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上的思想的发展可能,可能也就更大。
2008年1月17日星期四
劣等思想驱逐优良思想的“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及其反法则
劣等思想驱逐优良思想的“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及其反法则
“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在思想领域的射影
Sunline
哲学中的“劣等思想驱逐优良思想”现象又称之为“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这是“格雷欣法则”(Greshams Law)在思想领域的射影,它是以21世纪中国思想家兼新时代的无产阶级人士沈雷(Sunline)的名字命名的。Sunline认为,实际优劣不同但是具有同等的存在和发展可能的思想当被人们赋予了公认价值,且不等于其实际价值时,实际劣等的思想必然会取代实际优良的思想成为主要的流通思想,即主流思想。这个规律主要发生在真实被割裂人类社会中,人们以公认的形式规定了思想的优劣,当公认的优劣与实际的优劣不相同时,这个现象就会发生。公认上被低估的思想(实际价值高于公认价值的思想,即“优良思想”)必然会被人们私下珍藏、不示于众、以各种形式加以毁灭或者在其他的基础上生根发芽,公认被高估的思想(实际价值低于公认价值的思想,即“劣等思想”)必定占主流。
在真实下,没有任何公认形式干预,也没有所谓的公认价值作为衡量的标准,各种思想由于实际优劣不同,可能相互促进,自由发展,最后趋于平衡,同一,即公认价值等于实际价值。这些思想由于平均发展速度不同,其中,平均发展速度较快的思想,由于发展势头坚挺,实际拥有价值较大被人们认为是硬思想,即“优良思想”;反之,平均发展速度较快的思想,由于发展势头疲软,实际拥有价值较小,被人们认为是软思想,即“劣等思想”。在真实下,人们根据理性,往往乐意接受硬思想,即“优良思想”,而不愿意要软思想,即“劣等思想”。从而实现了优胜劣败,形成了“优良思想驱逐劣等思想”的局面。此可谓“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的反例,也可称为 “反沈雷第一法则” (Anti Sunline’s 1st Law)。
请注意一下几点,否则可能完全误解上述的法则
注解:
1.“反沈雷第一法则” (Anti Sunline’s 1st Law)的假设的是在真实下,而不是在实际中。如果实际中,即在真实被割裂人类社会中,人类不一定时刻掌握着理性,即使某刻掌握着也不一定遵循它,人类是情感动物,促使他们作出选择的不一定是理性、情感,同样还有无数的可能因素。
而且在真实被割裂人类社会中,人类看不到真实,他们只能看见部分,即使根据理性,他们也只能在他们看见,且被他们所理解的,不管他们的理解的错误与否,的基础上面作出选择。同样人类看不到无限,他们存在于有限中。所以实际中,“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起主要作用,而“反沈雷第一法则” (Anti Sunline’s 1st Law)则隐藏在背后,为波动式的、螺旋型的发展最终导致正确的结果提供可能。
2.作者在“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和“反沈雷第一法则” (Anti Sunline’s 1st Law)中对“优良思想”和“劣等思想”定义是不同的。
“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中的那两个定义是以公认价值和实际价值为自变量的等式另一边函数的值,即具有相对性。
“反沈雷第一法则” (Anti Sunline’s 1st Law)中的那两个定义,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当成具有绝对性。但是请注意我所注明的是在某些情况下,不一定仅有在一种情况下,也不能去除这个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来认识这个绝对性。
如果把两条法则中的同名定义误认为是一个,那么可能犯了定义错误,当然他们在更大的范围里面具有同一性,但真正理解它们必须超越,超越我下的这些定义本身,才能达到。
3.如果一个思想的“实际价值”的发展速度快于“公认价值”的发展速度,如果它的“实际价值”大于“公认价值”,那么,它将成为“优良思想”。如果一个思想的“实际价值”的发展速度慢于“公认价值”的发展速度,如果它的“实际价值”小于“公认价值”,那么,它将成为“劣等思想”。
4.思想由于不像货币一样会因为拥有而减损其他人拥有的可能,相反可能促进其他人拥有的可能,即任意的两个以上思想都可以被一定范围的人类全体拥有,而不减损其自身的数量或者质量,相反可能促进被拥有的思想的发展,即被拥有反而可能增加了这个思想的数量或者质量。
5.在真实下和在实际中可能的发展是不同的。因为假设真实下的发展是没有相互阻碍,只有相互促进情况下的最优发展,这种情况在实际中是并不存在。我说的阻碍不是指冲突,因为某些类型的冲突可能导致发展,而不是阻碍发展。
6.公认价值的存在是以人们已经知道为前提的。如果人们不知道某个思想的公认价值,那么这个思想的公认价值就不存在。至于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如何去形成一个思想的公认价值,不在本条论述范围之内。
7.在注解6成立的情况下,如果人们不知道公认价值的实际变化,例如数量和方向,他们的公认价值就固定在过去的那个公认价值上。
8.接着举几个相对具体一点的例子,至于更加具体的例子,读者可以从相对不具体的自行导出,我不写在这里。
假设:
“混乱”和“秩序”初始价值都是1。
如果,一定“样本人群”认为“混乱”和“秩序”的公认价值如果同样是1,那么“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所描述的驱逐现象并不发生。
如果,一定“样本人群”认为“混乱” 的公认价值大于实际价值1,例如是:。
同时认为“秩序”的公认价值小于实际价值1,例如是:。
那么很明显,“混乱”由于公认价值大于实际价值,那么它是“劣等思想”,而“秩序”由于公认价值小于实际价值,那么它是“优良思想”。
这样根据“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劣等思想驱逐优良思想,此时该“样本人群”选择“混乱”为主流思想。
如果,一定“样本人群”认为“混乱” 的公认价值小于1,例如是:。
同时认为“秩序”的公认价值大于实际价值1,例如是:。
那么很明显,“混乱”由于公认价值小于实际价值,那么它是“优良思想”,而“秩序”由于公认价值大于实际价值,那么它是“劣等思想”。
这样根据“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劣等思想驱逐优良思想,此时该“样本人群”选择“秩序”为主流思想。
8.1读者读到这里应该已经十分奇怪了,刚刚上面举的两个例子里对于两个思想的公认价值都是“此增彼减”的,可以用“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中“优良思想”和“劣等思想”加以解释,那么如果发生并非“此增彼减”的情况,例如“同增同减”,或者“一增或减同时另一不变”的情况,如何用“优良思想”和“劣等思想”加以解释呢?
如果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可能就没有跟上我的思考了,要抓紧啊。
看到这里,读者可能已经能够发现上面所述的注解2中“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中“优良思想”和“劣等思想”是相对的概念所隐藏的含义了。
人类的思想不是无限的,全体的,所固定的只是部分,也仅仅可能只是一个部分啊。
8.2要回答注解8.1的问题,必须对“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 )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好,先看看“沈雷第一法则” (Sunlines 1st Law)的初稿中的部分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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