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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第1页)

刘文辉认真的看着那具尸体,没有刀伤,也没有抢上,是窒息死亡。他们一直就在附近,并没有发现梅松的人影:“你是怎么干掉他的?”

梅松神秘的一笑:“秘密!”

跟着自己的尾巴终于没了,这让几个人很高兴。这小子几天来把他们害苦了,现在好了,没了他就有更大的机会回家。

“呱呱……”一阵鸭子叫从那人的身上传来。几个人被吓了一跳,连忙举枪瞄准,生怕这尸体突然复活。

第49章 谁是神枪手

阮伟武一脸阴沉,看着那具已经被扒的精光,全身骨头都碎了的尸体。

这是他手下最好的尖兵,执行过多次任务。曾经与美军的一次作战中,这名尖兵一个人就端掉了美军的一个连部,迫使整个连的美军缴械投降。自从那次之后,所有人看见他就如同看见鬼一样,不敢和他多说一句话。

如今竟然死了,没有刀伤,也没有枪伤,全身的骨头都被打断了。阮伟武不明白,就那几个对手怎么可能是他的对手,还不用刀也不用枪就把人给杀了。这个仇不能不报,自从丛林猎手小队成立以来,没有出现过死伤,这是第一次。

阮伟武一招手,身后一个背着狙击枪的战士,一脸阴冷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阮伟武恶狠狠的道:“找到他们,全部射杀!”

那人也是一声不吭,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从肩膀上摘下狙击枪,一拉枪栓,将子弹上膛,弯腰钻进了密不透风的丛林。

身后没有了尾巴,刘文辉等人走起来也精神了很多。一个小时的路程,四十分钟就走完了。重新回到住过的那个山洞,扔下那人的装备,的确都是好东西。丛林匕首,手枪,水壶,就连鞋袜都是最好的。防水,防潮,还防刺。

大牛最关心那背包中的吃的,每一个都要尝上一口,还不断的点头,自顾自的说着好吃。刘文辉拿起一张不大的地图开始研究。比他们先前缴获的那张地图好的太多了。很多不知名的小山丘都精准无误的标示出来。看着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离他们最近的一个敌军哨所还有一天的路程,这让刘文辉很高兴。

梅松在研究哪管油彩。张志恒的两只眼睛紧盯着那把枪。只有阿榜一人静静的坐在一旁,用一块破布将自己的狙击枪擦的干干净净,几乎都能照出人来。

刘文辉道:“行了行了,都别研究了,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明天只要到达这里,就能找到吃的!”一指地图上的敌人哨所,冲着几人微微一笑。

大牛连忙转过身,探头看过来:“那敢情好,这一阵子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梅松道:“我们不能太着急,那人身上的无线电不是还有声音吗?说不定还会有尾巴跟上,再来这么一个,咱们可就得吃不了兜着走。”

大牛有些诧异的看着梅松:“你还会说吃不了兜着走,普通话水平有长进呀,这一趟跟着我们没有白来。”

刘文辉的脸色立刻平静下来,梅松说的对,自己的确有点太乐观了,只要还在敌国,他们永远都是敌人的猎物。就这么一个尾巴,他们都是九死一生,再来一个谁也不知道会是啥样。敌人这一次是铁了心要灭他们,越是觉得安全的时候越不能大意。这句话是胡麻子说的。

刘文辉一股脑的将那人的东西,包括衣服鞋袜全都扔到梅松面前:“这些都给你,探路的时候可能有用。”

梅松摇摇头,拿起一只靴子,和自己的脚比划了一下,那双鞋明显比梅松的脚大了一圈:“这个我穿上可不舒服,非但走不了路,还有可能带来麻烦。”

大牛对刘文辉的决定非常不满:“为啥都给他呀!干掉那个猴子,俺们可是提着脑袋做诱饵的!”

刘文辉瞪了大牛一眼:“你他娘的少废话,有本事你穿上我看看,就你那人高马大的样子,要是能装进去就给你!”

大牛没敢回嘴,只能吐了吐舌头,继续去他的背包旁翻找吃的。张志恒更加瘦小,刘文辉太过健壮。看来看去,只有阿榜或许合适。然而阿榜不愿意。他的那身衣服可是他娘出发前亲自给她做的,他娘说有这身衣服,祖先就能保证阿榜平安回来。阿榜深信不疑。

阿榜的衣服是芭莎族特有的民族服装,纯黑的手工粗布,衣服边绣着一道道金黄的线条,每一根线条都有不同的含义。领口处优美的图案是他们部落的标志,自从阿榜记事起,就没有一件没有那图案的衣服。现在让他脱了,还要换上死人的衣服,这绝对不行。

众人连哄带骗,大牛都已经动粗了。抱起阿榜,几个人七手八脚的将衣服、头盔、军靴给阿榜穿戴整齐。梅松挤出些油彩抹在阿榜脸上,还真像那么回事。

阿榜的脸都气红了,其他几个人看着他嘿嘿的笑。刘文辉一把拉住阿榜要脱衣服的手:“兄弟,这衣服在丛林中不容易被发现,穿上它,你活命的机会就更大,他们几个也想要,却穿不上,既然合身,说明老天爷是多么照顾你,或许是你阿妈的祈求得到了老天爷的响应。”

提起阿妈,阿榜的动作停了下来,不为别的,只要再能见阿妈一面,阿榜愿意付出一切。一路上,阿榜也说了一些自己的事情。阿榜只知道阿妈,从来没有见过阿爸,寨子里的所有人都说他是野孩子。小时候不知道,长大了终于明白了。

十几年前,边疆一带兵匪横行,祖国的大西南还么有完全解放。阿榜的阿妈被路过的一个**团长看上,大兵威逼之下,阿榜的阿妈为了寨子做出了牺牲。后来**团长走了,阿榜的阿妈才知道自己有了身孕。在族长的严令下,寨子里的人没人提及这件事。但是,老族长死后,阿榜和他的阿妈成了寨子里众人的笑柄。

阿榜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忍气吞声,什么事情做的都比别人好,打枪自然也不例外。就算阿榜是寨子里的神枪手,依然有人用野种来称呼阿榜。

那一年,部队需要向导,阿榜没有任何犹豫便答应了,他不想在听见野种两个字,也是要为了证明给别人看,他阿榜是整个寨子最大英雄,真正上过战场的英雄。让一只默默忍受别人冷眼的阿妈为自己骄傲,从此在寨子里抬头做人。

当初,阿榜说这件事的时候,谁也没有笑,都在替阿榜的阿妈叫屈,也为阿榜这样的男人叫好。大牛甚至答应阿榜,等仗打完了,给阿榜介绍一个东北最俊的姑娘。

离开寨子已经一个多月了,没有给阿妈报平安,现在更是生死未卜。阿榜真想再看阿妈一眼,给他老人家磕个头。刘文辉说这衣服可以让他增大活下去的机会,更有可能见到阿妈。阿榜便不在脱了。冲着刘文辉点点头:“好,我穿!以后再抓几个,我们每人一件,全都要活着回去。”

山洞里一片死寂,每个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他们有太多的人想要再见,如果真能活着回去的确不错。刘文辉首先想到的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具体的说是父亲那个淡淡的微笑。自从到了部队,他没有给家里写过一封信,就连这次上战场,团里让每一个战士留下一封遗书,刘文辉的那个信封里装的却是白纸一张。

夜深了,今天只安排了一个人守夜。没有了尾巴,大家睡的都很踏实。仅凭那些废物敌军根本就不可能找到他们。何况还有阿榜这个百发百中的神枪手在,就算敌人摸上来也得先过他这一关。

阿榜因为大家将生的希望留给了自己,主动要求放哨。蹲在离洞口不远的一颗大树上,瞪大双眼盯着黑暗。守夜,放哨是个既枯燥又乏味的差事,连续奔波这么多天,每个人的体力消耗都很大。还没有到后半夜,阿榜就被困意折磨的特别难受。

伸手拔出刺刀,轻轻的在小拇指上拉出一道口子。疼痛能让他暂时放弃睡觉的意思,鲜血一滴滴的滴到树下的草丛里,打在树叶上发出啪啪的声响。这一招刚开始还有些作用,时间一长麻木了,睡意再次袭来。

就在阿榜掏出刺刀准备再来一下的时候。“砰!”一声枪响,子弹就打在鲜血滴过的那片叶子上。枪声很大,在寂静的丛林中传出去老远。

刘文辉一个机灵爬起来,立刻抓起自己的枪,将枪口对准洞外。大牛睡眼朦胧:“咋了,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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