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我认识一个和我一起长大的女孩。她很聪明,也很爱笑。十五岁那年,她心爱的小丈夫下井时烧伤了,伤口化了脓。为了抗生素,女孩把自己的身体卖给了一个伽马家族的人。她比她丈夫坚强多了。伤好之后,丈夫发觉了她为自己做出的牺牲,用从矿上偷带出来的甩刀杀死了那个伽马族人。接下来的事就很好猜了。那女孩叫拉娜,是我叔叔纳罗的女儿。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舞者做准备的时候,我待在这个被哈莫妮叫作阁楼的地方,一边看着全息投影屏一边回忆着她。我轻轻动着手指,从一个频道跳到另一个频道。那个伽马人也有家有小。他和我一样整天挖地,和我一样出生,一样进气浴室,也一样从没见过太阳。联合会多给他的一小包药品产生了如此大的作用。他们太聪明了,在骨肉同胞之间挑起巨大的仇恨。万一人们知道了地表的奢侈生活,万一他们明白了那些人从他们身上夺走了什么,他们心中会燃起和我一样的仇恨,然后团结起来。我的色族生性刚烈。他们的暴动会是什么样子?也许和达戈那根香烟一样,熊熊燃烧,然后迅速地变成灰烬。
我问舞者,阿瑞斯之子的人为什么要把我妻子的死传遍所有矿区。为何不直接给他们看地表上的财富?那更容易激起他们的怒火。
“因为这年头,一场叛乱只消几天就会被镇压下去。”舞者解释说,“我们必须走另一条路。一个国家在被内斗耗空之前,是无法从外部攻破的。记住这一点。我们的目的是瓦解政权,而不是搞恐怖活动。”
舞者说出了我要做的事。我大笑起来,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完成。我太渺小了。火星上有一千个城市,行星之间有巨大的金属舰队往来游弋,上面的武器足以击穿月球的地幔。在遥远的月亮上,建筑物有几英里高,最高君主奥克塔维亚·欧·卢耐和她手下的统帅及军事执政官们统治着一切。她有一个宠臣叫灰烬之王,曾将土卫五烧成焦土。十二名奥林匹亚骑士,一支由圣痕者组成的军团都听命于她,还有像星星一样数不胜数的黑曜种人——全是黑曜种人中的精英。灰种士兵秘密出没在各个城市,维持秩序,维护着世袭制度;白族公断是非,推行哲学;粉种以侍奉、取悦高贵色族为业;银种操作货币流通,司掌后勤;黄种钻研医学和科学;绿种研习技术;铜族负责行政管理。每个色族各司其职,支撑着金种的统治。
我在全息影像里见识到了许多色族,在这之前,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我还知道了最近流行的风潮荒诞可笑,又充满诱惑力——靠生物改造和组织器官移植,女人们的皮肤细腻又有光泽,乳房饱满,头发光亮,看起来和伊欧以及我见过的其他女人几乎是两种生物。男人身材魁梧,肌肉发达得吓人。他们炫耀着胸膛和手臂上人工塑形过的肌肉,活像小女孩在炫耀新玩具。
在兰姆达,我是地狱掘进者,但和这些相比,我算什么?什么都不是。
“哈莫妮来了。我们该走了。”舞者在门口说。
“我想战斗。”和哈莫妮一起坐着重力升降梯下降的时候,我说。他们给我的纹章上了光,让我看起来更像高等红种。我穿上红种人的宽松衣服,扛着一套清扫街道的器械。我的头发染过了,还戴着隐形眼镜,好让眼睛红得更鲜亮,不那么肮脏。“我不想干这个。更糟的是我干不了。谁干得了呢?”
“你说过,你愿意做你所需要的一切。”舞者说。
“但是……”他给我的任务叫我发疯,但我担心的并不是这个。我担心的是伊欧会认不出我。我会变成祭灵节故事里的恶魔。
“给我一把热熔枪,或者一个炸弹。这个任务还是让别人做吧。”
“我们把你救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舞者叹息一声,“只有这一件事。这是阿瑞斯之子诞生以来最大的目标。”
“你还弄出来过多少人?有多少人尝试过我接受的任务?”
哈莫妮望着舞者。舞者没有开口,她就不耐烦地回答了:“九十七个人都失败了。就我们所知。”
“他妈的!”我骂了一句,“他们后来怎么了?”
“死了。”她淡淡地说,“或者央求别人杀死他们。”
“纳罗由着我吊死就好了。”我竭力让自己笑出来。
“戴罗。来,过来。”舞者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拉进去,“其他人失败了,但你不一样,戴罗。我打心底里这么相信。”
我抬起头,第一次向夜空望去。大厦在我四周拔地而起,遥指天际。我的腿发起抖来。我觉得头晕目眩,好像整个世界都脱离了轴心,而我的身体正在不断坠落。这个世界太开阔了,整个城市仿佛要摇晃着坠入夜空。我望着自己的脚,望着街道,穿过隧道,向地下公共区走去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
在这个叫作约克敦的城市里,街道到了晚上会变得十分怪异。光球一串串勾勒出人行道和大街的轮廓。高科技城区的街道上,全息影像屏幕像溪流一般散布在林荫道上,移动步道和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们纷纷低头注目,把脑袋佝偻得像手杖的柄。俗艳的灯光把城市照耀得如同白昼。更多色族的人出现在我面前。这片地区非常洁净,成群结队的红种人不断擦洗着地面。交通秩序堪称完美。
路面上窄窄的红色区域是供我们行走的地方。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们的步道不会动。一个铜族女人走了过去。她的步道比我们宽很多,她走到哪儿,她最喜欢的节目就跟着她播到哪儿。和金种人擦肩而过的时候是个例外,因为靠近金种人时,所有节目都会被静音。不过绝大多数金种人是不走路的,因为他们可以使用反重力靴,或者以车代步。得到许可的铜族、黑曜种、灰种和银种也能使用反重力靴,但配给他们的都是些粗制滥造的玩意儿。
我面前的地面上弹出一条祛痘软膏的广告。一个瘦得吓人的女人轻轻脱下红色蕾丝长袍,半裸着取了一点软膏,涂到一个绝不可能生痘疮的地方。我脸红了,厌恶地移开视线,因为我只见过一个女人赤裸的样子。
“别太纯朴了,”哈莫妮建议说,“那东西比你的颜色更容易出卖你。”
“这太恶心了。”我说。
“只是广告而已,亲爱的。”哈莫妮居高临下地哼了一声,和舞者一起小声笑了起来。
一个年长的金种人从我头上飞过。他比我见过的所有人都老。我们低下头,然后他飞走了。
“这里的红种人能赚钱。”周围没人的时候,舞者对我解释说,“虽然不多。他们给红种人钱和相应的待遇,让他们能养活自己。他们拿到钱就去买东西,他们相信那些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和工蜂一样。”哈莫妮不屑地说。
“这么说,他们不是奴隶了。”我说。
“怎么不是,”哈莫妮说,“他们不还是要仰仗着那些杂种的鼻息。”
舞者竭力想跟上我们,于是我放慢脚步,好听他说话。哈莫妮不悦地啧了一声。
“一切都是金种设计来为他们服务的。他们用节目给大众提供娱乐,安抚人心,每个地球月的第七天发放金钱和礼物,让所有人都离不开他们。他们还生产各种商品,给我们一种错觉,以为我们可以自由选择。如果说暴力是金种人的消遣,那么操纵就是他们的艺术创作了。”
我们进入一个下等色族的城区,限定色族的步道消失了。商铺的店面用细长的绿色灯光装饰着,商人们殷勤地招徕着顾客,邀他们花上一周的工资去体验一个月的虚拟人生,但实际耗时只有一个小时。我碰上两个小个子,他们绿色的眼睛滴溜乱转,脑袋光光的,身上镶着金属钉和不断变幻的电子刺青,竭力向我推销一趟前往奥斯吉力亚斯的虚拟旅行。其他店铺经营银行业务、生物整形,或者贩售简单的个人保健商品。他们叫喊着我听不懂的话,满口数字和缩略词语。我从没见识过这样的混乱。
装饰着粉红色光带的妓院把我搞得面红耳赤。还有那群在橱窗里搔首弄姿的男女。他们每个人身上都俏皮地挂着标价牌,数字不断变化着,以搭配不同的服务。一个结实的姑娘招呼了我一声,声音很甜,同时也很刺耳。除了他们,还有人想拉我去试试一些包了生物组织的机器——那些玩意儿比真人便宜一点。舞者向我解释金钱的概念。莱科斯矿区只有物品和劳役的交换。
城里有几个区专供高贵的色族使用,出入必须佩戴徽章,以示许可。我没法步行或者坐车进入金种或铜种人的城区,但铜种人随时可以闯进红种人的区域,光顾那里的酒吧和妓院,反之则不然,就算在无人管束,充满体臭、食物气味和交通工具废气的大集贸区也不行。
我们往集贸区深处走去。待在漆黑的后巷里,我感觉比在高科技区开阔的大道上更有安全感。我还不适应太宽敞的空间;头顶的星空让我心惊胆战。尽管人群熙攘,灯火通明,集市区还是相对暗了一些。楼群好像挤成了一团。数以百计的阳台像肋骨一般摆成一排,伸向巷子高处的天空,步道在头顶纵横交错,无数设施的灯在我们四周灭了又明。臭味像可以闻见的噪声一样从地面升起。和外面相比,这里既潮湿又肮脏,巡逻的锡罐子也越来越少。舞者告诉我,集贸区里有几个地方就算黑曜种人也不可轻易涉足。“极度密集的人群是人性最容易崩毁的地方。”他说。
这是一种奇怪的体验。你身处人群之中,没有一个人认识你,也没有一个人关心你有何目的。在莱科斯矿区,我会被和我一起长大的男人们推来搡去,或者碰上小时候和我一起追逐、摔跤的女孩们。在这里,其他色族的人撞到我连一句抱歉都不会说。这就是城市。我不喜欢它。我觉得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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