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当艾米如愿以偿地拿到B大英文系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第一个想到要分享这份喜悦的就是ALLAN,但他到南面做暑期工去了,要到秋天开学时才会回来。
那是怎样一个漫长难熬的暑假啊!众所周知,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是个令人发疯的暑假。考上了的,可以高兴得发疯,没考上的,可以绝望得发疯。紧压着分数线的,象踩在薄冰上一样,可以担心得发疯;刚够上分数线的,象悬挂在峭壁上一样,可以着急得发疯。有的在发疯似地找路子开后门,有的在发疯似的摆酒席宴请宾客。凡是家里有高考的,都处于一种要疯不疯、随时可疯的状态。
艾米也处在一种非癫即狂的状态,不过她的疯跟高考没多大关系,仅有的关系只是突然一下没学习压力了,人变得轻飘飘的,好像快要抓不住地球了一样。
闲暇的日子助长疯狂的思念,艾米每天都在思念远在南方的ALLAN。这几个月来,每星期跟他见一次面,这个习惯已经融化到血液里去了,现在这么久见不到他,就象是得了血液病,说不出来病在哪一块,就是浑身不自在。
如果不是怕ALLAN不高兴,她就跑到南面去找他了。
她在日记里写他,在歌声里唱他,有时日记里面整页整页的纸上就只写着他的名字,英文的,中文的,横着的,竖着的,左手写的,右手写的,应有尽有。有时她把所有带“成”或者“钢”的成语找出来,一遍一遍地抄写。有时她画他的侧面像正面像,差不多为此去改学绘画专业了。她觉得自己快要思念成疾,思念成疯了。她很担心,怕等到下学期ALLAN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衣衫褴缕、目光呆滞、睡街头、吃煤球的疯子了。
最后她找到了一个办法来保持清醒不疯掉,那就是写小说。她把自己跟ALLAN的故事写成了一个短篇,侧重写她的少女情怀。她不知道那是无病呻吟,还是有病哼叽,反正都是她自己的切身感受,所以写起来即使不是才思如泉涌,至少也是胡想如井喷。写到痛处,泪流满面;写到甜处,手舞足蹈;打腹稿的时候,发痴发呆;改错字的时候,咬牙切齿。
妈妈有点看不懂了,故作轻松地问:“艾米,你怎么啦?中了举,痰迷心窍了?要不要请个杀猪的来打你一巴掌?”
艾米想,考上个B大就值得我这样疯疯癫癫吗?真是小看我了。为表示她仍然处于清醒状态,她很深刻地问:“妈妈,为什么你说话象爸爸写文章,而爸爸说话像你写文章呢?”
“什么意思?”妈妈不解地问。
“爸爸说话干巴无味,但他写文章却诙谐风趣。你说话很风趣,但你写英文却干巴无味。”
“这么说你爸爸是人不如文,我是文不如人罗?”妈妈笑着说,“我宁愿文不如人,人跟文比,还是人重要一些,文毕竟只是人的外在部分。”
艾米问:“那你以前爱上爸爸,是不是上了他文章的当?”
“嗯,也算是吧。他的文章写得很俏皮。”
“我想看看ALLAN文笔怎样。你说他翻译过很多东西,为什么我一篇也找不到?”
“他像我一样,都是用的笔名。”
“你们为什么不用真名?”
“可能是因为有些东西只算是通俗文学,如果以后成了著名翻译家,回头看看自己年青时译过这些东西,肯定会脸红的。”
艾米决定投稿时也不用真名,现在写的这些东西,只算是心情故事,肯定是很青涩的。以后成了大文豪,肯定会为自己年青时写的东西脸红。用个笔名,到时死不认帐。
小说写好后,她不管什么职业道德不职业道德,她喜欢的几本杂志,都寄去一份。她知道作家的职业道德不允许一稿多投,但她想,我不是作家,所以作家的职业道德不能规范我。
每家杂志她都用个不同的笔名,她拿出字典,随便翻到一页,揪出一个字,就是她笔名的姓。再翻一页,再揪出一个字,就是她笔名的名。她不无得意地想,如果以后我成了名作家,后人研究我的时候,肯定会对我的笔名大加研究。他们哪里知道我是这样决定我的笔名的,活该把他们研究得晕头转向。
看来广种博收这话没错,暑假快结束的时候,她收到通知,有两家杂志社准备刊发她的小说。她欣喜若狂,但她知道不能一稿数登,只好退掉了其中一家,象那些怀了第二胎不能生、只好做人流手术的妇女一样,痛惜了很久。
艾米的小说发表后,杂志社给她寄了两本样本,还有一笔稿费,当然不是天文数字,不过也算是她第一笔收入。她暂时还不想把小说给ALLAN看,天机不可泄露,女孩子,要自重,等他来追。
开学后,艾米仍然叫ALLAN陪她练口语,她说进了大学,更需要练口语了,因为现在她是英语专业的学生了,不练好口语怎么行?ALLAN没有意见,仍象从前一样选TOPIC,准备资料,陪她练习。但过了一段时间,他忙起来了,就把以前的一星期一次,减到了两星期一次。
ALLAN迟迟没有来追,艾米等得太心焦,生怕他在学校里看上了谁,被人捷足先登了。
没有别的办法排遣她心中的情思,只好又写小说。这次她写了个双尾的短篇,一个故事,两个不同的结局,一个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另一个是女主人公吞食安眠药自杀。投出去后,很快就被两家杂志社录用了。一家是比较通俗的杂志,删去了悲剧结局。另一家是比较高雅的杂志,删去了大团圆结局。
艾米恍然大悟,原来高雅文学是以人物的不幸来打造自己的高雅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高雅的文人眼里,就是落了俗套了。不把美好的东西打碎了给人看,就登不了大雅之堂。这个发现使她决定以后生活上向通俗文学看齐,写作上向高雅文学看齐。生活上,争取过得大团圆一些,写作上,争取每篇都写死几个人。
有一天,艾米听爸爸说,ALLAN在准备提前毕业,虽然毕业证还是要到七月份才发,但他可以早点去工作。她听到这个消息,真的是惊呆了,他要毕业了?她从来没去想他总有一天是要毕业的,而他毕业了就不一定会呆在J市了。潜意识里,她觉得不去想一件事,那件事就不会发生。
艾米觉得实在是不能再等了。她觉得他没来追她,主要是因为他把她当个孩子。她想,如果我追他,他就瞧不起我,那也正好说明他不值得我爱,我至少可以早点发现这一点,早点打消我的幻想。
于是,她开始了她的攻势。有一天,她打听到他学校周五晚上有舞会,就打电话给他,问他能不能带她去。他答应了,说周五晚上六点半来她家接她。
周五的晚上,六点半还差一点的时候,ALLAN来敲艾米的门,她在卧室里叫道:“大门没关,你自己进来吧。”他进了门,在客厅等她。
当艾米穿着一条长长的白色连衣裙从卧室走出来的时候,她看见ALLAN有点愣住了,好一会才说:“哇,穿得象个小仙女一样,看来我得去换衣服了。”她看看他,发现他只穿着平时穿的衣服。
“怎么?你们学校舞会不兴穿得正正规规的吗?”她好奇地问。
“学生舞会,很随便的。不过没什么,穿得正规的也有。我们走吧。”
她赶紧叫道:“等一下等一下,我去换衣服,既然你不穿正规的,我也不要穿得太正规了,不然你不跟我跳了。”她跑进卧室,换了一件不那么正规的裙子,想了想,跑到客厅里,背对着他,说:“帮我拉上背后的拉链,我够不着。”
他很听话地为她拉上了拉链,说:“好了,我们可以走了。天冷,外面穿件厚点的衣服。”
那次舞会,使她产生了要把他尽快追到手的紧迫感,因为她看得出,有好些女孩都挺喜欢他的,有的是认识他的,有的根本不认识他。她们一直盯着他看,有的还走过来邀请他跳舞,如果不是她一直跟在旁边,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了。他一直在跟她跳,她也每支曲子都跳,因为如果一坐下来,就会有别的女孩上来搭讪,她怕他被别的女孩邀走了。
每逢有人来邀舞的时候,ALLAN就会说:“对不起,我带了舞伴。”艾米听了这话,真是喜忧参半。他拒绝了别人,她很高兴,但他的话也说明如果他今天没带舞伴的话,他是会去跟别人跳的。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女孩这么大胆,舞会上,不是应该男孩子邀请女孩子的吗?而且他旁边还跟着一个我,难道她们当我透明吗?
但她想想自己,就理解了那些女孩。有些时候,MOTIVATION强过了ETIQUETTE,人就顾不上墨守成规了,不管是舞场,还是情场,都是如此。你还记得那些ETIQUETTE,你还在遵守那些ETIQUETTE,只能说明你背后的MOTIVATION还不够强。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有那么强的MOTIVATION,可能是因为他们天生有比较强的克制能力,也可能是因为他们没遇到那样一个人。
她决定今晚要向他摊牌,成败在此一举。明天早上醒来,自己或者是一个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或者是一个全世界最悲惨的人,但绝对不能仍然生活在幸福与悲惨的夹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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