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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1页)

可现在,我的发明创造能力向另一方面发展了。我日日夜夜都在捉摸,怎样趁那伙食人恶魔在进行残忍的人肉宴会时杀掉他们一批;并且,如果可能的话,把他们带到岛上准备杀害的受难者救出来。我脑子里想到各种各样的计划,想消灭这些野蛮的家伙,或者至少吓他们一下,让他们再也不敢上岛来。如果真的想把我酝酿过的计划通通记载下来的话,那就会比这本书还要厚了。然而,这一切都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只想不做,起不了任何作用。更何况如果他们二三十人成群结伙而来,我孤身一人怎么能对付他们呢?他们带着标枪或弓箭之类的武器,射起来能像我的枪打得一样准。

有时我又想在他们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个小坑,里面放上五六磅火药。等他们生火时,必然会引爆火药,把附近的一切都炸毁。但是,我首先不愿意在他们身上浪费这么多的火药,因为我剩下的火药已不到一桶了。再说,我也不能保证火药在特定的时间爆炸,给他们一个突然袭击。可能最多也不过把火星溅到他们的脸上,使他们吓一跳罢了,决不会使他们放弃这块地方,永远不敢再来。因此,我把这个计划搁置一边另想办法。后来,我又想到可以找一个适当的地方埋伏起来,把三支枪装上双倍的弹药,等他们正热闹地举行那残忍的仪式时,就向他们开火,一枪准能打死或打伤两三个。

然后带上我的三支手枪和一把腰刀向他们冲去,如果他们只有一二十人,准可以把他们杀得一个不留。这个妄想使我心里高兴了好几个星期。我整天整夜想着这个计划,连做梦也想,以至梦见我向那些野人开枪的情景。

我对这个计划简直着了迷,竟费了好几天的工夫去寻找适当的埋伏地点。我还常到他们吃人的地点去察看,所以对那儿地势已了如指掌。尤其是我报复心切,恨不得一刀杀死他们二三十个;而在我一次次亲临现场,看到那恐怖的景象,看到那些野蛮的畜牲互相吞食的痕迹,更使我怒气冲天。

最后,我在小山坡上找到了一个地方,可以安全地把自己隐蔽起来,监视他们小船上岛的一举一动。在他们上岸之前,我可藏身在丛林里,因为那儿有一个小坑,大小正好能使我藏身。我可以稳稳当当地坐在那里,把他们食人的残忍行为看得一清二楚。等他们凑在一块儿的时候,就对准他们头上开枪,准能打中目标,第一枪就能打伤他们三四个。

于是,我就决定在这儿把计划付诸实施。我先把两支短枪和一支鸟枪装好弹药,每支短枪装上双弹丸和四五颗小子弹,大约有手枪子弹那么大;在鸟枪里装了特大号鸟弹。另外,每支手枪再装四颗子弹。出发之前,再把弹药带足,以作第二第三次射击之用。就这样,我完成了战斗准备。

计划安排已定,我在自己的想象中又一次次地付诸实施。

同时,每天上午我都要跑到那小山坡去巡视一番,看看海上有没有小船驶近小岛,或从远处向小岛驶来。我选定的地点离我的城堡有三英里多。一连守望了两三个月,每天都毫无收获回到家里,我开始对这件苦差使感到厌倦了。这段时间,不仅海岸上或海岸附近没有小船的影子,就连用眼睛和望远镜向四面八方了望,整个洋面上也没有任何船只的影踪。

在每天到小山上巡逻和了望期间,我始终精神抖擞,情绪高涨,决心实现自己的计划。我似乎随时都可以干得出惊人的壮举,一口气杀掉二三十个赤身裸体的野人。至于他们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我却从未认真考虑,只是当初看到这些土人伤天害理的习俗,从心底里本能地感到厌恶和愤怒罢了。造物主治理世界,当然是英明无比的,但他似乎已经弃绝了这些土人。任其他们按照自己令人憎恶的、腐败堕落的冲动去行事,任其他们多少世纪以来干着这种骇人听闻的勾当,形成这种可怕的风俗习惯。要是他们不是被上天所遗弃,要是他们没有堕落到如此毫无人性的地步,他们是决不会落到现在这种境地的。但是,前面提到,一连两三个月,我每天上午都外出巡视,却始终毫无结果。我开始感到厌倦了。

于是,我对自己的计划也改变了看法,并开始冷静地考虑我自己的行动。我想:这么多世纪以来,上天都容许这些人不断互相残杀而不惩罚他们,那我有什么权力和责任擅自将他们判罪处死,代替上天执行对他们的判决呢?这些人对我又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呢?我又有什么权力参与他们的自相残杀呢?我经常同自己进行辩论:〃我怎么知道上帝对于这件公案是怎样判断的呢?毫无疑问,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互相吞食是犯罪行为;他们那样做并不违反他们的良心,因而他们也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他们并不知道食人是违背天理的罪行而故意去犯罪,就像我们大多数人犯罪时一样。他们并不认为杀死战俘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杀牛是犯罪行为;他们也不认为吃人肉是犯罪行为,正如我们并不认为吃羊肉是犯罪行为。〃我稍稍从这方面考虑了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对了。我感到他们并不是我过去心目中所谴责的杀人犯。有些基督徒在战斗中常常把战俘处死,甚至在敌人已经丢下武器投降后,还把成队成队的敌人毫无人道地杀个精光。从这方面来看,那些土人与战斗中残杀俘虏的基督徒岂不一样!

其次,我又想到:尽管他们用如此残暴不仁的手段互相残杀,于我却毫无干系。他们并没有伤害我。如果他们想害我,我为了保卫自己而向他们进攻,那也还说得过去。可现在我并没有落到他们手里,他们也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因而也不可能谋害我。在这种情况下,我若主动攻击他们,那就没有道理了。我若这样做,无异于承认那些西班牙人在美洲的暴行是正当的了。大家都知道,西班牙人在美洲屠杀了成千上万的当地土人。这些土著民族崇拜偶象,确确实实是野蛮民族;在他们的风俗中,有些仪式残忍野蛮,如把活人祭祀他们的偶像等等。可是,对西班牙人而言,他们都是无辜的。西班牙人这种杀人灭种的行为,无论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间,还是在欧洲各基督教国家中谈论起来,都引起极端的憎恶和痛恨,认为这是一种兽性的屠杀,一种人神共恨的残酷不仁的暴行。〃西班牙人〃这个名词,在一切具有人道主义思想和基督徒同情心的人们中,成了一个可怕的字眼,就仿佛只有西班牙这个国家才出这样的人:他们残酷不仁,对不幸的人竟毫无怜悯之心;而同情和怜悯正是仁慈品德的标志。

基于上述考虑,我中止了执行攻击野人的计划,或至少在某些方面几乎完全停止了行动。这样,我逐渐放弃了这一计划,因为,我认为自己作出袭击那些野人的决定是错误的。

我不应干预他们的内部事务,除非他们先攻击我。我应做的是,只要可能,尽量防止他们攻击我自己。不过,现在我至少知道,如果自己一旦被发现并受到攻击,该如何对付他们了。

另外,我也认识到,这种主动攻击野人的计划不仅不能拯救自己,反而会完全彻底地毁灭自己。因为,除非我有绝对把握杀死当时上岸的每一个人,还能杀死以后上岸的每一个人;否则,如果有一个人逃回去,把这儿发生的一切告诉他们的同胞,他们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过来报仇,我这岂不是自取灭亡吗?这是我当前绝对不应该做的事。

最后,我得出结论:无论在原则上还是策略上,我都不应该管他们自己的事。我的任务是,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不让他们发现我,并且不能留下任何一点细微的痕迹,会让他们怀疑有人住在这小岛上。

这种聪明的处世办法还唤起了我的宗教信念。种种考虑使我认识到,当时我制定的那些残酷的计划,要灭绝这些无辜的野人,完全背离了我自己的职责,因为,他们至少对我是无辜的。至于他们彼此之间所犯的种种罪行,于我毫无关系。他们所犯的罪行,是一种全民性的行为,我应该把他们交给上帝,听凭上帝的裁判,因为上帝是万民的统治者,上帝知道用什么样的全民性的处罚来惩治全民性的犯罪行为,怎样公开判决这些在光天化日之下吃人饮血的罪人。

现在,事情在我看来已经非常清楚了。我觉得,上帝没有让我干出这件事来,实是一件最令我庆幸的事情。我认识到,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干这件事;如果我真的干了,我所犯的罪行无异于故意谋杀。于是我跪下来,以最谦卑的态度向上帝表示感谢,感谢他把我从杀人流血的罪恶中拯救出来,并祈祷他保佑我,不让我落入野人手里,以防止我动手伤害他们;降非上天高声召唤我,让我为了自卫才这样做。

此后,我在这种心情下又过了将近一年。在这段时期,我再也没有去那座小山视察他们的踪影,了解他们有没有人上岸。因为,一方面我不想碰到这些残忍的家伙,不想对他们进行攻击;另一方面,我生怕自己一旦碰上他们会受不住诱惑,把我原来的计划付诸实施,生怕自己看到有机可趁时对他们进行突然袭击。在此期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停放在岛那边的小船转移到岛的东边来。我在一个高高的岩石下发现了一个小湾,我就把船隐藏在这个小湾里。那儿有一股急流,我知道那些野人无论如何也不敢或不愿坐小船进来的。

同时,我把放在船上的一切东西都搬了下来,因为一般短途来往不需要这些东西,其中包括我自己做的桅杆和帆,一个锚样的东西……其实,根本不像锚或搭钩,可我已尽我所能,做成那个样子。我把船上所有的东西通通搬下来,免得让人发现有任何船只或有人居住的踪迹。

此外,我前面已提到过,我比以往更深居简出。除了干一些日常工作,如挤羊奶,照料树林中的羊群等,我很少外出了。羊群在岛的另一边,因此没有什么危险。因为那些偶尔上岛的野人,从来没有想在岛上找到什么东西,所以他们从不离开海岸向岛里走。我也毫不怀疑,自从我处处小心提防他们之后,他们还照常到岛上来过好几次。真的,我一想到我过去出游的情况,不禁不寒而栗。我以前外出只带一支枪,枪里装的也是一些小子弹。就这样我在岛上到处东走走,西瞧瞧,看看能不能弄到什么吃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假使碰上他们,或被他们发现,我该怎么办呢?因为,我没有多少自卫能力。或者,假定我当时看到的不是一个人的脚印,而是一二十个野人,一见到我就向我追来。他们善于奔跑,我是无论如何跑不过他们的,那我必定会落在他们手里!

有时想到这些,我就会吓得魂不附体,心里异常难过,半天都恢复不过来。我简直不能设想当时会怎么办,因为我不但无法抵抗他们,甚至会因惊惶失措而失去从容应付的能力,更不用说采取我现在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的这些措施了。的确,我认真地把这些事情思考过后,感到闷闷不乐,有时好半天都排解不开。最后,我总是想到上帝,感谢他把我从这么多看不到的危险中拯救出来,使我躲开了不少灾祸,而我自己是无论如何无法躲避这些灾祸的,因为我完全不可能预见到这些灾祸,也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种灾祸。

以前,当在生活中遭遇到各种危难时,我开始认识到上帝对我们总是慈悲为怀,使我们绝处逢生。现在,这种感想又重新回到我的心头。我觉得,我们经常神奇地逃脱大难,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时,我们会陷入无所适从的境地,踌躇不定不知道该走哪条路才好。这时候,内心常常会出现一种暗示,指示我们走这条路,虽然我们原来想走的是那条路。不仅如此,有时我们的感觉、愿望、或我们的任务明明要我们走那条路,可是心里忽然灵机一动,要我们走这条路;这种灵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出自什么影响,可就是压倒了原来的一切感觉和愿望,使我们走这条路。结果,后来的事实证明,如果我们当初走了我们自己想走的路,或者走了我们心目中认为应该走的路,我们则早已陷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反复思索之后,我自己定下了一条规矩:每当自己心里出现这种神秘的暗示或冲动,指示我应做什么或不应做什么,我就坚决服从这种神秘的指示,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该这么做或该这么走,我知道的只是心里的这种暗示或冲动。在我一生中,可以找出许许多多这样的例子,由于我遵循了这种暗示或冲动而获得了成功,尤其是我流落到这个倒霉的荒岛上以后的生活,更证明了这一点。此外还有许多例子。当时我若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待,是一定会意识到的。但是,世上有许多道理,只要有一天能大彻大悟,就不算太晚。我奉劝那些三思而后行的人,如果在他们的生活里,也像我一样充满了种种出乎寻常的变故,或者即使没有什么出乎寻常的变故,都千万不要忽视这种上天的启示,不管这种启示是什么看不见的神明发出的。关于这一点,我不准备在这里讨论,也无法加以阐明。但这种启示至少可以证明,精神与精神之间是可以交往的,有形的事物和无形的事物之间是有神秘的沟通的。而且,这种证明是永远无法推翻的。关于这一点,我将用我后半生的孤寂生活中一些很重要的例子加以证明。

由于我一直生活在危险之中,因而日夜忧虑,寝食不安,这就扼杀了我为使自己生活舒适方便的发明创造能力。如果我坦诚承认这一点,读者一定不会感到奇怪。我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安全问题,而不是食物问题。我连一个钉子都不敢钉,一块木头都不敢劈,生怕声音被别人听见;同样,我更不敢开枪了。尤其叫我担心的是生火这件事,唯恐烟火在白天老远就被人看见而把自己暴露。因此,我把一切需要生火的事,如用锅子烧东西或抽烟斗等都转移到我那林间别墅去做。在那儿,我呆了一段时期之后,发现了一个天然地穴,这使我感到无限的欣慰。地穴很深。我敢保证,即使野人来到洞口,也不敢进去。说实在的,一般人谁都不敢进去,只有像我这样一心一意想寻找安全的藏身之所才会冒险深入。

地穴的洞口在一块大岩石底下。有一天,我正在那儿砍柴,准备用来烧炭,偶然间发现了一个洞口,这一发现我除了归诸天意外,只能说是偶然了。现在,在我继续讲我的发现之前,必须先谈谈我为什么要烧炭。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不敢在我的住所附近生火。可是,那儿是我生活的地方,我不能不烤面包,不能不煮肉。因此,我计划按照我在英国看到的办法,拿一些木头放在草皮泥层下烧,把木头烧成木炭,熄火后再把木炭带回家。这样,如果家里需用火,就可用木炭来烧,省得有冒烟的危险。

烧木炭的事顺便就谈到这里。再说有一天,我正在那里砍柴,忽然发现,在一片浓密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个深坑。我怀着好奇心想进去看看。我费力地走进洞口,发现里面相当大。我在里面站直了还绰绰有余,甚至还能再站一个人。可是说实在的,我一进去就赶快逃出来,因为我朝地穴深处一看,只见里面一片漆黑,在黑暗中,忽然看见有两只发亮的大眼睛,也不知道是魔鬼的眼睛,还是人的眼睛,在洞口射进去的微弱光线的反射下,那对眼睛像两颗星星闪闪发光。

尽管这样,过了一会儿,我又恢复了镇静,连声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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