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艰难绝望的条件处境,活下去都是人的本能信念。
“到后来,国破了,身边所有的人,无论好的坏的,都成了乱葬岗白骨堆里的一份,我还未反应过来,铺天盖地的谩骂都砸到了我身上——仅仅只因为我还活着。”
元欢的声音发涩,“我当时十五岁,漠北人说我魅惑君上,是狐狸精转世,朝臣群谏皇上斩草除根,千万不该留我性命,就连宫外的百姓,都磨磨嘴皮子,说我该死。”
“渐渐的,我也就觉得——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高覆胡子翘了翘,眼中全是痛色。
这全是自己造的孽。
欢欢独自承受了一切,那个时候,她才多大啊!十五岁的年纪,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想活下去,没人管没人疼,身子还弱,那些肆无忌惮的指责和谩骂就像是一柄尖刀,给了负重前行看不到希望的人致命一击。
肉舌无骨,却是杀人的利器。
元欢没有去看高覆悔恨的神情,她兀自说着自己的:“后来我住进了琼玉楼,没人敢再欺负我,算计我,衣丰食足,仆僮成群,甚至双双都接到了身边养着,我能得到这些是因为谁,心里哪能不清楚呢。”
就是因为清楚,就是因为身份的悬差,她才会那样痛苦。
“见过那样一场血洗之后,我怕极了新皇,但这种怕,在确定他不会伤害我之后,便成了一种毫无厘头的恨。”
所以她从来不曾对他展露一个笑脸,也从来不肯耐着性子好好和他说两句话,她一日日的暗示自己,她与他之间,隔着整个大和皇朝流成河的鲜血,渐渐的,连她自己都信了——她恨他恨到了骨子里。
四年的时间,他待她的好,所有人都看在眼里,她就真的一点儿也感受不到吗?
——鹿元欢明明是那样缺爱的一个人啊!
直到撞了头失了忆,她才后知后觉意识到,他身上的青竹香,她其实喜欢得不行。
她其实宁愿忘了所有人,也不肯忘了他。
“他一直纵着我,待我极好。”说到这里,元欢声音像是一根绷得极紧的弦,随时都会断裂开来。
她脑后瘀血消散,真正清醒的那一夜,与其说是厌恶他,不如说是惊慌无措,直到他问出了那句话——是不是不想再回宫了。
这句话俨然成为了她的避难所,让她可以暂时的逃避忘却,所以她毫不迟疑地嗯了一声,转身跟着高忻回了高家。
她以为,这就是彻底脱离苦海了。
其实,哪里是苦海呢?
他不在身边,才是苦海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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