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雪(番外)
我的名字叫赵絮雪。
宁梧只知道我叫絮雪,却从来不知道我姓赵。宁梧在他没有踏出修罗场之前他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姓氏,或许他出了修罗场成为夜狼之主后知道了,因为夙流倾国的时候,我看见他站在城池下,满目的哀凉。
我姓赵,夙流的国姓。
我的母亲只是一个婢子,国主,继而有了我。我从来没有享受过一个公主该有安逸与尊贵,而我却要承担着一个公主该有的责任。
因为母亲地位的下贱,我出生后,并不能如国主的其他女儿一般。国主虽给了母亲一个安身之所,却没有给我们立命的资本,宫里面的宫人大多都是当我们与他们一样。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生活过得都不如他们。
因为母亲被他们说成是勾引国主的贱人。
在我五岁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的父亲——夙流的国主,也是我在活着的时候最后一次见到他,之后再见便是在我死了之后,夙流倾国的时候,我看见他在城破之后那剑抹了自己的脖子。
国主将我和母亲丢在一处,遗忘了五年。本以为,他的到来我可以过得好些,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还有比做婢子更为艰苦的事情。
因为我生在柳絮风扬的日子,所以国主赐名“絮雪”。那一日,他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国主,他用他温暖的大手拉着我冰冷枯槁的小手,一步步走上王座,从此我便成了夙流的高阳公主。
“高阳”是我的封号,有“高阳凌空,无有霾蔽”之意。那个时候,我太小,只觉得这个封号好听,却不知道国主将其赐予我的意义。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见过只做过一天公主的公主,而我就是,我想我应该被载入历史的,让历史铭记这不幸的奇事。可惜,我这个只做过一天公主的公主,委实分量太轻,夙流国的史册里面我也只能以一句话的形式出现,莫说是整个西云历史。
后来,夙流倾国之后,夙流的那些史书皆被弗沧军队给焚烧旦尽了,我连一句话都没有流传下来。
那个时候,天下大战正在酝酿之中,夙流岛国,被洵夏与弗沧交互争抢,国主被夹在中间,左右摆动,却从来都是身不由己的。
那个时候,国主大概是想要摆脱这样的困境,欲使夙流远离中原的纷争。夙流国没有什么强盛的力量,恰逢当时夜狼秘密向天下招人,国主便生了一个念头,他是想借助夜狼的实力来保全夙流的稳定。
于是,她在他所有的子女中选中了我,赐名“絮雪”,封号“高阳”。由此可见,他待我寄以了厚望,他希望我能够为夙流带来强盛的力量,从而给他的天下驱散阴霾,带来光明。
在国主没有赐予封号之前,我只是一个下等婢子,婢子中的婢子,处处遭人白眼的那种。我与母亲的生活过得十分不易,世态炎凉,母亲能将我养活已算是不错,自然是不指望她把我养得白白净净的。
说实话,我委实没有公主的命,即便是国主赐予了我封号,给了我上等绸缎做成的衣裳,我依旧成不了枝头的凤凰。我清楚地记得,当我穿上公主服饰的时候,柱子背后依旧有人在说我是个丑姑娘。
不过,夙流的祭司却不是这样说的。
恩,夙流的祭司,迄今为止我依旧认为他是个神棍,断断不能与弗沧的黎先生作比。
那一日,祭司摸着我的手,凝视我许久,方才对我下了一个比较好的结论:公主絮雪,眉目清冷,气质华贵,必如高阳悬空,拂照我夙流安泰。公主高阳,虽貌不惊人,体魄瘦弱,却身体康健,骨骼惊奇,必可闯过天险,平安归来。
很显然,这个神棍在骗人,因为事实证明,我并没有活着走出夜狼的修罗场,根本不可能“如高阳悬空,拂照夙流安泰”。
那个时候我不懂,当真以为祭司是在夸我。如今想想,还是“丑姑娘”比较中听,虽是伤人,却是实话。
因着祭司这样的预言,我很荣幸地做了一天夙流的公主。那一天,我穿上了锦缎,我吃上了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美食,恩,做公主的,委实很气派。
只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一日之后,我从此被送进了地狱,躺在了血泊里面,只此一生都没能走出那里的黑暗。
被送走的时候,国主赠与我了一柄宝剑,它的名字叫“承影”,后来听说此剑乃是天下名剑,可与画影媲美。开始的时候,我还不能理解名剑到底与普通的剑有何区别,当我拿着剑第一次伤人之后,我彻底发现此剑被誉之为名剑,果然名不虚传。
因为那个被我砍了一剑的人,他的手臂从此废了,而那一剑的威势却根本不足以废去他的一条臂膀。那么,只有一个原因,这柄承影剑本身带着威势。
如今想来,夙流的国主,也就是我的父亲,他大概心里面多多少少也是顾及到我吧,是以才会将那样一柄绝世的好剑配予我,只是可惜,我终究是辜负了他的期望。
是的,我被送去夜狼是有期望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白狼令,我出现在那里的唯一目的就是白狼令。父王说:雪儿,你一定要拿到它,拿到它你就可以回来见到父亲和母亲了。
父王说这句话的时候,眉目含笑,完全没有一个国主的威严,暖暖的笑意,照得我的心都暖起来了。是以,我知道这个东西对我很重要。但是我不知道,这个东西需要我赌上自己的命。
第一次见到宁梧的时候,是我在夜狼的修罗场里面待了整整一年,也就是说我是比宁梧早了一年进入夜狼的。
因为自幼活得卑微,是以我记事的时间要比寻常的孩子早一些。
我清楚地记得宁梧第一天来到夜狼时候的样子,极小的模样,粉嘟嘟的小脸,那模样当真是生得极美的。我敢肯定,他是我生前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当然,我不排除在我死后我也真的再次惊叹过天下第一美人的容色。
我比宁梧长了两岁,四岁之前的他应该是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的,上好的穿着打扮,圆润娇嫩的小身段,当真是极小的身段,他连跑路都跑不稳。他第一次见到我,不怕死地拉着我的手,仰着脑袋唤我“姐姐”。那个时候,他眼里的神色干净极致,天真得有些令人措手不及。
教习的师父说:从此他便是你的伙伴了。
于是,在我短暂的十六年中,我与他相处了十年。我见证了他从一个单纯热情的稚子,一步步演变成冷漠冷清的少年。
记得他刚来的头一年里面,特别爱哭,许是以前根本没有受过一丝丝的苦。是以,只要稍稍受伤,他便会视若无人地嚎啕大哭起来。这个样子的他,整得教习师父也头大。
只是,日子久了,无人去心疼他,甚至无人去搭理他,他也便学着不再哭泣。他慢慢地不会忽地就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但是,他总是会在无人的时候拉着我的衣襟狠狠地擦鼻涕。然后有些无赖地黏着我,指使我给他处理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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