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还趴在地上,吐着酸水。
不过看起来这人应该是肚子里没什么存货了。
格蕾丝看着公爵大人的裤子,想到他的手帕被小扒手偷走了,连忙拿出自己的手帕,递了过去。
公爵大人把手帕拿在手里,擦了一下之后,就再也没有擦第二下。
因为他在手帕的一角,看到了一株刺绣的铃兰。
他忍不住攥紧了手帕。
一旁的库克先生慌乱地说道:“我们现在怎么办?这家伙看起来可不太好啊!”
正说着话,他突然目光一凝,指着流浪汉大喊了一声,“怎么是你?”
“他就是那个带走威廉的流浪汉!”库克先生告状似的转向弗格斯探长。
“你把他带哪……”
话说到一半,几人就看到,流浪汉晕倒在了自己的呕吐物里。
人都已经看到了,自然不可能见死不救,何况这家伙可能还知道瓦伦先生的行踪。
库克先生和弗格斯探长去了街上,准备跑到东区之外,找个医生过来。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被留在原地,守着这个流浪汉。
“手帕……”公爵大人忍住自己的嫉妒心,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我看这个手帕的图案挺别致的,是特别订做的吗?”
格蕾丝摇了摇头,“这是我母亲绣的,她的针线活一向不错。”
听了她的话,公爵大人立刻觉得,裤子上的污渍都不讨人厌了。
他的眼睛闪过一抹亮光,“这么说,克里斯蒂夫人很喜欢铃兰了?”
格蕾丝抿嘴微笑,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她对面的公爵大人不自觉地咧开了嘴,眼角眉梢都透着喜悦。
啊!
是格雷厄姆自己喜欢!
那个胸针不是要送给别人!
是送给他自己的!
要不是场合不对,公爵大人简直就要和着音乐跳一支舞了。
与此同时,巷子斜对面的一家二手服装店里,穿着半旧礼服的店主正趴在柜台上,聚精会神地往两人的方向看。
因为都住在衬裙巷,小店主们互相之间也见过几面。
是以这位店主模糊地认出了格蕾丝,猜测她就是克里斯蒂家那个颇有出息的长子。
十八岁,就是公爵府的总管。
对于衬裙巷的人来说,这可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美差。
不过旁边那个高个子是谁?
看起来可挺有派头的。
店主看着两人说话的时候态度相当温和,只以为那是格蕾丝的某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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