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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去,只能窝在盛大?我当时想,一定要顶住,一定要坚持,一定要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争口气。

那时候我没走,不单是一个职业选择,还是一桩有寄托的事情。那时,我第一次在心底明确了:

我的追求是做中国职业经理人的标杆,职业经理人就是我的事业。为了这样的追求和事业,受苦亦是享乐。

捡碎砖石的最佳地点在京杭大运河,可去运河的那条路也是去我学校的必经之道。每天都会遇上背着书包打打闹闹去上学的同学,推着翻斗车灰头土脸的我简直无地自容。别人总是在指指点点,“哎,那不是唐骏吗?”还有更甚者,一路跟在我身后不怀好意地高喊:“唐骏,加油!”而最难堪的时刻,则是撞上我对之暗生情愫的那个女孩子。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学校里的运动员,皮肤白白的,在那时的我眼中,她简直像童话里的小公主一般可爱。吃再多的苦我都可以忍耐,就是无法忍受被她撞见我干苦力的模样。在那一瞬间,一切美好幻想都破灭了,人生就像我拉着的那车碎砖石,丑陋、冰冷,而且毫无意义。

忍无可忍的我,向父母提出去别的地方捡石头。他们同意了。可那也导致工作效率的直线下降,在别的地方辛苦找寻一天,往往连三分之一车也装不满。眼见规定的日期一天天临近,我只好硬着头皮再回到大运河边去。

为了结束这样的日子,我向父母提出了抗议:“我不要房子了”,“我长大不娶媳妇”,诸如此类。当种种借口都明显不起效果之后,我干脆假装生病,卧床不起。那天,我看见母亲下班回来做好饭,就推着我的翻斗车出去捡砖头了。过了很久她才回来,乌黑的头发上弄了一层白灰,面容疲惫不堪。但她依然走到我的床前,帮我掖了掖被子。那一夜,我没有睡着。第二天,我对母亲说,我的病已经好了。

一年之后,捡砖石的任务终于完成,分派给我的活儿稍稍少了些。我也因此有机会偶尔去学校上课。但依然没有像样的衣服穿,因为父母要把尽量多的余钱都用在盖房工程上。那时我最好的也是唯一的一件新衣,是父亲工厂里发给他的一件蓝色翻领工作服。房子竣工后,也许是作为一种奖励,父亲把这件衣服给了我。我对它异常珍惜,从初三穿到高二(我读书时高中是两年制),到北京去上大学时还带着它。

这段盖房子的经历,对我而言是磨炼,更是苦难。那时我正处于情窦初开、视面子为世间第一要务的年纪,却被迫每天承受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我刚刚成长起来的自尊心受到了重创。

感悟之三:战略现实、战术浪漫

我对自己如今性格的评价是:战略的现实主义者,战术的浪漫主义者。我看问题通常以三年为周期,这三年中的战略目标我非常清楚。制定了目标后,就用各种浪漫的方法来实现。我反对实现方法的庸俗,在我看来那就是战术上的低级。我要让实现目标的每个过程都很享受。

很多人好奇于我的思路。对于这个问题,我年轻时就想得很清楚了。当时父母为了一个遥远的目标,让整个家庭付出了太惨重的代价。换了我在那个年代做同样的事,我绝对不会通过这种方法来实现。

其实这也是很多公司和职场人的通病:战略上理想化、浪漫化,而战术上很苦、很累。其结果往往是徒劳无功。所以,

我现在作任何计划,工作也好,生活也好,从来不超过三年。人生是一段充满变数的旅途,现在就跟自己说很久之后如何如何,反而是一种阻碍。

我推着翻斗车往来于大运河岸的那一年,是1975年,中国正处在旧时代未去、新时代将临的前夜。那一年,日后将成为我生命中贵人的几位人士,比尔?盖茨20岁,史蒂夫?鲍尔默19岁,陈发树15岁,陈天桥2岁。那时盖茨和鲍尔默正在哈佛念大学,是桥牌桌上的好友。盖茨已经和他的中学同学保罗?艾伦一起创办了一家叫做微软的小公司,就在这一年,他终于决定从哈佛退学开始全力创业。鲍尔默则孜孜不倦于他的几个初期管理角色—哈佛橄榄球队经理,《红色哈佛报》编辑,以男生为会员的“狐狸俱乐部”的组织人。生于闽南茶叶之乡安溪的陈发树,那时刚初中毕业,在他生活的村子里有一口大家赖以饮水的古井,多年后他告诉我这是他把新华都集团的Logo设计成“井”字的原因。而陈天桥,此刻在浙江一个小山村里应该正蹒跚学步,谁也没看出来这个小男孩日后会一度登临中国富豪榜的榜首。

不过,就此时而言,无论对于身处的历史时代,还是上述人物,我均一无所知。每日我面对大运河缓缓流淌的河水,只觉眼前风景无限萧瑟。

快乐童年的结束:第一次遭遇“办公室政治”(1)

我出生时之名并不是骏马的骏,而是竞赛的竞。说来有趣,父亲是根据他的工作经历给我们兄弟起名字的。我哥哥叫唐政,是因为他出生的那一年我父亲开始从政,从一个普通工人变成厂里的团委宣传干部。我叫唐竞,则是父亲为了纪念他从团委调到生产竞赛办公室当主任。到了我弟弟出生时,因为前面已接连两个男孩,母亲特别希望能有个女孩,结果却又是一个男孩,所以我弟弟就叫唐余,多余的余。在常州话里,“骏”和“竞”发音相同,很多人把竞误读成骏,后来就慢慢沿用了下来。等到我上常州市东方红第一小学,需要换户口本时,也就正式改为我现在的名字—唐骏。

我读小学时,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父母本该5点就下班,但却每每到晚上9点才回来。这是因为他们都特别喜欢加班的缘故,每多做一个小时就有一毛钱的加班费。父母不在家,家务活全都包在哥哥和我身上。弟弟出生时我8岁,我给他洗了3年尿布。等父母回到家时,我们3个小孩子往往已经睡着了。

我母亲是个非常勤劳,也很会持家的人。加完班回家后,她还要把第二天的饭菜烧好。通常是一盘青菜,母亲炒好往桌上一放,我和哥哥中午和晚上放学回来热一下就吃。母亲十天半个月才会买一次肉,烧好了捞一勺出来放在青菜里,这样吃起来有点肉味。这样的日子,是我童年最幸福的时光。到现在为止,我最爱吃的两道菜依然是青菜和红烧肉。在我眼中,这两道菜实在美味,总觉得没吃过瘾。后来在微软时,所有熟悉我的员工都知道我这个爱好。

家境的确艰辛,但我的童年记忆倒也不乏亮色。我最快乐的时光是小学阶段。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都是班长,后来又被选为大队长。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我家所住的弄堂,我从周围人的眼睛里经常看到的都是肯定和喜爱的神情。邻居们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巧巧头”,常州话意即聪明的孩子。

甚至还在小学一年级,我就有了人生的第一次辉煌体验。那时正值“文革”的高潮期,经常有各种群众###,批“四旧”啊,抓革命促生产啊,学习毛著啊,无不声势浩大、群情激昂。有一次区里的几所小学集中开会,场地借的是某工厂的食堂,大家带个小凳子浩浩荡荡地去了,可以容纳上千人的空间里坐得满满当当。为了体现“文化革命”的深入人心,我居然也被选为发言代表之一。轮到我发言了,我个子太矮,垫了个垫子也爬不上主席台,最后被别人抱了上去。那时候认得的字还很少,演讲稿是老师写好后让我一句句背下来的。我依着记忆讲得头头是道,中间还不忘做了些手势。

即使在弄堂里一同玩耍的小朋友中间,我也是焦点人物。大运河边有个东郊公园,虽然离我们住的弄堂远了点,但因为公园里有假山,正是捉迷藏的好地方,我们经常一放学就往那里跑。那时候公园一张门票要两分钱,我们没钱,就沿着公园河边的栏杆走,总能找到可以钻进去的地方。在那里,我的组织能力第一次得到施展的空间。通常捉迷藏游戏的规则是一个人抓很多人,我觉得缺乏吸引力,于是提出新的玩法。比如把小伙伴抽签分成三到四组,然后大家比赛,看哪组被抓的人少。我喜欢在游戏中加入竞争机制,有了竞争,游戏就变得更有意思,因此所有小朋友都特别喜欢跟我一起玩。

无论是鹦鹉学舌的演讲,还是对于游戏规则的创新,以及被小朋友们簇拥着的感觉,在这些大人们看来微不足道的小事中,我却生平第一次拥有了空前的自信和满足。也许是因为之后所吃的苦头太多,在记忆中,我甚至觉得,读小学时的每天都是很快乐的。

但我的黄金时代在刚升入初中时就结束了。小学毕业时我不但是班长还是全校的大队长,按照常理,到了初中也该一路直升。我就读的中学是常州市第七中学,还没有正式开学,我就被女班主任老师找去学校谈话。我以为老师是要给我布置新学期班长的工作职责,但事实却和我的设想完全不一样。那天,整个办公室就她一个人,空荡荡的。她客客气气地让我坐下,然后告诉我,新学期我的职务不是班长,而是体育委员。我想我的脸瞬间就涨红了,不知何时竟站了起来,几乎是用一种气急败坏的口吻质问老师为何不让我当班长。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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