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六儿当然不想死了,他怕死啊。他要是不怕死当初就不会第一个投降金兵了。所以他想都不想,张嘴就吼道:“集结。快集结……”为了表示配合义军,他又加了一句说道:“把武器给我扔了,跑步出寨,到寨外集结。”
胡尔汗看着胡六儿,以为自己听错了,丫的这家伙是什么人?叫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这也太听话了吧?
“还有什么吩咐?”胡六儿一脸媚笑,点头哈腰地问道。胡尔汗看到唐山城轻松拿下,心情特好。
这个胡六儿太有趣了,胡尔汗随口调侃道:“知道我是谁吗?”。这个时候了,这个胡六儿还不知道对方有问题,还以为是金军番兵。他看到对方的询问,便以为这个不能乱说。番人喜怒无常,说错了脑袋就危险了,所以这个胡六儿马上把嘴巴闭紧了,不乱说了。
胡尔汗哈哈一笑,他指指远处大道上飞驰而来的马军大队人马,叫他自己看看。胡六儿凝神再看,只看见远处的番兵们纷纷改换了旗帜。
他一看那旗帜立刻吓了一跳,竟然是信王大旗。信王义军?信王?开什么玩笑?信王和信王义军不是在攻打沃州吗?他们就算长了翅膀也没这么快啊?竟然到了沃州与邢州的边界?还有,你们都是金国番人啊,信王和信王义军不是杀金人恢复河山么?如果你们碰到信王王,还有性命?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吧?
胡六儿不学无术,根本就不知道女真人和契丹人以及奚人、渤海人等等各族人的矛盾和关系。还以为金国人就是番人,都是一种人呢。他那浆糊一般的脑子越想越觉得荒诞,是不是自己酒喝多了,白日做梦啊?
胡尔汗哈哈大笑,觉得这个胡六儿很有趣,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调侃着说道:“愿不愿意参加义军?信王除了给肉吃,还给俸薪啊,比在金军混强多了。”
胡六儿哪敢说个不字,再说他也搞不清楚是不是做梦,所以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义军好,我愿意参加义军。”
这次胡尔汗可瞧不起他了,感情这个家伙是墙头草,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瞪着胡六儿,突然脸一寒,厉声喝道:“你敢造反?”
这时,胡六儿吓得魂飞天外,翻身栽倒马下,扯着嗓子叫冤。这时一队队义军将士从城外疾驰而入,飞速进入唐山城控制金国官吏行政府邸。
唐山的那些金国官员们一个个都感觉突然变天了。无数的信王义军从天而降,进入将他们的府邸与宅院,直接将他们全都俘虏了,一个都没机会逃跑。
有人把胡六儿拽了起来。这位靠贿赂当上金军将领的草包彻底糊涂了,啥情况也不知道,胆战心惊地跟在这个人后面走到了城下,看到了指挥军队的萧得力。
“这是我们信王帐下黑龙军骑兵军总统领萧得力将军,还不快跪下。”胡六儿不知道总统领算是什么职位,不论是金国还是大宋都没有如此的编制。他一脸茫然。接着有人又说了一声道:“还不跪下。”胡六儿两腿一软,“扑嗵”跪下了。
“你是汉人,却投降金狗,本来我们是肯定要杀你的。但是你很配合我们的行动,所以我不杀你。但是你死罪得免,活罪难逃。既然你很崇拜我们北方民族的人,那么以后就当我们战士的侍从吧!哈哈哈!”萧得力得知这个糊涂而怕死的汉人的一切后,对他当自己军队战士的侍从很感到好笑。
得到加急传信,知义军向东南扩张后,守卫在寿阳的蒲家奴、完颜挞懒和奚人王萧干等人立刻调集兵马。他们要趁着信王带领大军离开平定的时机,对义军平定进行攻击。
“传令,各军即刻集结,准备攻击平定。”完颜挞懒一边下达命令,一边向帅帐外匆匆走去,他对跟在身后的蒲家奴说道:“带上所有兵马,我们主动攻击平定城,一定要一击而胜。”
战马飞驰,传来了万马奔腾的巨大轰鸣声,随着这声音逐渐增大,地面也开始抖动了。
此刻炎热的太阳被漫天的乌云覆盖,风越刮越猛,天色越来越暗,能见度也越来越低。忽然,大风中出现了逃亡百姓的身影,人们神色惊惶,扶老携幼,正向乐平城蜂拥而来。
此时,在城外数里探查情况的马政神情凝重,高高举起了右手。队伍缓缓停下。“副帅,金军已经杀来了,我们还是即刻回城吧。”张英策马上前,连声劝说。
马政摇了摇头,苍白的胡须随风飘动,那满是皱纹的脸上越发的皱了起来。他手中马鞭指着逃亡而来的百姓,大声说道:“传令,把马军全部调上来,阻杀金军先锋,掩护百姓撤离。”
大风厉啸,黄豆大小的雨点抛洒在苍莽大地之上,雾茫茫一片,整个空气中弥漫着潮湿水气。虽然百姓在泥泞中更加的慢了,但是金军的前军已经在大雨中被迫停止前进了。就这样,义军终于将百姓们护送进入了平定城。
由于大雨纷纷,连下了几天。金军的攻城武器和箭矢都被雨水浸泡无法使用。加上金军得知平定城竟然还有至少三万以上的义军正规军,还有数万青壮年民兵。所以完颜挞懒和蒲家奴暂时撤退了。
一场大雨,拯救了平定城。平定城的百姓们纷纷说这是信王的神迹,信王赵榛在千里之外还能呼风唤雨阻挡金军。被百姓们崇敬的无敌信王,开始被百姓们神话了。
内丘被义军攻陷了。但是金军也调集了五万军队,由完颜宗弼也就是著名的兀术亲自率领北上绞杀义军。
这时一骑飞奔而至。探马急报行军中的赵榛,金军前军正在前方,金军主帅约见赵榛本人。赵榛不顾部将劝阻,飞马赶到金军前阵。
远处,一队队的金军骑士列阵而立,气势凛冽。大道上,一杆大旗猎猎作响。大旗下,一队骑卒严阵以待。正前方,一名骑士驻马而立,黑色的斗篷在风中舞动煞是威风。
赵榛策马而出,直奔前方。此时完颜宗弼(兀术)看到了曾经的那个阶下囚的少年。他不敢相信这就是几个月前因为查看俘虏而认识的大宋皇帝的第十八子。
赵榛骑着战马,手里拿着兜鍪,飘逸的长发披散在背后。脖子上系着一块红色罗巾。他的铠甲和战袍上血迹斑斑,而且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冰冷的杀气。远远看去,就象一头冲破樊笼的嗜血猛兽。从赵榛的身上,现在透出一股无比凶悍、威严和无畏无惧的一种奇特感觉。
此时的金国皇子完颜宗弼(兀术)看到了信王赵榛的眼睛,那双眼睛变了,就象丛林里的猛虎,除了一种凌厉和杀气,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
完颜宗弼(兀术)不禁感叹,战争可以改变一个人。可以把一个圣人变成懦夫,可以把一个懦夫变成勇士。大宋的所有皇帝和皇子他都见过,其中赵构和这个赵榛是让他在后来最感兴趣的。
金宋两国的战争,让赵榛从一个默默无闻在各位皇子中并不出色的信王变成了一个大杀四方百战百胜的统帅。让各方面都很出色,文治武功和胆气都表现的很出色的康王赵构变成了一个只会逃跑请求当儿皇帝的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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