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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这些虽然是我对西方接触的一些不相干的事情,但是我认为对我很重要。家父知道圣约翰大学,就是在《通问报》上看到的,因此又梦想到牛津大学,柏林大学。家父的月薪是二十块,后来增为二十四块,收入虽极微薄,仍然不能打消他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上海基督教的高级学府去求学的愿望。

在坂仔建筑一个新教堂时,我大概是十二岁。那时有一件很重要的事发生了。在三十或四十英尺宽的房顶的重压之下,教堂的墙壁,可以看得见被压得越来越歪。范礼文博士向美国购买钢筋。在钢筋渐渐束紧之下,把墙又拉正,大家可以看得见房顶的鹰架立起来。范礼文又在教堂进口处的钟楼上增加了一个钟。与基督教相竞争的佛教寺院里,也安装上一个大鼓。那个寺院也在那条街上,相距约六十英尺远近。

在礼拜天,教堂的钟鸣,寺院的鼓也响。

对于教会,有两个敌对者。一个是教徒的儿子,已然过了中年,大家叫他金老伯。他的房子坐落在河对面的木桥下面,那个桥通到当地唯一的一条有商店的街市。每数年之内,那座桥必然为洪水所毁,每毁一次,金老伯就发一次财。因为他又要募捐,再修造一座木桥。木板不平不直,过桥人可以看见脚下的流水。我们都知道,修桥就是他维生之计。那条有小商店的街道不断被洪水侵蚀,等我长大时,那些小商店只剩下一半了。

有一天,在清凉的月夜,家父一时兴起,从这座木板桥经过去布道。别人告诉我,我降生那一年,父亲是四十岁。有一次,外出之时,他染患了感冒,几乎丧命。讲道之时,他曾出大汗,回家之后又没换衣裳,得了很严重的肺炎。母亲非常焦虑。母亲那时正要生第五个儿子,她只好想办法自己接生。至于她怎么忍痛生产,就不得而知了。父亲则把他怎么样出去在房子后面那条小溪中去洗产后那些脏东西,对我不知说了多少次。

我第二次接触西方文明,是我第一次看见从Chioh…be和厦门之间汽船上蒸汽机的动作。我当时看得着了迷,呆呆的默然不语。后来在学校,看见一个活塞引擎图,自然充分了解。从那时起,兴趣始终是在科学上,很想以后做个物理教员。有人问我长大之后要入哪一种行业,我的回答是(1)做一个英文教员,(2)做一个物理教员,(3)开一个“辩论”商店。最后这一条是当地的一种说法,而不是指一个真正的行业。普通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我当时显然是以有此辩才而为人所知,因而兄弟姐妹们都叫我“论争顾客”。

我的中等教育是完全浪费时间。学校连个图书馆也没有。在厦门的寻源书院和非基督教学校之间的差别,就是非基督教学校看日报,而我们学校不看。我们有地理,算术,经典,一薄本的地质学。课后,我们只是玩耍游戏。踢毯子,玩由一个哑铃斫下来的两个木球,这就是我们最得意的游戏。我们都穿木屐,所以每逢踝子骨被一个木球打着,实在疼得很。

我们捉弄老师的鬼办法之中,有一件是背书的事,很好玩儿,每个学生都很得意。我们当年都站在走廊下等候,有的人被叫进屋去背书,通常是在两页到三页之内。他背完之后,就以开门为信号儿叫另一个人进去背,他做个信号儿,表明要背的那段文字是在前一半儿或后一半儿,由于把门开了三到四次,别人就知道要背的是哪一部分了。

我记得清楚的,只有校长的珠算盘。校长是一个贪婪无厌的人。当时鼓浪屿很繁荣,做房地产是好生意。我听见他那不停的打算盘声。他的办公室在第一层楼,正面对着楼梯口,因此他可以管理学生的出入。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出去买消夜食物,我们会用竹篮子把东西吊上楼去。

至于学校用的书,我既不喜爱,也不厌恶。太容易,太简单了。

我对西洋音乐着实着了迷。我是受了美国校长毕牧师夫人(Mrs。 Pitcher)的影响。她是一位端庄淑雅的英国女士,她说话的温柔悦耳抑扬顿错,我两耳听来,不啻音乐之美。传教士女士们的女高音合唱,在我这个中国人的耳朵听来,真是印象深刻,毕生难忘。

我们也看见过法国美国的水手,普通大都是在鼓浪屿街上喝得醉醺醺,东倒西歪的。偶尔也有一个英国足球队在一个有围墙的球场赛足球,他们不喝茶,喝别的饮料,有时有军乐队演奏,由中国的仆役端送饮料。我夹杂在别的儿童之中,由围墙的缝隙中往里窥探,对他们洋人好不羡慕。

俱乐部若有舞会,我们寻源书院的学生常常立在窗外,看里面男男女女穿着晚礼服,在大庭广众之中互相拥抱,那种令人难以相信的人间奇观,真是使人瞠目吃惊。

在光绪三十三年,美国老罗斯福总统派美国舰队来到澳门,那时日俄战事刚刚结束不久。我们因为是教会学校的学生,应邀前往参观。那是伟大武力的最好的展览。这些都刺激我向西方学习的愿望。

第四章 圣约翰大学

我很幸运能进圣约翰大学,那时圣约翰大学是公认学英文最好的地方。由于我刻苦用功,在圣大一年半的预备学校,我总算差不多把英文学通了,所以在大学一年级时,我被选为ECHO的编辑人而进入了这个刊物的编辑部。我学英文的秘诀就在钻研一本袖珍牛津英文字典上。这本英文字典,并不是把一个英文字的定义一连串排列出来,而是把一个字在一个句子里的各种用法举出来,所以表示意思的并不是那定义,而是那片语,而且与此字的同义字比较起来,表现得生动而精确;不但此也,而且把一个字独特的味道和本质也显示无遗了。一个英文字,或是一个英文片语的用法,我不弄清楚,决不放过去。这样precarious永远不会和dangerous相混乱。我对这个字心中就形成一个把握不牢可能失手滑掉的感觉,而且永不易忘记。这本字典最大的好处,是里面含有英国语文的精髓。我就从这本字典里学到了英文中精妙的片语。而且这本字典也不过占两双袜子的地方,不论我到何处去旅行,都随身携带。

当时学习英文的热情,持久不衰,对英文之热衷,如鹅鸭之趋水,对中文之研读,竟全部停止,中国之毛笔亦竟弃而不用了,而代之以自来水笔。此时以前,我已开始读袁了凡之《纲鉴易知录》。此时对中文之荒废,在我以后对中国风俗,神话,宗教做进一步之钻研时,却有一意外之影响,详情当于次章论及。在圣约翰大学,学生之中文可以累年不及格而无妨害,可照常毕业。

当时有一位中国教师,是老派的秀才,不知道如何上课。将近一百页的民法,他继续不断的读,然后解释,这样一点钟上大约十行,这样一本如此薄薄的书,就可以拖长讲上一学期,每点钟讲完那十行,便如坐禅沉思,向我们学生凝神注视,我们也同样向那位老先生望着。因为学生不能在完全真空中将头脑镇定静止,我们大都乘机带进别的书去偷看,藉以消磨时间。我分明记得当时暗中看达尔文,赫克尔(Haeckel)的著作,还有张伯伦(William Howard Chamberlain)的《十九世纪之基础》(Foundations of Nineteenth Century),这本历史对教历史的教授的影响是很大的。那位老秀才有一次告诉我们可以坐汽车到美国,他于是成了学生们的笑柄。在民国十九年之后,圣约翰改成中国式的大学,里面的情形也就与前大不相同了。

诚然,圣约翰大学能举出优秀的毕业生如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等,他们都曾任驻美大使,但是就英文而论,圣约翰这个大学似乎是为上海培养造就洋行买办的。

一直等我进了哈佛大学,我才体会到在大学时代我所损失的是什么。圣约翰大学的图书馆有五千本书,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我对这整个的图书馆,态度很认真,很细心,其中藏书的性质,我也知道,我在这方面是颇为人所称誉的。来到中国做传教士的洋人之中,有些好教授,如巴顿·麦克奈(Barton McNair)教授,还有一位瑞迈尔(Remer),学识都很好;还有一位美国布鲁克林口音很重的教授,因为对圣约翰大学极具热心,自动义务来教书。

校长卜舫济博士(F。 L。 Hawks Pott),娶了一位中国的淑女为妻。他治事极具条理,据说他固定将一本长篇小说每周读一章,一年读毕。在他的图书室里,我看见一卷Bradley的著作。他有子三人。幼子后来为Elmira学院的院长。我永远不能忘记他在大会后每日早晨在校园的步行一周。在大会与全体祷告之后,带着他的黑口袋,由宿舍的舍监陪同,他各处去察看,要在回到办公室之前,注意一下儿哪些事要做。我相信,伦敦伊通学校校长安诺德博士对学校的理想,是认为学校是训练品格的地方,就好像天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对学校的理想一样,安诺德博士他自己总是和学生一同做早晨的斋戒。现在中国好多有地位的领导人物是天津南开大学的毕业生。

我在圣约翰大学将近二年级时,学校又增加了一块私产,与原校产相接,有乔木,有草坪,极为美丽。我就在此美丽的环境中度过愉快的时光。倘若说圣约翰大学给我什么好处,那就是给了我健康的肺,我若上公立大学,是不会得到的。我学打网球,参加足球校队,是学校划船队的队长。我从夏威夷的男生根耐斯学打棒球,他教我投上弯球和下坠球。最出色的是,我创造了学校一英里赛跑的纪录,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只是离获胜还远得很。学校当局认为这种经验对我很有益处。我记得家父当时在上海,到运动场去看我,很不赞成我参加比赛,认为这与智能的比赛毫不相干。

我从来没有为考试而填鸭死记。在中学和大学我都是毕业时考第二,因为当时同班有个笨蛋,他对教授所教的各种学科都看得十分正经。在大家拼命死记准备考试得高分时,我则去钓鱼消遣。因为圣约翰大学濒苏州河湾,所以可以去捉死鳗鱼,鲦鱼,和其他小鱼,以此为乐而已。在二年级时,休业典礼上,我接连四次到讲台上去接受三种奖章,并因领导讲演队参加比赛获胜而接受银杯,当时全校轰动。邻近的女子大学圣玛丽大学的女生,一定相当震动。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

我曾经说过,因为我上教会学校,把国文忽略了。结果是中文弄得仅仅半通。圣约翰大学的毕业生大都如此。我一毕业,就到北京清华大学去。我当时就那样投身到中国的文化中心北京,您想象我的窘态吧。不仅是我的学问差,还有我的基督教教育性质的影响呢。我过去受限制不得看中国戏,其实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中国戏里得以知道中国历史上那些名人的。使巴勒斯坦的古都耶利哥城陷落的约书亚将军的号角,我都知道,我却不知道孟姜女的眼泪冲倒了一段万里长城。而我身为大学毕业生,还算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实在惭愧。

为了洗雪耻辱,我开始认真在中文上下功夫。首先,我看《红楼梦》,藉此学北京话,因为《红楼梦》上的北京话还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

我该怎么办呢?我无法问别人杜诗评注的问题,因为好多拥有哲学博士的教授,或是电机系的教授,他们中国文学的知识之贫乏,和我是伯仲之间。我找到了卖旧书出名的琉璃厂,那条街上,一排一排的都是旧书铺。由于和书商闲谈,我发现了我在国学知识上的漏洞,中国学者所熟知的,我都不知道。与书商的随便攀谈,我觉得非常有趣,甚至惊异可喜。我们的对话比如:“这儿又有一本王国维的著作《人间词话》。”其实我是生平头一次发现他的此一著作。又如:“这儿又有一套《四库集录》。”后来,我也学会谈论书籍,甚至谈论古本了。

民国六年到民国七年,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期间,文学革命的风暴冲击到全中国,我是民国五年在圣大毕业的。中国那时思想上正在狂风急浪之中。胡适之博士在纽约已经开始提倡“文学革命”,陈独秀则领导对“孔家店”的毫不妥协的激烈攻击,攻击儒家思想如“寡妇守节不嫁”,“贞节”,两性标准,缠足,扶乩等等。胡适向中国介绍自由诗,提倡用白话写新诗,易卜生剧本《傀儡家庭》,以及王尔德的唯美主义,萧伯纳的戏剧。他更进一步指出中国的落后,不仅在科学,工艺,而且在现代政治组织,甚至文学,戏剧,哲学。所有的青年学生都受到鼓舞。好像是吹来一阵清风。其实吴稚晖早已提出了警告,他说“把线装书扔入厕所里去”。周树人后来也随着说“所有中国的古书都有毒”。

胡适在民国七年回到北京时,我以清华大学教员的身份也在场欢迎他。他由意大利返国,当时引用荷兰神学家Eras Bmus的话说:“现在我们已然回来。一切要大有不同了。”我在北京的报上写文章,支持用白话写作,理由是欧洲各国文学在十五与十六世纪兴起时,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如意大利的但丁和包加邱都是。我的文章引起了胡适之注意,从那时起,我们一直是朋友。

第五章 我的婚姻

我以前提过我爱我们坂仔村里的赖柏英。小时候儿,我们一齐捉鲦鱼,捉螯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的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我们长大之后,她看见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返回故乡。我们俩都认为我俩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亲是我母亲的教女。她已经成长,有点儿偏瘦,所以我们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遇事自作主张的女孩子,生的鹅蛋脸儿,目似沉思状。我是急切于追求新知识,而她则坚持要孝顺祖父,这位祖父双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离。她知道在漳州我家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瓜,美丽迷人的山。后来,长衫儿流行了,我姐姐曾经看见她穿着时兴的衣裳,非常讨人喜欢。我记得她平常做事时总是穿黑色的衣裳,到了礼拜天,她穿浅蓝的,看来好迷人。她祖父眼睛没瞎时,她总是早晨出去,在一夜落雨之后去看看稻田里的水有多么深。我们俩彼此十分相爱。她对我的爱非常纯正,并不是贪图什么,但是我俩终因情况所迫,不得已而分离。后来,我远到北京,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个商人。

我这个青年,家虽贫,而我自己则大有前途,我妻子则是个富有银行家之女。她比起我来,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娇纵扶养之下长大的。依照旧传统,女孩子是为男子的需要而教养的;女孩子要学会烹饪,洗衣裳,缝纫,事实上,要教养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长大后嫁到丈夫家有过日子的本领。除去偶尔的拜神祭祀到坟茔寺庙之外,她们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广众之间出现的。对女孩子的这种歧视,因而造成一个显著的结果,就是使她们成了贤妻良母,而男孩子则娇生惯养,纵容坏了,结果,缺乏进取奋斗的意志,很少有什么成就。

我从上海圣约翰大学回家之后,我常到一个至交的家里,因为我非常爱这个朋友的妹妹C。他们家与后来我的妻子家是邻居。我也与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应邀到他们家去吃饭。在吃饭之时,我知道有一双眼睛在某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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