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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曾经有你有我(第1页)

原来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在流血,另一颗心在宽容。

秦所依接到阿木的电话,是深夜两点。阿木在电话里语气十分哽咽。秦所依一下子慌了,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她问阿木:“是不是Smile去世了?”

Smile是一只金毛,今年十八岁了,早就超过了正常狗的寿命。Smile十四岁以后,阿木养成了担惊受怕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总会探一探Smile的鼻息,好几次因为他的操作不当,以为它去了,阿木就会打电话找秦所依求救。

阿木“呜呜”哭了两声:“是爷爷去世了。”

秦所依立即站了起来:“我马上过去。”秦所依抓起沙发上的外套,一边火急火燎地出了家门,一边给贝特医生打电话。

八月中旬的阿姆斯特丹已有入秋的迹象,尤其是深夜,冷风灌入秦所依的衣裙里,秦所依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贝特医生在街角等她。秦所依钻进车内,贝特医生就问:“阿木还有说什么吗?”

秦所依摇头。

贝特医生在胸口画个十字:“希望这是阿木的错觉。”

秦所依也如此希望。

两人赶到花圃时,爷爷的身子早就硬了,阿木守在爷爷旁边,一遍遍地呼唤着爷爷。Smile匍匐在阿木的脚下,如往常一样乖顺。秦所依走上前抱了抱阿木,拍拍他的脑袋:“不哭,不哭。”

死去的爷爷是郁金香花圃的园主,他先是来荷兰打工,后自立门户,以种植郁金香为生。他收养了先天低智商的黄种人阿木,是个慈祥善良的孤寡爷爷。深究关系,爷爷大概是看着秦所依长大的。

秦所依生长在条件优越的家庭里,她的母亲是一位出色的音乐家,为了培养秦所依的音乐素养,秦所依满百日,就被母亲送到了荷兰,寄养在舅舅家里熏陶音乐。秦所依一岁不到,爸妈就离婚了,她跟了妈妈。或许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她身上,妈妈一直把她寄养在舅舅家。四岁那年,她妈妈另嫁,重组家庭。四岁之前秦所依不姓秦,至于姓什么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后来跟了继父姓,她在荷兰的生活费都是继父支付的。她当以“姓”报恩。只是,她见到妈妈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小时候的记忆几乎都在郁金香花圃这里。记忆里,总会有三个孩子与一只金毛穿梭在花圃之中嬉闹,爷爷会在干完活后,分给三个孩子夹着奶酪的面包,金毛是一根指头长的火腿肠。三个小孩还有一只狗都会蹲在花坛旁,在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地品尝嘴里的美味。那是秦所依最温暖的记忆,美好不复存在。秦所依十几岁回到中国。后来因为发生了一些不痛快的事情,秦所依选择再次来荷兰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现在她是荷兰著名乐团的大提琴乐师,小有名气。

爷爷的葬礼安排在三天之后。阿木的去处,成了现在首要的问题。贝特医生是爷爷的医生也是旧友,他的意思是他有义务养阿木,但阿木不肯跟贝特医生回家,坚持待在花圃,继承爷爷的衣钵种植郁金香。贝特医生不放心,坚持己见,阿木也不松口,两人就这么僵持着。Smile依旧没什么精神,趴在秦所依的脚下,与秦所依一起看两人争辩。

秦所依太了解贝特医生的固执了,贝特医生是个责任心很重的荷兰人,加上阿木也讨喜,贝特医生舍不得阿木受苦。秦所依也明白阿木的心情。阿木虽然智商不如普通人,但他比普通人更懂得感恩。他对爷爷的感情早就入了骨髓,爷爷也从小教育他不要当个废物,学着生活,学着做事。种植郁金香,自然是第一个要学会做的事。十几年的培养,阿木早就驾轻就熟了,花圃现在都是为老顾客供货,那些顾客都是看着阿木长大的,阿木不会被骗。

两人都有理由,她真的不知道帮谁。她两方都支持,所以沉默好了。

由于贝特医生太固执了,阿木没有足够的口才说服他,最后阿木只能哭着说:“我等修修来评理。”

秦所依听到“修修”,身子不禁哆嗦了一下。

贝特医生听到了熟人的名字,争得通红的脸稍有好转:“好久没见到羽修了。他是不是忘记了荷兰是他第二个祖国?待在中国舍不得出国了?”贝特医生把目光看向秦所依,“你和羽修联系过没?”

秦所依摇了摇头。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就再没联系过他,甚至没打听过他,这七年,她对他一无所知。

贝特医生叹了口气:“一起长大的小伙伴,都七年了,你还没原谅他?人嘛,孰能无过?”

秦所依不说话。

贝特医生见秦所依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也不多说什么,拉着阿木去忙葬礼的事。秦所依站在原地,感觉脚下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蹭她。她低下头,瞧见Smile难得有精神地抬起头,鼻子朝她拱了拱。秦所依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中五味俱全。

Smile想傅羽修了吗?它的第一个主人。一眨眼,Smile已有十八岁了,她和傅羽修认识近十九年了。还记得七岁的她,第一次在他的生日派对上遇见他,一个不可一世的少爷。目光骄傲,仿佛上帝精心雕琢的漂亮脸蛋毫无表情地睥睨着台下,她和他的目光交汇,他连一秒的停留都没有,漫不经心地扫过。要不是她的舅妈把她带到他的面前,他们或许就是打过照面的陌生人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如今的秦所依和傅羽修各安天涯,仿佛没了什么交集。如贝特医生所言,她还没原谅他吗?她自己都不知道,当年的愤怒当年的恨意,早在心口处,化作雨,浇湿了她的心脏,只是当时疼得彻底,过后,早就干了,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吧?

三天后,秦所依着一身黑衣立在爷爷的墓碑前。爷爷的墓志铭写着: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另一颗心宽容。

从爷爷收养阿木起,爷爷就是最伟大的人了。

阿木的身世本来只有贝特医生才知道,秦所依也是在爷爷下葬的前一天从贝特医生口里知道的。

爷爷是以留学生的身份来到荷兰的,那个时候的高才生该是前途似锦的,爷爷又是高才生之中的高才生,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他在分子学上有一番造诣,在最权威的报纸上发表了自己的研究论文。谁知第二天,他被学校请到办公室,说他抄袭了同学的研究论文,品性有问题,把他开除了。原来是他同寝室的同学因为偷懒,不想交作业,偷走他的论文张冠李戴,交给了导师。

事后,同学为了保护自己,不肯说出事实真相,爷爷大好前途毁于一旦,名声扫地。后来爷爷不敢回家,留在荷兰打工,攒钱买下了花圃,成了卖花先生。

阿木是害爷爷前途尽毁的那个同学的孙子。一次事故,阿木变成了孤儿。那时阿木已经五岁了,还不会说话,医生给他做完智商评估,才知道他智商偏低。爷爷不忍阿木被送到孤儿院受欺负,收养了阿木,不仅教会了阿木英语还有汉语,还教会了他怎么做个正常的人。

爷爷告诉阿木,他只是比别人的能力低一点。别人做两件,他做一件。只要他能把一件事做好,他就是棒的。爷爷把阿木培养得很好。秦所依刚听完这段往事,无法想象,爷爷是用什么心情把阿木养育成人的?贝特医生说,如他的墓志铭一样的心情。

原来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在流血,另一颗心在宽容。

阿木扯了扯出神的秦所依。秦所依回过神,看着阿木双眼通红:“依依,修修!修修来了。”

秦所依怔了怔,傅羽修来了?她顺着阿木望着的方向,在一百米处的路道上,停了一辆车。这辆车她认得,是傅家的车。

阿木大概是太想傅羽修了,他见自己拉不动秦所依,撒手自己跑过去了。秦所依看着阿木着急的背影,想起小时候,她带傅羽修第一次来到花圃,阿木就追着傅羽修跑,不可一世的少爷第一次吓得落荒而逃。秦所依问阿木,为什么要追傅羽修?阿木摊开手里黏糊糊的糖果:“想给他吃糖。”阿木对待傅羽修的热情比对她还高。她吃醋地问阿木为什么对傅羽修这么热情?阿木说:“他长得好漂亮。喜欢他。”

是啊,小时候的傅羽修精致如瓷娃娃,美得不像男孩,若是养着长发,穿着花裙子,一定是个美丽的公主。谁想过这么漂亮如公主的男孩,长大后那么顽劣,那么喜欢欺负人?

秦所依把目光又瞟向爷爷的墓碑。小时候,她其实并不喜欢和傅羽修玩,傅羽修很傲气,也许是从小众星捧月惯了,不顺着他,他就如个刺猬到处刺人。她就像个丫鬟一样,小心翼翼,一点也不开心。奈何舅舅的生意全仰仗傅家,她又寄人篱下,不得不心不甘情不愿地陪着傅羽修这位大少爷。后来她认识了花圃的爷爷,喜欢和阿木一起玩,没时间分给傅羽修了。

傅羽修几天没见到她,就发少爷脾气,舅舅被迁怒,又来催她。她只好带傅羽修来花圃。傅羽修少爷脾气大,嫌花圃脏,嫌三嫌四,好几次把秦所依气哭了。只有阿木,傻呵呵地讨好,即使被傅羽修诸多羞辱,他还是黏着傅羽修。秦所依知道阿木听不懂傅羽修的羞辱,她只能帮阿木生气了,所以更讨厌傅羽修了,总是诅咒他。傅羽修虽然不停地嫌弃花圃,羞辱阿木,但每次他都会跟着秦所依来花圃,后来,他不请自来。有时候,秦所依都不知道,傅羽修到底是讨厌花圃还是喜欢花圃。

秦所依还记得爷爷对她说的话。爷爷跟她说,傅羽修其实和她一样可怜。那时候她不理解,傅羽修哪里可怜了?他的佣人对他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一副对待祖宗的样子。哪里像她?没人管,寄人篱下在荷兰,每天被逼着学习各种乐器,一点自由都得可怜地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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