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冒灏
十七岁那年,他爱上一个女孩,叫白野,有着麦田般璀璨的眼睛……
他出生在南方小镇,夏季长,热浪从五月份袭来,十月份才开始消退。冬天不长,且像是喷嚏,冷空气总是骤然地侵袭。在这两个季节的夹缝中,秋天只保持一个月。
十七岁那年,他爱上一个女孩,叫白野,有着麦田般璀璨的眼睛。他俩第一次相拥是在荷塘边,老树的根须从岸边悬空垂到水里。白野靠在他身边,像一具柔软的布偶。他不敢动也不敢说话,四肢像被水泥封住。那布偶般的身体又凑近一些。他闻到一股荷花的芳香,从白野身上冒出来。
有双手伸进他的衣服,似冰块滑入沸水中。这次,换作他是布偶,任由白野左右摇晃他的身体。荡漾之间,他又觉得自己是一叶轻舟,白野为桨,流水则是他不曾体会过的欢愉。他在这股异样的欢愉下,逃离小镇,随着白野的行囊来到城市。两人在城郊租了一间平房,灰色屋顶灰色墙,远不及小镇的房屋好看。
城市里人很多,他们在地下通道出口处停下。那有一个小贩在卖糖人,动物画也有。小贩技术熟练,把红棕色的蔗糖放在锅里烧热,不停搅拌后熔化均匀。白野想要一只梅花鹿。老人用舀有蔗糖的勺子倾斜在大理石面上空,那喷香的糖汁往下垂,行云流水间勾勒出鹿的图案,最后用一根竹签压在上面淋上糖汁固定,半干后用薄钢板轻轻撬起。那梅花鹿的眼睛用三粒黑芝麻点缀着,灵活的目光光彩流溢。
然后,他们去坐旋转木马,去摩天大楼的顶层吹风。夜晚时,他们站在跨海大桥的人行道上,朝远方呐喊。目光中是被幽幽夜风捆绑的船只,亮着灯火,徐徐而行。他们走下桥,买了船票,登上了甲板。他们在海浪声中跳舞,其他船客也在跳舞,七零八落的步伐。他搂着白野的腰,她靠在他的肩上,他们随着低沉的大提琴声而动,嘴里絮叨着昨日的情话。
昨日,他和白野躺在灰色平房的床上,床垫里的海绵和弹簧不安地弹动。白野想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她也劝他留下来。
留下来,留在城市里,留在灯火璀璨的晚风之中。这儿有红色的裙摆,有女人的高跟鞋。男人的领带是深蓝色暗条纹的,他们下巴和嘴唇上的胡楂是青色的,在狂躁地蠕动。留下来,便可以去大剧院里看外国剧团来跳踢踏舞;留下来,便可以在墨绿色酒吧里长醉不醒,还有陌生人搭讪;留下来,还可以在钢筋水泥之上自由飞翔。
白野盯着他的眼睛说:“留下来。”
但此刻,他看着那金色的灯火沉思,啤酒的气泡浮上杯面在空气中碎了。他想起小镇西郊未收割的稻田,稻穗在夕阳下翻腾。这个夜晚,他牵着白野的手回到床上,让床垫在两人身下嘎吱作响。入了深夜,白野躺在他的手臂上酣眠。他温柔起身,穿着一件单薄的袍子,推开窗。
第二天,他去建筑工地做搬运工。这儿的女人和男人一样,结实的胳膊和粗壮的大腿,粗糙的脸皮被汗水腐蚀着。他扛着木板,走上楼走下楼,木板装了拆,拆了装。他累得腰酸背痛。蚊子在太阳落山时来咬他。他疲累地回去,白野从外面买来喷香的食物。他有点儿想家。
家,不在这里;家,在小镇上。但第二天,他还要去建筑工地做搬运工,那曾经连绵成片长在山上的树木成了秃子,变成一块块又重又涩的木板,压在他身上。休息时间短暂,他便从简陋的小店买一杯冰啤酒,一半用来喝,一半浇在自己身上。一个多月过去了,他变黑了,嗓子沉了,胡楂很硬。他的成长比过去任何一年都快。
他回到平房里,白野还在上班。他推开窗户,迷蒙的夜色涌进来。白野告诉他说在酒店上班,客人来了要鞠躬,客人走了要鞠躬。她的笑容甜美,能拿到很多小费。他洗过澡,换上干净衣服。他决定去看看白野,去她工作的地方。他在报刊亭买了一份城市地图,手指划在密密麻麻的黑色街道上找寻酒店坐标,从西大道的天桥过去,又步入地下通道,出口处是永远在卖糖人的小贩,然后一直往前走。走呀走呀,酒店就在一片大海的前面。
白野站在旋转玻璃门前,客人来去时她笑着鞠躬。他听见她的笑声,她的脸上化着都市女人常见的妆容。他是第一次见,因为白野总是在回家前就洗干净脸。身后的海浪高高跃起,月光攀上一个男人的手。那男人牵上白野的手。两人走进旋转玻璃门里。
那个夜晚,他坐在高大的礁石上。他知道白野没有回家,她已经好多个晚上没有回家了。那灰色平房很暗淡,因为是租来的,只有一张破旧的床和一个破旧的柜子。当初他把自己从小镇里偷出来放进城市里时,忘记带厚衣服了。此刻的海风咆哮,他有点冷,但心里更冷。那荷花的香气从他心里冒出来,抵挡海味的侵蚀。他肩膀上的工伤在隐隐作痛,先是痛在皮肤表面,再有一根长长尖尖的钉子被锤子锤下,一声声叮当作响地凿进骨头里。骨头裂开了一点,他痛得流下眼泪。
一个多月的工钱随着工伤一同结算。他买了一条裙子,就放在平房的床上,只要白野回去第一眼就能看到。白天时,他第一次走进有漂亮橱窗的服装店,制作精良的衣裙晃得他睁不开眼睛。都市的漂亮女人都躲着他,他的躯体和汗水对她们来说是一种侮辱和威胁。他买了一条裙子,那是白野在画册上看到的一条裙子,淡蓝色,像荷塘上方刚睡醒的天空,透彻而纯净。
白野已经有五天没有回小平房里去了,甚至更久。但房租交了三个月。
他搭上末班车回去,一个人。他走进房子里,冰冷的水泥墙面让夜风都变得坚硬,吹到他的身上却被钢筋铁骨弹开。他打开衣柜,把自己的衣服从里面拿出来,装在箱子里。衣柜就空了。
什么时候空的?
他想不起来,怒火从胸膛里冒出来。他跑到了酒店。
“我找白野!”
“我找白野!”
“我找白野!”
大堂处的女接待员看他像看一个疯子,拿起电话报警。
闻讯赶来的警察把他带走,好心地告诉他这里没有这个人。
他想起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城市的——是白野留在他身上的一股颤栗,从下腹的神经末梢开始蹿起,蹿上心头成了滚烫的柏油马路。他躺在冰冷的铁床上,明日就可以回家了。
这下子,记忆从四面八方踏着铁蹄而来。他先是想起烈日下工人们的汗水,又想起白野布偶般绵软的身体,但记忆最后被一只梅花鹿的眼睛占据。黑色芝麻一粒粒往下掉,空洞的大眼睛就从无边的暗夜中亮起来。当初他亲吻着白野的眼睛,说她的眼睛就像是梅花鹿的眼睛,灵活而光润。但现在,他更想念蔗糖的味道,一入嘴里就化开,甜到身体深处。
在他的家乡,秋季总是分外地短暂。他曾经很迷恋那时的天空,遥远、清澈、单薄,似乎手一碰就会碎掉。但只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天空就能被一阵阵冷风盖住,人们便会回到屋子里躲起来。
他想了很久,决定明日不回家。他要买一个糖人带去工地。
那儿没有白野。
但有一轮灼灼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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