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损的游骑兵号上漂流了一个月以后,我们发现自己来到了荒无人烟的普罗维登西亚岛。
杰克给我们留下了食物和武器,但我们没法操纵舵轮或者风帆,所以在海上的这一个月里,我们徒劳地修理着损坏的索具和桅杆,又用大部分时间去操纵水泵,好让船能继续航行。在这一个月里,我每天都被迫听着维恩不停的抱怨和咒骂。他会朝空气挥舞拳头,说些:“我会逮到你,杰克·拉克姆!我会把你开膛破肚。我会扯出你的内脏,做成一把血淋淋的鲁特琴!”
1718年的圣诞节,我们是在游骑兵号上度过的。我们就像漂流瓶,在海浪里浮浮沉沉,祈祷着老天手下留情。船上只有我和他。当然了,我们没有日历之类的东西,所以我没法判断圣诞节是何时过去,新的一年又是在何时到来的。但我敢打赌,这一切肯定发生在查尔斯·维恩的骂声里:他咒骂着大海、天空和我,尤其是他的老跟班,“白棉布”杰克·拉克姆。
“我会逮到你!走着瞧吧,你这卑鄙的杂种!”
我想要告诫他,便暗示说,或许他不停地大喊大叫对我们的士气有损无益,而他转头看着我。
“好吧,可怕的爱德华·肯威发话了!”他大吼道,“拜托告诉我们,船长,我们该怎么摆脱这种困境?告诉我们,你有什么天才的点子,能驾驶这么一条没帆又没舵的船?”
我始终不明白,我们当时为什么没跟彼此动刀子,但上帝保佑,最后我们惊喜地看到了陆地。我们欢呼雀跃,高兴得抱在一起。我们从游骑兵号上放下一只小艇,夜幕降临时,我们划到了岸边,随后瘫倒在沙滩上,精疲力竭却又满心喜悦——经过一个月的海上漂流以后,我们终于来到了陆地上。
次日早上,我们醒来时发现游骑兵号撞坏在沙滩上,于是开始咒骂对方忘记事先抛锚。
等发现这座岛究竟有多小,便开始咒骂自己的运气。我们被困在这儿了。
这座岛名叫普罗维登西亚,它小归小,却颇有一段历史。血腥的历史。英格兰的殖民者、海盗与西班牙人为了它争夺了大半个世纪。他们争斗不休。四十年前,伟大的海盗船长亨利·摩根经过一番努力,从西班牙人的手里将它夺了回来,并一度将这里作为他的根据地。
维恩和我来到这座岛上的时候,它是几个殖民者、逃脱的奴隶和罪犯,以及剩下的本地土著——米斯基托族印第安人的家园。废弃的要塞可以自由出入,但里面已经没剩下什么了。至少没有可吃可喝的东西了。你可以游到圣卡塔利娜岛上,但那座岛更小,所以我们白天大都会去捕鱼,以及去小水池里摸牡蛎,时不时地还得和路过的土著,衣衫破烂、四处游荡的殖民者以及捕龟人对峙。特别是那些殖民者,他们总是一副惊恐而疯狂的表情,却不确定自己应该攻击还是逃跑,举动也难以预料。他们的眼珠似乎能同时朝着不同的方向旋转,在阳光下发干开裂的嘴唇也不时怪异地抽搐几下。
在一次类似的对峙后,我转身看着查尔斯·维恩,正要开口,却看到他脸上也带着那种疯狂的表情,眼珠似乎在眼窝里旋转,在阳光下发干开裂的嘴唇也怪异地抽搐着。
直到某一天,查尔斯·维恩那根绷紧的神经终于断裂,他转身离开,去建立新的普罗维登西亚氏族。只有他一个人的氏族。我本该劝他别这样的。“查尔斯,我们应该团结一致。”但我已经受够了查尔斯·维恩,而且我总觉得,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见到他。他先是偷走了我的牡蛎,随后匆忙逃出丛林,头发和胡须都乱糟糟的,衣服破破烂烂,眼神就像个疯汉。他夺走我刚刚摸来的牡蛎,骂我是个杂种,然后又匆忙跑进树丛,在那里继续咒骂我。我开始把时间花在海滩上,游泳、捕鱼、在海平线上寻找船舶的影子,但自始至终,我都知道他正借着树丛的掩护窥视着我。
有一次,我试图劝说他。“你能跟我说说话吗,维恩?你还要继续发疯下去吗?”
“发疯?”他答道,“挣扎求生可没什么疯狂的,不是吗?”
“我不想伤害你,你这蠢货。我们像文明人那样一起解决问题吧。”
“噢,真见鬼,听你唠唠叨叨,我的头都开始痛了。现在给我退后,别来打扰我平静的生活!”
“只要你别再偷我找来的食物和水,我就不会再打扰你了。”
“我不会听你的,除非你血债血偿。就是因为你,我们才会去找奴隶船。就是因为你,杰克·拉克姆才会抢走我的船!”
你明白我有多头疼了吧?他已经失去理智了。他为明显是自己的错误而责怪我。是他提议去寻找观象台的。也是他对奴隶船长做出的暴行导致了我们如今的窘境。我有充足的理由恨他,正如他觉得自己有充足的理由轻视我。我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我并没有失去理智。至少目前还没有。而他则试图改变这一状况。他变得越来越疯狂。
“是你和你的童话故事让我们陷入困境的,肯威!”
他仍然藏在灌木之中,就像漆黑树丛里的一只老鼠。他蜷缩身体,蹲坐在树根上,双臂抱着树干,浑身散发出臭气,用怯懦的双眼盯着我。我开始觉得,维恩也许想杀了我。我把袖剑和弯刀擦拭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会佩带在身上——我已经习惯了几乎一丝不挂的打扮——但总是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在我有所察觉之前,他的疯狂行为就从躲在灌木丛里朝我咒骂,演变成了在我的必经之路上设置陷阱。
直到有一天,我觉得自己受够了。我不得不杀死查尔斯·维恩。
我着手去做这件事的那个早上,心情很是沉重。我思索着,有疯子作伴会不会好过独自一人。但他是个痛恨我的疯子,而且恐怕还想杀死我。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我在一个水坑边找到了他。他蹲坐在那儿,双手伸到两腿之间,一边试图生火,一边唱歌给自己听——内容毫无意义的歌。
他背对着我,显得破绽百出。我努力告诉自己,结束他的生命是在帮他摆脱痛苦,一边悄然接近,弹出了袖剑。
但我没法说服自己。我犹豫了。就在那一刻,他发动了陷阱。他甩出一条手臂,将滚烫的灰烬丢向我的脸。就在我连连后退的时候,他跳起身,拿起弯刀,开始了和我的搏斗。
攻击。格挡。攻击。我用我的袖剑挡住他的弯刀,又用自己的弯刀还击。
我不禁思索:他是不是觉得我背叛了他?也许吧。他的恨意给了他力量,有那么一会儿,他不再像是个那个可悲的穴居人了。但他这几个星期都蹲伏在灌木丛里,靠偷来的东西维生,这样的生活削弱了他的身体,因此我轻而易举地打落了他的武器。但我没有杀他,而是收回了弯刀和袖剑,把它们丢得远远的,再扯下我的衬衣,我们就这样赤裸上身,用拳头搏斗起来。
我将他打倒在地,狠狠地挥出几拳,然后突然停了手。我站了起来,沉重地喘着气,拳头上还在滴落鲜血。查尔斯·维恩躺倒在我身下的地上。这个头发蓬乱、活像个隐士的家伙——的确,我身上的味道也很臭,但完全没法和他相比。我从他身上嗅到了屎尿的味道,这时他滚了半圈,吐出一颗连着唾沫的牙齿,自顾自地咯咯笑了起来。就像个疯子。
“你个娘娘腔,”他说,“要下手就利落点儿。”
我摇摇头。“这就是我相信人性美好的奖赏吗?我还以为就算是你这样卑鄙残忍的家伙,偶尔也会有点见识。也许霍尼戈说得对。也许这个世界的确需要有野心的人,免得你们这样的人兴风作浪。”
查尔斯大笑起来。“又也许你只是不够坚定,没法活得毫无悔恨。”
我吐了口唾沫。“不用在地狱里给我留位置了,你这混蛋。我不会很快赶去的。”
我把他留在了那儿。后来,在我发现了那条渔夫小船的时候,我考虑过带他一起离开,但最后还是作罢了。
愿上帝宽恕我,但我对该死的查尔斯·维恩已经仁至义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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