。

刘大毛一生唯一挨过一次父亲的皮鞭,就是因为他偷偷识字。从此以后,刘大毛就再也不敢让任何人知道他在认字,被父亲用皮鞭抽打以后开在偷偷认字,直到刘大毛父亲母亲都死去以后,刘大毛的事情才被弟兄们给发觉。刘大毛因为母亲向父亲告密而受到责罚,他就不愿意让哥哥弟弟也知道他还在继续“犯错误”,父母双亡,后死去的母亲也没有再发现刘大毛这个问题,忽然之间家里起了变化,刘大毛仍然不敢私自读书识字,直到嫂子嫁进了家门不到一个月,刘大毛的嫂子就改变了这一点。嫂子赏赐一样把一捆竹简给了刘大毛,刘大毛当然愿意“公开地”学习认字并读书。嫂子嫁进平邑来带来的是一箱子竹简,读不完的竹简,这样刘大毛就立即变得如饥似渴,整天就陪着嫂子带来的竹简去了。尽管刘大毛在看竹简,他开始并不知道什么叫识字和读书,两者之间的差别刘大毛早就形成了。尽管他仍然认为读书是有罪的,但是他阻拦不住自己的饥渴,就是愿意整天地看这些竹简,可能天生就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囚犯,总之比起习武打架来要让刘大毛觉得舒适得多,可是刘大毛并不知道这是在学习,他还没有懂得分辨识字和读书学习的差别,所以这真是刘大毛的一场悲剧。

他只是在识字,却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不久他的身体就垮了下来,眼睛变差了自己不知道,别人叫他他还能听见,但是遇见人反应迟钝,脑子打转不过来,刘大毛学习成这个样子,要想他几个弟兄不当做疯癫都难,几个弟兄后来恨不得杀了他,整天看到他就不舒服,不舒服就要开打,刘大毛这时候已经打不过自己哥哥弟弟,老是挨打,挨打越多就身体越差,但是他还是仍然在看竹简,家里的人虽然打他骂他,却没有人阻止他继续天天看那些竹简,刘大毛就看完了这些竹简,他确认自己能够闭上眼睛都记得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他也都能够在地上用棍子写出来,地上写不好写就在手上,右手写在左手上,或者写在座案子上,嫂子看见他这么爱写,一天嫂子觉得高兴就拿来笔墨给刘大毛。刘大毛琢磨了好几天之后,觉得这东西他会用了,慢慢地他就自己独自能够写出竹简上一样的字体来了。

刘大毛虽然永远也不会忘记自己认识的字,可是他却忘记了家里从广汉郡迁移过来的经历,一起忘记的还有许多重要的事情。被弟兄们打得够多了,打得他忘记了很多的不愉快,惟有认识的字是他认为愉快的。因为少年时候的好奇心没有被满足而带来的识字的行为心里时刻想着报复,可是他并不知道报复谁,怎么报复也是不愿意去想明白的,刘大毛对识字又是带有罪恶感的,他认为识字就是极大的罪恶,自己已经是罪无可赦,反正没有能力打架了,他也就非常甘心地愿意做一个家里的奴才,弟兄们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刘大毛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十分变态,对于学习和读书他根本就不明白,只是他识字而已,所有的字他都认识,尽管他根本不懂意思,但是认字这一点没有一个人能够超过他。

弟兄几个让他自己给自己做饭洗衣,把他当作家里的佣人,需要的时候就来使唤他。刘家不缺佣人以后,刘大毛就只是负责给自己做饭洗衣。刘大毛对洗衣做饭的事情,自从被弟兄们打坏身体以后,就开始变得不会做了,于是弟兄们又斥骂他不会料理自己的生活,家里条件好了,嫂子某天过来一看,正好这天嫂子心里恰好正高兴,便发了同情心,让一个佣人老妈子来照顾照顾刘大毛。

保洞哈和排日打学习做向导的时候,没有能够找到刘大毛,而刘大毛辨认人的能力已经很低,要不是他的价值被家里的嫂子“忽然”发现,那刘大毛就会彻底疯狂,刘大毛没有疯狂,渐渐地还能够自理自己的生活,家里给了他一小块菜地让他种菜,这可是对刘大毛极好的恢复和锻炼。刘大毛开始认识陌生的人,这些陌生人不过是附近的农户罢了,这山里的农户都是猎手,刘大毛知道并不多,他被山里的动物伤害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愿意离开家里。刘大毛不是在学习,他学习非常有限,不要说做猎手,就是做个向导都不行。不过,刘大毛会写字,他成了嫂子眼里的向导,嫂子把他的价值提高到需要刘家四个弟兄不再殴打老二,善待老二,因为他是特殊的向导,嫂子不会写字,而刘家四个弟兄都不会写字。师爷赵式来了以后,刘大毛的地位这才又开始降低,他正在被刘家开始冷漠对待。刘大毛倒是在家里附近悠闲,他因为识字写字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他的心性变得异于常人,嫂子就是看到他不可能成为一个完全可以利用的人物,便唆使刘大去招来师爷赵式,家里有了另外一个会写字并懂得意思的,刘大毛怎样识字并懂得写字的过程又被刘家遗忘了。

刘大毛能够写字并能够听着别人说话写出来意思,这才是刘大毛是不是疯子的底线。因为写字和学习读书总是分不开的,学习和读书总是需要写字,只要识字,就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懂得笔画,第二懂得读音第三就是这个字的意思了,刘大毛从一开始就是只懂得笔画,后来他开始学会说话以后,这才慢慢根据说话来逐一地辨认。可惜刘大毛辨认的过程被扭曲了,他要辨认出来一句话的意思或者一个名字的好坏很难的。幸亏刘大毛有出走的经历,因为他出走,他开始认识了路,于是他才有能够擅自违反长兄长嫂意图的举动。要知道长兄长嫂如同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刘大毛并不太清楚,至今都还不太明白,他已经在辨认笔画的过程中用坏了脑壳,他对周仲孙这个名字的反感,除了天意之外没有第二种解释。因为他总算明白了周仲孙与他这个大嫂的关系,大概是他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不断地给大嫂写纸条纸的缘故吧。

第二百七十六章继续交代(30) '本章字数:3194 最新更新时间:2011…03…26 16:49:10。0'

排日打对周仲孙这个人根本就没有敌意。就算他接到命令要他杀死周仲孙他也不会,要他杀任何一个人他都会这样,本来他就没有参加过战斗的,要杀人他是不会的。

他只会打猎,会在山林里钻来钻去,而且保护自己的能力也很强。雷山与周仲孙没有直接矛盾,雷山只是与且兰县城的孙家有一些过节。杀人是坏事,坏事根本就不用学习。

排日打在巨树族参加过战斗,他在参加战斗之前,至少得到过族长的宣布,有生命危险,但是对雷山部族来说是必要的,凡是不愿意去的就可以不去,到巨树族去参加战斗的都是自愿的猎手。而对方武器的先进,手段的厉害,都是超出他的想象的,他第一次被子弹打伤,这才知道世界上有如此厉害的手段,以前他遇见的猛兽相信没有能力与这个工具抗衡的,排日打心里对这种武器的发明者心里感到害怕,而且害怕极了。回到雷山休养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恢复心里的震动,伤体之痛,这一次来得比以往的伤害都要严重,一个铁打的汉子,痛得死去活来,促使他忘记以往那些伤害而记住了最严重的一次。

对于铁的理解,排日打原来是心里有些轻视的,他以为铁是石头一样的,石头在排日打看来里面有最坚硬的,一度他以为石头里面有超过铁一样坚硬的物质,事实上也是有的,比如金刚石、玉质的东西,但是玉和金刚石都很稀少,他几乎就没有见过什么。铁还有?的物质,排日打受到伤害,觉得应该找到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来作为捕猎工具。但是另外一个问题他始终没有想清楚,那就是怎样才能让人不用在山林里钻来钻去,如同一只鸟一样想飞到哪里就飞到哪里。排日打当然不知道铁还能和飞翔有关,要研究就得有学问,要研究学问就得认识老师,老师才有文化,这样才能飞翔。排日打当然渴望飞翔,凡是有文化的人排日打都喜欢,世界上不喜欢有文化的人,大概也就是无知的人和坏人两种。虽然有文化的人里面不能排除有坏人,可是排日打是说喜欢或者敬佩有文化而且能够说服他的人。周仲孙是不是有文化,或者是不是坏人,他又没有明白过来。排日打只是不愿意自己做一个无知的人,这样就够了。要是哪个想命令他的,那就是只有是他的家人,还有是他的部族耆老了。应该说,排日打,还有保洞哈这样的猎手,见识都不是很多的,这年头,哪个人又谈论到见识呢。山林里能够走路并长久地走路,这要是算得上见识的话,排日打保洞哈无疑是有些见识的,而且他们两最大的有点是潜力非常大。做向导只要来去一次就足够认识路程,他们虽然不知道世界上有指南针这样的工具,虽然不知道世界上有公路铁路用来走路,他们又怎么会知道呢!

对于日月星辰,他们反而是认识一些,甚至他们的认识不低。要是在走路的山林里走夜路,两人在雷山部族里的本事是最高的,就连阿朵都不及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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