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去泽西?”亚瑟扭头问罗素。
罗素只是点头,没有回话,他话一向很少,在亚瑟印象里听他说的话不超过10句。
他每天说话的量似乎有限额似的,惜字如金,能用眼神、手势解决的,绝不动用嘴巴。
“等事情办完,能不能带我去一趟布鲁克林?我要接我女朋友回家。”亚瑟想到晚上要接吉娜回家。
这个点吉娜已经放学了,但美国的高中放学后有很多课外活动,吉娜参加了学校的舞蹈社,还是篮球啦啦队的一员,估计要到六点回家。
亚瑟算算时间,如果自己去的话可能来不及,最好有人送他。可是看罗素那副冷冰冰的样子,怕是没什么指望。他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专心开车。
车辆在桥上飞驰,三点多纽约的交通还算顺畅,但天色慢慢的阴沉下来,空气有些闷,看样子可能要下雨。罗素打开了车载音响,一阵刺耳的管风琴声入耳,这阴郁的前奏一点都不像90年代的美国流行音乐。
“这是什么罗素?古典音乐吗?巴赫?”亚瑟对古典音乐的了解就只有巴赫、贝多芬、莫扎特等等,加上一点交响曲,其他一窍不通。
而罗素似乎对亚瑟知道巴赫有点惊讶,这个只知道女人和赌博的家伙还知道巴赫?
他终于开口,从牙缝里挤出一个词,“lacrimosa。”
“什么?听不懂。”
“是德语,以泪洗面的意思。”
说着,罗素指了指副驾驶座的储物箱,亚瑟将它打开,发现里面放着一把左轮手枪。
“哦……这…这是我要用的枪吗?”看到枪,亚瑟心里还是有些紧张的,这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他可是不习惯啊。
罗素道:“磁带。”
亚瑟这才看到,在枪的下面压了一个磁带盒,把它抽出来,封面上印着一个小丑的图案。这个小丑双手张开,托举着“lacrimosa”这个词,小丑的脸上仿佛有泪痕,似乎在哭泣。
这是一个德国的乐队,走的是哥特摇滚风格,在美国算是很小众,亚瑟以为罗素会听mj、或者惠特尼-休斯顿什么的。没想到听哥特摇滚,看样子真是个怪咖。
亚瑟想想觉得挺可惜,自己五音不全,只会听不会唱,不然哼哼几首歌卖卖版权估计也能活的挺滋润的。
“我没记错的话,你是德国人吧,罗素?”亚瑟把磁带放回储物箱,问道。
“是的。”罗素又蹦出一个词,过了一会儿补充道:“但我在立陶宛长大。”
“嗯?立陶宛?”亚瑟瞧了罗素一眼。
罗素没有再说话,他觉得自己说的有点多了。
但亚瑟没有闭嘴,追问道:“你是不是在你表哥家长大的?他还陪你一起去滑雪?”
亚瑟的问题很奇怪。
罗素把车停了下来,转头深深看了亚瑟一眼,两人在车里就这么对视着。
罗素把车熄火,道:“我们到了,下车吧。”
音响里依旧放着“lacrimosa”乐队的歌曲,德语,亚瑟听不懂,但罗素能听懂。
“…我诅咒回忆并将你送走,你躺在我的坟墓中为我温暖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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