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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第1页)

那年晚春,大约我大学一年级结束二年级即将开始的时候,我与老爸在时报广场看完一部法国电影,正从地铁闸机验票口出来,对面来了查德·斯通,还有一帮哥伦比亚大学的橄榄球队队员。顺便提一下,查德命中注定要成为哥伦比亚校队的队长,后来当了医生,三十八岁就死了,劳累过度,心脏病发作,他来自马萨诸塞州的莱明斯特,身材高大,模样英俊,他对我说:“啊,杰克,你已经当选二年级学生会副主席。”

“什么?我?”

“只多一票,你这家伙,只比我多一票。”这是真的。父亲立刻带我去时报广场邋遢的摄影亭拍了照片,但他几乎连做梦也没想到,我那狂风骤雨般的大学二年级将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此时正值一九四一年五月,世界即将发生许多重大事件。但是这二年级学生会副主席的唬人鬼话对我的化学教授,某某博士,不起任何作用,他抽着烟斗告诉我:我化学课程不及格,暑期必须在洛厄尔家中补习,否则将失去我的奖学金。

化学课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九四年秋,我第一天走进教室,或者说实验室,看见所有那些讨厌的管子和味道难闻的管道,看见那些穿着工作裙的疯子摆弄着硫黄和糖蜜,我对自己说:“哎呀,我再也不来上这种课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无法忍受。不过也挺有趣,因为后来我或多或少成了个“药品[1]”专家,我的确得以了解不少有关化学和化学配重方面的知识,为了使大脑达到某种兴奋程度,我有必要掌握这些知识。可是,糟了,化学得了个F,我人生中第一次有课程不及格,而且教授非常当真。我不打算跟他求情。他告诉我去哪里寻找必要的书籍、管子以及浮士德式稀奇古怪的玩意,把它们带回家去过暑假。

这年暑假在家中过得很懊恼,因为,我完全不愿意复习化学。我想念我的黑人朋友乔伊·詹姆斯,正如我说过的,一年来他一直尽力帮我温习应付考试。

那年夏天回家,我没有复习化学,而是四处玩耍,游泳,喝啤酒,为自己和洛西做特大的汉堡三明治(他称之为“你特制的扎格汉堡”,因为它们只不过是在许多货真价实的黄油里炸过的汉堡,外加新鲜面包和番茄酱)。当八月下旬来临之时,我依然没有特别补习过任何功课。不过,此时,按照陆·利贝尔还有其他一些朋友的计划,他们已经准备让我重修这门课程,因为这时我们要与一个球队赛球,不管怎么说,凭我聪明的脑袋,我也许能重修通过这门课程。但是很奇怪,我不想这么做。

那年夏天,沙巴斯加入了我青少年时代的那帮朋友:G。J。、洛西、斯科奇奥等,我们甚至发疯似的开了一辆破汽车去佛蒙特州旅游,在树林中一个花岗岩采石场的游泳洞穴里,第一次喝威士忌,喝得酩酊大醉。在游泳洞穴里,我醉醺醺地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潜入二十英尺深处,待在水下,在一片漆黑中睁眼傻笑。可怜的沙巴斯以为我淹死了,一下子脱掉所有的衣服,潜入水中寻找我。我突然从水中冒了出来,哈哈大笑。而他却在岸上大声哭泣呢!(圣沙巴斯是一个六世纪希腊正教寺院的创始人,现葬于耶路撒冷圣墓[2]教堂,一九六五年本尼迪克托斯主教主持了安葬仪式。)我又喝了一口威士忌,抓了一棵约五英尺高的小树,将它绕在我赤裸的后背上,试图将它连根从地里拔起来。G。J。说他将永远不会忘记:他说我试图将整个佛蒙特州连根拔起。从那以后,他称我“疯狂大力士”。我们继续喝威士忌,我看见格林山[3]在移动,这是在释义海明威在睡袋中看到的景象。我们醉醺醺病怏怏地驾车回洛厄尔,一路上,我躺在沙比的大腿上,他哭哭睡睡,整整一个晚上。

后来,我和沙比好几次免费搭车去波士顿看电影,在波士顿公园懒洋洋地躺着,看着人们从面前走过;有时,沙比会突然站起来,在临时演讲区发表列宁主义的演说,许多鸽子在四周不愿离去,观看这些令人讨厌的争辩。沙比穿着白得令人炫目的衬衣,黑色鬈发乱蓬蓬的,他慷慨激昂,对每个路过的人大谈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这太好了!在那些岁月里,我们都赞成列宁主义,或者说,亲近不管什么样的共产主义者,直到我们发觉电影《封锁》中的亨利·方达并不是一个伟大的反法西斯理想主义者,而是法西斯主义的对立面,也就是说,法西斯主义分子希特勒和反法西斯的斯大林之间到底有什么差异?或者说,如今,法西斯分子林肯·罗克韦尔[4]和反法西斯主义者埃内斯托·格瓦拉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或者你列举自己的例子?此外,我是否可以心平气和地在这里说,我在哥伦比亚学院学习他们称之为“现代文明”课的过程中,除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罗素以及其他各色各样蓝印著作(印在蓝色纸上显得很美观)之外,该校教授了我些什么知识呢?整个学习期间,课程设计师就是那个称作“活人”的隐形怪兽。

我也几次与迪基一起免费搭车去波士顿,闲逛码头区,看看我们能否搭乘一艘轮船去香港,成为维多·麦克劳伦式的大冒险家。七月四日[5]那天,我们都去波士顿,在斯科雷广场溜达,寻找不见了踪影的女人。大多数星期五的夜晚,我都在洛厄尔的森特维尔一棵苹果树下,与莫·科尔一起,颂咏书中每一句流行曲调:天哪,我们真能唱!后来,她在本尼·古德曼[6]乐队的伴奏下演唱过一段时间。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下午,她曾来探望过我,身着红色消防紧身衣,脚蹬高跟鞋,哇,真酷!(在这本书中,我不会提及太多的恋情,因为尽管我很虚荣,但我想我最不会默许姑娘们在恋情方面的种种怪异冲动。)

不过,夏天还在沉闷地继续,我还是没把化学弄懂。我父亲一直在外地当排字员,他有时在马萨诸塞州的安多佛,有时在波士顿,有时在康涅狄格州的梅里登,此时,他在紧靠北边的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们决定迁居到那里。我姐姐此时已经结婚。我们在打包装箱的时候,我独自四处游逛,星空底下夜游波塔基特维尔的树林,写了一些忧伤的歌曲,比如《拣起我的标桩,浪迹天涯》。但是,这不是我想说的要点。

一天晚上,我表妹布兰奇来访,坐在堆满搬家箱子的厨房里跟我妈闲聊。我坐在外面门廊里,两腿搁在栅栏上,身体向后大幅度倾斜,眼睛凝视着满天星星,银河,整个天空清澈无比。我瞧啊瞧,直至星星也回看我。天哪,我在哪里?这一切都意味着什么?

我走进客厅,坐进我父亲深深的旧安乐椅中,进入了我一生中最胡乱的白日梦之中。这很重要,这是故事的关键,亲爱的老婆:

当老妈和表妹在厨房里聊天时,我浮想联翩,我幻想回到哥伦比亚大学上二年级,我家就在纽黑文,也许靠近耶鲁大学校园;我的房间里灯光柔和,雨水拍打着窗台,窗玻璃片上雾气腾腾,想啊想,一直想到橄榄球和学习。我将成为风靡一时的带球进攻队员,每场球赛我们都大获全胜,先后与达特茅斯、耶鲁、普林斯顿、哈佛、佐治亚、密歇根、康奈尔等名校比赛,血战赛场,最后闯进了玫瑰杯争夺战。在那场比赛中,我比克利夫·蒙哥马利还要疯狂地在场上奔跑进攻。陆·利贝尔大叔一生中第一次伸出双臂拥抱我,并流下了眼泪。甚至他的妻子也拥抱了我。在举办玫瑰杯赛的帕萨迪纳体育场内,球队的男生们把我高高抬起,唱着歌一路行进到淋浴房。一月回到哥伦比亚校园,我通过了化学考试,成绩是A;随后,我悠闲地将注意力转向冬季室内径赛,并且决定参加一英里赛跑,用不到四分钟的时间跑完全程(在那时这种速度是很快的)。因为确实快,所以我将参加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举行的几场大赛,最后用惊人的全速冲刺,击败了当今几位著名一英里赛跑运动员,将我的纪录提高到三分五十秒整。此时,全世界的人都在高呼:“杜洛兹!杜洛兹!”但是,我并不满足,春天里,我悠闲地外出支援哥伦比亚棒球队,在哈莱姆河上击球造成本垒打,每次球赛总能本垒打一两次,包括使球从垒包突然转向,从一垒偷偷跑往二垒,再从二垒跑往三垒,最后是球赛关键一跑,从三垒跑回本垒,加速,滑行,灰尘仆仆,“砰”触垒有声!此时,纽约扬基队四处寻觅我。他们要我成为他们的下一个乔·迪马乔[7]。我毫不在乎地拒绝了,因为我希望哥伦比亚橄榄球队一九四三年再次进军玫瑰杯。(哈哈!)不过,随后在半夜里对着浮士德骷髅的疯狂冥想中,我在地上画了几个圈之后,在河滨教堂哥特式高高的尖顶塔楼里与上帝对话,在布鲁克林大桥上与耶稣会面,让沙比在百老汇扮演哈姆雷特(我自己在街对面演李尔王),我成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家,写了一本大受欢迎充满魅力的书,每个人都在麦迪逊大街耸起他的眉毛。甚至克莱尔教授也在哥伦比亚校园里拄着拐杖追随我。迈克·亨尼西,与他父亲手拉着手,尖叫着冲上宿舍楼梯来找我。霍勒斯·曼所有学生都在田野里歌唱。“好啊,好啊,作家”,他们在戏院里高声呼唤我,戏院里正上演我最新的闲散剧作,一部可与尤金·奥尼尔和马克斯韦尔·安德森[8]媲美的戏剧,它使斯特林堡[9]目瞪口呆。最后,一帮嚼着雪茄烟的家伙来找我,想知道我是否愿意接受训练,与乔·路易斯[10]决战,成为世界重量级拳击冠军。好啊,我就开始在卡茨基尔[11]悠闲地训练,六月的一个夜晚出山,与人高马大的乔当面对决,裁判向我们发出指令,随后比赛钟声响起,我神速出拳,很快把他揍了一顿,我的拳真是太狠了,他猛地倒退,从拳台拦绳上跌入第三排观众席,躺在那里昏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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