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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第1页)

当搬运工把所有家具装上卡车后,我母亲跟姐姐蒂宁乘轿车先出发了,搬运工把父亲的安乐椅放在卡车后门的边缘,我就那样坐在那里,开始一生中最有趣开心的搭乘卡车旅行。我往后斜靠着,抽着烟,唱着歌,看着大路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从我身后消失,弯弯曲曲的公路像蛇一样扭动着渐渐被康涅狄格州的树林吞噬,我们越接近马萨诸塞州东北部的古城洛厄尔,树林就越发不同,越来越有意思,黄昏时刻,我们正穿越韦斯特福德或者那一带附近,我熟悉的白桦树又出现了,群山侧影在哀鸣,我泪如泉涌,意识到我就要回到故乡老城洛厄尔了。时值十一月,天气凉了,四处冉冉升起木材烟雾,溪流湍急,银色的河水眨巴着眼睛,波光粼粼,渐渐向上,伸向遥远的地方,在那里,“夏娃星”(有人称它为“维纳斯[1]”,有人称它“早晨之子[2]”)克制了她的垂涎习性,试图满足于以此为界,偶尔搏动一下,发出耀眼的光亮。

啊,多么富有诗意!我不住地说:“啊,多么富有诗意!”因为我不打算把这本书写成诗一般的赞歌,一九六七年,当我在写此书时,我内心对美国可能残存的感觉已经变成一种为了糊口如此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充满着种种破碎的信念;街头暴乱殴斗,混乱嘈杂;暴徒恶棍,市府州府的管理无所顾忌,套装和领带是唯一行得通的主题,豪华的排场全都进入了电视的马赛克网孔(的确是马赛克,大写M的马赛克[3]),人们瞪着眼睛盯着那些小圆点,辨认他们自己扭曲的幻觉影像,看到的都是ACHTUNG!ATTENTION!ATENCIóN![4]而不是,啊,老苹果树下,梦幻般真实的湿润的嘴唇?或者一年前《时代周刊》杂志里的那张照片,展现加州红杉树林里停泊的一千辆汽车,全都停靠在相似帐篷的边上,帐篷的门窗前都有雨棚,篷内装有普赖默斯便携式汽化煤油炉,每个人的穿着都雷同,环顾四周,每个人都带着本世纪下半叶新的好奇的目光看待别人,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大树,即便是在看树,也许心里想的是:“啊,那棵红杉树要是做成我家草坪上的家具该有多么好看!”好了,够了……暂时够了。

主要的事情:回家。十一月的欢乐将早先八月的“树林里传来甜蜜的离别之歌”的晦气一扫而光。

不过,我一生中总是这样:在一次大灾难来临之前,我总会感到莫名其妙的沮丧、懒惰、倦怠、不适、消沉、郁闷、四肢无力。回到洛厄尔的第一周,我们搬进了克劳福德街上一栋两家合租的楼房,我家住在一楼,漂亮干净,就是面积小了点。打开搬家的行李后,我就坐在靠窗靠暖气散热器边我儿时那张旧书桌跟前,长久地坐在那里,抽着我的烟斗,用墨水写一篇新日记,我所能做的只是闷闷不乐于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用词和思想,开始读他的书时,我碰巧读了他最悲观的作品之一《地下室手记》。半夜里,在明亮的月光下,我在穆迪街上徘徊,脚踩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感觉到洛厄尔以前没有的某种令人讨厌的东西。第一,我是“返回故乡的失败者”;第二,我失去了纽约城和哥伦比亚校园赋予的光环,失去了大学二年级学生身穿花呢衣服的光鲜外表,失去了闪闪发光的曼哈顿;我回来了,在工厂砖墙之间疲惫地行走。我爸就睡在我身边成对的一张单人床上,鼾声像呼啸的风。妈妈和蒂宁睡在一张双人床上。客厅摆着塞得满满的旧家具和一架背面四方形的旧钢琴,为了过冬,客厅锁了起来。我得找一份工作。

接着,一个星期天夜晚,我高高兴兴从皇家剧院里出来,因为我刚看完奥森·威尔斯[5]主演的《公民凯恩》,天哪,多棒的电影!我希望像威尔斯那样成为电影里的诗歌天才。我奔跑着回到家里,琢磨着写一部电影剧本。第二天,天上飘着白雪,天气寒冷,我听见一个小男孩手里拿着报纸一边急匆匆奔跑一边高声叫喊:“日本佬轰炸了珍珠港!”“对日对德宣战啦!”我好像预感到战争即将爆发,就像许多年后我父亲临死前的那天晚上一样,我试图,或者想试着围绕街区走一圈,结果只是低着头拖着脚走……本书接近结尾时,我会更详细地说说这件事。

我所要做的好像就是等待海军V2计划招我去检查身体,确定我是否能够加入海军空战部队。与此同时,为了得到那份工作,我去了洛厄尔《太阳报》,求见报纸的老板吉姆·梅奥,看看他是否能雇我当卡车运货司机的帮手,把一捆捆报纸运送至各个经销商。他说:“你不就是几年前洛厄尔高中的那个橄榄球明星杰克·杜洛兹吗?在纽约,念耶鲁,对不?”

“哥伦比亚。”

“你准备干新闻?你为什么要当搬运工呢?来,拿着这张便笺,去体育编辑部,跟他们说我要你星期一早晨开始当体育记者。真是见鬼了,孩子!”——一巴掌拍在我的背上——“我们这里的人不都是乡巴佬。一周十五美元,好吗,作为起薪。”

他没有细问,在那些岁月里,雇主不寻根问底,不过,一想到可以脱去大学时代的运动衫裤,重拾当年戴着那条旧领带的魅力,在阳光明媚的早晨,坐在人们中间处理商业事件,我一时激动不已。

于是,整个一月和二月,我成了洛厄尔《太阳报》体育版的见习记者。我爸非常自豪。事实上,有好几次他整天在印刷车间里干活,用整行铸排机排版,我常常自豪地拿着我用打字机打好的报道(有关洛厄尔高中篮球队的报道)给他看,把文章放在他的架子上,我俩心领神会地笑笑。“坚持下去,孩子,decouragezonsnouspas,?avavenir,?avavenir。”(意思是:“我们别泄气,会好的,会好的。”)

正是这一刻,我想到了“杜洛兹的虚荣”这种说法,并将其用作一部小说的名字,每天中午前后,我在体育编辑部里开始写这部小说,因为从九点到中午做我一整天的工作已经够了。我能写得很快,打字很快,只要不停地给打字机添加纸张。中午时刻,当每个人都离开杂乱的办公室时,我独自一人,悄悄拿出我秘密小说的纸页,继续写作。这是我一生中最愉快的“写作”,因为我刚发现詹姆斯·乔伊斯,并在模仿《尤利西斯》,至少我这么认为(我后来发现其实在模仿“主人公斯蒂芬”,一个名副其实的青少年,但却真诚努力,就像后来我们当地的文化顾问阿奇·麦克杜格尔说的那样,怀着“力量”和“承诺”)。我发现了詹姆斯·乔伊斯,发现了意识流,此刻,这整部小说就在我的面前。它只不过是每日发生的种种事情,没啥特别的:“鲍勃”(我)、佩特(我爸)等等、等等,所有其他的体育记者、剧院里和晚上酒吧里我所有的好朋友、在洛厄尔(规模很大的)公共图书馆里我重新开始的所有各种学习、我在基督教青年会里锻炼身体的一个个下午、我约会的所有女孩、我看过的各种电影、我与沙巴斯的交谈、与母亲和姐姐的交谈,试图像乔伊斯刻画都柏林那样勾画洛厄尔。

举个例子吧,小说的第一页是这样写的:“鲍勃·杜洛兹一下子醒了过来,觉得自己很奇怪;他的双腿灵巧地伸出温暖的被窝。现在已经两个星期,每天都这样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是地球上最懒惰的人。在寒冷灰色的早晨起床竟没有打冷颤。

“在厨房里,佩特咕哝着

“‘快点,已经九点多了。’

“杜洛兹,这个古怪的孬种。他在床上坐下,只思考一会儿。我怎么做呢?睡眼惺忪。

“美国的早晨。

“‘邮差什么时候来?’佩特咕哝着问。

“杜洛兹这个讨厌的家伙说:‘大约九点钟。’嗬—嗬—嗬—吆。他取来了他的白袜子,实际上袜子不太白。他穿上袜子。皮鞋需要擦一擦。他发现带镜衣橱底下旧袜子在慢慢积灰尘;就用它们擦吧。他用那双旧袜子顺着皮鞋擦了起来。随后,迅速穿上裤子,丁零当啷,丁零当啷,丁零当啷。表链,一些硬币,还有两把钥匙,一把是家里的,一把是当地基督教青年会里商务人士衣物柜的。当地……那个狗娘养的报界。二十一美元会员费免了……淋浴、划船、篮球、泳道游泳池等等,还有收音机。应对我‘Y’s’记者生涯的成功。应对我的唯一。记者生涯的成功。鲍勃·杜洛兹,四处流浪的记者。索科就是这样称呼他的。

“美国的早晨。”

(诸如此类。)

明白了吗?

作家就是这样开始的,通过模仿大师(没像所提及的大师们那样受苦受难),直至他们形成自己的风格,当他们形成自己风格的时候,写作就不再有乐趣了,因为你无法再模仿任何其他大师的苦难,只能接受你自己的苦难。

那些严冬夜晚最美好的是,我常常让父亲独自在房间里打呼噜,我呢,溜进厨房,打开电灯,煮一壶茶,双脚伸进油炉烤箱,身体向后倚靠进摇椅,阅读《约伯记》,完整地阅读,阅读到它最细微之处;还有歌德的《浮士德》,以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直至天明。睡上两小时,然后去洛厄尔《太阳报》上班。中午完成报纸的工作,写一章“小说”。到白塔的卡尼广场吃两个汉堡。步行去基督教青年会,锻炼身体,甚至打沙袋,绕着楼上三百米跑道较快地奔跑。随后,带着笔记本进入图书馆,在那里阅读赫·乔·威尔斯[6],记下许多精美的笔记,从中生代的两栖动物开始,计划在开春以前一直读到亚历山大大帝,而且我居然在第十一版《不列颠百科全书》中查阅了所有威尔斯引用的使我困惑或感兴趣的参考资料,那本百科全书就放在我圆形的旧书架上。“当我读完这些资料时,”我发誓,“我会对地球上发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不仅干了那么多事情,而且黄昏时刻回到家里,吃晚饭,与老爸在餐桌上争论,小睡一会儿,再回图书馆,开始第二轮“了解地球上一切事情的学习”。九点,图书馆关门,完成这么恐怖的日程后我累坏了,伤心的老朋友沙巴斯总在图书馆门口等我,脸上带着那种忧郁的笑容,准备来一份热乳脂圣代或一杯啤酒,或者随便吃点东西,只要他带着讨好般的关心恭维我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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