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佣兵,说得好听点叫打手,要说的更直白些,那就是市井无赖。
平日里混迹在酒馆、市场、旅店这些场所,喝酒,吹牛,揩油,别管啥活,给钱就干。
格温尼斯前世是没啥打架斗殴乃至杀人的经验的,但原身有啊!当佣兵的这几年,钱没挣着几个,但论打架的功夫,那也算累积了不少的经验。
尽管对方是三打一,格温尼斯却毫无畏惧。他静静的看着冲在最前面的小年轻拎着木棍跨过门槛。
略微侧身,轻松躲过了对方直愣愣的一棍,还顺便把左手的匕首送入了对方的腰肋之间,瞄准的是肋骨下方,盆骨上方之间的软肉,匕首直直没入,直至刀柄。
小年轻血气上涌,似乎没感觉到痛,但脚步却有些踉跄。他竭尽全力再次挥出一棍,却被格温尼斯虚晃的脚步躲过。
然后,格温尼斯右手向前,铁剑刺穿了对方的喉咙,再顺手一挑。
木棍掉落。
小年轻一手扶腰,一手捂着喉咙,颈部的开放性伤口导致血液疯狂的从指缝处喷出。
他满脸的难以置信和不甘心,踉跄着退后几步,一头扎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再也起不来了。
“我杀了你!畜生!”
紧跟在后的是个满脸胡腮的壮汉,他眼看侄子死于对方剑下,暴怒,吼道。
格温尼斯微微扭头,轻松躲过壮汉扔出的火把。随后,对方一个跃步,跳着朝自己扑过来,高举着的匕首泛出寒光。
格温尼斯不退反进,直直刺出铁剑。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没等壮汉的匕首碰到格温尼斯一根汗毛,他的胸口就被铁剑刺穿了。
然而谨慎的格温尼斯,甚至是略微弯腰,侧身刺出的。他的脑袋向后仰,随时准备应付壮汉的垂死反扑。
然而肺和心脏都被贯穿的壮汉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喷出了一口血,当格温尼斯收回铁剑时,他便直直倒下了。
三人中最后一人,一个约四十岁的男人,看着前面的两人都倒下,而对方甚至没有一处擦伤,甚至还满脸轻松惬意的模样,他知道这回碰上硬骨头了。
他没有像那两人一样贸然进入木屋,而是停下来,留在了院子里,死死盯着杀了他家几口人的混蛋。
格温尼斯甩了甩铁剑,把沾在剑上的血甩干净,故作轻松的迎向男人的目光。
男人眼里,燃烧着怒火,但身体却很冷静。
克制。
一道闪电划过。
愤怒。
“轰隆!”
雷声劈头盖脸的由天空砸向大地。
杀意。
酝酿了整整一个夜晚的暴雨终于落下,院子里满是雨滴亲吻泥土的芳香。
男人手中的火把很快就熄灭了,只有屋檐下一盏小小的挂灯,以及透过门口传出的微弱火光提供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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