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国人的立场来说,我认为文化须先由巧辩矫饰进步到天真纯朴,有意识地进步到简朴的思想和生活里去,才可称为完全的文化;我以为人类必须从智识的智慧,进步到无智的智慧,须变成一个欢乐的哲学家;也必须先感到人生的悲哀,然后感到人生的快乐,这样才可以称为有智慧的人类。因为我们必须先有哭,才有欢笑,有悲哀而后有醒觉,有醒觉而后有哲学的欢笑,另外再加上和善与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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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醒觉(5)
我以为这个世界太严肃了,因为太严肃,所以必须有一种智慧和欢乐的哲学以为调剂。如果世间有东西可以用尼采所谓愉快哲学(Gay Science)这个名称的话,那么中国人生活艺术的哲学确实可以称为名副其实了。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有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意义哩。在我看来,哲学的惟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商人的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一个五十岁的商人,本来可以退隐,在我看来不是哲学家。这不是一个偶然发生的念头,而是我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只有当人类渲染了这种轻快的精神时,世界才会变得更和平、更合理,而可以使人类居住生活。现代的人们对人生过于严肃以充满着烦扰和纠纷。我们应该费一些工夫,把那些态度,根本地研究一下,方能使人生有享受快乐的可能,并使人们的气质有变为比较合理、比较和平、比较不暴躁的可能。
我也许可以把这种哲学称为中国民族的哲学,而不把它叫做任何一个派别的哲学。这个哲学比孔子和老子的更伟大,因为它是超越这两个哲学家以及他的哲学的;它由这些思想的泉源里吸收资料,把它们融洽调和成一个整体;它从他们智慧的抽象轮廓,造出一种实际的生活艺术,使普通一般人都可看得见,触得到,并且能够了解。拿全部的中国文学和哲学观察一过后,我深深地觉得那种对人生能够尽量的享受,和聪慧的醒悟哲学,便是他们的共同福音和教训——就是中国民族思想上最恒久的,最具特性的,最永存的叠句唱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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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关于人类的观念(1)
基督徒、希腊人、中国人
关于人类的观念,世上有好几种:即传统的基督教观念,希腊的异教徒观念和中国人的道教和孔教的观念(因为佛教的观念太悲观了,所以我不把它包括进去)。这些观念,由它们深湛的讽喻意义上说来,并没有什么分别,尤其是在具有高深的生物学和人类智识的现代人,给予它们一种广义的解释后,更不能分其轩轾,可是在它们原来的形式上,分别仍是存在的。
依传统的正统基督教观念,人类是完善的、天真的、愚笨的、快乐的赤裸着身体在伊甸园里生活。后来人类有了智识和智慧,于是堕落了,这就是痛苦的起因。所谓痛苦,主要的是由于(一)男人方面的流汗工作;(二)女人方面的生男育女的疼痛。为要显示人类的缺点起见,基督教又引进一种人类的新成分,和原来的天真完美相对照。这种新成分就是魔鬼,它大概是由肉体方面去活动;而人类较高尚的天性则由灵魂方面去活动,我不知道“灵魂”在基督教神学里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但是这“灵魂”变成了一种实物,而不是一种机能,变成了一种实质,而不是一种状态;它把灵魂不值拯救的禽兽和人类明确地划分了。在这里,逻辑便发生了问题,因为“魔鬼”的来源必须解释,然而当中世纪的神学家,用他们平常的学者逻辑去研讨这个问题时,他们便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界。他们不能承认“非上帝”的“魔鬼”和上帝并存永生。所以在无可奈何中,他们只得说“魔鬼”一定是一个堕落的天使,但是这又引起了罪恶的来源问题(因为另外总得有一个“魔鬼”来引诱这个天使去堕落啊)。因此,这种理论便不能使人满意,他们也只好随它去了。虽然如此,这理论却产生了神灵和肉体相对的奇怪观念;这个玄妙的观念至今存在,对于我们的人生观和幸福还有着很大的影响①。
接踵而至的,便是“赎罪”的理论,这理论依然是由牺牲的观念假借而来;从这个理论推想起来,上帝好像是一个喜欢人间烟火嗅味的神,不愿意无代价赦免人类的罪恶。基督教有了这种理论,人类一下子就可以寻到一个可以赦免一切罪恶的方法,因此人类又找到了获得完美的方法。基督教思想中最奇突的一点就是完美观念。因为基督教是从上古世界的崩溃中所产生,所以有一种着重来世的倾向,拯救问题替代了人生幸福问题,或者替代了简朴生活本身问题。这观念的涵义就是人类要怎样才能脱离这个腐败、混乱和灭亡中的世界,而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因此,就有了永生的观念。这和“创世纪”里上帝不要人类永生的原始说法是矛盾的。根据“创世纪”的记载,亚当和夏娃所以被逐出伊甸园,并不是像一般人所相信的那样,为了偷尝善恶树的果子,而是为了上帝怕他们再度违背命令,去偷吃生命树的果子,因而得到永生:
“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和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现在恐怕他又伸手去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
“耶和华上帝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身所自出之土。
“于是把他赶了出去,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四面转动能发火焰的剑,去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善恶树似乎是在乐园的正中央,生命树却是在靠近东门的地方,据我们知道在那边基路伯还驻守着,以防人类侵犯。
总之,现在还存有一种以为人类是完全堕落的信念,今生的享乐就是罪恶,以为刻苦就是美德,以为人类除了被一种外来的伟大力量所拯救外,不能自救。罪恶仍是今日通行的基督教教义的根本理论。教士在讲道的时候,第一步是使人体会到罪恶的存在,以及人类本性的不良(是传教士应用藏在袖子里的现成药方时的必要条件)。总之,如果你不先使一个人相信他是罪人,你便不能劝诱他做基督教徒。有人曾说过一句颇为刻薄的话:“我国的宗教已经成为一种罪恶的反省,体面的人士不敢再走进教堂了。”
希腊的异教世界是一个绝对不同的世界,所以他们对于人类的观念亦异。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希腊人要他们的神成为凡人一般,而基督教徒则反之,要使凡人跟神一样。在奥林匹克那些确是些快乐的、好色的、谈恋爱、会说谎、好吵架,也会背誓的急性易怒的家伙;正像希腊人那样地喜欢打猎,驾马车,掷标枪——他们也很喜欢结婚,而且生了许多的私生子。讲到神和人的区别,神不过具有在天上会打雷在地上会培养植物的能力而已,他们都是永生的,喝花蜜酿的仙酒而不喝酒——不过用来酿成的果实是差不多的。我们觉得可以和这班人亲近,我们可以背了一个行李,和阿波罗(Apollo,司日轮,音乐、诗、医疗,预言等之神)或雅典纳(Athene,司智慧,学术技艺,战争之神)一同去行猎。或在路上拉住麦考里(Mercury,商人,旅客,盗贼,及狡猾者之保护神)和他闲谈,正如和美国西方联合电报局的送差闲谈一样。如果谈得很有趣的话,我们可以想像出麦考里说:“不错,好的,对不起,我要走了,要把这封电报送到七十二号街去。”希腊人并不神圣,可是希腊的神却具有人性。这些神跟基督教完美的上帝相较起来是多么不同啊!希腊的神不过是另一个种族的人,是一族能够永生的巨人,同时地球上的人却不能够。由于这个背景,便产生一切关于台美特(Demeter,司农业的女神)、普洛赛宾拿(Proserpina,地狱的女王)和奥斐斯(Orpheus,音乐的鼻祖)等的绝美故事。希腊人对神的信仰是理所当然的,甚至苏格拉底将饮毒酒的时候,也举杯向神祷告,求神使他快一点到另一个世界里去。这点很像孔子的态度。在那个时候,人们的态度必须是这样的;至于希腊精神如果在现代,其对于人类和上帝将取什么态度,我们不幸没有知道的机会。希腊的异教世界不是现代的,而现代的基督教世界也不是希腊的,这是很可惜的。
第二章 关于人类的观念(2)
大体说来,希腊人承认人类是总有一死的,有时还要受残酷命运所支配。人类一接受了这种命运后,便感到十分愉快。因为希腊人酷爱这个人生和这个宇宙,他们除了专心致志,科学地去理解物质世界外,也应注意于理解人生的真美善。希腊人的思想里没有类似伊甸园式的“黄金时代”,也没有人类堕落的讽喻;希腊人自己不过是狄卡思翁(Deucalion)和他的妻皮拉(Pyrrha)在洪水后,走下平原时,从地上拾起来向后抛去的石子所变成的人类罢了。他们对疾病和忧虑是用滑稽的方法去解释;他们以为疾病和忧虑似一个少妇有一种难于压制的欲望,想打开一箱珍宝——潘多拉的箱子。希腊人的想像是美丽的。他们大都把人性就当人性看待,但是基督徒或许会说他们是被“总有一死”的命运所支配。但是总有一死的命运是美丽的,人类在这里可以理解,人生可以让自由推究的精神去发展。有些诡辩家认为人性本善,有些却认为人性本恶,可是他们的理论总没有像霍勃王(Hobbes,十五世纪英国的哲学家)和卢梭(十六世纪法国的哲学家)的互相矛盾。最后,柏拉图认为人类似乎是欲望、情感和思想的混合物。理想的人生便是在理论、智慧、真正理解的指导下,三方面和谐地在一起生活。柏拉图认为“思想”是不朽的,不过个人的灵魂之或贱或贵,根据他们是否爱好正义、学问、节制和美而定。在苏格拉底的心目中,灵魂也是一种独立和不朽的存在;他在“费度”(Phaedo)里告诉我们说:“当灵魂独自存在时,由肉体解放出来,而肉体也由灵魂解放出来的时候,那时除死亡之外还有什么呢?”相信人类灵魂的不朽,显然是基督教徒、希腊人、道教和儒教的观念上相同的地方。相信灵魂不朽的现代人,当然不能抓住这一点当做话题。苏格拉底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在现代人看来,也许认为毫无意义,因为他的许多理论根据,如化身转世之类,是现代人所不能接受的。
关于中国人对于人类的观念,人类是造物之主,“万物之灵”。在儒家看来,人和天地并列成为“三灵”。如果以灵魂说为背景讲起来,世间万物都有生命,或都有神灵依附,风和雷是神灵的本身,每一大山和河流都有神灵统治,而且可说即是属于这个神灵的;每一种花都有花神,在天上管理季节,看顾它们盛开凋谢。还有一个百花仙子,他的生辰是在二月十二日。每棵柳树、松树、柏树,每一只狐狸或乌龟活了很长的岁月,达到了很高的年龄,就变成精。
在这种用灵魂说为背景之下,人类自然也被视为神灵的具体表现。这神灵和宇宙间的一切生物一样,是由雄性的、主动的、正的,或阳的成分,和雌性的、被动的、负的,或阴的成分,结合而产生出来的——在事实上不过是对阴阳电原理的一种玄妙的猜测罢了。附在人身上的这种灵性叫做“魄”;离开人身随处飘荡时叫做“魂”(一个人有坚强的个性或是精神充沛时,便称之为有“魄力”)。人死后,“魂”依旧四处飘荡。魂是不常扰人的,但如果没有人埋葬或祭祀死者,那么神灵便会变成“无祀孤魂”来缠扰人家,因此,中国人便定七月十五日为“祭亡日”,以祭祀那些溺死的和客死异乡的鬼。更甚的,假使死者是被杀的或冤枉死的,那鬼魂便到处飘荡骚扰,直到雪冤之后,方才停止。
人既是神灵的具体表现,所以在世的时候,当然须有一些热情欲望和精神(Vital energy or Nervous energy),这些东西无所谓好坏,只不过是一些和人类生活不能分离的天赋的性质而已。一切男女都有热烈的感情,自然的欲望,高尚的意志,以及良知;他们也有性欲、饥饿、愤怒,并且受着疾病、疼痛、苦恼和死亡的支配。文化的用处,便在怎样使这些热情和欲望能够和谐地表现。这就是儒家的观念,依这种观念,我们假使能够和这种天赋的本性过着和谐的生活,那么,便可以和天地并列;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六章末再讲。然而佛教对于人类的肉体情欲的观念,和中世纪基督教很相同——以为这些情欲是必须割弃的讨厌东西。太聪慧或思想过度的男女有时会默契这个观念,因而去做和尚或尼姑;但在大体上说来,儒家的健全意识并不赞成这种行为。同样,佛教的观念也有点近于道教的意味,认为红颜薄命是“被谪下凡的神女”,因为她们动了凡心,或是在天上失了职,所以被贬入尘世来受这命运注定的人间痛苦。
人类的智能被认为是一种潜力之类。这种智能即我们所谓“精神”,这“精”字的意义和狐狸精的“精”字相同。我在前面已经说过,英语中和“精神”意义最相近的是Vitality或Nervous energy,这种东西在人生中每天有许多不同的时候,正像潮水那样地涨落不定。一个人生下来就有热情、欲望和这种精神。这些在幼年、壮年、老年和死亡各时期中循着不同的路线而流行。孔子说:“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反过来讲,就是说少年爱色,壮年好斗,老年嗜财。
当着这个身体的、智能的,和道德的资产混合物,中国人对于人类本身所抱的一般态度,可以归纳到“让我们做合理近情的人”这句话里。就是一种中庸之道,不希望太多,也不太少。好像人类是介乎天地之间,介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介乎崇高的思想和卑鄙的情欲之间。这样的介乎中间,便是人类天性的本质;渴求智识和渴求清水,喜欢一个好的思想和喜爱一盆美味的笋炒肉,吟哦一句美丽的诗词和向慕一个美丽的女人,这些都是人的常情。因之我们感到人间总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要把这社会加以改良,机会当然是有的,但是中国人并不想得到完全的和平,也不想达到快乐的顶点。这里有个故事可做证明。有一个人从幽冥降生到人间去,他对阎王说:“如果你要我回到人间,你须答应我的条件。” “什么条件呢?”阎王问。那人回答说:“我要做宰相的儿子,状元的父亲,我的住宅四周要有一万亩地,有鱼池,有各种花果,我要有一位美丽的太太,和一些娇艳的婢妾,她们都须待我很好,我要满屋珠宝,满仓五谷,满箱金银,而我自己要做公卿,一生荣华富贵,活到一百岁。”阎王说:“如果人间有这样的人可做,我自己也要去投生,不让你去了!”
第二章 关于人类的观念(3)
然而合理近情的态度,就是说:我们既有了这种人类的天性,那么就让我们开始做人吧。何况要逃避这个命运,根本是办不到的。不管热情和本能本来是好是坏,空口争论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或者我们反而倒有被束缚的危险。这种近情合理的态度造成了一种宽恕的哲学,觉得人类的错误和谬行都是可以获得宽恕的,不论是法律上的、道德上的或政治上的,都可以认为是“一般的人类天性”或“人之常情”。至少,那批有教养的、心胸旷达的、遵循合理近情的精神而生活的学者,都抱着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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