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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歌,原来《无聊军队》里的歌他们一首也没唱。当然很多人都不喜欢重复过去,可这是一次大型演出,很多乐迷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他们想听一些曾激励过他们的旧歌,说是“怀旧金曲”也不过分吧!其实我就想要那种大合唱,那会让我想起当初喜欢他们的日子。唱新歌不是不好,而是应该搭配着唱点旧歌,毕竟在写它们的时候你们不后悔!

同理,痛苦的信仰也没有怎么唱旧歌。我挺失望的。高虎好像瘦了,人也没原来精神,尤其唱歌时那种劲,那种当时执著的眼神跑哪儿去了?!痛仰唱的时候我基本上没撞。我个人感觉,不对请指正:一个乐队,在面对着台下众多乐迷的时候,唱的都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新歌,无异于手Yin。

这就是我的三天迷笛,我写了我应该写的,没写一些想写但暂时无法写的。回想那三,像我渡过的三天蜜月,再多遗憾也无法冲淡我对它的感激和爱,尤其是在迷笛这三天,我重新爱上了朋克!!!哥们们,我重新爱上了朋克!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这就像一个梦又回来了,就像重新回到了童年。

关于诗歌

没有音乐,生命是个错误

没有诗歌,人生是黑白的

在我生活中占最大比例的只有这两样事物——音乐和诗歌。我是一个狂热的诗歌份子,一日不谈诗不欢,看到诗歌就两眼放光,曾有段时间每天必写诗,写完后还到处打人朗读,实在找不到就打电话过去在电话里读,还要让听众谈“读后感”,弄得一些不是诗歌圈里的朋友不胜其烦。当时在我的诗歌论坛里到处充斥着这样的口号:“让现代诗歌永不消逝是我们八十后诗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同志们哪,为了诗歌,混死算了,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要拿得出嘛!”“当尸横遍野的时候,我要踏着白骨前进”。

而音乐我喜欢英式和OLD SCHOOL,有时我甚至觉得音乐在我生命中的比重更大,只要我醒着,家里就一定要有音乐声,我无法容忍没有声音的寂静。

我的大多数朋友都是和我一样的诗歌爱好者,他们分布在祖国的天南海北,我们通信,互相寄CD和民刊,打电话互通有无。但写诗有时候是一件青春的事,有很多网上认识的诗人消失或后来没有什么消息了,听说最近还有一个诗人出家了。而那个八十后诗人中最早因病去世的诗人崔澍,原来我们的关系都不错,我还和他在聊天室和QQ上聊过天。挺好的一个小伙子。

有时候好长时间不写诗,就像一个世纪没写诗一样。所以看到有人和我一样说“好像已经有一个多世纪没贴诗了”感到很亲切。在刚写诗的时候,一个礼拜没写诗就像一个世纪那样长。

我的八十后和十九岁的夏天

在我19岁的夏天,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用高地音乐论坛里一个网友的话说就是“小资打败了朋克信仰, 边缘文化被冲击得上吐下泄。”如果他是说我曾经也是个朋克(或是具有朋克精神)的话,那我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真的曾经以朋克自诩过吗?我的“朋克蜜月”过去了吗?虚度了吗?反正我现在是连痛苦的信仰也不听了,我现在听莫文蔚。就是那个天津网上经常写点小资文章的女生们最喜欢的歌。我每天下午起床,吃东西,去外面溜达两圈,偶尔去个北大的未名湖转转,冲着夜晚的湖水发会儿呆,有时候看看DVD,经常在首都图书馆快下班时匆忙地去还书借书。我还是那么喜欢看古龙的小说,有时候几个小时面对空白的稿纸,死的心都有啊。在半夜上网,去自己的“春树下”诗歌论坛回贴删贴。说是诗歌论坛,但除了些原“春树下”的老诗友以外,别的冲着我的名字来的大多数的人,素质可都不太高。曾经有一句话“你总是在早上抽烟、喝咖啡,问我喜欢莫扎特吗?”嘿嘿,鉴于春树下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是把“莫扎特”改成“莫文蔚”得了。

因为签名售书,我去了两个没去过的城市,大连和成都。在大连我几乎没有私人时间。我住的是开发区的一个小宾馆。屋里旧旧的,有种发黄的色彩。我住的凤凰宾馆外面,是一条长满合欢树的小路,阳光就照在合欢树上,粉红色的伞状的花被风吹散在地上,我从树下走过,留下满身的香气。那两天,阳光非常灿烂,我看到了海,还有开阔的公路。我努力用最短的时间感受到更多陌生的东西。成都相对要生活化一些。我是独自去的大连,成都是我的几个朋友一起陪我去的。在那里,我见到了吉木狼格、何小竹、六回等诗人。在夜晚,独自去了玉林路的小酒馆,在里面遇到了鼓手毛豆,他好像是到附近的城市巡演。我静静听了一首“17秒”的歌就离开了小酒馆到女诗人翟永明开的“白夜”酒吧。

这个夏天,我编完了《八十后诗选》一书。里面集中了几乎所有(我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八十后诗人的诗,还有些不怎么出名80后诗人,尽量展现80后的整体面貌。在很早以前的《北京一夜》中,我就说过有钱的好处,包括编一本自己想编的诗歌刊物。记得以前在诗江湖聊天室里和但影、西毒何殇、抑果、什么什么、木桦等人讨论八十后诗歌流派的问题,现在也不知道他们都在哪里,从网络上我认识了那么多的人,却忘不掉最初认识的朋友。尤其是但影。当后来我对春树下新诗人“亡蛹”谈起但影时,他不知道但影是谁。就在半年以前,但影还是诗江湖上备受瞩目的新人。天才出现得太快了,时不我待。如果不发言,不常常贴诗,你会很快被别人顶替。当时他在福建一所大学读书,有很多的想法,前途无量。除此之外我还和城中等一些写诗的朋友通信,那时天天就谈论诗,不懂也承受不了别的,每天我走二十分钟到网吧看诗发贴,在诗江湖聊天室里讨论诗歌,包括挨骂,编网刊,甚至幻想着在凯宾斯基(北京一家五星级宾馆)召开“八十后全体诗人代表大会”,幸福得要死。人活着总要有点精神的,我们那时候想好了——同志们,为了诗歌,混死算了。在我终于编完这本诗集时,我松了口气,我没有让八十后的诗歌兄北姐妹们失望。这对我就够了。

我还能求什么呢?我处在一个飞快变化的年代,我处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年龄。起码我在做着我喜欢的事情。但我偶尔也会回忆回忆过去:天蓝蓝的,那时的夏天,我们一边抽着叶子一边听着SKA,看着河边。唱着“It’s a good good good good day” 和“I like cafe I like tea”。这真是段值得回忆的岁月。至少我可以像以前我所不屑的人一样来一句 “青春无悔”。

关于啤酒和香烟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喝酒,混合酒,最中意的一款叫“自由古巴”——连古巴都可以自由……具体做法是这样的,在杯子里倒入一些朗姆酒,放上两块冰,再注入可乐。这种写法是多小资呀,这种享受也太奢侈了,就象小虚同学时对我说的:“人家春树同学就连享受都比我们高级”。可爱的小虚脸上带着酸溜溜的表情。我早晚都会喝一杯,只要有。

我仍然讨厌喝啤酒,但最近常被灌上几杯到十几杯不止,然后捂着肚子在北京市下水道边狂吐,间或拿出手纸擦一下眼泪鼻涕。我是常常被某人拉去参加饭局,基本都是文化人,写小说拍电影之类的,我们经常从一个地方喝到另一个地方,我常常醉眼惺忪特想睡觉,厌世感激增,用下面这首诗概括是再合适不过了:

()

今天又来到一个迪厅(或者电子俱乐部)

唯一不同的是我第一次来

一个高档的地方

平时我连碰都不会碰的地方

这种地方注定充斥着一些俗人

电影导演、模特、演员之类

统统让我作呕

这恶俗的电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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