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所谓“民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多数人的选择”。民主当然并不简单地等于“少数服从多数”,但没有“多数人的选择”,也就不会有民主。因此,开放三会、全委票决、公推###和民主测评,就是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做到民主决策、民主任免和民主监督。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尝试。
就说民主测评。刚才说过,多数人选出来的干部并不一定就保险,就靠得住。就算当时选准了,后来也可能会变。即便是好干部,为人民群众做了好事,也要有人来评价和肯定。这就要考核,也要监督。这件事,以前是由组织部和纪检委来做的,今后也仍然要由他们来做。但组织部和纪检委的眼睛再亮,也有限。这就不妨在有条件的时候和地方,用适当的方式邀请人民群众或者他们的代表来帮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万人喝彩;贪污腐败,违法乱纪,千夫所指。这样一来,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得到人民群众肯定的干部则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显然,这种考核方式和舆论力量,有可能在基层的政治生活中形成良好导向和良性循环。
何况新都区在改革试点时,还尝试着明确了党员群众的质询权和罢免权。党员有权对本乡镇党委进行询问。如果对方不答复,或者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以质询。对那些有严重问题(比如思想素质差,违法乱纪;责任心不强,长期履职不到位;作风简单粗暴,严重伤害大多数群众利益;管理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委书记,还可以提请罢免。当然,这里面也有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并不是动不动就可以询问、质询、罢免的。但不管怎么说,基层民主权利的运用已不限于“任”,还包括“免”了。也就是说,群众能够把乡镇党委书记“选上去”,也能够在换届时把他“选下去”,或者在任期内把他“罢免了”。这是一整套完整的民主程序。
当然,开放三会、全委票决、公推###和民主测评,是有区别的。开放三会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由内而外”,全委票决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由少而多”,公推###和民主测评的改革着眼点主要在“由官而民”。也就是说,开放三会的改革方向,是由不公开决策变成公开决策;全委票决的改革方向,是由少数人“选官”变成多数人“选官”;公推###和民主测评则是由“官选官”、“官评官”变成“民选官”、“民评官”。一则着眼于“内外”(公开不公开),一则着眼于“多寡”(少数与多数),一则着眼于“官民”(官方与民间、上级与基层),真可谓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的改革。
其实这三个方面是有关联的。实际上,只要坚持“多数人选择”的原则,就一定会“由少而多”,也一定会“由内而外”、“由官而民”。因为“官”总是少数,“圈内”和“上级”也总是少数;而“民”(群众、民间、基层、下级)一旦参与进来,不管进来多少,“门窗”便都不再关得住。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政治必定是公开和透明的政治。反过来也一样。只要政治生活真正是公开透明的,就一定面向大众,也一定面向基层。因此,民主政治建设必自基层始。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2)
事实上,成都在进行基层的制度完善和政治建设时,所有的尝试,全部都在区县和区县以下展开和进行,其中有的涉及区县一级,有的仅限于乡镇和村。区县做的,乡镇一般都做,如民主测评;乡镇做的,有些事情区县就不做了,如公推###。所以是“基层民主”。
基层其实是很重要的,因为基层是基础。我们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有多个层级。在这样一个国家执政,不能不看重地方,注重基层。这就好比一座高楼大厦,越是高耸入云,就越是要打好地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着力夯实。
成都所做的一切,意义正在于此。比如公推###,就用心良苦。公推###是仅限于乡镇党委书记的。乡镇党委书记的产生方式,过去的常规做法是上级党委提名,代表大会选举。这种做法,既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原则,从理论上讲并无不妥之处,从实际上看也并非问题成堆。那又为什么要改革?依我看,恐怕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两个原则。我们知道,所谓“公推###”,是由两个环节构成的,即“公开推荐”和“直接选举”。公开推荐并非不要上级党委的领导,只不过领导的方式由“指定”变成了“指导”。乡镇党委书记也和过去一样,仍然是选举产生,只不过由“间接选举”(代表大会选举)变成了“直接选举”(党员大会选举)。所以,这种改革,不是“改变”,而是“完善”,或者说,改善。
那么,这种“改善”又有什么意义呢?窃以为意义很是不小。比如“指定”变成“指导”,表面上看只不过一字之差,其实却是执政方式的高明转变。因为相对“指定”而言,“指导”的成本更低,风险更小,效益更大。我们知道,执政即掌握领导权。领导是干什么的?掌握方向,把握时机,制定政策,决定方针,并不需要事事都亲力亲为。至少,用不着连乡镇党委书记这样的干部,也要由上级指定。当然,乡镇党委书记也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选拔确实应该慎之又慎。如果用人不当,虽非后患无穷,也是麻烦不少。然而惟其如此,才应该采取更为保险的办法,这就是让基层帮助上级、党员帮助党委来选。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是所谓“亲民之官”。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就是说,群众对他们,很可能比上级党委更熟悉。让广大群众和熟悉的人帮助上级党委来选拔,来考核,是不是更靠得住些?如果更靠得住,岂不是成本更低风险更小?成本更低风险更小,岂不是就意味着效益更大?至少,在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的地方,干部还是党委在管,但管得更加轻松自如;书记还是党员在选,但选得更加放心踏实。群众放心,上级放手,岂非长袖善舞?放心而不放纵,放手而不放任,岂非游刃有余?
何况还有另一种无形效益,这就是提高了执政党的威望。何以言之?因为乡镇党委书记的公推###,表明执政党对群众有信任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就敢公开推荐,有信任就敢直接选举。当然,这种方式,只能仅限于乡镇党委书记的产生,超过这个范围就不合适,原因以后再说。但必须指出,区县和区县以上党委书记的产生,虽不宜像乡镇党委书记那样直接选举,却仍然可以借鉴公推###的某些做法,尤其可以而且应该发扬其中的民主精神。民主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观念。做法可以各异,精神却是一致的。这就叫“事不同而理同”。
我说的这种无形效益也是有例可证的。最近,有一家规模很大、很有影响的民营企业选择在新都区投资,原因是新都区乡镇的干群关系特别好。许多地方的农民都对乡镇干部敬而远之,新都区的农民却帮党委书记说话。为什么呢?就因为书记是他们自己选出来的,是“我们的书记”。其实,这正是民主的精髓所在。什么是“民主”?“民主”是针对“君主”而言的。君主制的本质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民主制的本质是“主权在民,政权民授”。我们是人民共和国,我们也是“主权在民,政权民授”的。但我们又是一个君主制历史漫长,民主制经验不足的国家,基层民众对于民主仍不乏陌生感。因此,有必要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主权在民,政权民授”的民主精髓,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确实是在当家做主。只有当他们有了这些实实在在的切身感受时,他们才会对民主充满信心,才会和执政党、和政府休戚与共,血肉相连。所以,多一些“我们的书记”、“我们的镇长”,既有利于政权的稳固,又有利于民主的进程,岂非利国利民?
红了樱桃,绿了芭蕉(3)
显然,乡镇党委书记的公推###不是“为改革而改革”。同样,它也不是“换汤不换药”。表面上看,它不过是执政党基层领导干部产生方式的小小变动,只能算是“稍微动了一下”(微调)。但是,这“稍微一动”却产生了质的变化,这就是由“官选官”变成了“民选官”。官选和民选究竟有多大区别?是不是所有的“官”都非得民选不可?这自然可以讨论。但是第一,民主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中必有“民选”环节。第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只能积极稳妥地进行,中国的民主进程也只能有序前进,但必须有人迈出第一步,哪怕只是一小步。迈出这一小步,和一步都不迈,其差别不可以道里计。所以,这小小的变动便有大大的价值,即“万里长征第一步”。其他做法的意义,也如此。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真的非改不可吗?
不可否认,人类都是有惰性的。一件事情,一种制度,如果不到“非改不可”的地步,几乎没有人愿意改变。改变,或者说变革、改革,是有成本的,也是有代价和风险的,因此要慎重。但慎重不等于盲目乐观,也不等于按兵不动。长治久安须从长计议,从长计议须未雨绸缪。有些事情,如果认准了是要做要改的,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晚做不如早做。如果一定要等到“非改不可”的时候再来改,只怕是成本更高,风险更大,损失更惨重。
政治文明的建设,民主制度的健全,就是一件认准了要做的事情。这是世界的潮流,人民的愿望,也是执政党的选择。因此,就应该在有条件的时候和地方一点一滴地做起。问题不在于做多少,而在于做不做。做,就有希望,也就会有成效。即便做错了,也能吸取教训,总比一个石头都不摸的好。
何况民主化正如城乡一体化,是目标也是过程。这个过程很可能“路漫漫其修远兮”,必须孜孜以求,锲而不舍,很需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事实上,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任务很多,其中就包括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民主意识的建立。如何建立?怎样提高?空谈是没有用的,争论就更没有用。唯一有用的办法,就是让每一个国民都亲身参与民主政治的建设,从而让民主意识深入人心。民主是要训练的,也是要实践的。它不是少数人的事,而是全民的事。没有全体民众的积极参与,民主化就是一句空话。同样,只有当民主意识渗透到每个国民的骨血之中时,这个国家才可能是充分民主的,也才可能是真正稳定的。这就要让尽可能多的人在尽可能多的时候参与到民主化的过程中来,这是共和国长治久安的“固本之计”。成都之所作所为,正是体现了这两个“尽可能多”。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非做不可”。
实际上,只要大家都像成都这样不嫌跬步,不弃涓流,从点点滴滴做起,国民的政治素质就会提高,社会的民主意识就会增强,执政党的地位就会巩固,共和国的长治久安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这是一个双效益。
一剑下青城(1)
没有农民的幸福,人民的幸福就是一句空话
成都的故事是齐头并进的。就在“再造生机”和“夯实基础”的同时,他们也在“突出重围”。或者说,在依靠科学来解决难题。这里说的“科学”,就是“科学发展观”;这里说的“难题”,则是“三农问题”。
农村、农民、农业,号称“三农”。“三农”成为“问题”,由来已久,人言人畏,堪称“老大难”。办法也不是没有想过,效果也不是完全没有,但多半治标不治本,剪不断理还乱。因此这一回,成都市委、市政府便希望能够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他们还找到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这个方式,我戏称为“一剑下青城”。
什么剑?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一把“剑”吗?这把“剑”能破解历史难题,将“三农”顽症的病因一一解除,见血封喉,斩草除根吗?这就要研究“剑器”,要研究“剑法”,更要研究“对手”。也就是说,要弄清“三农”为什么成为“问题”。
所谓“三农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有名的那三句话:“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业真危险。”那么,农村为什么穷,农民为什么苦,农业为什么危险?说到底,就是因为城乡关系割裂,城乡二元对立。我们知道,城市和农村,是人类生存的两种社区,也是人类发展的两大空间。如果这两个发展空间形成良性互动,两种生存社区成为自由选择,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不幸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的城市和农村被人为地硬性分隔和对立起来。城乡有如天壤,工农形同路人,机会不均,起点不一,待遇不等,收入不齐,资金、技术、现代文明流向农村难于蜀道,农民要变成市民简直就是一步登天。人,无法往高处走;水,不能往低处流。在这种情况下,城市越发展,农村就越穷,农民就越苦,农业就越成问题。
然而城市是不能不发展的。城市是现代化的载体,城市化是现代化的标志。现在全世界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更在65%以上。我们国家呢?却连40%都不到,而且还是标准不高的城市化。就连成都这样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城市化率在2001年也只有%。这又如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因此不难预料,今后近20年间将是中国快速实现城市化的时期。这实在让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如果城乡二元结构不变,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对于原本就贫穷落后的农村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因为按照习惯的做法,许多地方几乎一定会凭借城市管理农村的权力,用平调侵占农村资源的办法来加快城市建设,最终造成农村经济的崩溃和社会的###。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杞人忧天。事实上,某些令人担忧的现象已经出现。比方说,低偿征地,农民入不敷出;大拆大建,贫民流离失所;一城两制,导致社会矛盾;贫富悬殊,引发诸多问题。当然,这不能怪罪于城市化,它们也不是城市化本身的过错,然而却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解决不好,后患无穷。
于是我们就走到了十字街头。一方面,城市不能不发展;另一方面,城市越是发展,“三农”就越成为问题。这就两难。何去何从,颇费思量。
成都思考的结论,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所谓“科学发展观”,就是不能不发展,也不能乱发展。比方说,无序开发,重复建设,破坏生态,透支资源,把农村、农民、农业当做城市化的包袱甚至盘剥对象。总而言之,杀贫济富,杀鸡取卵,得不偿失,寅吃卯粮。这样一种所谓“发展”,就算达到了城市化的某些指标,又于国于民何利?
显然,这里有一个“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发展呢?因为“发展才是硬道理”。那么,为什么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呢?因为只有发展才能使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其中就包括广大农村和广大农民。因此,但凡牺牲农村、抛弃农民、破坏农业的“发展”,必定是“乱发展”,因为它与发展的初衷相悖,与发展的道理不符。
一剑下青城(2)
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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