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鲁肃病了(1)
吕蒙正在那里为他的网络女友得意的时候,宿舍里就遇到了大问题。
一个人的价值,往往只有在他离开以后才能体现出来。例如我们成天说追认某某某,还不就是因为人家活着的时候不重视人家,等人家都死到阴曹地府去了,才想起他的好来,到了这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就算追认他个称号,对这个死人来说,和烧纸钱有什么区别?
鲁肃在宿舍里,一向都是很不起眼的小角色,和大家也不很合群。他不泡妞,不上网,很少打牌,整天就知道自习。唯一的爱好就是周末去打打篮球,所以他一旦出了班集体,就几乎没有几个人能认识这个其貌不扬的男生。
但是鲁肃在无论在宿舍里或者是班里人缘都很好,这是明摆着的。宿舍里大大小小的活儿他几乎包圆了,而且不管是哪个宿舍有事需要帮忙,只要找他,从不会拒绝。他帮吕蒙补裤子,帮太史慈打饭,甚至帮着陆逊把他那几百本书按照abcd得字母排序整整齐齐。到了考试前,只要你愿意,他挨个儿给大家补习功课,讲得比老师还好。等到了考场上,你要是还是不会,只要坐在他身边,就能把选择题都给你看了。等到考试完了,鲁肃肯定是大把的奖学金,每次都请大家出去下三福,这样的男生,有人会不喜欢?
但是喜欢归喜欢,从来都没有人很在意他,没有一个人把鲁肃当作自己最贴心的朋友。男生就是这样,他们可以整天跟最嚣张的男孩鬼混,可以把最痞的男生当作偶像(当然不能是道德败坏),可以跟在最帅的男生屁股后面给他提鞋,把最不爱学习的男孩当作自己的死党。但是即使他们都喜欢鲁肃,也决不会跟这样一个书呆子气感觉有点傻的男孩成为铁杆兄弟。所以大家平时都很少愿意跟鲁肃打交道,除非是全宿舍的大活动比如吃饭爬山什么的,像是上网、看电影一类事情很少有人会想起鲁肃。
女孩就不是这样,在女孩当中,越笨越丑的女孩往往越容易被别人发展成为贴心朋友,我们常常能看到这样的交友搭配:美女+傻姑。这样的搭配有诸多好处,傻姑既可以衬托美女的美,又可以让美女看起来不那么傻,当然会成为抢手货。而且她们也充分体现了自然界的共生关系。美女靠傻姑衬托自己,而且一些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可以让傻姑去经手,借以提高身份。比如某傻姑成天就跟痴情男生说:“我偷偷告诉你呀,送她巧克力最好了,她最喜欢巧克力了!”傻姑说这话的时候那美女正躺在宿舍床上默默祈祷:“这凯子一定要送个大个儿的,最好是DOVE的。”而傻姑费了这么多功夫得手以后美女自然不能不表示一下,可以借此骗吃骗喝,也算是相得益彰了。
还好鲁肃也习惯了这样的人际关系,他从不是一个计较得失的人,所以鲁肃从没有因为大家对他的漠视而有什么想法。但是终于有一天,一次意外改变了所有人跟鲁肃的关系。
那是秋天的一个晚上,大家学习的学习闲逛的闲逛打牌的打牌。鲁肃因为面临着一月份的考研,所以独自去了通宵教室上自习。谁知道古都的秋天天气最是变化莫测,下午还好好的呢,晚上就下起雨来。这雨就这么不紧不慢的下着,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象kfc的汉堡一样,吃不饱又饿不到,让所有人都很不爽。
孙权他们宿舍,其实只有鲁肃一个人考研,孙权是老爸给走了关系铁板钉了钉,而陆逊虽然报了名,但是不准备考,反正他也不在乎那点钱,报这个名只不过是应付家里人用的。所以这晚上五个人全都在宿舍里,四个人在打80分,陆逊躺在床上看小说。
窗外淅沥沥的雨声引起了陆逊的注意:“嗨,怎么就下雨了!”
:“是呀,鲁肃还在教室呢!”
:“嘿嘿,这次轮他倒霉了,看他一会回来跟落汤鸡一样。”
大家继续打牌,谁都没有再想起这件事情。
到了11点多,鲁肃一直没有回来,这对于一向刻苦学习的鲁肃来说是很常见的事情,这厮曾经开学第一周就上了三个通宵自习,这个纪录在理工大至今没有被打破,所以大家也没有在意,都上床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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