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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第1页)

在上海,因为天气不太好,我一度担心得要命。这一个,我好像也写过了,在开头。

我当然没安若那么好的修养。猫,你这厮,可终于让我揪住你的小辫子了,看我咬不死你。我小题大做,借题发挥,后来他好像再也没敢犯同样的错误。

所以,每次有小读者说:这个女主角啊,有什么好啊,真我们完美的男主角到底看上她什么啊。我都有一股火气,噌噌噌,冒上了头顶。

这个故事里的男主女主都不完美,优点缺点都十分明显,在外面的天地里固然人模人样,但是回归二人世界时,那个智商与情商的指数,一度与当前的股市似的,惨不忍睹。

我一点也不介意别人骂男主角,但是遇上没完没了骂我女主角的……

Q:这女的真是我见过的最讨厌的女主角。

A:那明明是我心目中女性的典范,是我学习的榜样好不好。

Q:这女的太不讨人喜欢了。我家完美的小二啊。

A:告非啊。乃不喜欢有什么用啊,你家小二喜欢啊。

Q:同告非,我家小二到底喜欢她什么啊?

A:喜欢她的一切呗。男人啊,就是贝戈戈。

真可惜,都怪我一直致力于假装成一个有气质的白文作者,所以,上述对话我始终没有什么机会说个过瘾。

(四)

继续说说关于这个文中的角色设置。

前面讲过了,有三个人,安若的领导张总,贺秋雁,林虎聪,是分别按我的第一位领导,我的很要好的一位女友,以及一位男同事来描述的,个性方面很像。因为他们三个都是最早出现的角色,即早在正文开写前的番外里就出场了,那时我对这整个故事还没什么完整的构想,所以角色个性自然而然也捡了身边现成的来写。

接下来是江浩洋。因为卡在男主角不知该如何出场的问题上,所以初始版本中,男配江浩洋先出场了。这个角色,或许明眼人能看出来,其实是照着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中的男主角来设置的。因为太喜欢,不忍心让他作炮灰,所以在整个故事里,包括各个涉及到他的番外,他尽管戏份少,但是待遇并不差于主角。他没受过大虐,没有为了故事进展损伤过形象,甚至在那个书版的番外里,他有一个非常不错的结局。最初我有想过,他与安若分手的原因是因为他出轨,后来不知怎么就弃了这个设定,大概当时我想把出轨这条线送给程小二。结果写到那儿时,小二也没有真正的出轨,也许在我心目中,男人一旦实质意义上以不道德的方式出了轨,就再不可原谅,所以能免则免了。

秦紫嫣这个女子,她虽然戏份不太少,但实实在在是个女龙套。每次提到她都不安,因为这故事里的角色,我最愧对的就是她。这个原型是从琼瑶阿姨那儿借来的,连名字也是,紫烟,很诗意很我见犹怜(当然也可以说雷),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后来这名字我也受不了,所以网络版我让她改了一次名,书版里就直接让她叫紫嫣。虽然这角色不怎么讨喜,但她心肠不错,也没做过什么坏事。程少臣与安若都很明白不是?她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至于很多读者觉得她的故事要交待清楚……其实没必要了,我那么多事没讲明白,都已经被批拖沓罗嗦,如果再写上她的一万字,那这故事就更凌乱了。

谈芬这个人出现得比较意外。最初我只是需要一个在情人节番外里出现的名字符号,因为她是男主的秘书,所以我向读者征集姓名。几分钟后,一位读者说(1*6*kp;。1^6^k。cN),这是她一位好友的名字,问我能否用得上?我欣然接受了。起初为了体现我的亲妈品质,我很想把秦紫嫣配给江浩洋。后来我觉得,江与程少臣很相似,既然程根本不可能爱上秦,那么江也不会。那他像那样理性的人,如果再找一个女子,想必也同安若第二次的选择一样,再找一个与他的前女友很相似的那一类(虽然他有过很多的女友,但考虑过结婚的,安若应该算是唯一的),而谈芬,她与安若是有很多共通之处的。所以谈芬的戏份到后来多了一些,成为戏份很独立的配角。而秦小姐,则成为本文中真正的炮灰(实在对不起啊,我总不能一一兼顾)。

以前有位朋友提醒我,说这文中的支线人物太多,以至于不细读分不清谁是谁。我也觉得。但是因为写得太随兴,难免凌乱,但每个人物的出场,都是有原因的。在读者看来多余的东西,在作者这里,往往跨越不过去。比如被很多人说反反复复的第四部分,但我恰恰觉得,如果不能顺理成章的让他们复合,那我就会一直罗嗦下去。像安若这种个性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被搞定呢?又不是天真单纯的小孩子。根本不可能。

回头说支线人物。比如静雅的戏份,按说不需要多。还有晴姨,她的戏份是可以全删的。安若婆婆的戏份也可以删。但我把这三个女人写了很多,是为了表达她们的故事吓到了沈安若。

既然我不忍心让程小二真实出轨以至于安若绝然离去,就只好弄些别的来搅和。还包括安若的小傻妞属下丛越越要自杀,以及某位出轨的同事的妻子到公司来闹那两件事,虽然与正文无关,但这两件事,包括前面那几位女子以及紫嫣的经历,都给了安若强烈的心理暗示,令她对男人这整个物种都绝望,结果就是程先生代全体男士受过了。

一个婚姻的崩溃,往往不是大事件,而恰是一件又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量变引发了质变而导致的。当安若对婚姻没期待的时候,她得过且过,一旦她投入了很多的情绪进去,而程少臣却没有任何改变,甚因为她的入戏而更加地放心,天性敏感的自我保全体质,令她迅速想要逃避。尽管她招了很多读者骂,可我还是要说,在这个婚姻里,至少一直到离婚之前的几个月,她是尽到了做妻子的本分的,而那位被宽容读者称作完美男人的程先生,倒是始终没什么身为人夫的自觉。他被妻子主动抛弃,实在是活该,而且最后的离婚,是由他拍板钉钉,而不是安若。事实上,在那种情况下,在他遭遇失了父亲与孩子的双重打击的情况下,如果他不想离婚,善良的安若是不会再强逼的。

还有两个看似多余人物。一个是陈晓城,这个名字发音与小二无比相似的年轻人,其实就是一个恶搞符号。这个故事尽管是第三人称,但我的叙述角度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就是从安若的眼睛看整个的故事,程少臣的想法,永远无法真实的体现出来。所以我借了陈晓城的嘴,在他即将再度出场前,把他的其实并不浪漫的回头动机描述了一下。而且安若对陈晓城的态度也很值得玩味,她是个对任何人都友善的女性,唯独对陈晓城,算不上太友好。可见在她的潜意识里,她是把他作为程少臣的替身对他很与众不同,给过他特别的优待,也对他有排斥感。毕竟这孩子与那家伙确有相似之处,名字,特长,以及那一曲大黄蜂。所以后来安若对程少臣的再度出现那样的排斥,因为他搅乱了她的生活,在这里算是一个伏笔吧。

至于那位施董事长,把他摆出来,也算是为了证明,安若其实是个很有魅力的女性。虽然整个故事始终没有描述她长得多么美艳动人,多么让人一见便难忘,但她个性里的确有很吸引男人的成分,所以程少臣当初一时兴起去追求安若,虽然脑抽的成分是有,但也并没离谱。安若本来就是他比较欣赏的,认为可以作妻子的那一类女性。而安若对施的落落大方的态度,对比她后来对江浩洋的大方态度,再对比她对程先生后来的无礼态度,足见她对程少臣的感觉永远与对别人不同。女人只有对自己很重视的人才会任性与失礼,尽管她可能不承认。而她在与男人交往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精神洁癖,是程少臣一年半以后再回来,而她仍然留在原地的主要原因(程少臣真TMD幸运)。

(五)

都市故事一向都很容易撞车,无论框架,或是细节。因为经典的东西太多,有一些几乎已经成为公式,不由自主地就按那种模式写了。这个故事里自然有很多处,比如,偶遇,分分合合,豪华的宴会,鲜花美钻,误会,流产,一切俊男美女故事里必备的元素,这个故事里都没缺少,俗吧俗吧大家一起俗。

也有一些细节,因为有明确的灵感来源,所以我以某种形式加了备注。比如他俩在三次婚礼上相遇,这个构思的确来源于《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所以我点明了。还有两处书中很重量级的细节,一处是程少臣将沈安若盛装打扮后带她参加宴会,并送她很贵重的手镯,另一处是两人重逢后,安若自愿地被程少臣骗到酒店里,在电梯里安若自嘲自己是应召女郎,这两处灵感来源于同一部电影,《漂亮女人》,后一处我也把这部片子点出来了,而前一处,含糊地写了一句,“就像一部经典电影的桥段”。

再如在婆家过年的那几个段落里,安若找碴般地看的那两部片子,《龙凤配》,《鸳梦重温》,前一部我的确是在暗示,与紫嫣同学曾经有暖昧的,其实是大哥而不是小二,但紫嫣最初喜欢的却是小二,这便是程少臣因怀着愧疚之情对她一直很保护的原因之一。当然,不要理会那部电影的细节,我只用了框架。因为这段故事一直不愿意说明白,所以考据派的读者可以自己去体会,喜欢速读的读者,不妨一略而过。至于后一部片子,因为这故事到了这里还不到一半,但他俩离婚的结果已经是提前揭示过的,所以尽管从文字表面上看,是安若讽刺程少臣,事实上,本作者在向细心的读者剧透后面的故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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