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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笑说工作任务不忙,完全可以推延到明天,男方执起她的一只手,行了吻手礼算是结束了这缠绵的道别。

——原来是要自己送送这位金主。宦淑看着二人噗嗤一笑,他对她行吻手礼,倒是故意把她当成了已婚女士,而她不知情,只恋恋不舍地目送他和宦淑前行,“无知者无罪。”宦淑只是径自走下台阶,指引杨先生朝前走去。

暮秋正午的时光,天空却是阴沉沉的。二人行走在浅浅的白光里,寂静无声,梧桐大道上的梧桐树叶一片又一片随风飘落下来。世事的变幻,人世的沧桑,在这个光年速度与蜗牛速度并存的城市里,都像树木的年轮一般,岁岁年年,年年岁岁,一丝一毫,一毫一丝,都变得有迹可循,有象可追。

从前,林振宇刚到银行就职,每次下班的时候,三个人便一起到附近的餐馆吃晚餐。那时候,他便会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一般,和宦淑、明睿,三个人一起行走在落光了枝叶的梧桐树下,就这么,在光秃秃的梧桐枝桠下,踩踏过满地的枯枝和落叶,肆无忌惮地、无所顾忌地,一直往前走下去。

通常情况下,林振宇偏爱走在宦淑的左后方的没有梧桐落叶的空地上,听宦淑长筒靴踩踏在梧桐叶上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一阵又一阵,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好似万物凋零的世界里蟋蟀空灵的叫声。当然,他们都不会忘记,明睿走着走着,突然回过头来,抬起一条腿,只站在一片落叶上,然后两手叉腰,在那金灿灿的的落叶堆里对他们两个人大笑。每逢那个时候,宦淑总是附和着与她调笑,并且把靴子踩踏在落叶上使其发出更加空灵的响声,像是为了配合这欢乐的氛围。只是,在这样欢乐的氛围里,林振宇却从来不笑。他总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两个人,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般。

直到如今,宦淑也未曾想明白:到底哪条法律规定了俊俏的脸庞只能把欢喜隐藏在心底里,而不得不使一个人把冷峻和无情显露在外表上?林振宇内心里的宪法大纲到底是谁拟定编写的?以至于每一个值得欢愉的时刻他都面若寒霜,冷若冰山?

宦淑追忆这样行走的时光,而林振宇则越来越淡忘了这样一同行走的惬意,他的野心就像是膨胀的氢气球,日复一日的充气和加速让他离宦淑愈来愈遥远。他不再用皮鞋踩踏那些凋零的枯叶,为了节省时间完成更多的业务,他通常都搭乘倪洁的顺风车,从浦东到徐汇,从徐汇到黄浦,从黄浦到静安,从静安到闵行,到上海的每一个区域,仰望东方明珠,俯瞰万国建筑群,以黄浦江为界,用一个又一个业务,连贯重新崛起的浦西和新兴发展的浦东。

怕是有什么牛鬼蛇神剥夺了一个人欣赏美景的权利,贫穷,生活拮据以及生存的压力,不知不觉地从四面八方潮涌而来。

“宦淑,你可愿意一直生活在贫穷的泥沼当中?”林振宇问道。

“不,我绝不生活在贫穷的泥沼当中。”宦淑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不过是酒后的胡言与赴宴遭受冷落后的乱语而已,她倒还是一直铭记着。

“杨先生,您要到哪里?”这么漫无目的地行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宦淑才醒悟过来,笑问杨凛昙道。此时她的脚上穿着低筒的马丁靴,鞋头尖尖的,不像老年人的棉鞋一般老土笨重,随意地行走在落叶堆里,倒给双足增添了几丝秀气,又是阵阵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杨凛昙说了地点,路程不远。宦淑告知他,先沿着梧桐大道直走到尽头,然后左拐走一百米左右,有一个专为老年人设置的晨练场,从晨练场的右侧穿过,直走一段距离,会看见一排银杏树,沿着银杏树边走边数,数到第二十六棵的时候大概就到了,最后向右转身,直接就可以到达他所说的地点。他在这里等了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宦淑正要避着他,便有意与他拉开距离。

杨凛昙起先听着还算清楚,可一听到要让自己去数银杏树,他便马上附加说明:“其实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对于这里的一切我都一无所知,所以我怕自己太过路痴,以至到后来还是会辜负你的悉心指导。”言下之意就是希望宦淑能把他带到目的地了。

宦淑掸眼看他那驼色的皮大衣,只见一条蓝黑交错的格子花围巾从他的脖颈上垂落下来,他的脸颊是极其无辜的神气,就好像他真的会迷路走失了一般。宦淑把手插在风衣口袋里,心中暗笑:如果他当真是不认识路,那他刚刚是如何到来的?既然他已经到来了,为何又不认识返程的路?心里明明知道沈行长可能不来,为何还要空等一个上午?还不驾车?像他那一类的人,出行肯定是驾驶自己的车,又何须再去挤公交和地铁?如果他不是去搭乘公交或者地铁,那么他的车又停靠在哪里?竟要步行这样长久的路程?古往今来男女谈情相悦,大多从借东西赠小礼物开始,他倒好,竟从装傻像个迷路的人似的开始和自己搭讪了——但这样的雕虫小技也只配用来糊弄蓝岚岚那样的小女生罢了。

“杨先生认为蓝岚岚小姐是怎样的一个人?”宦淑开门见山地问道,并没有拒绝继续为他引路。

“是一个亟需保护和呵爱的人,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娇嫩,经不得风霜雨雪吹打。”杨凛昙边走边回答道。

“您倒懂得植物的生活习性,我可是连细胞壁和细胞膜都分不清楚呢。”宦淑跟上他的脚步。

“只是皮毛而已。”杨凛昙笑道,“植物生长都需要阳光,空气,土壤,水分和充足的营养肥料,这恐怕是它们最基本的生活习性。”

“旁人喜欢豢养动物,您热衷培育植物。先生,冒昧地问一句,您经常把这些奇奇怪怪的植物携带在您的身边吗?”宦淑笑问。

“偶尔,作为陪衬和娱乐的玩偶而已。”杨凛昙回应道,听不出话语间的感情。但是宦淑觉得,这样的回答很不令人满意。

“那您可得小心甄选,有些植物是带了刺儿或者毒汁的,一不留意蛰了手或者沾染了毒液,都是一件十分悲哀的事情。”宦淑像是劝慰。

“所以说温室的植物比野生的植物好,一个温驯乖巧,一个桀骜不驯,两种天壤之别的性格。”杨凛昙笑道。

“如此说来,先生倒是偏爱温室里的花朵了?”宦淑语气中有些轻蔑。

“也不全是,世间所有的华章丽句歌颂的都是动植物顽强的生命力,我也不想过分地背道而驰。一盆荒漠里来的仙人掌与一枝温室里采摘的玫瑰,说仙人掌的刺儿是散发着生命的活力,说玫瑰的刺儿却是要蛰伤了人的手。”杨凛昙似乎在为娇艳的玫瑰鸣不平。

“您有选择玫瑰和仙人掌的权利,却没有决定它们到底是玫瑰还是仙人掌的权利。先生,您的言论到底还是一面之词。”宦淑反驳道。

“不,人完全有把仙人掌变成玫瑰或者把玫瑰变成仙人掌的权利。当然,我指的不是在形态上,而是在它们更深层次的品格和特性上。”杨凛昙继续笑道。

“譬如把一棵仙人掌从遥远的沙漠移植到自家的温室,按照你的喜恶癖好来培植和栽育它,供给它阳光,空气,土壤,水分和其他的营养肥料,在长年累月的时光中熏染陶冶它,这就是您所谓的把野生植物变成温室植物?”宦淑质问道。

“那倒相当于把一株植物娶回了家。”杨凛昙瞬间把话题提升到了婚姻的层次和高度。

“先生要与一株仙人掌或是玫瑰结合?”宦淑笑问。

“不,我绝无意这样做。‘婚姻的自由仅存在于本阶级’(他引用恩格斯的话,认为社会仍旧阶级分明,宦淑边听边想道),我无意于与任何一株‘植物’结合。虽然你我都清楚,这里指的植物有了某些特殊的比喻义,但是我无意与它们结合,无论是一棵沙漠的仙人掌还是一株温室的玫瑰。”杨凛昙平静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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